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民以食为天(2)

作者: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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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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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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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7098字

我站在他那个草窝前,望着这位苟延残喘的老人。他的身体不能动,只有一双眼睛在破旧的毡帽下面吃力地转动着,闪着一股渴望生存的光,标志着他还是一个活人。其实,他只有五十五岁,并不算老,是疾病和贫困把他拖垮了。倒退四十一年,他刚刚十四岁,还是个稚嫩而又刚强的小伙子,那一年,他参加了革命队伍,和战友们一起攻进县城,亲手解放了这片热土。如今,他拖着病躯躺在草窝里,往昔那壮烈的一幕仍然在脑际清晰地浮现。他有气无力地念叨着当年的首长和战友的名字:“吕正操、史友昭、刘洪亮、郭文凯……”他并不知道他们现在何方,为官还是为民,但仍然充满深深的怀念之情。


另一位老农,六十七岁,满面尘灰,破衣烂衫。两间草屋里,除了三张睡觉用的单人木床,只有两口缸和无法归类的破烂。一家四口人,光吃就是个问题,没饭吃啥也别想了。他四十岁才结的婚,有两个儿子,大的已经分家另住,二的还没说上媳妇。他蹲在门旁边跟我拉呱儿,破棉鞋张着嘴。“头年里就没啥吃了,借了人家一百二十斤麦过的年,公家又救济了一百二十斤。反正是年年扯国家的后腿!”我问他能不能想想脱贫致富的道道儿,他无可奈何地叹息着说:“唉,日他奶奶!做生意,没本儿;置点儿啥,没抹儿(没本事)!”


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老农,从他那邋遢的装束、麻木的神情、粗浅的语言,很难看出竟是已有四十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他1948年入党,跟着党走过了从土地改革、互助合作、人民公社……一直到包产到户,当过村长、互助组长、大队长、支部书记等等职务,拉哪趟车也没松过套,一直到前两年才不干了,交给年轻人了。他干了几十年,似乎没有留下任何值得称道的“政绩”,家乡还是这么穷,他自己还是这么穷,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


我问他:“你现在还缴党费吗?”


他那呆滞的眼睛泛出一丝光彩,斩钉截铁地回答:“咦,哪能不缴党费啊?”


根深蒂固的党性,已经溶化在他的血液中。每年六毛钱,不多,却寄托着他的信仰,等着母鸡下蛋卖钱也得缴!


春节前,县委朱书记来看过他,握着这位老同志的手,问他对组织上有什么要求。对于自己的困难,他什么也没提,只是定定地望着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嗫嚅说:“能给俺庄上打一口机井不?叫大伙儿能吃上饱饭!”


那目光,那言辞,朱书记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忘!


农民,在忍受着贫困,盼望着幸福。春节期间吃上了用救济粮包的饺子,他们在土墙柴扉上贴出春联:“龙腾逢盛世,蛇舞兆丰年。”“人人歌颂共产党,改革开放有希望。”即使在饥饿之中,他们心中的希望也未曾泯灭。


汽车沿着另一条路,往县城东北方向行驶……


这个庄,叫尹彭庄。蛇年的正月二十日夜晚,静谧的晴空万里无云,星斗灿烂。冬旱接着是春旱,老天没有一点儿下雨的意思,全然不管老百姓在新的一年将怎么熬。在这一夜,天上一颗小小的流星无声地坠落,地上一位七旬老人默默地走完了人生旅程。


他叫梁衍斌,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没娶过媳妇的童男子。他身体瘦弱,形容憔悴,衣着脏污,和其他的庄稼老头儿没什么两样。是的,他本来是个农民,到头来还是农民,但他毕竟不是普通农民!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借宿在侄子的屋里,躺在那硬邦邦的破床上,艰难地睁开眼睛,借着昏黄的煤油灯光,看着面前的狭小空间,看着这个养育了他又将要埋葬他的世界……


半个世纪之前,梁衍斌还是个热血青年。1937年,卢沟桥的枪声震动了全国,抗日救国的烽火燃遍全国,小小的丰县城也响起了《流亡三部曲》和《放下你的鞭子》。当年年底,日军占领山东济宁,向丰县逼近。次年5月,日军以坦克开路,后边骑兵跟进,炮声隆隆,烈火熊熊,17日县城沦陷,接着便是疯狂的烧杀掳掠。面目狰狞、赤膊文身的“杀人队”挨门査户,不问老幼,见人就杀!丰县人的血流成了河,丰县的土地在铁蹄下呻吟……


