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卷第五(起元年尽十八年)庄公四年(公元前六百九十年)

作者:谷梁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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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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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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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464字

经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


【译文】


四年,春季,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襄公。


传飨,甚矣。飨齐侯,所以病齐侯也。


【译文】


宴请,太过分了。经文记“飨齐侯”,是用以责备齐侯。


经三月,纪伯姬卒


【译文】


三月纪伯姬去世。


传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


【译文】


外国的君夫人死不予记载,这次为什么记呢?因为是我们鲁公女儿。她嫁给诸侯,地位就跟鲁君夫人相等了。因此我们为她改变记事的凡例,记载她的死。


经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译文】


夏天,齐侯,陈侯和郑伯在垂地临时会见。


经纪侯大去其国。


【译文】


纪侯永远失去了国家。


传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译文】


大去,是不留下一人的意思(指一个百姓也没有了),是说百姓迁走四年而后就灭了国。纪侯贤德,齐国却灭了纪国,不说被灭而说永远离开国家,是不让小人陵驾于君子之上。


经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译文】


六月乙丑日,齐侯安葬纪伯姬。


传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隐而葬之。


【译文】


鲁以外的君夫人死不记载安葬,这次为什么记呢?因为伯姬是我们鲁公的女儿。失去国家,所以痛惜她,记下安葬日期。


经秋,七月。


【译文】


秋季,七月。


经冬,公及齐人狩于郜。


【译文】


冬季,庄公和齐侯在部地打猎。


传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刺释怨也。


【译文】


齐人是指齐侯。为什么称他齐人?是为鄙视庄公的对手,用以鄙视庄公。为什么鄙视庄公?不报完仇就不能解除仇恨,讥刺庄公还没报父仇,就解除了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