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既往咎之(1)

作者:张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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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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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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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132字

《论语》有“既往不咎”的话,那是古道,或圣道,今道则不然。我改旧语为题,是想说说鼎革之后,一再清查旧经历的情况。我生于1909年,到1949年走入社会主义,在所谓旧时代整整过了四十年,其间还有八年之久的异族(挂傀儡政权的牌子)统治。泛论,人由呱呱坠地到盖棺(今日火化),人人都有一本经历的账,所不同者,一、如刘、项争宝座,事多兼大,本本厚,乡里小儿女或锅台转,或地头蹲,本本薄;二、其中所记之事,价值、影响等有大异或小异,如是而已。不同的经历有不同的影响,问题不简单。这里想说个更复杂的,是不同的经历有不同的价值。说复杂,是因为所谓价值,貌似有定,而实际则难定。何以故?是因为有关价值的判断,浅说,是人头脑里想的,或兼说出来的,而所想和所说,就不能不受时、地、位以及传统和时风等等的影响。还可以深说,是价值判断都离不开标准(纵使判断的本人并未觉得),而标准的对错,其分辨就还要有更深一层的标准。这条路不容易走,只好躲开,举个简单的例以明之。是很多人念过的李密《陈情表》,一唱三叹,总不会不同情李密吧?可是转为站到司马氏那一边,看法还会是这样吗?


他人瓦上霜,难扫;自己门前雪呢,像是也不好办,因为也躲不开标准和站在什么地方的问题。仍是问题过于复杂,只好说说有关的杂想,而不求一言定案。一种想法,评旧,就置身于旧,看看自己的所想和所行,广则朝野,狭则街头巷尾,多数人,或绝大多数人,是不是认为完美无缺,至少是大致可以通过。用这个尺度,只要自己的言行没有违(旧)法,败(旧)德,大致通过是容易的。但评论,标准也可能不这样平庸,就是说,会插进来“理想”,即要求不仅仅是不违法,不败德。


姑且算做举例,一种常见而有力的理想是隐士思想,魏阙是不干净的,活动于其中的权臣甚至奸佞是可厌恶的,没有避到山林,不违法没有问题,德呢,估计大量的巢父、许由之外的人也会认为无伤也,可是关键是有此思想的自己,没有远遁山林,想到羞与为伍而竟与为伍,心能够安然吗?但不安然又能怎样?理想的去处还有伯夷、叔齐的,“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可是古语还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薇也是周天子的,怎么办?伯夷、叔齐的办法是连薇也不吃,高则高矣,也就因为过高,一般人就苦于做不到,像是也不该要求人人都这样做。其结果就必致引来理想与实际的不能协调,表现为心情,是有时像是可以安然,有时又不能安然。更值得伤痛的是实际的性质会变,力量会扩张,使杂想、理想等等都归于破灭。


这是说,新的形势会带来新的评定是非的标准。而这是非的标准乃来于评定功过的标准,是凡站在自己方面的都有功,是;凡站在非自己方面的都有过,非。而功过和是非的判定则采用蔡邕《独断》的精神,并追溯到放马华山之阳以前,中原逐鹿之时。理论上,有关是非的问题可以思而辨之,事实不然,是一言定案以后,绝大多数人信为当然,少数人内心如何不可见,也口说为当然。其结果就成为,在对功过、是非、荣辱、赏罚等的看法方面也形成大一统。然后是在此大一统的笼罩之下,咎既往,清查各个人的经历。看法已定,重履旧时的经历,就必致面对,轻,荣辱问题,重,是否算犯罪的问题,总之是难过的一关,而必须过。