共产党在城北建立抗日根据地,发动民众,组织武装,同日寇浴血奋战。血气方刚的年轻庄稼汉梁衍斌(当时名叫梁衍玉),挺身而出:不做亡国奴,好男要当兵!他告别了老母和幼弟,投奔了自己的部队,任新四军三师七旅二十团警卫员,时在1938年12月。次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向日寇复仇的怒火燃烧着他的心,在枪林弹雨中,他冲锋陷阵,视死如归,身经百战,负伤致残。六年过去了,部队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已不能在部队工作,准其退伍,发给他《荣誉军人证书》和路费让他回家,并“望当地政府予以适当照顾”。


1944年5月,梁衍斌回到他那阔别六年的小村庄。天天倚闾盼儿归的老母白了头,年幼的弟弟已经长成了小伙子。但是,家乡还笼罩在日寇淫威的白色恐怖之中,梁衍斌投身革命、驱逐强虏、保卫家乡的目标还没有实现,还不到解甲归田奉养老母的时候!


“娘,我还得走!”


“儿啊,你打了六年仗,三十多了还没娶上媳妇哩,咋还走?”


“儿啊,娘不叫你走!”老母亲流着热泪,用慈爱的手抚摸着儿子身上的累累伤痕,“看你这身子!你是娘心上的肉,屎一把尿一把,好容易拉扒大,没舍得打你一指头,可叫日本鬼子毁坏得这样儿,你打不了仗了!娘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戏台子上唱的岳母刺字、精忠报国,俺也听过。你打了六年的仗,落下这一身的伤,也算报了国了!”


“娘,俺还没报完哩!”他抓住老母亲的手,心里想着部队,“鬼子不赶走,庄稼人没有好日子过!我非走不行!”


娘没能留住他,他终于又走了,好一位壮士!刘邦的故乡人是有那么一股子刚烈之气:壮士行,何畏!


二次参军,他成为八路军的一名供给员。冒着敌人的战火,爬冰卧雪,往前沿阵地运送粮草弹药,把自己的伤痛和饥饿都忘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打鬼子,保国土!


又是四年过去了。鬼子已经早被赶出了中国,但是战争还没有结束,国土还没有解放,梁衍斌所盼望的庄稼人的好日子还没到来。


1949年初,刘邓大军在淮海战场与国民党军队决战,生俘杜聿明,击毙邱清泉,全歼敌军,大获全胜。5月,梁衍斌这位老战士因患严重的胃病,领导再次准予退伍。


回到已经解放了的家乡,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正如火如荼。梁衍斌以极大的政治热情投入这场运动,他用热血保卫的土地就要结出胜利果实,他多年的夙愿就要实现了!但是,战争已经夺去了他的青春岁月,摧残了他强壮的身体,遍体鳞伤和严重的胃病已使他难以胜任繁重的庄稼活。“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却已经“廉颇老矣”!他的青春已经一去不复返,连个媳妇也娶不上了。家里穷,谁肯嫁给他呢?他没有奢望,只是张罗着给兄弟娶上了媳妇,这就不错。


兄弟成家之后,分居另住,他和老母相依为命,艰难度日。“大跃进”的狂风吹起,拆屋、砸锅、大炼钢铁、大饥饿……


1960年,他有幸进了徐州的旗山煤矿,在杂务处工作。薪水虽然微薄,但总算摆脱了“土里刨食”,他省吃俭用,奉养巳经年逾花甲的老母。但是,好景不长,1962年精简人员,这位病病歪歪的老战士被刷了下来。梁衍斌不肯回家,却又由不得他,矿上停发了他的工资,无法生活,惟一可以容纳他的只有故乡的热土,像母亲一样在任何时候都等着儿子归来。


在中国,什么人才当农民?除了祖祖辈辈的农家子弟,再就是被下放的干部、被精简的工人、被改造的“右派分子”、接受“再教育”的知识青年……被流放的犯人最怕的是“注销城市户口”。一个人,只要沦为农民,就意味着到了社会最底层,神农氏的子孙依赖的是土地,但又最看不起庄稼人!


