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博斯科姆山谷奇案(3)

作者:柯南·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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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惊悚·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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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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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336字

这些是走过来的,这些是离开的,这是又走回来的,哦,回来取大衣的。可是,这些脚印从哪来呢?”他仔仔细细地查看,追寻着脚印,一直到他到树林边上一棵大山毛榉的树下。而后,他继续跟随足迹来到水塘对岸,然后再一次趴到地上,得意地轻轻喊了一声。他一个人在那呆了很长时间,一会思索,一会翻找着树叶和枯枝,将一些看似尘土的东西装进信封。随后,他用放大镜仔细地查看,地面以及他能够得着的树皮。就连苔藓中间的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查看过,并且装了起来。最后,他顺着小道穿过树林走到马路上,知直到看不见脚印。这时,他恢复常说:“这个案件非常有趣。我想右边这所房子一定是仆人的住房。我打算进去和莫兰谈几句话,也许应该给他留个便条。谈完之后,我们就可以驱车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先往马车那边走,我随后就来。”


大约过了十分钟过后,我们来到了马车停放的地方。在这里,我们等了福尔摩斯一会儿,随后,我们就驱车回罗斯。在路上,福尔摩斯拿出他在树林里捡到的那块石头,说:“莱斯特雷德,我想对这玩意你肯定会感兴趣的,因为凶手就是拿它杀人的。”


“我可看不出上面有什么痕迹。”


“是没有痕迹。”


“那你怎么知道是凶器呢?”


“石头底下的草还在青着,这说明,石头放在那里只有短短几天。


至于石头哪来的,我就没有办法知道了。不过,石头的大小和死者的伤痕完全一致。”“那么,凶手是谁呢?”


“凶手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男子,左腿瘸,左撇子,身穿一件灰色大衣,脚上穿一双高跟的狩猎靴子。他抽的是印度雪茄烟,此外,他身上带着一把很钝的用于削鹅毛笔的小刀。当然啦,还有一些其他的痕迹,不过,我想单单这些就足够让我们抓到凶手了。”


莱斯特雷德笑着说:“我仍然不太相信。推理归推理,毕竟我们英国陪审团要的是证据。”


“会有办法的。你有你的一套,我有我自己的一套。今天下午会很忙,不过晚上我会坐火车回伦敦。”福尔摩斯平静地说。


“你准备到时把案子丢下?”


“不,案子办完了。”


“真相呢?”


“已经大白了。”


“那,谁是凶手?”


“就是我描述的那个男子。”


“但他是谁?”


“找到他很容易啊,在这个地方人住不多。”


莱斯特雷德耸了耸肩,说道:“福尔摩斯,我是非常实际的人。


我可不想来回跑,就为了找出这么一个瘸腿的惯用左手的男人。这么找的话,我会成为苏格兰场警界的笑柄。”


“好说,”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我已经给了你一次机会。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在你家里好好待着吧,再见!临走前,我会给你留下便条的。”莱斯特雷德在他的住处下车后,我们驱车径直回到了旅馆。


午饭已经摆在桌子上了。然而,只见福尔摩斯坐在椅子上,沉默不语,陷入了沉思,一脸写满了不知所措的痛苦。


吃过午餐后,他对我说:“华生,你就坐在这,听我讲几句。我现在心里没有底,我想听听你的看法。来,点上一支雪茄,先听我说说我发现的情况。”“你说。”


“好,我们在考虑这桩案子时,我们都注意到小麦卡锡谈话中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不过,你认为他有罪,而我认为他无罪。第一点是,根据他的陈述,他父亲还没见到他,就喊出‘库伊’这个字眼。第二点是,死者临死前说了‘拉特’这几个字。我们知道,他之含糊地说了几个字眼,小麦卡锡听出了一个。很明显,要想侦破案件,我们要这两点出发。所以,我们不妨假设,小麦卡锡所说的都是绝对真实的。”


“那,这个‘库伊’,到底有什么含义呢?”


