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五十四归妹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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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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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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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862字

(兑下震上)


本卦导读


《归妹》为《渐》之倒卦,义亦相因。故《序卦》说:“《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归妹》,卦义为嫁女。妹,少女之称(王弼注);归,女子出嫁。又义为嫁妹(《正义》)。卦体上震下兑。震为长男,为动,兑为少女,为悦,有男女相悦而动(结合)之象;又兑为泽,震为雷,泽上有雷,雷震于上,泽随而动,亦男动于上,女悦而从之象:故卦名《归妹》。卦中各爻亦多以婚嫁为言。


归妹:征1,凶。无攸利2。


注释


1征:征伐,或远行。


2攸:所。


译文


《归妹》卦:征行,凶险。无所利。


解析


卦体中四爻(二、三、四、五)皆位不正,而初爻与四爻、三爻与上爻又刚柔失应:故“征,凶。无攸利”。


初九:归妹,以娣(di)1。跛能履2。征3,吉。


注释


1归:嫁。妹:少女。以:连同。娣:女弟,即女子的妹妹。古代男子之妹称妹,女子之妹称娣。“归妹以娣”,即古俗之“姐妹共夫婚姻(sororalpolygyny)”(《管锥编》):姐妹共嫁一夫,姐为正妻,妹为妾侍。


2履:行走。


3征:征伐,或远行。


按,妹、娣、履、征、吉协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自下而上)第一位,阳爻:嫁女,用她的妹妹陪嫁。瘸了条腿能走路。征行,吉利。


解析


下卦兑为少女,为“妹”;初爻在下,有“娣”象。然此爻失应于四,幸阳刚得位,故“跛能履”。“跛”而“能履”,故“征”行则“吉”。


九二:眇(miǎo)能视1。利幽人之贞2。


注释


1眇:瞎一目。


2幽人:可指幽居、幽闭或幽囚之人。


译文


第二位,阳爻:瞎了一只眼睛,能看见。利于占问幽隐之人的事。


解析


本爻位不当,体兑,为毁折;又体离(二至四爻),离为目、为明,故“眇能视”。九二阳刚得中,与上卦中爻六五刚柔相应;五体坎(三至五爻),为陷坑,有幽囚之象,故“利幽人之贞”。


六三:归妹,以须1;反归2,以娣。


注释


1以:连同。须:通“嬃”,姐(《今注》)。


2反归:被遣回娘家(《通义》)。


按,妹、归、娣协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第三位,阴爻:嫁女,用她的姐姐陪嫁;被遣回,再用她的妹妹陪嫁。


解析


用姐姐作陪嫁为不合礼法,因而被遣回,结果仍以妹妹作陪嫁。下卦兑为少女,三居兑终,有“须(嬃)”象。六三以阴居阳,不中不正,且三、上敌应,故有此被遣回的“失礼”现象。《象》传曰:“‘归妹以须’,未当也。”即指此。


九四:归妹,愆(qiān)期1;迟归,有时2。


注释


1愆:过。《诗经·卫风·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2时:伺(《诗经·广雅·释言》),等待。《象》传云:“‘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按,妹、归通韵,期、时协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第四位,阳爻:嫁女,延误了婚期;迟嫁,因有所等待。


解析


爻辞说,婚期延宕,是为了另择更好的日子或时机。本爻以阳居阴失位,与下无应,故须有待而行,不能操之过急。


六五:帝乙归妹1,其君之袂(mèi)2,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既)望3,吉。


注释


1帝乙:商朝之帝,名乙,为纣王之父。《泰·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可参看。


2君:此指君夫人,亦称女君,即帝乙之女,下嫁与周文王为妻者。《论语·季氏》:“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释名·释亲属》:“妾谓夫之嫡妻曰女君,夫为男君。”袂:衣袖。这里表面说衣衫,实暗指容貌。


3几望:荀本作“既望”(《释文》),汉帛《易》同。周历以每月十五、十六日以后至二十二、三日为既望。“望,月满之名也,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释名·释天》)。此当指婚期,或即四爻“迟归有时”所待之吉日。


译文


第五位,阴爻:帝乙嫁女(给周文王),那君夫人的衣着,不如她妹妹的衣裳漂亮。过了月中,吉利。


解析


六五居上卦中位、全卦之尊位,为君侯为帝;下卦兑为少女,为“妹”;今五、二相应:故有“帝乙归妹”之象。此爻柔得中,与下有应,故“吉”。


上六:女承筐1,无实2;士刲(kui)羊3,无血。无攸利。


注释


1承:捧持。《诗经·小雅·鹿鸣》:“承筐是将。”筐:盛祭品的器具。


2实:容器中的物品,此指黍稷之类祭品。


3刲:刺死,割杀。《仪礼·少牢馈食礼》:“主人朝服即位于庙门之外,……司马刲羊,司士击豕。”郑玄注:“刲、击,皆谓杀之。”


按,筐、羊(均阳部)协韵,实、血、利(均质部)协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最上位,阴爻:女子捧着竹筐,空无祭品;男子宰杀羊只,没有鲜血。无所利。


解析


本爻以柔居卦极,虽得位,但下失应援,势穷力蹙,因呈“无实”、“无血”不吉之象。此为祭祀之大忌,故“无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