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八比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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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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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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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776字

(坤下坎上)


本卦导读


要能顺利发展,或在矛盾纷争中取胜,常常需要部属、朋辈、盟友的支持协助。但“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如果误交损友,或所托非人,就不仅不能得益,还随时会产生严重后果,招致重大损害。所以,如何缔盟结友,或信赖、依靠、亲附什么人,都不可不审慎抉择。个人如此,国家也如此。《比》卦就是谈论有关亲比的原则、方式与后果等问题,所以在《讼》、《师》之后要接以本卦。


《比》,卦义为亲附、亲近,辅助。九五阳刚居中得正处尊位,上下众阴爻亲附追随;又卦体上坎下坤,坤为地,坎为水,地上有水,“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集解》引子夏),呈互相亲比之象:故卦名为《比》。


比:吉。原筮1,元、永贞2,无咎。不宁方来3,后夫凶4。


注释


1原:再次。《尚书·洪范》云:“立是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


2元、永贞:元,最大。永,长远。此辞又见《萃·九五》。


3不宁方:不驯服的邦国。方,商、周时对邦国之称,甲骨、金文多见。《毛公鼎》有“不廷方”,《诗经·大雅·韩奕》有“不庭方”,指不来朝会的邦国,义皆相近。


4后夫:后到的人。《国语·鲁语》:“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古本竹书纪年》:西周“(夷王)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便是类似的故实。


译文


《比》卦:吉利。再次占筮,筮问重大、长远的情况,没有祸患。不驯服的方国来朝,迟到的凶险。


解析


天子召集诸侯,却敢姗姗来迟,可见跋扈不驯。“后夫”,指最上爻,因最终丢脑袋,故“凶”。


初六:有孚。比(bi)之1,无咎。有孚,盈缶(fou)2,终来,有它3。吉。


注释


1比(旧读避):亲辅。


2有孚,盈缶:为比喻之辞。孚,诚信;缶,瓦器。“诚信充实于内,若物之盛满缶中也”(《程传》)。或,孚读为“宝”(上古近音借字),则句意为“有珍宝载满盆”。


3它:甲骨文象蛇形?,即蛇字,引申指祸害。这里比喻桀骜不驯,平日经常疏离、对抗中央政权的“不宁方”。


按,孚、咎、孚、缶与之、来合韵,又来与吉合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自下而上)第一位,阴爻:胸怀诚信。亲辅他,没有祸患。诚信多得溢满盆,不驯服的方国也终于来朝。吉利。


解析


初爻以阴居阳失位,又与四敌应,为“有它”之象,正似非我族类、桀骜难驯的“不宁方”,但现在连此“不宁方”也终来亲比于“有孚”之九五,故“吉”而“无咎”。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注释


按,之与内、吉合韵,故点断。


译文


第二位,阴爻:从内部去辅助他。占问,吉利。


解析


此爻居阴得位,又是下卦中位,上与九五刚柔相应,有自内(下卦为内)而外(上卦为外)加以亲比之象,故吉利。


六三:比之1、匪人2。


注释


1之:此用同“于”(《释词》),介词。


2匪人:非其人,不仁不义之人。匪,通“非”,楚简、汉帛《易》均作“非”。


按,之与二、四爻之“之”协韵,故点断。


译文


第三位,阴爻:亲附于坏人。


解析


此爻阴柔而不中不正,所承(六四)、乘(六二)、应(上六)者亦皆为阴爻,沆瀣一气,呈“比之匪人”之象。应为“凶”兆。


六四:外比之1。贞,吉。


注释


1外比之:汉帛《易》同。楚简《易》作“亡不利”。


译文


第四位,阴爻:从外部去辅助他。占问,吉利。


解析


上卦为“外”。六四处上卦,以阴居阴得正位,又上承九五,有亲比贤者之象,故吉利。


九五:显比1。王用三驱2,失前禽3。邑人4,不诫5。吉。


注释


1显:光明。


2用:助词,表动作之实施、进行。三驱:从三面驱赶,或三(数)度驱赶(均见《正义》)。


3失:《说文》段注:“逸去为失。”禽:鸟兽的总称。


4邑:此指村镇之类。


5诫:读为“骇”(《平议》),惊也。


按,比、人、吉协韵,又禽、诫合韵,故这样标点。


译文


第五位,阳爻:光明正大地相亲辅。君王网开一面,从三面包围驱赶禽兽,让前面的野兽逃脱了。居民不感惊怕。吉利。


解析


此爻有王者之风:一阳居尊,刚健中正,上下五阴皆前来亲附,似君临天下,大得人心的统治者、领导人。其施政亦光明正大,故有网开一面“失前禽”以及“邑人不诫”之象。占得此爻,自是“吉”兆。


上六:比之,无首。凶。


注释


有些古本无“之”字,但之与首合韵,而“比之,无首”与初爻“比之,无咎”,两者在内容与句式上都显然有呼应关系,故应以有“之”字为是。


译文


最上位,阴爻:亲附他,丢了脑袋。凶险。


解析


在亲附九五的众阴中,以本爻为最后,即卦辞所谓“后夫”。爻居上位为“首”,上卦坎为隐伏,故“无首”。此爻以阴柔居卦之极,势危而又下失其应,且以柔乘刚(据九五上),所为不顺,似卦辞所说的“不宁方”,因此呈“凶”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