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福海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25
|本章字节:3384字
相声的奇闻趣事
孙福海著
常宝堃屡次破规约
常宝堃收苏文茂为徒,是首次打破自相声传承以来所遵循的“师徒合同”中的一些约定。
苏文茂1929年出生于北京,做小买卖的父亲给他取名“文茂”。
茂,释解为繁盛,如草木茂盛;茂,也为美盛,如图文并茂。把“图”字抛开,取“文茂”二字为名,是不是父亲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名茂士(有才德之人)呢?也许。
茂,还有另一种释义,《汉书·董仲舒传》曰:“《书》云:茂哉茂哉,皆强勉之谓也。”此处的“茂”又做“勉”解,“勉”就是尽力。父亲希望儿子终生尽力。可是,苏文茂在读了两年私塾后,却一头扎进杂耍场,与相声终身为伴了。
常宝堃收徒,按行规应签订“师徒契约”。今日看来,拜师还要订合同,似乎笑话。然而,在过去是必须要签订的。如果用今日的眼光来看,过去的“拜师契约”一定会被叫做“霸王条款”。
为何?因为在整张“契约”中,只有“师父管徒弟的吃住”(有的徒弟不住师父家,例外)这一条,是站在徒弟一边的,至于其他方面,维护的全部是师父的利益。
比如:学徒期间,徒弟生死患病,投河觅井,概与师父无关;
学徒期间,师父可以任意使唤徒弟,进行日常家务劳动;
学徒期限为三年另一节(有的为五年另两节),所有演出收入全部交给师父;
学徒期满,要为师父效力一年,收入也全部给师父;
如果未到学徒期满,要赔偿师父饭费和住宿费。
苏文茂是在1943年(14岁)拜师常宝堃的,契约要订,但常宝堃毅然决然地要对老祖宗留下的“师徒契约”进行反叛,他果断地提出,旧契约中“生死患病,投河觅井,打死勿论”一类的词语,决不能写进合同。之前,几乎所有的合同都有这样的词语,常宝堃却不让写进这些,他是不是“违规”了?不!他的“违规”是进步,是相声艺人在解放前就区别于其他行业的觉悟表现。
相声行业有按“字”排辈的习俗,也可以说是“规定”。
苏文茂拜师,是谢芮芝(谢派单弦的创始人,也说相声,是谢天顺的祖父)给起的艺名:苏伯光。而不久,他的师爷张寿臣认为“伯”字不妥,再给他起艺名:苏仲仁。这样,加上“苏文茂”,他就有了三个名字。到底该用哪个?常宝堃非常开明,他让徒弟自己定。
苏文茂觉得,为了让在北京的母亲方便找他,上舞台就没有用艺名,用的仍是原名。然而,“苏文茂”这个名字响了,于是,他这一代演员就用“文”字了,如杨少奎有十一个徒弟用了“文”字做艺名。
常宝堃视徒如子,不让苏文茂在自己家中做家务,要求他多到剧场看别人的表演,这样,他又怕苏文茂在自己家吃饭时间没保证,所以每天给他两元钱,让他在外边吃好。苏文茂演出有了收入以后,按行规,徒弟学艺期间,其收入归师父。而苏文茂在学艺期间的演出收入,师父让他自己支配。
与一些艺人相比,苏文茂“出道”较晚。如张寿臣首次演出是7岁;常宝堃是4岁;尹笑声是7岁;常宝华是6岁;李伯祥是5岁;魏文亮是7岁……他呢?14岁,也算是“大器晚成”。可是他刚一“出道”,就“小荷初露尖尖角”,艺术天赋加上刻苦,让众多的前辈喜欢他,认定他是说相声的一块“好料儿”。所以,在启明茶社,赵蔼如(卢德俊的徒弟)、侯一尘、于俊波、常连安、常宝堃、赵佩茹、佟浩如(焦少海的徒弟)等甘心情愿为他“捧哏”。无疑,这对他的艺术成长大有裨益。其间,他学会了很多段子。
苏文茂出师啦,按“师徒契约”,应孝敬师父一年,即在这一年内所有的演出收入全部归师父。这时,常宝堃又宣布取消“孝敬一年”的规定。
常宝堃的屡屡“违规”,感动着苏文茂,苏文茂也没有辜负师父的期望。他既继承了师父常宝堃的精湛演技,又继承了师父高贵的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