第75章 银斑马(1)

作者:柯南·道尔

|

类型:惊悚·悬疑

|

更新时间:2019-10-06 09:51

|

本章字节:12060字

在我们一起吃早餐的一天早上,福尔摩斯说:“华生,恐怕我得出去一趟了。”


“出去?去哪儿?”


“达特穆尔,金斯皮兰。”


说实在的,听到这个我并不惊讶。只是,我感到有点疑惑的是,在英国街头巷尾都谈论一个热门话题——银斑马失踪与驯马师被杀,而他却无动于衷。他一整天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低着头,锁着眉,一次又一次地给他的烟斗装满烈性烟丝,却对我的提问和议论充耳不闻。我们的送报员把当天的各类报纸送来了,它们只被扫了一眼就被扔在角落里了。虽然他一言不发,但我完全了解,他正在思考问题。眼前挑战他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西撒克斯杯锦标赛中最有希望夺冠的良驹突然失踪,以及驯养师的惨死。因此,当他突然宣布,打算出去调查这场戏剧性的案件时,这也正是我所渴望和期盼的。


“要是不妨碍你,我想陪你一块儿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去对我是极大的帮助。我认为,你不会浪费时间的,因为从这桩案子的某些特征看,这可能是一桩独一无二的奇案。我看现在咱们刚好能赶上从帕丁顿发出的一趟火车,路上我给你详细叙述这桩案子的情况。你最好带上你那架双筒望远镜。”


大约一个钟头以后,头等车厢的我们随着火车飞速驶往埃克塞特。福尔摩斯头戴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轮廓鲜明的面孔上露出渴望神情,两眼匆匆浏览着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大堆新报纸。列车早已把雷丁车站远远甩在身后了,他这才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向我递了一支香烟。


“这车速度不错,”他望着窗外,同时看了一眼怀表,“我们现在的速度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可没有看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标。”我说道。


“我也没有看到。可是铁路旁边的电线杆之间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算起来很容易。我想对于约翰·史特莱被害和银斑马失踪的怪事,你已经知道了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报道和新闻了。”


“关于这个案子应当用逻辑推理的艺术来弄清楚事实的细节,而不是去寻觅新的证据。这件惨案极不寻常,让人难以理解,并且与许多人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这使我们很费力气地去猜测、推理和假设。困难的是,需要把那些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所谓理论家以及记者的虚构之词加以区分。我们的任务在于根据可靠的事实,得出结论,并且确定哪些是案子的主要部分,哪些是次要部分。星期二晚上,我接到马主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邀请我同他合作,一起来侦破这桩奇特的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大声说,“现在是星期四早晨了,你为什么昨天不去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错。我恐怕还会犯更多的错误,我并不像那些通过你的记录了解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事实上,我认为这匹英国最有名的马不可能隐藏得那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期待这匹马被找到的消息,而那个盗马贼就是杀害约翰·史特莱的凶手。谁知到了今天早晨,我才发现除了菲茨罗伊·辛普森小伙子被捕外,案子没有任何进展。我觉得我该采取行动了。但是,我认为昨天我们也没有浪费时间。”


“这么说来,你已经得出结论了?”


“至少我已掌握了这件案子的一些主要事实。我这就详细讲给你听。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它的全部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咱们现已掌握什么情况,我就很难让你帮上我的忙。”


我背靠在椅子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比划着,给我简单地叙述了我们此行办理的案子。


“银斑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品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它已经五岁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这次不幸事件发生之前,它是西撒克斯杯最被人看好的一匹马,人们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赔一。它是赛马迷最爱的名马,而且从未使它的爱好者失望,因此,即使是这样的悬殊赌注,也有巨款压在它身上。所以,会有许多人为了切身利益,设法阻止银斑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当然,在上校的驯马场金斯皮兰,这个情况无人不知。所以采取了各种防范措施来保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史特莱是一位退休的职业赛马骑师,原来在罗斯上校家当骑马师,后来因为体重增加,不能再骑了。他担任上校家的骑马师已经五年了,做驯马师也有七年,给人的印象是一个热心而忠实的仆人。因为马厩较小,里面总共只有四匹马,所以驯马师手下只有三个伙计。马厩里每晚都有一个小伙子守夜,另外两个则睡在草料棚。他们三个都品行端正。约翰·史特莱已经结婚,住在一座小别墅里,距离马厩大约二百码。结婚后他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女仆,生活衣食无忧。


