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猫城记(3)

作者:叶永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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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科幻·灵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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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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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796字

身上很僵,因为我是在“地”上睡了一夜,猫人的言语中大概没有“床”这个字。一手打绿蝇,一手磨擦身上,眼睛巡视着四围。屋里没有可看的。床自然就是土地,这把卧室中最重要的东西已经省去。希望找到个盆,好洗洗身上,热汗已经泡了我半天一夜。没有。东西既看不到,只好看墙和屋顶,全是泥作的,没有任何装饰。四面墙围着一团臭气,这便是屋子。墙上有个三尺来高的洞,是门;窗户,假如一定要的话,也是它。


我的手枪既没被猫人拿去,也没丢失在路上,全是奇迹。把枪带好,我从小洞爬出来了。明白过来,原来有窗也没用,屋子是在一个树林里——大概就是昨天晚上看见的那片——树叶极密,阳光就是极强也不能透过,况且阳光还被灰气遮住。怪不得猫人的视力好。林里也不凉快,潮湿蒸热,阳光虽见不到,可是热气好像裹在灰气里;没风。


我四下里去看,希望找到个水泉,或是河沟,去洗一洗身上。找不到;只遇见了树叶,潮气,臭味。


猫人在一株树上坐着呢。当然他早看见了我。可是及至我看见了他,他还往树叶里藏躲。这使我有些发怒。哪有这么招待客人的道理呢:不管吃,不管喝,只给我一间臭屋子。我承认我是他的客人,我自己并没意思上这里来,他请我来的。最好是不用客气,我想。走过去,他上了树尖。我不客气的爬到树上,抱住一个大枝用力的摇。他出了声,我不懂他的话,但是停止了摇动。我跳下来,等着他。他似乎晓得无法逃脱,抿着耳朵,像个战败的猫,慢慢的下来。


我指了指嘴,仰了仰脖,嘴唇开闭了几次,要吃要喝。他明白了,向树上指了指。我以为这是叫我吃果子;猫人们也许不吃粮食,我很聪明的猜测。树上没果子。他又爬上树去,极小心的揪下四五片树叶,放在嘴中一个,然后都放在地上,指指我,指指叶。


这种喂羊的办法,我不能忍受;没过去拿那树叶。猫人的脸上极难看了,似乎也发了怒。他为什么发怒,我自然想不出:我为什么发怒,他或者也想不出。我看出来了,设若这么争执下去,一定没有什么好结果,而且也没有意味,根本谁也不明白谁。


但是,我不能自己去拾起树叶来吃。我用手势表示叫他拾起送过来。他似乎不懂。我也由发怒而怀疑了。莫非男女授受不亲,在火星上也通行?这个猫人闹了半天是个女的?不敢说,哼,焉知不是男男授受不亲呢!?(这一猜算猜对了,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证实了这个。)好吧,因彼此不明白而闹气是无谓的,我拾起树叶,用手擦了擦。其实手是脏极了,被飞机的铁条刮破的地方还留着些血迹;但是习惯成自然,不由的这么办了。送到嘴中一片,很香,汁水很多;因为没有经验,汁儿从嘴角流下点来;那个猫人的手脚都动了动,似乎要过来替我接住那点汁儿;这叶子一定是很宝贵的,我想;可是这么一大片树林,为什么这样的珍惜一两个叶子呢?不用管吧,稀罕事儿多着呢。连气吃了两片树叶,我觉得头有些发晕,可是并非不好受。我觉得到那点宝贝汁儿不但走到胃中去,而且有股麻劲儿通过全身,身上立刻不僵得慌了。肚中麻酥酥的满起来。心中有点发迷,似乎要睡,可是不能睡,迷糊之中又有点发痒,一种微醉样子的刺激。我手中还拿着一片叶,手似乎刚睡醒时那样松懒而舒服。没力气再抬。心中要笑;说不清脸上笑出来没有。我倚住一棵大树,闭了一会儿眼。极短的一会儿,头轻轻的晃了两晃。醉劲过去了,全身没有一个毛孔不觉得轻松的要笑,假如毛孔会笑。饥渴全不觉得了;身上无须洗了,泥,汗,血,都舒舒服服的贴在肉上,一辈子不洗也是舒服的。


树林绿得多了。四围的灰空气也正不冷不热,不多不少的合适。灰气绿树正有一种诗意的温美。潮气中,细闻,不是臭的了,是一种浓厚的香甜,像熟透了的甜瓜。“痛快”不足以形容出我的心境。“麻醉”,对,“麻醉”!那两片树叶给我心中一些灰的力量,然后如鱼得水的把全身浸渍在灰气之中。