是我到出版社之后不到半年,来了一次非大张旗鼓的运动,名为学习。听动员报告,说是“临时学习”。也许嫌意义太泛吧,不知是否出于文件所定,又名“忠诚老实学习”。这后一个名称意义明确,是,由公方面说,清查历史,由私方面说,交代历史。其实在此之前,我已经写过自传,当然不敢隐瞒,自己认为也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但学习来了,当然要参加,也就只好再写,并且加细。估计要调查,对证,幸而值得上桌面的只是40年代前半一段,时间近,证人多在,推想不久就调查清楚了。只留下一个小疑问,是住过日本宪兵队六周,以及放出之后,是否有告密或诬陷的行为。这难于调查,也难于证明。记得曾让我写个补充材料,证明我没有做这样的丧良心事。用品格担保的话用不着说,因为,如果还相信品格,就不用调查了。幸而还记得,我住宪兵队时期像是已经是捕人的强弩之末,是我入内以及放出之后,我认识的人就不再有被捕的。我写了这样的情况,交上去,以后就没有再问我。大概有三个月,这次的小运动结束,并由蒋仲仁先生(代表党)和宋云彬先生(代表编辑室)通知我审查的结论,是,确是因为生活困难,在沦陷的末期挂名领过钱,没干什么事。问我同意不同意,我签了字。


用时风的价值观念核算,我有所失,是有历史污点,不光彩;也有所得,是幸而有名无实,不算犯罪。我自己看呢?一言难尽。早就觉得不光彩,不是来于新的清查的时风,而是来于旧的隐士思想,总想离魏阙远一些而未能远,清夜自思,有愧于屋漏。悔恨吗?难说,可以确信而言之的,仍是伤哉贫也。还是转回来说咎既往,还有更厉害的,是忠诚老实学习之前的镇反。据说有被处决的,不知道除了忠于另一朝,既有名又有实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劣迹,循孔老夫子“不知为不知”的圣道,也就不谈了。咎既往,零零星星的,也许时时都在进行吧?至于大张旗鼓的,记得还有1955年的肃反,说不清时间的四清(?),以及大革命中的清理阶级队伍。肃反,大概是借了经历简单和有名无实的光,我没遇见什么麻烦。大革命呢,狂热的时候重新算账,紧张一个时期,及至烧退复原为清醒,也就若无其事了。


但总是曾经如何如何,依照新风的观点,不能放在有荣誉的那一堆里。这使我常常想到常说的“士农工商”,偏偏沦落为士,今称为读书人或臭老九,因而就不能不慨叹。叹什么?就我自己说,是有江湖山泽之思,为了能活,却不得不靠近魏阙。不限于自己,或说常理常情,沦落为士或上升为士,有不少人就乐得靠近魏阙。任何人都知道,浮世的荣华富贵,绝大部分是由这条路来。但即使春风得意,也难得万全。伴君如伴虎,是一种平时的情况。还会有非常,是易代。死是解脱,但正如佛门之证涅槃,不容易。还活下去,就会有对新朝的态度问题。旧时代,是新对旧,不是咎,而是利用。旧呢?礼教,感情,转过来都不容易,可是新朝需要,不想转也得转。也就因此,上面提到的李密,终于出山,做了司马氏的汉中太守。再说一位,是唐末的杨涉,官至宰相,本不想转,因为怕有灭族之祸,也就换上后梁的冠服上任了。


易服上任,旧服也许还卧在箱笼里,算不算污点呢?推想是不算,因为,如李密、杨涉之流,所以能成为显官,就是因为有事“伪朝”的资历。近年的易代不同了,虽然也容旧,却咎既往,有些旧,具体说是与魏阙有牵连的旧,轻则蒙羞,重则得罪。所以然者,是因为,轻说,没有站在自己一边,重说,站在敌对一边。到这个节骨眼儿,士的阶层就堕入可怜的境地,远远不如农工商的境地。其实,在所谓伪朝,农工商纳税,是不言支持而也支持的,咎既往就可以不算,因为离魏阙远。士就不成,比如我的一些师辈,只是上下北京大学的讲台,像是“出淤泥而不染”,可是穷追不舍,考究工薪是哪里来的,也只能说来于其时的中央政府。农工商就大有独立性,以农为例,就可以自耕而食,自织而衣,唱一声“帝力于我何有哉”。总之,思来想去,千错万错只是来于一错,是择术不慎,以诗书为稻粱之谋,想活,就难得“脱离政治”。