“这个村子很荒凉,往北大约半英里的地方,有几幢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以供病人疗养,以及其他希望享受达特穆尔高原纯天然空气的人使用。塔维斯托克镇位于村子西面两英里之遥。穿过这片荒野,大约也是两英里的地方,有一个较大的梅普里通马厩。这个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由赛拉斯·布朗负责打理。荒野的其他方向,则是彻彻底底的荒凉之地,只住着几个四处游荡的吉普赛人。这就是上星期一晚上惨案发生之前的整个情况。


“这天跟平时一样,马匹经过训练、刷洗,晚上九点钟,马厩上了锁。两个小马倌步行走到史特莱家,在厨房里吃了晚饭。另一个小马倌名叫内德·亨特,他留在马厩值守。九点过几分钟的时候,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亨特的晚饭送到马厩,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马厩里有自来水,所以她没有送任何饮料。他们也有相关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其他任何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开阔的沼地,所以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在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地方,被一个从黑暗中走出来的男人叫到。在提灯黄色的灯光下,她看到一个穿戴像上流社会的人。那人穿一件灰呢衣服,头顶戴着呢帽,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手中还有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那人脸色苍白,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并且神情紧张不安。


“‘你能告诉我,我这是在哪吗?’他问,‘如果没有你的那盏灯,我恐怕就要露宿荒野了。’”


“‘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了。’”女仆回答。


“‘噢,可不是!我真走运!’他叫了起来。‘我知道每天晚上有一个小马倌独自一人睡在这里,是你给他送的晚饭吧?我敢打赌你不会骄傲到连添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去挣吧?’这个人从他的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好的白纸片,‘今天晚上你一定要把这东西交给他,这样你就可以用你挣的钱去买一件最漂亮的连衣裙。’”


“他态度十分认真,伊迪丝·巴克斯特感到很害怕,她赶紧跑过他的身旁奔到了窗户下,因为她习惯从窗口把饭递进去。窗户已打开,内德·亨特正坐在一张小桌边。她刚要开口把她遇到的奇怪事情告诉小马倌,这时那个陌生人又出现了。


“他往窗户里面看了看,说了声:‘晚上好!我要和你说句话。’”女仆发誓说,在他说话时她注意到,他手里握着的小纸包露出了一角。


“‘这么晚你来这里干吗?’小马倌问。


“‘有件事可以使你的口袋鼓起来,’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西撒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斑马,一匹是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斑马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贝阿德身上,真有此事吗?’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倌嚷道,‘现在我要让你瞧瞧,在金斯皮兰我们是怎样对付你们这些家伙的。’”他跳起身,跑过马厩,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奔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过了一分钟,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不见踪迹。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圈,再没有发现这个人的踪影。”


“等一等,”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有没有把门锁上?”


“太好了,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也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这件事。得到的答复是:小马倌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那扇窗户很小,人没法钻进去。


“内德·亨特等那两个小马倌饭后回来,便派人向驯马师报信,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他。史特莱接到报告后,虽然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危险性,却隐约感到不安。史特莱太太半夜一点钟醒来,见丈夫正在穿衣服,便问缘由。史特莱回答说,他心里惦记着这几匹马,怎么也睡不着,打算到马厩看看去,看马匹是否一切正常。她听到雨点噼里啪啦打在窗户上的声音就让他别去,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出了门。


“史特莱太太在早上醒来时,发现丈夫还没回来,她急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奔向马厩。当她到达那里时,她看到马厩大门敞开,内德·亨特身子缩成一团,倒在椅子上不省人事。马厩内既不见名驹的影子,也没有驯马师的踪迹。


“她们急忙去叫醒睡在草料棚中的另外两个小马倌,他们两个昨晚睡得非常沉,所以什么也没有听见。内德·亨特显然是被一种浓烈的麻醉剂麻醉了,所以不管怎样都没有醒来。而两个小马倌以及史特莱太太和女仆只好先去寻找失踪的名马和驯马师,把内德·亨特放在那里不加理睬。他们登上马厩附近的小山丘向四周望去,希望能够发现拉着马早驯的驯马师,可是周围除了荒野之外什么都没有,更别提驯马师和名驹了。相反,他们发现了一件东西,这使他们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金雀花树丛上挂着约翰·史特莱的大衣。