梁衍斌又回到出生地,重新当一个普通农民。熬过了“三年困难时期”,熬过了“文革”,他已是六旬老人,奉养着八十老母。1979年,他听说当年的老首长巳经复出主事,拨乱反正,心中升起了一线希望,打发侄子替他进京上访,恳切陈辞,请求给予这位1938年参军、1939年人党、负伤致残、疾病缠身的老战士按离休办理手续。


上访信被转到了徐州市委信访室。处理结果是:“关于梁衍斌同志1962年在旗山煤矿精简下放问题,按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解决,已向来访人讲清楚。”


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他感到自自己已经没有奔头,很难再熬下去了。按照新的农村政策,包产到户,他和老母亲将怎么种那二亩多地呢?但是,正因为还有老母亲在,他不能死,还得尽一个儿子的责任……


直到1986年8月,他才得到县民政局发给的一个《复员退伍军人定期补助证》,每月领取二十块钱以作餬口之资。在物价飞涨的今天,二十块钱又怎么能煳得了两张嘴呢?


……


往事如烟,不堪回首。在万籁俱寂的春寒之夜,梁衍斌在昏黄的煤油灯光中看到了自己坎坷的一生。他为自己、为脚下的这土地而深深地伤感。从投身革命之日算起,巳经五十年了,为什么他盼望的好日子还没到来呢?


灯油耗尽,那一星火焰就要熄灭了,他的生命之火也要燃尽了。可以死了。老母亲高寿,活到九十岁,已经在春节前故去,他再也没有什么牵挂了。他早就觉得自己不行了,但高堂在世时,却一直硬撑着活下去。现在该死了,活着是别人的累赘,他不忍心让当了寡妇的兄弟媳妇和侄子受他的拖累,怕的是将来后辈儿孙都娶不上媳妇。


心灵和肉体的伤痛在折磨着他,淮海战役留在腿上的那颗枪子儿,又在钻心的疼。快死吧,死了就都解脱了!他缓缓地闭上已经失去光泽的双眼,在无际的黑暗中走向归宿……


他死后,由他的侄子摔了“老盆”,仅仅是尽尽孝道,并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他没有儿女,但全庄上的人都为他痛哭。


梁衍斌之死,把村干部难坏了:拿什么来发送他呢?这位老革命苦了一辈子,到头来连埋葬自己的钱都没有!万般无奈,他们为他赊了一口“小匣子”——薄板棺材,这在当地只有夭折的孩子和赤贫的农民才用的,把他收殓了。在一个阴雨天,乡亲们头顶着塑料布,抬着他走过泥泞的土路,送往坟地,用和着泪水的黄土把他掩埋了。干旱已久的老天为什么恰恰在这一天落下一场雨呢?是为他撒下一掬同情的泪水吗?这些,梁衍斌已经不知道了,他走了。还有一件事他没想到:赊欠的“小匣子”款项,还得他本人偿还。死人怎么能还债呢?村干部不得已耍了一个瞒天过海的伎俩:向县民政局隐瞒了梁衍斌的死讯,用他那个补助证继续冒领每月二十块钱的补助费,直到抵够欠款为止。


我来到他的故居前,相信他的亡灵还在这里徘徊。望着他去世前住的堂屋,村长对我说:“这不是他的屋,是他侄儿的。真正属于他的财产,只有那间小锅屋。”


锅屋,即厨房。在堂屋的旁边,一间矮小的茅棚,上面苫的麦秸已经糟朽污烂。门很矮,我低了头才能进去。锅屋里很暗,土墙被烟熏火燎,一片黑乎乎。这里只有一团乱草,一口支在土灶上的铁锅,锅里空空如也,粘着一圈红薯粥的暗红色痕迹,锅台上扔着一把锅铲。这就是梁衍斌全部的家当,记录着他生活在世间的最后的日子。我仿佛看到在灶膛的后面蹲着一位老人,在用疑惑的眼光盯着我,不知道他将向我问些什么。


我见到了他的合法“继承人”——他的侄子,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子弟。起初,我对他并没有多少好感:老人死后连口棺材都得自己“赊”,你这个继承人有点儿差劲呢!但是,攀谈之下,得知老人母子的责任田全由小伙子代为耕种,把自己为结婚盖的房子让老人住,并且照料老人的生活,直至养老送终,我也就没什么可埋怨他的了。一个农民有多大的能力呢?小伙子连媳妇都是从四川“买”来的,“买”得便宜,才五百块,再多,就花不起了。


我问小媳妇:“这儿好吗?”


