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干部素质忧思录(4)

作者:张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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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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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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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600字

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中,“交际费”或称作“公关”的费用支出,大部分花在把持着执行权、办具体工作的“现管”干部,甚至小小的科长科员或乡镇村民委员会主任身上。很多在市场经济中有经验的人向我感叹:现在是官员级别越低越有钱,不少“现管”干部的隐形收入已超过了高级干部国家规定应得的享受。你别看他们没有小车坐,分配的住房面积小,没有特殊病房,没有或很少有公费出国机会,上不了电视新闻,更没有秘书警卫前呼后拥,但家里的存款恐怕已达到六位数。一些“现管”干部仅仅在批租土地上,由小额零星贿赂所得,积累下的钱财两代人也吃不完,而任何检查机关都抓不住他们的把柄,小农固有的狡黠性在市场经济中得到最大的发挥。跟我说此话的人说先“表态”:仅他经手的一个小村子就有上百万元人民币“流失”进私人口袋,但他决不会出庭作证。“我这是看得起您,才跟您说!”在贫困地区,首先“脱贫”的必定是基层干部,很多贫困县乡镇的领导已经“率先”步入了“小康”。对很多有“实权”的干部来说,“升官”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庆幸的了。


读者还可以注意一下,报纸杂志电视各种传播媒体上揭发出来的种种严重破坏行为,如制假贩假、滥砍乱伐、滥采矿藏、掠夺国有资源、进行污染环境性的生产、阻碍合理的工商旅游开发、乱占耕地、层层设卡,路路收费、跨省诈骗、色情营业、犯法不究、殴打执法人员、甚至贩毒贩人等等,要是认真深入调查,顺藤摸瓜,这些毁坏国家危害人民的事情多半有很硬的后台,有的还正是这样那样的基层部门创办的所谓“经济实体”、“乡镇企业”。长此以往,我们留给后代人的将是一片千疮百孔的国土。这类地方上的“生产经营”,有县乡镇这一级干部官员当后台就足够了,还用得着厅长部长省长亲自出面实行“保护主义”吗?


需要有“现管”干部官员当后台,正是为了挡住上一级干部官员的监督视察。在目前尚未改革完善的干部制度中,上级也的确很难对下级采取严厉制裁手段,屡禁不止,屡令不行,上级干瞪眼没办法。正因如此,形式主义就成了上级的心理安慰,或说是下级安慰上级的一种手段。上级也只能用下级的形式主义应付聊以自慰,如果上级对下级的指令连一点形式主义的反应也见不到,那不是太不像话了吗?


我经历过这样一件事:省委书记亲自做出决定要落实政协的某一项提案,并吩咐秘书赶快抓紧办,待我拿着省委书记的旨意和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的答复,跑到基层开“现场办公会”,一个小小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只说了一句话便将省委书记的决定和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的答复拒之门外。郊区和镇一级政府的官员在旁边嘻嘻笑,口头上说要执行省委书记指示和落实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的答复,但却并不知道市政府对政协的提案是怎样答复的,还向我索要市政府答复提案的复印件。原来,市政府向政协答复中的几项措施并没有下达给应具体操办此事的郊区政府。这么看来,市政府一开始就抱着应付省委和政协的态度,对政协的答复只不过是个“形式”,郊区政府官员在整个“现场办公会”的过程中一直抱怨市政府并未征求他们的意见。结果是——毫无结果!过了若干时日,我又询问市委,市委为难地说,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的答复,下面郊区和乡一级的官员有不同意见。这就不能不令人奇怪,市政府为什么不在事前做充分准备,将有关部门的认识统一起来再向政协作决定性的答复?对政协提案的答复究竟认真不认真?而这件事绝对是对各方面都有利的,不仅不会损害村民利益还会给市、郊区、镇、乡及村民带来好处,并且不花市政府一分钱,钱由我来筹集。放下电话,我只有仰天长叹。表面看来:这好像是省推动不了市,市推动不了郊区,郊区推动不了乡下老百姓。但一位退休的副市级干部告诉我,正因为在这件事上正式的官样文章太足了:既有省政协的提案,又有全国政协的提案,还有省委书记、副省长的指示,更有两级政府对政协的“答复”等等,而这全部官方来往公文中却恰恰缺少推动具体操办人员必须有的“好处”;地方上有没有好处无所谓,这种“好处”是必需有的。这位退休干部给我指点迷津,只须我花应该花的钱四分之一至多一半,就能把事办成。“钱要花在刀刃上,花在刀刃上多难办的事都应刃而解,花不到刀刃上,该办的事情也难办!”可是我不敢这样花钱,我也从“犯罪成本”考虑:倘若以后发了“案”,得“好处”的人受点小处分像搔痒痒,我这个给“好处”的“名人”却会成为重点,于是事情只有搁浅。时间又过去了两年,即使市政府下属的郊区及乡镇有“不同意见”,也该拿出“不同意见”或是统一成另一种意见了吧?没有,仍然没有!对政协的提案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都是如此态度,更不用说别的了。


