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贤亮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6 16:11
|本章字节:11758字
一方面是“超前消费”,一方面又有许多企业陷入困境而使不少工人群众生活困难,这似乎是一个矛盾。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超前消费”。消费同时就是生产,只有消费能刺激生产,这是马克思的理论。“超前消费”仅指预支行为,即“寅吃卯粮”而言。真正的“超前消费”肯定要刺激起夜以继日的“超前生产”,这应该是件好事。然而,中国所谓的“超前消费”,实际上是“虚荣消费”。由于在“私有制”上存在心理障碍,从而不积极投入资金扩大再生产,却在生活资料方面掀起购买热潮,又正好碰上国门洞开后涌进各色各样从未见闻的舶来品,更激发起人们虚荣心和奢侈心畸形膨胀,非必需品变成了满足虚荣的必需品。西方生产的高消费品包括轿车电器成了新式鸦片。大量本应用于扩大再生产的投资转化为奢侈品消费的费用流到国外,造成新一轮的鸦片贸易式的“白银外流”。
在穷了几十年的中国人面前,物质享受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只有不断扩大再生产、不断争取更大利润的愿望能遏制这种引诱。也就是说,只有事业的成就感、企业发展带来的满足感、因正当致富而受社会尊重的荣誉感能替代虚荣心(因为这些“感”本身也是一种虚荣),但是,“私有制”的不确定性常常令人对生产性的投资犹豫不决。追求现世享受成了很多“富起来”的市民阶层的终极目标。
“虚荣消费”将应投入和刺激国内生产的很大一部分资金和生活消费转移到国外,怪不得西方国家都把中国当做一个诱人的巨大市场。
我这种看法可能会有人反驳,因为据统计,到1992年,非国有企业在工业中占的产值已达519%,商业零售额占587%。近几年私有经济更有增无减。这么看来,“富起来”的阶层还是积极向生产经营上投资的,并没有什么对积累财富的恐惧。我以为,在私有经济范围内,一要把1500亿美元的外资计算进去(至1996年),二要看到不断有新的参与者加入,尤其在商业零售业上,随着下岗工人的增多,不少下岗者成了小业主。其次,我的意思也并非完全排除现有私营企业主继续投资扩大再生产,而是指他们投入扩大再生产与投入生活资料消费的比重。同时,追求投资的短期效应也是中国资产者的一大特点,“炒股热”就是显著的例子,制假贩假又是一例。很大一部分城市资产者都缺乏长期目标和计划,抱着在市场经济初期的“无规则游戏”中捞上一笔是一笔的侥幸心理。这种心理又促使“无规则游戏”更无规则,加大建立市场经济规则的难度,使市场几乎成了肮脏地带。
西方早期的资产者是非常吝啬俭朴守法的,请你看看我们今天中国的一些资产者吧,还没跨过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大款”们的装备已经可与西方百万富翁媲美了。而且,中国“大款”们的装备还起一个“信誉包装”作用,说穿了是欺骗作用。因为中国金融制度不完善,漏洞百出,不少“大款”是靠贷款起家或靠贷款过日子的,是“市场中最不安定的因素”,据说全套“大款”装备便于资金的借贷腾挪。在虚荣心和奢侈心中还隐含有某种欺骗性。这样的“大款”招摇过市,连累了占“富起来”的群体中的大部分守法勤劳致富的人们,群众无区别地一概对“富起来”的群体嗤之以鼻。
三、不承认私有制在历史和现实社会中的正当而重要的地位,私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就难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展开竞争。把私有制经济看做一种“补充”,潜台词是:“今天让你发展,是为了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到了国有经济摆脱困境重新发展的时候,就要消灭你,哼哼!”所以,在一般人们心目中,私有经济只不过是“二等公民”。私有制经济要想争取到与公有制经济上平等,只能采取经济之外的方法,这就是“购权”。一是“挂靠”,借“乡镇企业”或某机关单位的招牌,以“集体所有制”掩人耳目,既可与国有企业平起平坐,又取得未来——被消灭的时候的某种保险,实际上是掩耳盗铃。二就是贿赂,于是顺理成章地就在中国建立起了“权钱交易”市场。
这就是当今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之一!