“很显然,这不可能冲他儿子喊的。因为,他认为小麦卡锡正在布里斯托尔还没有回来。他儿子听到这个词,很可能是出于偶然。还有,死者所喊‘库伊’,我想是他在招呼那个他要约见的人。据我了解,‘库伊’是澳大利亚人使用的一种叫法,并且是澳大利亚人相互之间使用的叫法。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推测,麦卡锡要在博斯科姆山谷水塘会见的这个人一定是一个曾去过澳大利亚的人。”“那‘拉特’,又是什么意思呢?”


福尔摩斯没有回答,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折起来的纸,放在桌上铺开,说:“这是一张澳大利亚地图,是我昨晚拍电报到布里斯托尔要来的。”随后,他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你念一下。”


“阿拉特。”


“现在怎么念?”他把手抬起来说。


“巴勒拉特。”


“一点没错。这就是死者当时喊出的话,不过,小麦卡锡只听到最后两个音节。死者当时用尽力气想把杀他的那个人的名字叫出来,叫出巴勒拉特的某某人来。”“太妙了!”


“这些是显而易见的。你看,现在,我们已把侦查的范围大大缩小了。如果我们相信小麦卡锡所说的话,那么无疑凶手有一件灰色大衣。这也是我们所要解决的第三个问题。对于凶手是一个穿灰色大衣的、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这一点,一开始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现在一切都相当明确了。”


“是啊。”


“这个凶手非常熟悉这一带的地形。要想进入案发现场,他要么通过农场,要么通过庄园,别无他路。而这点陌生人是不肯能做到的。”


“有道理。”


“所以,我们才要不远千里地来到这里。我仔细观察了现场,掌握了一些有关案情的细节,而且我把这些都告诉了那个笨蛋莱斯特雷德。”


“可是你是如何看出那些细节的?”


“你了解我的方法。我不过是凭借着细心观察,然后进行推理,掌握案情的。”“你可能根据他步子的大小来推断他的身高,根据他的脚印来推断他的靴子。”“没错,他穿的靴子很特殊。”


“好,不过,你怎样知道他是个瘸子呢?”


“他的右脚留下的脚印不如左脚留下的脚印清楚,可以看出左脚比较用力。因此,根据这点,我们可以推测出,他走路的时候肯定是一瘸一拐的,是个瘸子。”“左撇子呢?”


“法医对死者伤痕的叙述,你应该注意到了。根据叙述,凶手是在死者背后发出那致命一击的,而且是打在脑后左侧。如果不是个左撇子,那么他怎么做到这个呢?我想,他当时一直在树后,听着他们父子讲话,而且还在那里抽过烟。因为,在那里我发现了雪茄烟灰,由于我对烟灰做过专门研究,能够认出那是印度雪茄。你知道的,我以前花过很大精力研究这个,还写过专题文章解释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斗烟丝、雪茄和卷烟的烟灰。随后,我在四周仔细搜查,最后在苔藓里找到了他扔在那里的烟头,那是一种印度雪茄,和在鹿特丹卷制的雪茄同属一类。”“那么,雪茄烟嘴呢?”


“这根雪茄尾端没有嘴巴含过的印迹,很明显,他一定是用了烟嘴。而且雪茄末端,不是咬断的,而是切断,不过切割处并不整齐,所以我推断凶手有一把颇钝的小刀。”


我说:“福尔摩斯,现在,你已经在凶手四周布下了罗网,他肯定无法逃脱。你救了一个无辜的生命,正如你将吊死他的绳子一刀割断一样。我发现这一切都朝着一个方向发展,凶手是……”


“约翰·特纳先生来访。”旅馆的侍者叫道,一边打开我们起居室的房门,领进了一名访客。


这个人相貌不凡,让人难忘。他走得很慢,一瘸一拐,弯腰驼背,看上去老态龙钟,但是,他神情坚定严峻,四肢粗壮有力,可以看出他拥有过人的膂力和非凡的性格。他的胡须卷曲,头发银白,眉骨突出,眉梢下垂,这些特征让他看起来有权有势而有尊严的风度,但是他脸色灰白,嘴唇和鼻尖呈现蓝颜色。作为医生的我,一眼就看出他患有严重的慢性病。