大厦不会被一群狮子老虎大象撞倒,却会被无所不在目所不及的小小白蚁蛀垮。


当然,我所说的情况也不尽然,绝不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及各种事业单位的中下层官员,那些中级、基层干部是很清贫的。同时,党政机关里,即使掌管财权的行政部门里占多数的洁身自好的中级、基层干部也是清贫的,不少中级干部(省部厅级)向我哀叹:革命40年,省吃俭用,到退休年龄了,家里连1万元存款都没有,小儿子上大学怎么办?所以不由得不“恋栈”。现在很多人不耻“恋栈”的中、基层干部,笑话这种干部用各种不正当的方法拖延离退休,我却认为“恋栈”的干部多数是清廉的干部,“肥”了的干部早就想脱缰而去,或是颐养天年,钓钓鱼,打打台球,或是用积累的金钱和社会关系“下海”去了。


因为我们目前国力所限,干部工资仍然偏低。在今天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与大量经营工商业的老百姓比较,甚至与劳动致富的农牧渔民比较,都很难让中下级干部官员的心理平衡,这也是造成腐败的一个因素。有不少文化人嗤笑报纸上表扬某个干部“廉洁”,以为“廉洁”本来是干部必须有的基本条件,“廉洁”又有什么可值得表扬的?这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却以为在目前这种干部收入的水平上,一个干部能“廉洁”还真不容易,还真值得表扬。不信,你自己来试试看?


所以,我所说的治理整顿中、基层干部官员队伍,也应考虑到提高党政机关干部的收入。在市场经济社会,要想取得干部官员良好忠诚的服务,也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也就是说要花一定的钱去购买。当然,最好是能将党政机关干部的收入与其政绩挂钩,就像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收入与经营效益挂钩一样。我甚至想过用什么办法干脆将他们的隐形收入用奖金形式合法化的方案。这自然是作家想象力的非常可笑的“创作”,不必写出来献丑了。


但是,不管用什么方案来提高干部收入,第一步必须裁减冗员。有专家指教我,中国的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队伍,裁去三分之一还富足有余(公检法部门除外)。有位专家估计,中国大约有1000多万冗员,冗员与应有干部的比例和干部与人口的比例,已大大超过中国历史上冗员最多的宋王朝。裁减党政事业机关中的多余人员的任务,恐怕比裁减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工人还繁重。可是不进行裁员,合格的干部工资就无法提高。


(六)干部腐败的制度性因素


政府严格地控制、管理、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不罕见。我国却是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企业,并且是国有资产的代表者。很多企业管理人,好听一点说是“企业家”,又是政府官员,很多政府官员又具有“企业家”身份,干部“一身而二任焉”的非常多。他们代表着国有资产,却对国有资产的损失又可不负个人责任。交给他们的国有资产受到损失后,他们顶多负行政责任,受行政处分(这已经很严重了),丝毫不触及个人经济利益,这怎能调动起干部的责任心、紧迫感、创业和守业精神?


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和实行公务员制度以前,工厂企业直至乡间小商店的营业员全是吃铁杆庄稼的“国家干部”,所以陋见寡闻的我,对现在通常说的“干部腐败现象”一语中“干部”的界定在哪里还不十分明白。中国人一向对官员是很尊敬的,称呼人的时候总要带上“官衔”,如军队中称“xx上尉”“xx少校”一样,于是在“全民所有制”企业里,售货员售票员等等都成了“官”,农村竟有“张售货”“李售票”这种称谓;职称也成了“官衔”,所以出现“王作家”“李记者”这种尊称,我在很多场合被人称为“张作家”,在人们印象里似乎这种称谓比“先生”高一等,更别说“同志”了。这种中国独有的现象反映了中国政府对社会经济管理达到无所不至的全方位的程度。