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常叹,他们之所以竞争不过其它经济成分的企业,是因为后者能有“那项开支”,而国有企业不能也不敢拨出“那项开支”。哪项开支?这就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了。而国有企业一旦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不少国有企业领导人首先向个体、民营、民间企业学习的也正是这种“权钱交易”行为。也许国有企业拥有了自主权后马上能“搞活”,可是在“权钱交易”上又加入了新的参与者,不但抬高了权的“价格”,而且因为是官员与官员之间进行“权钱交易”与“权权交换”,竟使原本见不得人的事情成了“官方行为”而半公开化、半“合法化”了。不止国有企业管理者本人,还让更多的官员卷入腐败。
四、意识形态包括国民的集体潜意识,无可讳言与经济增长有密切关系。长期以来对“私有制”的排斥和谴责,在本来就没有强烈的私有制意识的中国国民心目中,早已布下“谈私变色”、“谈私生畏”的阴影,遑论公开提倡“私有制”了。
现在很不容易地公开提倡“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承认了“非公有制经济”,但由于国民集体潜意识所支配,理论界仍层层设防,不过是防线退到了第二线,纷纷推出了“最终消灭论”、“加以限制论”和“定出比例论”。一篇具有典型意义的文章如此说:“我们允许私有制经济恢复和发展,但比重也不能过大,以占20%为宜。”
任何事物都会“最终消灭”,国家本身最后也会“自行消亡”,今天来谈刚刚恢复和发展的私有制总有一天会被“消灭”,除了注入惶恐情绪之外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任何帮助,类似一家人生下个孩子,祝贺者却跑来说这孩子将来肯定会死一样叫人败兴。后二论其实仍然没有脱出计划经济的窠臼,我不想过多评论。我只想说,一旦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你很难给它划定一个限制范围,更不可能制定出一个与“公有制经济”分割的比例,这“20%”根据何在?15%行不行?22%可以吗?可见这个比例本身就是想当然的。
另外,几乎在与小平同志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的同时,防止“两极分化”的呼声就时高时低地一直喊叫不停。防止“两极分化”的忧患意识,仿佛比想法儿怎样让“一部分人先好起来”更为强烈,好像这才是社会主义者的革命警惕性的表现。在中国,由于经济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尽管现在中国6000多万赤贫人口在部分在农村,但农民在改革中是首先的受益者,生活上升的速度仍比城市人口生活上升的速度快,并且成了自主自立,很大程度上属私有生产者。于是,今天农民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中央虽三令五申,而负担仍然难减。同时,效益好的企业也不堪其烦,各种名目的额外费用如“摊派”等等接踵而至,不能不说与这种潜意识有一定的关系:要一律“拉平”,谁富起来了就给谁加重负担。
一般理论家有这种忧患尚值得尊敬,地方官员抱着这种意识哪能在经济改革上下切实的功夫?我随便举个例子证明想消除“患不均”的平均主义之难:至今行政事业单位在改革大潮中已近20年了,可是给干部官员发月终和年终奖金仍然是按人头每人同等的一份,奖金等于一份附加工资,丝毫没起奖励机制的作用,这还是每一位领导改革的机关首长鼻子底下的事,何况改革其它?
现在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中,有许多国有企业还没有牵扯到所有制上去,还不用大拆大卸,仍是一个不能摆脱管理和分配怪圈的问题,然而主管官员囿于“患不均”的平均主义里转不出来,就无法冲出旧体制的樊笼。
陈旧的、没有解放出来的意识形态和国民集体潜意识,仍顽强而又无形地阻碍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文化大氛围的重建。国民集体潜意识对私有制经济发展的制约,不仅在政府部门具体运作上有严重表现,还对私有制企业本身的发展欲望、即主观上也有所制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不及早牢不可破地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在今天私有经济已支撑了半个中国的情况下,会大大阻碍私有经济更为积极的投资和更为积极的守法经营,对规范私有企业主的经济行为,造就新一代正派勤俭刻苦的私有制企业家也有很大影响。
(七)麻秆打狼两头怕与“胆子再大一点”
各种“非公有制”“民营”“民间”“个体”“私人”经济成分,总的说来实际上就是“私有制”加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发展壮大起来。于是,有人预测,私有制照目前这样的速度发展,到下世纪初将会取代公有制在中国占经济主体地位,从而使社会主义改变颜色。
说到底,那就是担心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私有制占领越来越多的领域,一旦私有制取得在社会经济基础上的稳固地位,便会向上层建筑,主要是政治权力方向“进军”,从而使国家“和平演变”,“卫星上天,红旗落地”,共产党有丧失领导权的危险。这才是一些人最担忧的问题。
可是,另方面也有人担忧:由于市场经济除了要以私有制为基础,还要求有对个人选择的认可即一定的自主性,有一套确定的保护产权的制度,就是说,市场经济要求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可是近百年的历史教训了人们,法律、包括宪法在内都是靠不住的,不要说再来一次“公私合营”、“刮共产风”,就是再来一次全国或局部性的“瞎指挥”也受不了,所以,如何限制国家越界行为,在中国仍然是个大问题。