“请坐在沙发上。您收到我的便条了?”福尔摩斯温和地说。


“是的,看门人交给我的。你说,在这和你见面,能够避免流言蜚语。”“我想要是我去你府上拜访,恐怕人们会说三道四的。”


“你为什么要见我呢?”他打量着福尔摩斯,那双疲倦的眼神中流露出绝望,好像他已经得到了问题的答案似的。


福尔摩斯看着他的眼睛,说:“是的,是这样。麦卡锡的一切我都了解了。”听完这番话,特纳先生低下头,两手捂脸喊道:“上帝保佑我吧!我不会让这个年轻人受到半点损伤的。我可以发誓,一旦巡回审判法庭指控他有罪,我会站出来说话的。”


“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倘若不是为了我的宝贝女儿的话,我早就把真相说出来了。她听到我被捕的消息,肯定会伤心的。”


“不一定非要逮捕才能解决问题。”


“你说什么?”


“我不是官方侦探。是你女儿邀请我到这里来办案的,这点我心里很清楚。我来是为她办事的。但是,不管怎么样,小麦卡锡必须无罪释放。”“我活不了几天了。我得了多年的糖尿病,身体一直不好。


医生跟我说,我最多只能再活一个月。不过,我希望死在家里而不愿意死在监狱里。”听完后,福尔摩斯站起来准备好笔和纸,说:“好,那么现在你将整个故事告诉我们,我将它记录下来,也请你在上面签字。如果审判出现了危机,我或许会把它作为证据提交法庭,解救小麦卡锡。当然啦,我保证只有必要的情况下才用它,这位华生先生可以作证。”


特纳先生说:“好。能不能活到开庭的那一天还是个问题。所以,我根本不在乎这些。我只是不想让我女儿伤心。现在我将把事情跟你说说,尽管我策划这件事情时间很长,但是说起来花不了多少时间的。


“你不了解麦卡锡这个家伙,他是恶魔的化身。这是实话,希望上帝不会让你们陷入这种人的爪牙之中。这二十年来,他始终抓住我不放,毁了我的一生。当然,我首先告诉你我是怎么落到他手里的。


“早在六十年代初,在矿场的时候。当时我还是个年轻小伙,年轻气盛,也不太安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我和几个恶人混在一起,整天饮酒作乐。后来,由于矿场失利,我们被迫落草为盗。我们一伙六人,放荡不羁,经常抢劫车站以及去矿场的马车。我当时的化名叫‘巴勒拉特的黑杰克’,现在在那个殖民地,还有人记得我们这个‘巴勒拉特帮’。


“有一天,一辆押运黄金的车经过巴勒瑞特去墨尔本。得知这个消息,我们在中途设伏,发动袭击。车队有六个押运兵,我们也是六个,这场战斗很是激烈,尽管我们在第一轮攻击时就干掉了四个押运兵,但是我们也损失了三人。当时,我用手枪顶住马车夫的脑袋,他就是这个麦卡锡。上帝啊,我多么希望我当时就一枪崩了他,可是我放了他,尽管他用邪恶的小眼睛一直盯着我,要记下我的容貌。我拿到了金子,我们变成有钱人,随后我设法回到英国。没有人对我起疑心。我一个人回到英国后,决定安顿下来,过安分守己、有尊严的生活。我家的这些产业当时这里有人要出售,我顺势买下来的。随后,为了弥补我发横财的不光彩手段,我就开始用我的钱财做些善事。后来我结了婚,不过我妻子很年轻就过世了,留下了我和女儿爱丽丝。


就在爱丽丝还是个婴儿时,她的小手似乎引导我走上了正途,而这在以前根本没有出现过。也就是说,我要重新做人,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弥补过去的罪过。原本一切都进展顺利,但是麦卡锡出现了,他逮住了我。“当时,我正在伦敦办理一桩投资的事务,不料在摄政街遇见了他,他当时衣不蔽体,脚上穿着一双破烂不堪的鞋子。


