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超人列传(6)

作者:叶永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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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科幻·灵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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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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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926字

“你我也算尽了力。你现在打算怎样?”


“回我的小星星去。至少阿丁和玛丽莲·梦露还忠心耿耿地在等我。地球是完蛋了,这群疯子!我再也不会回来了。你呢?”


“我不知道。我觉得心有未甘。”


“算了吧,你斗不过他们的。跟我走,我替你捏一个碧姬·芭铎,如何?”


斐人杰摇头苦笑。戈德博士耸耸肩,自个儿上了太空船。斐人杰颓然坐下。有人拍拍他肩膀,他抬头一看,是布朗博士。


“斐人杰博士,我必须告诉你,我很敬佩你在会议中表现的奋斗精神。我觉得你虽败犹荣。”


“你们赢了,还说他作甚?”


“还有一桩。你不是想看看人工脑吗?”


“现在不想看!”斐人杰的态度近乎粗暴。


“其实,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布朗博士温文尔雅地说,“我的脑子就是第一个人工脑。”



芝加哥的下午。黑人区附近,一位高瘦的东方青年冒着大雨,浑身淋得湿透地在人行道上徘徊,来往的路人莫不对他投以惊奇的目光。一位好心的老太太撑着雨伞过来。


“年轻人,别尽在淋雨,你这样会得肺炎的。”


“谢谢您关照,我不在乎。”


老太太怜悯地说:


“年纪轻轻的,何必这么糟蹋自己呢?准是和爱人闹别扭了,对不对?”


青年点点头,雨水沿着乱发淌下。


“刚闹的别扭?”


“不久以前。”青年想说,正是150年前。


“你到这附近来找她?”


“是的。我听说她在这儿的一家啤酒店做女招待,所以就老远赶了来。”


“问我吧,我也许知道。”老太太非常热心,“我就住这条街口上的公寓,附近的熟面孔我都认得。她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什么模样儿?”


“她叫裘娣·史密斯,大约25岁吧,是个混血儿。我有她一张照片。”青年掏出皮夹,老太太从雨伞底下凑过脸来,瞧了半天,突然惊呼一声:


“哦,这不是爱弥丽吗?”


“对!对!她的小名正是爱弥丽。您认得她?”


“当然,她就住在附近,是个很好的女孩,我们都很喜欢她。她不但在啤酒店做事,还去补习班学会计,很知道上进呢。可是,”老太太困惑地瞧着那青年,“爱弥丽已经结婚两年了,也许她不是你要找的……”


“她是不是混血儿?”


老太婆慢慢摇头:


“我想不会吧,爱弥丽双亲都是美国人呀……慢着,对了,我听爱弥丽说起过,她的血液有法国血统和中国血统,也许她祖先曾经┖汀…”


“那就对了!”青年急切地说,“请您告诉我,她住在哪儿?”


“可是,我的老天,你难道不明白吗?她已经结婚两年了,小两口感情挺好的。你现在去找她已经太迟了。”


“放心吧,我只要再见她一面。只要再看她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您一定得帮我这个忙!”


“好吧,既然如此……我想她现在还在‘好望角’啤酒店。你从这儿再往下走两条街,向右转,就看得到‘好望角’的招牌,是间地下室……”


“多谢!”青年拔腿就跑。老太太看他背影消失在路口,突然起了一阵感慨,不由得掏出小手帕来擦擦眼角:“想不到这年头还有这样纯情的少年,实在难得,实在难得!”她不知怎的又想起了自己的死鬼丈夫,遂又热泪满眶,忙低着头走了。


青年找着好望角啤酒店。老太婆说得不错,是间地下室,墙上贴满了旧画报,棒球队的照片,已呈黄色的报纸剪贴,墙角横七竖八写着打油诗,头顶天花板上还露出一节节的水管和电线。因为是下午,柜台前只有三两位客人,一位蓄络腮胡的胖子无精打采地弹着钢琴,唱着一曲流行歌曲:《我心爱的人儿》。


啊,我心爱的人儿


为了你的缘故,我憔悴到这般模样


才动过移植手术的头皮,又秃了那么一大方


许是手术没弄妥当吧,人说


但我明白,这是由于我对你的思量


啊,我心爱的人儿


你可别信人的恶意中伤


不错,我曾有过三位新娘


她们却留给我一笔偌大的家当


三副眼球


(蓝色黑色和棕色的)


一具性能良好的心脏


和两只包君满意的膀胱


啊,我心爱的人儿


你万万不要上玛门的当


珍珠翡翠和金刚钻


哪抵得上我的人体器官储藏?


你只要跟了我


我就双手献上前妻们的眼球心脏和膀胱


哪怕你活到一百八十八岁


也能青春常驻永远健康


啊,我心爱的人儿


你可愿做我的四任新娘?


青年随便找着一个角落坐下,好一会才有一位女招待走过来。


“一盘意大利烤饼,一壶啤酒。”


女招待点点头,不好久就端来烤饼和啤酒。青年又说:


“请问你认得裘娣·史密斯吗?”


