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卷第四(起八年尽十八年)桓公十八年(公元前六百九十四年)

作者:谷梁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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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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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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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422字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译文】


十八年春,周历正月,鲁桓公在泺地会见齐侯,桓公和姜氏到齐国。


传泺之会,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称数也。


【译文】


泺地的会见,为什么不提夫人?因为她骄纵,没算上她。


经夏,四月,丙子,公死于齐。


【译文】


夏季,四月,丙子日,鲁桓公死在齐国。


传其地,于外也。薨称公,举上也。


【译文】


记载地点,因为死在外国。死了称公,强调他在高位。


经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译文】


丁酉日,桓公的灵枢由齐国送回鲁。


经秋,七月。


【译文】


秋季,七月。


经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译文】


冬季,十二月己丑日,安葬鲁君桓公。


传葬我君,接上下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桓公葬而后举谥,谥,所以成德也,于卒事乎加之矣。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备,然后可以会矣。


【译文】


葬我君,这是通国上下的用语。君王被杀,没讨伐凶手,不能记安葬。这里为什么记载安葬呢?不求在这种情况下越过国界去讨伐齐国。“桓公”是安葬后定的谥号。谥号是用来成全美德的,在人死后加上。聪明人深谋远虑,正义的人做事果断,仁德的人能保住国家。具备了这三点,然后才可以外出会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