“好。”她操着四川口音,腼腼腆腆地回答,竟是如此知足!小伙子郑重地捧出一包老人的遗物,放在门口的磨盘上,给我看。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两张粘贴在一起的、纸张已经发黄的证书,其中一张是新四军三师政治部于1944年发给的《荣誉军人证书》,另一张是华北军区政治部于1949年发给的《华北人民解放军革命军人退伍证书》;还有一份苏鲁豫军区政治部发给的证书,综合了以上两份的内容,上面填写着梁衍斌于1938年12月入伍,1949年5月因病退伍,这便是他的全部革命历程。此外,就是那张没解决任何问题的《进京上访人员登记表》和他最后两年领取毎月二十块钱的补助证。这些,梁衍斌生前都珍重地保存着,现在,待还清他的欠款之后,也就没有什么用了。


我捧着这一包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遗物,默默无语。伏在磨盘上,我抄下了上面的所有文字,然后还给他的“继承人”,嘱咐他好好保存着。保存下来干什么呢?对于梁衍斌已经毫无意义了。


陪同我前来的王副县长对我说:丰县是个老区,这样的老同志很多。有一位老大娘是“三烈属”——她的公公、丈夫、儿子都先后为革命牺牲了,她带着孙子来找政府,希望能够给一个“吃国家粮”的名额,以解决这孤寡祖孙的困难,但直到现在也还没有解决。言辞之中,他含有深深的愧意:当年轻的一代共产党人掌握着丰县人民的领导权的时候,未能带领他们摆脱贫困,对流血牺牲的革命前辈、对这块浸透了志士鲜血的土地,有愧啊!


我告别了尹彭庄。汽车在坑坑洼洼的乡间土路上颠簸地行驶,扬起一路烟尘。车里正在播放歌曲,一个沙哑的男声在忧伤地唱道:


……


难道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一无所有?


……


告诉你我等了很久,


告诉你我最后的要求,


……


这是一首在大城市里极为流行的歌,当歌手唱起它时,数千名观众狂热地击节而和,高喊着歌手的名字,举着的横幅写着:“xx,我们的心”!人们骄傲地陶醉在“一无所有”之中,而现实生活中真正的一无所有,却既不美妙,也不令人陶醉!


我并非热衷于用我的笔去展示生活中的苦难和贫困,但我却不能回避这样的事实:在我国的农村,在八亿农民生活的地方,远不是到处充满着“万元户”、“彩电村”、“农民企业家”,大多数的农民并没有“富得流油”,他们之中还有许多人在饥饿线上挣扎!


丰县并不是最苦的地方。在甘肃的定西,还有没裤子穿的大姑娘;在宁夏的西海固,还有的人家没有饭碗,只在土炕沿上挖一排泥窝供全家人就食,“打破铁饭碗”?他们打什么!在四川的资中县,还有666户农家、1986口人居住在山间岩洞中,过着“山顶洞人”的穴居生活。他们有的是祖辈穴居;有的是“大跃进”时房屋被拆毁,不得不以岩洞为家;有的是房屋毁于自然灾害,无力再建,只好借岩洞栖身。岩洞长年滴水,阴暗潮湿,农民的坛坛罐罐除了手经常触摸的部位外,其余全部被青苔覆盖,人的手、脚早已弯曲变形,生活不能自理。农民周世炎全部家产只有两个烂背兜、一把镰刀、别人送的一口小铁锅和一斤谷子!啊,一无所有!


我在丰县的土地上奔走,认识了很多朴实、憨厚、本分的农民。在灾荒之年,他们一贫如洗,嗷嗷待哺,而政府发放的救济粮,有的乡还向农民收费,有的乡直到3月中旬还谎称一季度的救济粮已给发到农户而实际上连影子也没见着。也正是这些农民,1988年还都向国家缴售了合同定购粮!粮食是怎么收上来的呢?


扒的!在县政府为我邀集的乡、村干部座谈会上,他们直言不讳地承认: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扒的,挨门挨户地扒!在座的没有一个没扒过粮的!


……


我离开丰县的时候,猛然想起曾任徐州知州的大诗人苏轼。九百年前,他到过这里,对这里的土地和人民怀有深深的感情。在《题〈朱陈村嫁娶图〉》一诗中,他动情地写道:


我是朱陈旧使君,劝农曾入杏花村。


但接下去笔锋一转,情趣陡变:


而今风物哪堪画?县吏催钱夜打门!


九百多年过去了,岁月在黄河故道的这块土地上留下了深厚的历史积淀,使人们浮想联翩,连不识字的农民也能滔滔不绝地纵论千百年间事。如今,不见朱陈旧使君,但见乡吏扒粮夜打门!