那么,为了避免蒙羞和得罪,未来,“理论”上我们就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永远不易代,那就高举红书喊万岁,永远光荣而不会变为耻辱。二是万一我们不能改变《三国演义》开卷第一回的“天下大势”,希望在上者学习宋儒,重天理而轻人欲,对于旧时写入简历、印入名片、编入悼词的那些光荣头衔,纵使未必欣赏,也由它去,不改说为耻辱,换句话说,是不咎既往,给大量的生也不晚的人,尤其士的阶层,多留一些活路,而不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则幸甚矣。


三五之厄


三五指三反五反运动,时间大致是由1952年1月末或2月初起,到同年7月结束。三加五,八种,都有什么,可惜我已经记不清,只知道其中一个重要的是贪污,因为许多人受审查,被监禁,是由于管钱,我呢,不管钱,可是也被拉进去,而且挣来一顶贪污分子的帽子。提前说帽子,是侦探的写法,推想迷恋《福尔摩斯侦探案》的读者对这一篇会有偏爱,并急于想知道其中的详情。但是语云,心忙吃不了慢火饭,还是请不要急,听我慢慢说。反贪污,意甚善也。这是置身于那时候说,如果换为置身于现在当下,我敢保证,若干亿小民,一定要高呼“好极了”的。可见更重要的,至少是同样重要的,是用什么办法,以及能不能取得希望的效果。还是说那时候,办法是大胆怀疑加扩大范围。何以言之?举一新一旧为证。新是一对来于解放区的夫妇,都在出版总署工作,夫管钱,妇不管钱。


人都正派,艰苦朴素,热心革命事业。运动来了,大胆怀疑,夫被监禁,反省,并动员妇揭发。夫如何,不知道;妇呢,揭,没有,不揭,对不起党,天天哭得死去活来。我其时正在自顾不暇,但听到见到,也觉得无证而如此怀疑,是信力而不要理,单由效果方面看也会事与愿违。再说旧,是一个不很熟的朋友,已忘其名,解放后在某单位工作,某单位的职工要做制服,他介绍到他的朋友(同我也很熟)经营的一个服装厂去做。事过之后,厂表示感谢,送他一身衣服。在旧时代,这是礼,不算贿赂,如我的同乡王仙洲律师就曾送我一副张伯英写的对联,因为我的一个熟人为什么事打官司,找我介绍律师,我曾介绍去找他。仍是置身于旧时代说旧,这样的礼还不能不受,因为不受,人将疑为嫌礼太轻。还是说这位朋友,从旧习惯,接受一身衣服,运动来了,算做贪污,刚一揭发,自己觉得无面目见人,当夜就上吊死了。


言归正传,说自己。我不管钱,但拿了大众书店所办《语文教学》的编委费每月三十元,就与运动拉上关系。大众书店和《语文教学》当然都是国家承认的,但我拿编委费,并没有经过国家批准,这就可以赶入大胆怀疑的网。怀疑,是问违法不违法。不幸是我们没有法;即使有,来了运动,你说法律并没有禁止业余为“地上”的报刊审稿,就不再有用。情势是只能听候处治。早的一阵风是由本单位的一个什么小组刮来,找谈话,追问与大众书店和《语文教学》的关系。为《语文教学》约稿,是公开的,用不着隐瞒,也无法隐瞒。其他还有审稿,拿编委费,戴上旧眼镜看,我于心无愧。


但我已经确知,某种事对不对,算不算犯罪,判定之权不在常情和法律手里,而在运动手里,就是说,追问的一阵风已经可以暗示或明示,紧跟着来的必是更大的风以及判定为犯罪。果然不出所料,小组追问很快就变为人数多的审问斗争。命令交代,其实情况就那么一点点,即使想多说以求上纲,也苦于想不出来。当然不满足,于是责令反省,即拘留在单位的一间房里,不许回家,专心交代。计住了四周,都交代了什么,现在是一点也不记得了。这其间,负责我这大案或小案的人必更加忙碌,是事后风平浪静,我的形象不再那样丑陋之时,其中一位告诉我,连我转致稿费的一件件都核对了,证明我并未中饱,我听了,只能报之以苦笑。这样,多方调查,抓不着小偷小摸,如何上纲?是说我同张、马二君谈到过中小学或中小学课本的情况,这是为勾结资本家而泄漏了国家机密。出言定案,其后是照常上班工作,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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