女招待奇怪地望他一眼。


“我就是。有什么事?”


“啊,原来就是你!”青年仔细打量她。她身材窈窕,碧眼褐发,小巧的鼻子,依稀有点像丹娜。青年恳切地说:“我能不能和你谈谈?”


“谈什么?我并不认识你!”


“可是我认识你。我知道你小名叫爱弥丽,你丈夫叫史华兹,在一家运输公司做事。你们有个刚满周岁的小孩叫保罗。半年前你们刚从洛杉矶搬来芝加哥,对不对?”


她看着他,眼中流露出恐惧。


“你……你是理性检查人员?”


他笑着摇摇头。


“别怕,我不是的。我是你曾祖母的父亲。”


“你什么?”


他掏出证章,她瞥了一眼,拿手掩住嘴。


“你是超……”


“别嚷!你现在相信了吧?我在成为超人前,曾结婚生有一女,就是你的曾祖母。她叫斐曼丽,对吧?”


“我不知道。我怎会记得住曾祖母的名字?”她不住搓弄着围裙,“您找我有什么事?”


“其实也没什么事。我刚从太空回来,有几个月假期,就到地球各处寻访我的子孙。”他看看表,“你什么时候下班?”


“五点钟,就快了。”


“愿意招待你的曾曾祖父吃顿晚饭吗?”


“当然……当然,欢迎您光临……我得回去工作。”


“好,去吧,我就在这儿等你。”


她像小鹿脱了樊笼,赶快逃到柜台后头去,假装忙碌工作,却不时偷偷望他一眼,斐人杰暗自好笑。也难怪她紧张,突然来了个二十来岁的东方青年,却自称是她的曾曾祖父,叫她如何不慌呢?斐人杰吃完一盘烤饼,喝完一壶啤酒,已是五点了。那可怜的女孩不得不硬着头皮走了过来。


“咱们走吧?”斐人杰轻松地说。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先去托儿所接保罗,再去买一些┎恕…”


“没有问题,没有问题,我有的是时间!”


雨已经停了,人行道还湿漉漉的。他们沉默地走到托儿所,她进去领出了两个小孩,坐在一辆婴儿车上,一男一女,都才一岁多。


“好可爱的一对。男的想必是保罗了。女孩儿是谁家的?”


“是邻居麦考伯太太的小孩。”


“我帮你推吧。”斐人杰不由分说,抢过车把。


“谢谢。”


街角转过来一辆宣传车,播音器中一位女声正在说:


“……请大家不要忘记,在星期六前到离您最近的卫生站注射脑瘈症预防针。不论大人小孩都必须接受预防注射。如果过期未接受注射,您可能会被罚锾,甚至受到更严重的处罚。请勿自误……”


“啊!”爱弥丽轻呼一声,“我倒一直忘了这回事。今天已经是星期三,明天得带保罗去卫生局了。”


“去接受脑瘈症预防注射?”斐人杰愤怒地说,“不必去!这种注射有害无益。”


“我也是这么说。听说预防针得注射在脑部,像保罗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受得了呢?而且,以前从来没听说过有脑瘈症这回事,不知为什么,当局把脑瘈症说得这么恐怖,简直谈虎色变,好久也没有过这么厉害的流行病了。”


“哼,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流行病。”


“大概又是一种文明病。现代文明真是害人。”爱弥丽叹了口气,“没办法,明天还是带保罗去一趟。不然若真生了脑瘈症,那也不得了。”


斐人杰没说话。他们经过一家超级市场,爱弥丽要进去买菜。斐人杰说,刚下过雨,空气挺新鲜的,他带两个孩子在外头等着吧。爱弥丽不疑有他。10分钟后,爱弥丽买菜回来,哪还有斐人杰和两个孩子的影子?她急得几乎发昏,忙抓住旁边站着的一个老头:


“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年轻的东方人,带着两个孩子的?”


“不错,他们走了。他还给我一张纸条,说是如果有人问起,就交给那人。”


爱弥丽忙打开纸条,只见里头歪歪斜斜地写道:“为了拯救人类,这两个孩子我带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你不必再找他们。”


她看完了,绝叫一声,向后便倒。



斐人杰把两个孩子放进太空船的低温高压冷藏库里,从冷藏库的玻璃窗口看到两个孩子被冻成冰柱,他才松了口气。假如他的运气不错,两个孩子便会像白雪公主一样沉睡个几千年。等太空船到了目的地,他再将这两个孩子解冻,从现代科学的魔法里唤醒他们。


斐人杰的计划很简单。他知道自己孤掌难鸣,无论如何也斗不过所有的超人,所以决心拐了两个孩子从地球逃走,逃向银河遥远的另一端。他相信一定能找到一个新的地球,在那里唤醒沉睡中人类未来的祖先。隔了数百光年,银河系的星球又如此众多,他估量超人们和人工脑人们一定不会找到他。即使找到了,也许那已在数千年后,新的人类也许又已发展出足以和人工脑文明相抗衡的文明。假如不幸新的人类仍不能战胜人工脑人,那么……斐人杰觉得不必想得太远。只要能保全住人类,一切仍是有希望的!