80年代的联语对唱:防火防盗防干部,保吃保穿保平安风声雨声谩骂声声声入耳,国事家事为难事事事缠身


威胁着百姓的,并不仅仅是天灾。


一辆拖拉机停在农舍旁边,没有熄火,“突突”地冒着青烟,随时准备开走。几个精壮汉子跳下拖拉机,扛着木杆秤,拿着账本,气昂昂闯入农家,翻箱倒柜找粮食,扛起口袋就走!抱着孩子的农妇哭喊着,苦苦地但是徒劳地追赶、哀求。她的丈夫则一声不吭地蹲在门前,用粗糙的双手挠着乱蓬蓬的脑袋。载着粮食的拖拉机“突突”地开走了……


这便是“扒粮”——80年代末期的一个新生词汇。不必注解了吧?


1988年11月2日,江苏省某县发生了一起乡干部催粮引起农民喝“乐果”而死亡的事件。县委负责人表示:“这是正常工作中发生的不正常事件。”


这条消息没有见报,我是从商业部粮食购销司得知的,登载在第十八期《粮食购销情况》上。


春节前夕,我来到发生上述事件的某县采访。县里给予配合,派了车子送我到乡政府去。司机很热情,很健谈,一路上向我介绍了许多当地的特产和建设成就,而我脑子里却一直萦绕着那个服毒自杀的农民的阴影。


到了乡政府,已是掌灯时分。接待我的是乡党委副书记,“乐果”事件的当事人之一,他向我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这个男劳力叫王长春,四十三岁,家有五口人,老婆、三个小孩,另外还和兄弟分担母亲的三分之一任务。承包土地五亩五分,粮食定购任务夏季800斤,秋冬1200斤,1987年和1988年两年都没有完成任务。他家不是没有粮,是因为分田的时候把他门前的路占了,拖拉机不好开。他说:“不给我修路,我就不缴粮。”


11月1日上午,我和村支书、还有三个村民小组组长一起到他家催粮,对他说:“乡、村两级干部都同意给你修一条路,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他说:“空口无凭,你要写个字据。”


我说:“我们是干部,人口讲人话,不赖的。我们有那么多的事情,样样写字据,忙不过来,也不必要。你相信我!”他还是坚持:“你不写字据,我不卖粮!”


我对他说:“皇粮国税是必须缴的,修路不能作为条件!”


他还是不肯:“我不卖,你还能抢我的粮?”


说着,就去锁门。村支书上前夺过了锁,扔到地下,两个人拉扯起来,王长春扯住村支书的衣服,躺在地上。我们把两个人拉开,对王长春说:“路已经答应给你修了,你的粮非卖不可!”


当时,他虽然没锁成门,但是另外一间房子门上上着锁。他说钥匙不在家,不肯开。一些村民过来劝他:“赶快把粮食卖了算了!”他无可奈何地想办法把门打开,找了个簸箕,递给干部:“你们灌就是了!”


干部们就去灌粮食。灌好了之后,准备走,发现他在里面已经喝了“乐果”。我们赶快找了拖拉机,送到乡医院,抢救了二十个小时,第二天上午死掉了。


副书记的故事讲完了。应当说,这只是一面之词。因为王长春本人已死,便死无对证。如果他还活着,也许这个故事还会有另外一种叙述方式,其情节和语言也未必如此平缓。干部们既没打他,也没骂他,还摆事实、讲道理,公事公办,虽然扒了粮,也是帮他完成定购任务,他喝“乐果”,只能怪自己太想不开了。


我问这位副书记:“王长春是在什么情况下喝的‘乐果’?”


“不清楚。”他答。


“你亲自带人去扒粮,怎么会不清楚?”


“不清楚。大家都在灌粮食,灌好之后发现他已经喝了‘乐果’,什么时候喝的,不清楚。”


一问三不知。其实事实很清楚,干部扒粮和王长春服毒是同时进行的,只不过在当时,干部们心目中只有粮食,而没有这个人罢了。


“这件事情怎么处理的?”


