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2)

作者: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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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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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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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390字

改革开放,允许台湾同胞回大陆探亲之后,王老六一身绫罗绸缎,身边带着一个珠光宝气、皮肤嫩得就像是地里的丝瓜瓤一样的女人回来探亲了。所有跟王老六沾点亲带点故的人,甚至包括已经断气很久的老鬼死鬼、大鬼小鬼,都从地底下冒出来,把他老人家下榻的罗州迎宾馆围了个人山人海,水泄不通。王老六仗着自己是台湾同胞,出手阔绰,豪爽大方,给人的感觉是他回大陆探亲不仅带回一个妖精似的女人,还带回好几车皮的礼物。分发礼物的盛大场面,我们罗州普通老百姓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不仅没有见到过,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人们说,王老六发东西时出手阔绰无比,简直到了见人就送的地步,几乎给我们每个罗州人都发了一件。王老六的老窦老母早已经死了,但是他们在黄泉之下有知,也还是很宽慰地点点头,说,这个老六,没有想到这么出息,我们真有面子啊!我们王家真有面子啊!王老六原来的老婆早已经不知去向,当然,这个时候,看见王老六丝瓜瓤一样鲜嫩的女人,谁也想不起来他的原配老婆了。我大伯得到的是个气体打火机。他宝贝得要命,死活不肯拿出来用。最后,打火机里面的气都结成了块,他也还是里三层外三层地包着,藏在大衣柜的底下,时不时翻出来把玩,感叹。


我大伯遗憾地说,我本来也可以这样威水,可是现在一身光。我奶奶一辈子主事,岂能容忍我大伯的嚣张?她立即讽刺说,这是人家前世修来的命,你有么?你这样的烂赌鬼也配当国民党?那时候你要是当上了国民党,讲不定早就像钟德生一样吃花生米了!


在我们罗州方言里,“吃花生米”就是被枪毙的意思。


我奶奶话到如此,我大伯讪讪然,不敢再强辩。命这种东西,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跟我大伯、王老六同时参加国民党反动派的有十几个人,大部分都在打仗中见了阎王爷。有个章政添(可能是后来改的学名),在海南投降了人民解放军,当到了营长才退伍回到我们罗州县担任武装部长。文革中他被揪斗,脖子上挂了一块重达二十多斤的木牌,就这样活生生地被勒折脖子,死翘翘了。章政添的死属于不得善终,这很为我们罗州人所忌讳。我奶奶说人世有命,我大伯无话可说。


既然谈到了过去的罗州,现在请允许我再画蛇添足地谈谈当时镇上的巨豪钟德生吧。在我大伯卖身当国民党未遂的事情发生之后不到一年,钟德生以反革命罪被新政府枪决了。据说因为太胖,足足打了五枪他才断气。我父亲虽然曾经当过解放军,但是他小时候对反革命分子钟德生的印象十分深刻,深刻到整天艳羡的地步。他说钟德生其实是一个心地很善良的人,平时喜欢做善事积阴德。他在县城里有一座豪宅,十几进十几出,像个豪华的和尚庙。钟宅大门正对着县城最热闹的街道,正堂上悬挂着一块巨大的镜子。镜子反射出妖里妖气的光芒,让普通老百姓心里直发慌。万恶的地主阶级反动派和国民党走狗钟德生整天吃饱喝足了没事干,一有空就坐在镜子前,看见有路过的乞丐、穷老头、老太,就吩咐手下带进来,好饭好菜地招待,临了还奉送一枚袁大头。由此种种,可见我父亲虽然是个前解放军,但是他的阶级觉悟还不如我们这些屁大的孩子高。


我们一眼就识破了钟德生这是反动阶级的虚伪面具,是老虎挂念珠假慈悲,是用糖衣炮弹收买人心。我父亲说,钟德生是当时天字第一号的大胖子。他吃的红烧肉不是切成一块一块的,而是一条一条的,每条足有七八两重。他一口半条,一顿要吃七八条。当时的普通老百姓每天有一顿糠粥喝喝就算不错了,钟德生却每顿要吃掉四五斤红烧肉。由此可见,他身上的肥肉都是我们劳苦大众的民脂民膏啊。据说,他出行时不能乘马,因为整个罗州没有一匹马经受得起他的重量。他只好改乘轿子。他的轿子也是特制的,需要八个轿夫才抬得动。他的脑袋其大如牛,他的大腿其粗如柱,他的声音好像打雷,他的鼻孔有如山洞。他吸大烟用的烟斗以昂贵的翡翠制成,他的牙齿镶有足足半斤重的黄金,他的手枪上镶有珍贵无比的南海极品珍珠,他的衣裳料子是真正的杭州手工织造的真丝布料,他的皮鞋据说跟义大力首都落马城里的饭底缸大教皇穿的是同样的牌子,用爱尔白死山山腰上吃草的小牛腰上的嫩皮做成。钟德生如此富有,人们甚至怀疑他连自己的眼睛都已经换成了闪闪发光的钻石了……