这片荒野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洼地,他们在洼地的底部发现了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死者的头颅破裂,显然是受到重器的猛烈打击。他的大腿上有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很明显是某种锋利的凶器留下的。史特莱的右手握着一把小刀,刀把上血迹斑斑,很明显,死者死前与凶手激烈搏斗过。他的左手紧紧握着红黑两色的宽领带,女仆一眼认出那是头天晚上来到马厩的那个陌生人所戴的领带。苏醒过来的内德·亨特也证实了这条领带是那个陌生人的。他同样十分肯定,就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往他的咖喱羊肉里放了麻醉药,结果马厩没有了夜班看马员。至于那匹失踪的名马,在圆形洼地的地面上留有马蹄印,说明在生死搏斗发生时名马就在现场。可是,在那天早晨名马就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再加之在达特穆尔的所有吉卜赛人也都非常关注,却还是没有得到有关名马的任何消息。最后一点分析表明,小马倌吃剩的晚饭里有相当多的粉剂麻醉药,而同一天晚上史特莱家人吃的同样的饭菜却没有发生任何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案件的主要实情,不含任何推测成分,尽可能真实讲述。下面我再简单说一下警方的进展。


“本案的负责人格雷戈里警长,是一位非常能干的警官。如果他再富有一些想象力,一定能在警局步步高升。他一出马,就找到并拘捕了那名嫌疑犯。找到嫌疑犯没有什么困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前面提到的那几幢别墅的其中一栋里。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且受过良好的教育,曾在赛马场上挥霍无度,如今在伦敦运动俱乐部做书记员,生活得安逸舒适。查看他的赌马本发现,他押了五千英镑赌银斑马输。被逮捕时,他主动交代,自己曾去过达特穆尔,希望能打探到一些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内幕消息,也想了解一下第二匹名驹德斯伯勒的情况。德斯伯勒驯养在梅普里通马厩,驯马师是赛拉斯·布朗。


菲茨罗伊·辛普森并不否认昨晚的所作所为,但声称他没有恶意,只是想获取第一手情报。当他看到自己的那条领带时,他脸色变得非常苍白,也说不清它怎么会在死者的手里。他的湿衣服表明:昨晚暴风雨时,他的确在外面。他的手杖是一根铸了铅的槟榔木,这样一件武器完全可以杖击驯马师并使之受重创而死。然而,菲茨罗伊·辛普森自己没有受伤,史特莱手中的小刀说明:凶手至少挨了一刀。案子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点启示,我会非常感谢。”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口才,把情况讲述得清清楚楚,我都听得入迷了。


尽管我已经知道了大部分情况,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联系,以及这些联系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史特莱大脑受了伤,然后自己把自己割伤了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情况十有八九,”福尔摩斯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被告就少了一个有利的证据。”


我又说道,“还有,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是什么看法。”


“恐怕我们的推论跟他们的意见正好相反,”我的朋友又接着刚才的话题说,“据我所知,警察假设说,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人麻醉后,用他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银斑马牵出来。他显然打算把马偷走。可是马当时没有套辔头,菲茨罗伊·辛普森就用他的领带拴在马嘴上把马牵走。他连马厩门也没来得及关上,就把马牵走了。半路遇到了驯马师或是被驯马师追上了,两人自然争吵搏斗开。菲茨罗伊·辛普森用他那根沉重的手杖打碎了史特莱的头颅,尽管那位驯马师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过,但是菲茨罗伊·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至于那匹马,不是这个盗马贼把它藏匿在某个隐秘的地方,就是马趁他们搏斗时脱缰逃走了,现在正在沼地上流浪。这就是警察们对这桩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可能性不大,但其他解释的可能性更小。不过,我一到达现场,就要迅速展开调查,在这以前,我实在看不出经过讨论会有什么进展。”


傍晚时分,我们到达了塔维斯托克镇。这个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小镇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的原野中心。车站上已经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了,一位是警长格雷戈里,另一位是闻名体育界的罗斯上校。这位誉满英国侦探界的警长有着高大的身材,英俊的面庞,生着卷曲头发和胡须,最让人难忘的是他那一双炯炯有神的蓝眼睛。而另一个身材矮小、非常机敏的就是罗斯上校,他穿了一件呢子礼服,脚上是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罗斯上校戴着一只单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修剪得非常整齐。


“福尔摩斯先生,我真高兴你来到我们小镇。”上校说道,“警长在这里做了他该做的一切。我愿意尽一切努力来为可怜的史特莱报仇,并设法找回我的名马。”


“案子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我们没有取得任何进展,”警长回答,“我们在车站外准备了一辆敞篷马车,你应该在天黑之前赶到现场看一看,我们可以在途中谈一谈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