一边是站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权的立场面对不断发展壮大的私有制担忧,一边是站在新兴的市场经济的立场面对政府可能再次施行错误的干预和限制担忧。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经常受到“麻秆打狼,两头害怕”的忐忑心态的干扰,跨不开大步。
一、历史走到今天,“全民所有制”肯定要逐渐改革为建立在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上的“全民所有制”,这已在股份制内部破土而出,前景也遥遥可见。另方面,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即私有制,也显示了它获得与以往不同的意义。
我很早就想这个问题:为什么一碰到“公有”便几乎是无效率的同义词,为什么一碰“私有”就见效率?什么是私有制的真正涵义?我长期在“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劳动,我因特殊身份不得不拼命劳动所创的效益,竟会在“革命群众”的“共同劳动”中抵消掉,而附近农村公社里的农民每家仅凭巴掌大的自留地就能种出全家人食用的粮食甚至生活花费,那时农民的副业几乎完全成了主业。看起来自留地属于私性,但正是这一点点私性的聚集才让八亿中国农民能够生存,国家才没有崩溃。在整个“文革”时期,中国农村都一直保持着相对的安定,如果八亿农民中有十分之一的人举起锄头,“史无前例的伟大的文化大革命”就进行不下去,农民真正的造反要盖过虚假的“无产阶级造反”。我深深体会到,能让人们在会场上高喊“斗私批修”,在工厂停工停产时中国经济还能暂时运转,正是建立在一个“私”字上的。假如“文革”时的农村公社仍然像1958年那样实行“一大二公”制度而不是顺应农民的“私心”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再加那一点自留地,中国很快会玉石俱焚。是中国农民支撑住陷入混乱的中国,又是那一点点私性的自留地支撑着中国农民。哪里剥夺了农民那一点私性,哪里便不稳定,任何一届“革委会”都不得不向农民的“私”字低头,农村的“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从来没有认真贯彻过,尽管口号喊得最响亮,农民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份或多或少属于私性的自留地。
中国在向“私”展开最强烈的“革命”攻势的时候,却正是“私”在支持着中国,也正是这点“私”在整个中国经历一场空前浩劫后没有像1958年“大跃进”那样排练出大饥荒的悲剧。我觉得我们亲身体验的这段历史,最能说明私性权利及私性生产对整个社会的重要性。“私”不仅仅是“私”,同时具有社会共同利益的性质。
改革开放后,应该走在改革最前列的“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却陷入困境,原来毫不起眼的“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据调查其中有80%以上是私有经济)却异军突起、大步向前崛起为中国经济的排头兵,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也许我的起点很低,但我是个现实主义者,只有现象才会引起我注意。最近,读到汪丁丁先生一篇介绍哈耶克经济学说的文章,得到不少启发,文章说:“那么怎样才可以让创造利润的人分享或干脆‘占有’利润呢?仅在这个意义上,我定义‘私有制’为允许并保护一切创造了利润的人占有利润的那种制度。哈耶克说‘私有制’误导人,它应当改名为‘分立的产权’……在现代意义上,我上面定义的私有制,其涵义可以更加广泛。如果创造了某一项利润的是许多人,那么私有制就意味着让许多人共同占有这笔利润。……正因为如此,哈耶克才认为‘私有制’这个名称误导人们认为只有一个人占有才是‘私有’。说‘私有制’是一个误导的名称,还因为:任何私人的产权都依赖于社会承认。所以世界上从来没有脱离了公众认可的‘私有产权’。”
我认为这样界定“私有制”是正确的。
不再说理论了,考察“私有制”必须在动态上、历史中看问题。在今日世界,私有制不断发展的结果,已日益明显地表现了它的社会化占有性质。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比社会主义国家严格得多的税收制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较少见),渐渐加大资本创造出的利润为公众分享的部分,是不争的事实。“任何私人的产权都依赖于社会承认”,也就是说任何私人产权都必须在社会中起积极作用才会获得承认。目前,中国在意识形态和国民集体潜意识双重压力下仍然顽强地推行私有制经济,正因为私有制对“三有利”起着不可抹杀的积极作用,私有制越来越明显地包含着社会化因素,它才能存在和发展。这种积极作用除了增加就业机会、增加生产、活跃城乡贸易,还含有私有制在国家税收的形式上“让许多人共同占有这笔利润”的内容,不然它早被“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了。
由中国共产党主动制定出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而得以出生的资产者阶层,不管称他们为资产阶级、“市民社会”或中产阶级,作为既得利益阶层,除去其中“靠不正当手段致富”的少数人,大多数资产者恰恰是最维护将它们孵化出的政治条件的。至少在最近十几年中,还谈不到他们有独树一帜“自主为王”的可能。他们只会用各种方式在执政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人,通过代理人发出他们的声音,提出他们的要求。而这种现象在任何一种政体中只要不采用非法手段如“贿选”都是正常的,共产党也不是活动在真空中的政党。同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逐步健全,不正也需要反映全体人民包括以上所说的那个阶层的意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