“县里和公安局都来了人,按非正常死亡处理。给了他的家属一千八百块钱补助费。又给了一百块钱社会救济。”


完事大吉。扒粮的干部并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非正常死亡”是个什么词儿?并没有说明来龙去脉、前因后果:自杀还是他杀?病死还是意外事故?被逼致死还是自己找死?含糊其辞,不得要领,仅仅标志着四十三岁的王长春不是“寿终正寝”而已。当然,王长春之死并非因为有人持刀行凶或落井下石,是他自己喝了“乐果”,当属自杀无疑。这位农民的心胸的确不够宽广。他把粮食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但如果没有干部强行扒粮的行动在先,他未必采取自杀的行动于后。那用来杀害虫的农药“乐果”喝下去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味道也并不甘美,想必他是知道的。但他为什么要喝呢?他要用自己的死来告诉人们什么呢?是为他没有主动完成国家的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反倒有劳干部们亲自上门来扒粮而感到羞愧,还是对这种闯入民宅抢夺粮食的行径表示无声的抗争?“正常工作中发生的不正常事件”,说得未免太轻松了些,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的哪一个文件规定过这种“正常工作”?中国宪法的哪一个条款允许过这种“正常工作”?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懂得,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哪里去了?


我向这位乡党委副书记提出要到死者的村里去看看。这时,天已经很晚了,他面有难色,说:“哎呀,时间来不及了,那个地方很远,要走十几里山路!”


司机也说:“汽车开不过去!”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如此不希望我去。也许是担心村子里人多嘴杂,其说不一,使副书记讲的故事再走了样儿,或者再惹出什么节外生枝的麻烦。


我固执地坚持:“不管路多远,我一定要去!”


副书记犹豫地说:“那……由于干群关系紧张,我得回避,就不陪同了,请别的同志带你去。”


“好吧,”我说,“我要见见死者的妻子,她叫什么名字?”


“那个女劳力啊?名字不清楚。”


出了那么大的事儿,他竟然连死者遗孀的名字都不知道,而代之以“女劳力”的称呼。的确,一个农民,名字也无多大用处,只不过是一个“劳力”而已。


我现在就去看她……


但是副书记执意让我先去看了一位干部,据说他在收粮中被农民打伤。安排我先和他见面显然是为了平衡,以证明“干群关系紧张”是双方面的,不仅在扒粮中死了农民,也伤了干部。因此,看过了干部,才能去看“女劳力”。我终于到了那个村,路也并不像副书记形容得那么远。天已经很黑了,我才见到了王长春的妻子。但不是在她的家,而是由陪同的干部把她叫出来,安排在村口上一个空旷的什么俱乐部和我见面。这又是出于什么考虑,也颇可以令人琢磨。


死者的妻子叫阮秀兰,这是我见到她之后才得知的。我总不能也称她“女劳力”吧?


阮秀兰一阵撕心裂肺的恸哭。她的丈夫刚刚死了一个月,可以想象,对于一个乡间妇女来说,家里的顶梁柱、当家人、主要劳动力的突然死去带给她多么巨大的打击和悲痛!


我问她:“你丈夫为什么自杀?”


她哭哭啼啼地说:“他被绑了,在村里丟了脸,活不下去了……”


我一愣。刚才在乡政府,副书记并没有提到这个情节!


“你们绑他了吗?”我问旁边的干部。


“……”陪同的干部没有明确回答。


阮秀兰的泪眼躲躲闪闪地瞟了瞟干部,便不说了。她不善言辞,又顾虑重重,我再也问不出什么。无须问了,我在采访中已经多次遇到类似情况,一件事情往往有好几种说法,而事实和结论之间还有许多微妙因素笼罩上重重迷雾,我探究得清吗?


寂静的黑夜,我和阮秀兰见面的房子里连灯也没有,我只是借助于微弱的窗外天光望着她那麻木的神情,听着她那断断续续的哭声。她唠唠叨叨、反反复复地说着一句话:“我男人死了,我没得用了,没得用了……”


一个中年农妇,没什么文化,不懂得什么自身价值,不懂得什么法律、人权,她甚至连想也没想过到司法机关申诉,不知道人民政府并不是到了乡一级就到了顶,上面还有县、省,还有中央。她只知道她的丈夫的的确确已经死了,再也不能领着她和孩子们种田过日子了,她“没得用了”。


她的丈夫,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就这样走完了短暂的四十三年人生旅程,勾销了户口,为种田而生,为粮食而死。他死得毫无意义。今年的粮食已经被扒走了,他并没有改变撇下的老婆孩子继续为种粮而辛劳的命运,也没有阻止他的上司们继续为扒粮而战的壮举。


就在这个县,与王长春自杀同样使人震惊的还有某乡干部把农民抓到乡政府去打的事件,只是因为这位农民“欠”缴了几斤粮!而打人的凶手却未受到任何惩治,仅仅“调出学习”了事。县领导向我解释说:“我们不是护干部,是护粮!”