我蹲在树旁。向来不喜蹲着;现在只有蹲着才觉得舒坦。


开始细看那个猫人;厌恶他的心似乎减去很多,有点觉得他可爱了。


所谓猫人者,并不是立着走,穿着衣服的大猫。他没有衣服。我笑了,把我上身的碎布条也拉下去,反正不冷,何苦挂着些七零八碎的呢。下身的还留着,这倒不是害羞,因为我得留着腰带,好挂着我的手枪。其实赤身佩挂手枪也未尝不可,可是我还舍不得那盒火柴;必须留着裤子,以便有小袋装着那个小盒,万一将来再被他们上了脚镣呢。把靴子也脱下来扔在一边。


往回说,猫人不穿衣服。腰很长,很细,手脚都很短。手指脚指也都很短。(怪不得跑得快而作事那么慢呢,我想起他们给我上锁镣时的情景。)脖子不短,头能弯到背上去。脸很大,两个极圆极圆的眼睛,长得很低,留出很宽的一个脑门。脑门上全长着细毛,一直的和头发——也是很细冗——联上。鼻子和嘴联到一块,可不是像猫的那样俊秀,似乎像猪的,耳朵在脑瓢上,很小。身上都是细毛,很光润,近看是灰色的,远看有点绿,像灰羽毛纱的闪光。身腔是圆的,大概很便于横滚。胸前有四对小乳,八个小黑点。


他的内部构造怎样,我无从知道。


他的举动最奇怪的,据我看是他的慢中有快,快中有慢,使我猜不透他的立意何在;我只觉得他是非常的善疑。他的手脚永不安静着,脚与手一样的灵便;用手脚似乎较用其他感官的时候多,东摸摸,西摸摸,老动着;还不是摸,是触,好像蚂蚁的触角。


究竟他把我拉到此地,喂我树叶,是什么意思呢?我不由的,也许是那两片树叶的作用,要问了。可是怎样问呢?言语不通。



三四个月的工夫,我学会了猫话。马来话是可以在半年内学会的,猫语还要简单的多。四五百字来回颠倒便可以讲说一切。自然许多事与道理是不能就这么讲明白的,猫人有办法:不讲。形容词与副词不多,名词也不富裕。凡是像迷树的全是迷树:大迷树,小迷树,圆迷树,尖迷树,洋迷树,大洋迷树……其实这是些决不相同的树。迷树的叶便是那能使人麻醉的宝贝。代名词是不大用的,根本没有关系代名词。一种极儿气的语言。其实只记住些名词便够谈话的了,动词是多半可以用手势帮忙的。他们也有文字,一些小楼小塔似的东西,很不好认;普通的猫人至多只能记得十来个。


大蝎——这是我的猫朋友的名字——认识许多字,还会作诗。把一些好听的名词堆在一处,不用有任何简单的思想,便可以成一首猫诗。宝贝叶宝贝花宝贝山宝贝猫宝贝肚子……这是大蝎的“读史有感”。猫人有历史,两万多年的文明。


会讲话了,我明白过来一切。大蝎是猫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大地主,因为他有一大片迷树,迷叶是猫人食物的食物。他为什么养着我,与这迷叶大有关系。据他说,他拿出几块历史来作证——书都是石头做的,二尺见方半寸来厚一块,每块上有十来个极复杂的字——五百年前,他们是种地收粮,不懂什么叫迷叶。忽然有个外国人把它带到猫国来。最初只有上等人吃得起,后来他们把迷树也搬运了来,于是大家全吃入了瘾。不到五十年的工夫,不吃它的人是例外了。吃迷叶是多么舒服,多么省事的;可是有一样,吃了之后虽然精神焕发,可是手脚不爱动,于是种地的不种了,作工的不作了,大家闲散起来。政府下了令:禁止再吃迷叶。下令的第一天午时,皇后瘾得打了皇帝三个嘴巴子——大蝎搬开一块历史——皇帝也瘾得直落泪。当天下午又下了令:定迷叶为“国食”。在猫史上没有比这件事再光荣再仁慈的,大蝎说。


自从迷叶定为国食以后的四百多年,猫国文明的进展比以前加速了好几倍。吃了迷叶不喜肉体的劳动,自然可以多做些精神事业。诗艺,举个例说,比以前进步多了;两万年来的诗人没有一个用过“宝贝肚子”的。


可是,这并不是说政治上与社会上便没有了纷争。在三百年前,迷树的种植是普遍的。可是人们越吃越懒,慢慢的连树也懒得种了。又恰巧遇上一年大水——大蝎的灰脸似乎有点发白,原来猫人最怕┧——把树林冲去了很多。没有别的东西吃,猫人是可以忍着的;没有迷叶,可不能再懒了。到处起了抢劫。抢案太多了,于是政府又下了最合人道的命令:抢迷叶吃者无罪。这三百年来是抢劫的时代;并不是坏事,抢劫是最足以表现个人自由的,而自由又是猫人自有史以来的最高理想。


(按:猫语中的“自由”,并不与中国话中的相同。猫人所谓自由者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男男授受不亲即由此而来,一个自由人是不许别人接触他的,彼此见面不握手或互吻,而是把头向后扭一扭表示敬意。)