这看起来很好,我们有个强大的政府,有力的政府,但政府的多功能性使任何一届政府都承担不了如此巨大的负重,其结果就是政府机构越“精简”越多,干部队伍越“精简”越庞大。而每一个干部要意识到自己确实“有权”,就不会无论什么事都让它顺利通过,而是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让它顺利通过,就像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总是亮绿灯就等于没有交通管制,只有亮红灯才显现出有交通管制一样,于是,干部的“弄权”也就必须时时处处地摆出“红灯”的姿态,连“张售货”“李售票”也要摆出官架子,不然他就显得“无权”。这样的政府就成了效率最低的政府,连带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及一般人都惯于不讲效率。


社会事务纷繁复杂,正如歌德说的“生活之树常青”,社会随时随地在变化着,政府机构再多,官员队伍再庞大,也没有一个政府能事无巨细地把社会全面统管起来。更糟糕的是,任何一件社会上的小麻烦,都会被群众提到政治层面上来认识,某公园里垃圾如山,某学校的教育质量下降,某街道的公共厕所出了毛病……诸如此类芝麻绿豆大的事全被认为是***。在社会大转型时期,人们的习惯观念还一时扭转不过来,旧上海股票投机商蚀了本跳黄浦江,现在股票投机失败者却会群集到政府门前“示威”。


所有实行计划经济的原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世界上权力最大,也是麻烦最多、最累、最招怨、效率最低、最浪费的政府!


在第(三)节我对干部素质下降的历史文化原因谈了我个人的看法,这一节我试着谈谈制度方面的原因。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对一个工厂的破产就国有资产是怎样流失的问题进行过调查,我个人就知道很多类似的个案,但为加强本章节的可信程度,此处借他们的实例调查来分析干部腐败的制度性因素。


这个工厂建厂13年来共换了9任厂长,除第一任干了4年搞基建,开始生产后的第二任厂长干了3年,最后三年多竟更换了6任厂长,最短的仅干了3个月,副厂长一级干部调换了52人次之多。厂长们愿意调进这个厂的最主要原因不过是新建的工厂住房比较宽松,分到了住房就活动调走。最后这个厂宣布破产,国家流失了4亿元人民币还找不到下家,究竟流失到哪里去了也查不出来。更荒唐的是破产不仅没有给任何当事人的利益带来负效用,还在一定程度上使某些当事人的收益得以增加。


一,在“拨改贷”后,看来企业的破产会给银行带来损失,但尽管体制改革后国有银行开始有自身独立的利益追求,可是仍与各级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政策银行”的实质还没有完全改变。也正因如此,银行才会在投资明显无望收回的情况下继续受政府的干预追加贷款。企业破产使银行大大松了口气,损失可由呆账准备金偿付,“虽谈不上对银行有利,但至少没有什么损失”。


二,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但国家既不同于自己出资的自然人,也不同于自然人出资组成的法人,因而不可能像他们那样直接行使所有权,必须要通过授权来管理国有资产。所以,从理论上说,无论哪一级政府,对国有产权来说都是代理人,都不能排除因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国家所有权主体即国家利益的可能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得出的结论我认为是正确的。即:国有经济的委托——代理问题与非国有经济相比除了要防范终极代理人的侵权,尚有一个更主要的问题:如何对行使国家所有权职能的代理人进行制度化的制衡与监督。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国有资产就始终会处于最容易流失的状态。


然而,“制度化的制衡与监督”机制的建立谈何容易!不客气地说,这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的书生之见了。


因为:一,那必须待“全民所有制”进一步完善;二,又有待于市场经济的全部到位。这两个条件没有成熟前,怎能真正建立起“制度化的制衡与监督”?不管新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也好,再下面来个“国有资产信托公司”也罢,那也仅仅是程序上、网络上的严格化,不过是又多了一套监督系统,多了一个机构,并未触及到根本。国有资产的公有制没有真正实现其“公有”性质之前,政府主管国有资产部门的干部对国有资产的态度,只有赖于干部个人的社会主义道德思想修养或最起码的“天理良心”来制约,除此之外,所有的外部制约都无能为力。而人们凭常识就可知道,在几乎唾手可得的利益面前,除非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或良心“大大地好”的人,哪能经得起诱惑?制度的缺陷是造成干部腐败的又一个主要因素。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那份调查只分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流失到哪里去了它也不便指出。其实谁都明白总有相当大的部分到了个人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