护粮?粮食是人种出来的,种粮的人就不应该受到保护吗?


种种奇谈怪论,在某些省份、某些地区已经一点儿也不新鲜,一个时期,“扒粮”已经成为这些地方的风潮。收获季节,农民的稻麦登场,干部的扒粮大军也闻风而动,卡车、拖拉机、大车一起开来……有的地方层层设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逐级“拿你是问”;有的地方派干部各回原籍收粮,划片包干,与工资奖金挂钩;有的地方由领导带头、机关干部全体出动,并且动用了警察,农民称之为“五套班子一起抓,后面跟着公检法”;有的地方提出“清班子、扫院子、进村子、拔钉子”,对拒不交粮的“钉子户”则拆屋扒房、拉猪牵羊,无所不用其极;有的地方甚至规定:完不成任务的,党员在整党中不给登记,教师不得上班,农民不得耕地,学生不得上学,考上大中专的卡住录取通知书,婚龄青年不得结婚,青年夫妇不得生育,否则按超生重罚;还有的地方公然张贴告示:“完不成收购任务要坐牢”!好家伙,这些“土皇上”还了得吗?


……


安徽的这一户农民,户主是个党员,欠一千七百斤合同定购粮。乡长来催粮,他不肯缴,说:“我红的绿的都见过,坐牢也不怕,还能给八大两吃!”所谓“红的绿的”,指他见过世面,什么也不怕,宁肯去坐牢,吃“八大两”的囚食,可见惜粮之心。乡长无言以对,就动手扒了他十麻袋!


江西的这一户农民,户主是个老汉,受灾缴不起粮,折现金五百块,又没钱。只好打发几个后生抬了家里的一口年猪去抵“债”,他跟在猪后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像是去送葬!


值得注意的是,在有些地方,缺粮、断炊的农民中,竟然不包括一户干部。我所到之处,接触的干部,他们从衣着、住房到生活水平,都高于当地农民。在一位会计家里,我看到他那崭新的四合院瓦房,整齐的家具,还有电视机等等“现代化”设备,却是公家的,因为“没有办公室”,就搁到他家了,与私人财产无异。在一位村长家里,我看到粮食缸满囤流。我问他的女儿:“你家的生活在全村算怎么样的?”她直言不讳:“算上等的。”按说现在没有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干部多吃多占的机会大大减少了,可是为什么还是比农民“先富起来”呢?这就只有天知道了。如果在一片土墙茅屋之中,见到鹤立鸡群的青堂瓦舍,一问,准是干部家。农村干部换一茬富一茬,几乎已成规律。山东的一个村支书,上任三年,便盖上了楼房。有的穷村的干部,倒比富村的干部还阔!


在遭受旱灾的地区,农民的地里禾苗枯死,甚至颗粒无收,而干部的地里却一片葱绿,粮食丰产。这是为什么?初看觉得奇怪,细细一问,便清楚了:干部有门路买平价化肥、农药;农民用水难上加难,灌溉的水管子朝干部的地里流……“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早逢春”。对此,农民说:“宁愿养个肥猪,也不养个壳篓。”所谓“壳篓”是指瘦得皮包骨、只剩下一副空架子的猪。肥猪已经喂肥了,胃口有限,而“壳篓”却惹不起,它得从头儿吃起,能把你吃垮。这便是农民眼中的干部!


我在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地区,都听到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干部家的树皮被剥光,庄稼的秧苗被齐刷刷地割断,塑料薄膜被划上几道大口子,猪的屁股上三天两头挨刀子。还有的大年三十给干部门前送花圈,年初一煮饺子时一掀锅里边是大便。晦气之极,干部们只好夜里巡逻,自己给自己站岗。那些坏事儿是谁干的?没人认头,查也査不出。农民的数量远远地超过干部,一旦陷人这种包围圈中,是难以对付的。那些报复手段,不用登报、上电视去推广,却不胫而走,山南海北的农民并没有互通信息,横向联系,却不约而同地想到这些花花点子,很难说发明的“专利”属于谁。树皮、秧苗、薄膜和猪屁股本是无辜的,却代替它们的主人遭受了千刀万剐。寄托哀思的花圈提前送到家门,表达了百姓对“瘟神”的憎恨。


尖锐的对立情绪使干部和农民的各种冲突时有发生。


蹲在我面前的这位老农民,黑黑的脸,脏乎乎的衣裳,走路时晃晃荡荡,说话不太利落。他参加过抗美援朝,被飞机大炮吓得神经有点儿问题。据乡干部说,他是个打人凶手。1988年秋天征收合同定购粮的时候,他儿子没完成任务,村支书去扒粮,他抡着斧头砍支书,还用砖头把支书的脑袋砸了个血窟窿!