“他抓住我的胳膊说:‘我们又见面了,杰克。我们亲如一家。现在只有我们父子两人,你该收留我们那。要是你说不……你知道,英格兰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国家,只要喊上一嗓子就能叫来警察。’”“就这样,他们来到西部乡下,从此我便无法摆脱他们。他占用我那块最肥沃的农场而不交租金。此后,我的生活不得安宁,心情无法平静,我没有办法忘记过去抢劫黄金车的事情。不论我到哪里,他那张狡诈的面孔总是带着狞笑伴随着我。艾丽斯长大后,情况变得更糟了。因为这个死鬼知道,我怕我女儿知道我过去的历史远比我害怕警察知道严重得多。所以,不论他要什么,他都一定要弄到手,不管他跟我要什么,我都毫不迟疑地给他:土地、金钱、房子。可是,他居然连我最后一项他都要,他要我的爱丽丝。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你知道,他儿子已长大成人,我的女儿也已经长大成人。大家都知道我身体一向不好,让他儿子继承我的全部财产对他来讲,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我根本不愿意,我不甘心。让他那该死的血统和我的血统混合在一起,我不乐意。当然,对那个小伙子我并无恶意。所以,尽管麦卡锡威胁我,但我坚决不答应。即使他狗急跳墙,我都不在乎。后来,我们约定在我们的房子之间的池塘见面,商量商量这件事情。


“走到约定的地点时,我看见他正和他的儿子说话于是我就站在树后抽烟等着,等他儿子走后我们再谈。但是,听到他所说的话后,我顿时火冒三丈。他在劝说他儿子向我女儿求婚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我女儿有怎样的想法,就跟我女儿是街上的妓女似的。一想起这些,我忍无可忍。难道我此生摆脱不了他吗?我已经快死了,我也不在乎了。所以,尽管我头脑清醒,但是我还是想用我强壮有力的四肢,让他永远地闭上嘴,让我的过去和我的女儿能够安全。福尔摩斯先生,后来,我真的这么做了。假如再来一次,我也会这么做的。我承认我罪孽深重,生活痛苦是应该的。但是,让我的女儿也替我承担这一切就太不公平了。我打倒他的瞬间,就像打倒了一头凶恶的野兽一样,心里十分痛快。他儿子听到叫声返回来的时候,我躲到了小树林里,不过,后来我不得不跑回去,取回我遗落的大衣。福尔摩斯先生,这就是这件事的整个经过。”


就特纳在记录下来的自白书上签了字的时候,福尔摩斯开口说:


“好啦,对你进行审评不是我的工作。我只希望,我们永远不要有这样的诱惑。”“但愿如此,福尔摩斯先生,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考虑到你的身体状况,我将不会有任何行动。你也知道,不久之后,你就会为你的所作所为受到比巡回审判法庭更高的命运的审判。


这份自白书,我会保留着。要是麦卡锡被判有罪,我只能出示它。如果不被定罪,那么,没有人会看到这份自白书的。对了,关于你的秘密,不管你是生是死,我们都会守口如瓶的。”特纳先生一脸严肃地说:“那么,再见。将来,在你们临终之时一想起曾经让我安然离开人世,你们会感到更加安然的。”说完后,这个魁梧的身影步履蹒跚地离开了我们的房间。


长时间的沉默之后,福尔摩斯说:“愿上帝怜悯!为什么命运对可怜无助的可怜虫开这种玩笑?每当我碰到这样的案件,我总是想起拜克斯特牧师的话,‘为了上帝的荣耀,矢志无悔地去做吧,福尔摩斯。’”


由于福尔摩斯提交辩护律师强而有力的反证,詹姆斯·麦卡锡在巡回裁判庭被无罪释放。特纳先生在与我们见面之后又足足活了七个月,不过他现在已去世了。目前最好的情景可能是这样的,一对年轻的男女愉快地生活在一起,他们对过去笼罩在他们头上的乌云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