他遂驾了太空船离开了地球,在银河中漂泊了1000年。在这漫长的1000年中,他访问无数的行星,最后终于在银河偏僻的一角找到了一个小星系。那个小星系也有九颗行星,绕着和太阳大小相似的一颗三等星旋转着。其中的第二颗行星,也有空气和水,和地球的环境差不多,斐人杰就将太空船降落在这颗行星上。他发现地表已久为原始森林所覆盖,巨大的恐龙在森林中遨游,长颈的翼手龙在空中滑翔,小猿猴在树梢跳跃……他立刻爱上了这颗星球。生命原已充满了这个世界,他决定让他保存着的两条生命也加入它们的行列。


首先,他将小男孩解冻。小男孩醒了,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斐人杰觉得无比欣慰。1000年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于是他运用超人的知识,在原始森林的一角为小男孩开辟出一个乐园。恐龙、原始犀、长毛象……所有巨大的生物,都被他逐出了乐园,只留下那些无害的小动物陪伴着小男孩。小男孩渐渐长大,他就教小男孩许多技艺,教他识字——当然是中文——告诉他草木虫鱼之名。小男孩聪敏好学,有一天,他突然问斐人杰:


“万物都有名字,我有没有名字呢?”


“你叫亚当。”斐人杰不假思索地说。


“万物都有来历,我从何而来呢?”


“你来自泥土,将来你还要回到泥土里去。”


光阴似箭,岁月如流,转眼间亚当已经7岁了,斐人杰看见亚当逐渐长大,却整日价斗鸡逐狗,不务正业,颇为忧虑。一天,等亚当睡了,他便回太空船去,将女娃儿解冻。第二天,亚当醒了,见乐园里又多一人,大为吃惊,便跑去问斐人杰。


“她是女人,她的名字叫夏娃。”斐人杰回答他。


“她是从哪儿来的呢?”


斐人杰指指亚当,意思是叫他自己想想。不料亚当一低头,看见自己的肋骨,遂拍手笑道:


“我知之矣,女人是我的肋骨变的。”


斐人杰见亚当小时倒还聪敏,越大却越发糊涂,叹了口气,也就不愿多说。


不过有了夏娃后,亚当却逐渐把游手好闲的习气改去不少,斐人杰看在眼里,倒还满意。又是13年过去,亚当已经20岁了,夏娃也已14岁,两人整日厮混在一起。一日,斐人杰在太空船内闲坐,突然想起,两人年岁已长,渐晓人事,礼教之防毫无,若任他俩自由发展下去。将来的人类,恐怕都不晓得有婚姻一事,不如让他俩早早结婚,将来也可成为一种制度。他既起了这念头,就急忙到园中各处寻找两人,终于在草丛中发现他俩,正在干那苟且之事。亚当和夏娃见自己干的好事被斐人杰发现了,大为惊恐,忙俯伏在地。斐人杰见生米已成熟饭,倒也不甚发怒,当下便叫他俩交拜天地成婚,又对亚当说:


“你既年逾二十,现在又是一家之主,也该出去建立自己的事业了。我当初因为你俩年纪还小,经不起毒蛇猛兽的侵袭,所以设这乐园,让你俩生活其中。现在你们年纪也不小了,我该传授的技艺都已传予你俩。你们出去闯闯吧!”


亚当原是条懒汉,听了此言,哪里肯就走,躺在地上撒赖。还是夏娃有主意,骂了亚当一声“没出息”,自己先走出了乐园。亚当见了,没奈何只好抓起一根长矛,讪讪地追上去。斐人杰看两人扶持着逐渐走远,也就放了心。他晓得自己任务已了,活了近2000年,也该休息了。他遥遥地祝福这两人,就上了太空船,发动引擎,向无垠的太空驶去。


不知过了几世几劫,亚当和夏娃的后代逐渐繁殖,遍布大地。他们对乐园的记忆,也越来越模糊,终于变成神话中的一部分。他们只记得“神”把亚当和夏娃带到这世界,“神”开辟了乐园,“神”又终于把他俩赶出了乐园。人们到处树立“神”的偶像,朝他膜拜。


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突然有聪明人出来说“神”已经死了,“神”早就不在了。有些固执的人不肯相信,那愚蠢的尚且提着灯笼到市场里寻找“神”。地上遂起了大混乱,到处都有刀兵,成千成万的人被杀,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当然,聪明人和愚人都不知道,真正带他们的祖先来到这星球的斐人杰的确已经死了,死在距他们的小行星50光年的一颗冷星上。他的面貌仍栩栩如生。离他尸体不远处,有一座雕像,雕的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女郎。在雕像的底座,刻着一排小字:


丹娜,我永恒的爱。


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