现在听他自己说。


那天村支书催他“缴公粮去”,第二天,他就拉着平板车缴去了。中午回到家,儿媳妇告诉他,家里的粮被干部扒走了。他火了:“老邻世交,你咋能这样?叫我缴,我又不是没缴,你咋能不等我回来就扒我的粮?”


他骂骂咧咧追上了村支书,两人吵起来。


“谁扒的我的粮食?”


“我扒的!”


“简直像土匪,像国民党的八十三师!”


“你放屁!”


村支书伸手给他一个耳刮子。


他从腰里抽出一把斧头,斧背朝前,原是想壮壮自己的胆,吓唬吓唬他。支书夺过去,给扔了,一脚把他踹倒在碎砖上,他顺势摸到一块砖头,扔了过去……


双方的说法颇有出人。依前者看,他是无理取闹,故意伤人(甚至杀人);依后者看,却又像是“正当防卫”。事实到底如何?只好存疑。


又一个打人凶手,是个小伙子。据乡长说,他的“公粮”已经缴清,他爹的还欠着没缴。干部去催粮,他骂干部是“孬熊”,打了村支书,还打了乡干部,拉到屋里摁到床上用木条子打,本家和邻居也跟着打,百十口子人,嗷嗷叫,吵成鸡窝。乡里和派出所都来了人,把挨打的干部抢救出来,他们还围着不叫走,把汽车砸得一塌糊涂……


我见到了这个小伙子和他的父亲,他们对这个故事又是另一个讲法儿:


1988年,老头儿欠着一百二十斤“公粮”没缴。打架倒不是因为催粮,而是催钱。挖河要出民工,出不了的拿钱顶,十九块。老头儿没钱,家里有十几只老母鸡,卖了,再加上卖花生的钱,连硬币都凑上,打兑了十九块钱,一早就送去了。还欠六十块,实在无处去挖,便请村干部从“条子厂”扣,他的女儿在村办企业“条子厂”干活儿,应发三百多块钱拖了几年没发给,要求从中扣除,并不为过。但是不行。下午,村支书上门催款,缴不上,就牵走了老头儿的自行车顶“债”。


他们牵着自行车,还牵着从别的农户拉来的羊,刚刚走到房后,碰到了小伙子,一见,就火了!


“你牵俺的车子做啥?乡党委派你这样的人?你不配当共产党员!”


“你骂人,我揍你!”


“我还真敢跟你干哩!”


于是发生了厮打,呼啦啦围过来一群村民,又拉又劝,结果是父子俩被带到会计家,等候处理。自行车没留下,又搭上了平车轱辘,这一架打得很不合算。


到了会计家,乡里的一名干部闻讯赶来了。一进门就问:“谁该(欠)钱?”


小伙子说:“我不该钱,俺父亲该钱。”


“该钱不给,不是孬熊啊?”


“你们是孬熊!俺该公家的不中,公家该俺的就中!”


乡干部朝老头儿劈脸就是一刮子!在场的老少爷们儿都气得嗷嗷叫,当儿子的怎能看得下去?就干起来了。


“俺一家人都叫他打了!俺小闺女的娘叫他打到脑门子上,当时就晕过去了!”小伙子对我说,仍然愤愤不平。


同样一件事情,他们说的和刚才乡长在乡政府里的介绍很不相同。有意思的是,乡长陪我来到这儿,口气也变了,对小伙子说:“我要是不拉,他能把你打死!”


我问小伙子:“当时别的人动手打干部了吗?”


“没有,”他的父亲回答,“我央求大伙儿,谁也别呐喊,别动手,惹了事儿都是我的!”


这位老实巴交的老农说的话,很难怀疑是撒谎,在场的干部也没有反驳。到底是农民打了干部,还是干部打了农民?我走了好几个省,都遇到类似纠纷,各执一词,很难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我不是法官,也不必纠缠这些“案子”。倒是有一位县长,在谈到曾经发生过多起的类似事件时说道:“农民见了干部,就像我们这一层见了市委书记、省委书记,本能地心里发休,怎么会首先动手呢?”这位县长是个农民的儿子,应该说是了解他的父兄的。他的这番议论,值得录以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