“那么,你为什么还种树呢?”我用猫语问——按着真正猫语的形式,这句话应当是:脖子一扭(表示“那么”),用手一指(你),眼球转两转(为什么),种(动词)树?“还”字没法表示。


大蝎的嘴闭上了一会儿。猫人的嘴永远张着,鼻子不大管呼吸的工作,偶尔闭上表示得意或深思。他的回答是:现在种树的人只有几十个了,都是强有力的人——政客军官诗人兼地主。他们不能不种树,不种便丢失了一切势力。作政治需要迷叶,不然便见不到皇帝。作军官需要迷树,它是军饷。作诗必定要迷叶,它能使人白天作梦。总之,迷叶是万能的,有了它便可以横行一世。“横行”是上等猫人口中最高尚的一个字。


设法保护迷林是大蝎与其他地主的首要工作。他们虽有兵,但不能替他们作事。猫兵是讲自由的,只要迷叶吃,不懂得服从命令。他们自己的兵常来抢他们,这在猫人心中——由大蝎的口气看得出——是最合逻辑的事。究竟谁来保护迷林呢?外国人。每个地主必须养着几个外国人作保护者。猫人的敬畏外国人是天性中的一个特点。他们的自由不能使五个兵在一块住三天而不出人命,和外人打仗是不可能的事。大蝎附带着说,很得意的,“自相残杀的本事,一天比一天大,杀人的方法差不多与作诗一样巧妙了”。


“杀人成了一种艺术。”我说。猫语中没有“艺术”,经我解释了半天,他还是不能明白,但是他记住这两个中国字。


在古代他们也与外国打过仗,而且打胜过,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自相残杀的结果叫他们完全把打外国人的观念忘掉,而一致的对内。因此也就非常的怕外国人;不经外国人主持,他们的皇帝连迷叶也吃不到嘴。


三年前来过一只飞机。哪里来的,猫人不晓得,可是记住了世界上有种没毛的大鸟。


我的飞机来到,猫人知道是来了外国人。他们只能想到我是火星上的人,想不到火星之外还有别的星球。


大蝎与一群地主全跑到飞机那里去,为是得到个外国人来保护迷林。他们原有的外国保护者不知为什么全回了本国,所以必须另请新的。


他们说好了:请到我之后,大家轮流奉养着,因为外国人在最近是很不易请到的。“请”我是他们的本意,谁知道我并没有长着猫脸,他们向来没见过像我这样的外国人。他们害怕的了不得;可是既而一看我是那么老实,他们决定由“请”改成“捉”了。他们是猫国的“人物”,所以心眼很多,而且遇到必要的时候也会冒一些险。现在想起来,设若我一开首便用武力,准可以把他们吓跑;可是幸而没用武力,因为就是一时把他们吓跑,他们决不会甘心罢休,况且我根本找不到食物。从另一方面说呢,这么被他们捉住,他们纵使还怕我,可是不会“敬”我了。果然,由公请我改成想独占了,大蝎与那一群地主全看出便宜来:捉住我,自然不必再与我讲什么条件,只要供给点吃食便行了,于是大家全变了心。背约毁誓是自由的一部分,大蝎觉得他的成功是非常可自傲的。


把我捆好,放在小船上,他们全绕着小道,上以天作顶的小屋那里去等我。他们怕水,不敢上船。设若半路中船翻了,自然只能归罪于我的不幸,与他们没关系。那个小屋离一片沙地不远,河流到沙地差不多就干了,船一定会停住不动。


把我安置在小屋中,他们便回家去吃迷叶。他们的身边不能带着这个宝贝;走路带着迷叶是最危险的事;因此他们也就不常走路;此次的冒险是特别的牺牲。


大蝎的树林离小屋最近;可是也还需要那么大半天才想起去看我。吃完迷叶是得睡一会儿的。他准知道别人也不会快来。他到了,别人也到了,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幸而有那艺术”,他指着我的手枪,似乎有些感激它。后来他把不易形容的东西都叫作“艺术”。


我明白了一切,该问他了:那个脚镣是什么作的?


他摇头,只告诉我,那是外国来的东西。“有好多外国来的东西,”他说,“很好用,可是我们不屑摹仿;我们是一切国中最古的国!”他把嘴闭上了一会儿:“走路总得带着手镯脚镣,很有用!”这也许是实话,也许是俏皮我呢。


我问他天天晚上住在哪里,因为林中只有我那一间小洞,他一定另有个地方去睡觉。他似乎不愿意回答,跟我要一根艺术,就是将要拿去给皇帝看。我给了他一根火柴,也就没往下问他到底睡在哪里;在这种讲自由的社会中,人人必须保留着些秘密。


有家属没有呢?他点点头。“收了迷叶便回家,你与我一同去。”


他还有利用我的地方,我想,可是:“家在哪里?”


“京城,大皇帝住在那里。有许多外国人,你可以看看你的朋友了。”


“我是由地球上来的,不认识火星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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