我父亲说起钟德生来,一脸的神往和尊敬。当时我们的觉悟也还不高,听说钟德生能够顿顿吃七八两重的一条红烧肉,而且一吃就是七八条,馋得舌头都掉到了地上。


在我父亲关于钟德生的所有故事当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数他对红烧肉的描述。我觉得普天之下没有比红烧肉更好吃的东西了。后来得知,伟大领袖毛主席也喜欢吃红烧肉,我觉得这为红烧肉的好吃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我的发现跟毛主席简直就是英雄所见略同——对不起!毛主席是真正的大英雄,我算什么英雄?竟敢拿自己跟毛主席比?毛主席是大大的英雄,我是小小的狗熊!虽然如此,但在爱好红烧肉这件事情上,我可以比较无耻地说,我是小狗熊跟大英雄的所见略同。


红烧肉,红烧肉,红烧肉!我整天想念着红烧肉,仿佛闻到红烧肉醉人的芳香,好像我们家从来都吃不饱穿不暖。其实,我们家当时的生活比起其他人来说,算是过得很好了。虽然未必顿顿有红烧肉吃,但隔三岔五就能够沾上荤腥,这是不争的事实。不仅如此,我们当时每顿都还能够吃上臭烘烘,无滋无味的黄米饭。我们家虽然住在坡脊,但属于城镇户口。按照人口的数目,每月有定量的口粮供应。不知道其他地方怎么样,反正我们这里农民上交的公粮都是最糟糕的大米。这些大米简直不能算是大米,乍一看像是耗子药,再一看是沙子。这些大米他们可能是从臭水沟里淘出来的,不是发霉就是发臭,不是水淹过就是没长透,吃在嘴巴里干干涩涩毫无味道。就是这样的一些大米,还要经过粮站两三年的发酵,经过老鼠蟑螂蚂蚁们的事先品尝,经过风吹雨打日晒雨淋,又经过粮站工作人员的三番五次的翻晒播扬,才能够到达我们的米袋里,到达我们的锅里我们的嘴里和我们的胃里。


我父亲当过“牛中”,在广西石岭的牲畜交易市场里活动。“牛中”也是我们的土话,是集市里的中间人。中间人帮助买卖双方对牲口的质量进行评估,然后替双方谈价钱,从中收取中介费费。我父亲在集市里有一帮哥们,整日欺行霸市,别人不想找中人,他们也硬要安排一个中人进去瞎搅和。不经过中人的牵线搭桥,你想做成一笔生意可以说是难以上青天。这样看来,所谓的中人其实就是黑社会,至少带有黑社会的性质。我父亲就是我们坡脊的黄金荣,手下有一大帮如狼似虎凶神恶煞的兄弟哥们,整天欺行霸市,为害江湖。我父亲每隔几天就要乘车去石岭做牛中,回来时口袋里多了十几二十块钱,手上拎着一只鸡、一只鸭,一大块猪肉。


我觉得我父亲就像是一个偷天大盗,他两手空空地出去,满载而归。我猜想他出去后必然有另一副行头,我即便是对面相逢也未必能够认出来。除了没拥有像我八叔的那辆汽车之外,我父亲具备了受人崇拜的一切因素。


每天吃完晚饭,黄昏的色泽笼罩了我们坡脊,小山小泽渐渐泽沉入霭色里时,我们几个弟兄就要在番石榴树下倾听我父亲开讲他那些老掉牙的故事。讲故事时,一条编好薰蚊子用的稻草棒浓烟滚滚,好像火车头长鸣一声正要远行,呛得我们和蚊子一起咳嗽不止。在这股浓烟当中,我父亲的故事就天然地拥有了神秘莫测的气氛,他的神态看起来就像现今的三流导演。他嘴里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的词语,飘荡在浓烟和夜色当中,显得色彩斑斓,十分怪异。我曾经建议大家都上树躲避蚊子。每人占据一根树桠,边吃石榴边晃腿边听故事,虽然情况未免有些危险,但是这样听故事比较生动活泼,蚊子的数量也相对较少。我的建议遭到了否决。


我父亲讲的故事当中,最精彩的要数薛丁山和樊梨花的故事。


薛丁山和樊梨花的故事尽人皆知,但我父亲讲的故事在各种正本副本真本假本的薛家将故事里都没有提到。我后来拜读了所有能够找到的薛家将故事外加新旧唐书之后,终于明白了所有这些关于薛丁山和樊梨花的故事,都是我父亲的临时瞎掰。一个称职的父亲应该能说会道,尤其是在那个缺乏娱乐的时代。关于薛丁山和樊梨花的故事,我父亲可能以前看过或者听别人讲过,后来故事记不清楚了,只记得薛丁山和樊梨花这两个人的名字。为了替我们打发漫漫长夜,他发挥想像力,开始自己杜撰。我父亲的故事里,薛丁山武艺高超十分了得,是唐朝初年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他的老窦是开国英雄薛仁贵,属于儿子英雄儿好汉一辈的角色。他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征西大元帅,手下精兵百万,旌旗遮天蔽日,整日排兵布阵,吆三喝四,好不威风。他的宿命在于,他总被一个女孩子家家番邦人氏樊梨花小姐打败。薛丁山绞尽脑汁想尽办法,聘请无数国内国外的正派邪派高手助阵,幕后师爷策划了无数见不得人的阴谋诡计,一次又一次地向樊梨花挑战,最终的结局总是薛丁山被樊梨花打得落花流水片甲不留,只好乖乖地狼狈不堪。


薛丁山在军师徐茂公的建议下使出最下等的招数:向樊梨花求婚。


这就是故事的精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