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舌头的功能(3)

作者: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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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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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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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486字

诗人北野对孩子采取的是“无为而治”的方法。有一次,老同学提醒他说:“你家小子如不加紧管教,将来上学就业都是包袱。”


北野回答说:“随他去吧。我不愿意主观武断地替他设计未来,或者用一些自以为是的教条来约束或扼杀他的活蹦乱跳的天性。如果他天赋高,他总有开悟的时候;如果他慧根浅,再教也是个白痴。再说,你看看我们同学的情况吧,当年凡是刻苦读书的现在都是穷光蛋;凡是调皮捣蛋的如今都成了大款。”


假如我有个孩子的话,我一点也不希望他(她)成为神童、成为刘亦婷,我只希望他(她)成为独一无二的自己。我们没有资格强迫孩子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我们首先需要克服的是自己的虚荣心,然后虚心地学习怎样做父母、老师以及孩子的朋友。还是北野说得好:“我希望孩子吃饱穿暖,健康成长,就像一个幸福的庸人安享一生。”自嘲“教子无方”的北野,其实才是真正“教子有方”的人。


谁知盘中餐……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古代诗人的名言,也是以稻米为主食的中国人的人生信条——国以粮为本,民以食为天。时至今日,这句古语大概要改写了,改写为“谁知盘中餐,粒粒皆剧毒”。


这就是最近新闻媒体中频频曝光的“有毒大米”事件。


“有毒大米”的消息传出之后,人人谈“米”色变。


两千年十一月三日,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粮食批发市场购进掺有石蜡油的东北大米五十五吨。这是我在媒体上见到的第一起有毒大米事件。这批有毒大米来自于河南新乡市原阳大米市场。于是,有关执法人员赶赴新乡查堵。


十一月二十七日,山东省济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济宁市鱼台县查获了一起在大米中掺入有毒工业基础油的恶性案件。在检查的二十五家大米加工户中,发现十四家不法户将工业基础油喷洒到大米之中。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六十吨有毒大米。


十二月四日,广东省江门市发生了一起食用大米中毒事件。一家五口吃饭以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头晕等中毒症状。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发现这家人食用了掺有危害人体健康的矿物油的大米。


五天后,佛山市又查获了五十吨有毒大米。接着,南海、顺德、高明等地也发现了毒米。


继广东之后,上海等地也发现了大量有毒大米。这些被曝光的毒米仅仅是“沧海一粟”,已经流入千家万户的,显然远远比被查获的多。


那些不知不觉食用有毒大米的消费者,真个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口中来”。连吃米也变得提心吊胆,基本的生存权也就失去了保障。鉴于如此严峻的形势,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在食用大米中掺入工业用油的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坚决摧毁加工、销售的窝点。


当我们对自己的“盘中餐”感到“不敢下筷”的时候,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被严重地毒化了。市场上不仅充斥着有毒大米,还流通着诸如有毒白酒、有毒猪油、有毒饼干等“隐形杀手”。除了有毒的食品之外,诸如假药、假烟、假农药、假种子以及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建筑等等,它们已经充斥我们整个的生活。那些制造假货毒物的人们,不仅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完全跨越了做人的伦理底线。他们为了获取巨额利润,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乃至生命。他们的所作所为,在各自的地方上,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制约和惩罚,反倒受到各方面力量的保护与包庇。利益成为官与商等不同的群体之间唯一的联系纽带,并紧紧地将他们捆绑在一起。所谓“正义”、所谓“良知”、所谓“法治”,在他们的心目中轻如鸿毛。


有毒的不仅是大米、白酒、猪油和饼干,有毒的是我们的心灵和精神世界。受到伤害的不仅是法律的尊严,而且是社会心理的稳定与健全。没有值得我们敬畏的东西,也没有我们遵循的社会准则,我们像一群野蛮人一样生存着——生存就是一切,即使撕咬和戕害同类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凶手不是寥寥无几的极少数人,无数的凶手们就隐藏在我们身边。当犯法的人越来越多,而普通人都司空见惯的时候,法律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当“损人利己”成为大家默许、认可甚至羡慕的行为的时候,道德也就是丧失了拥有的约束力。


今天,我们面临的恐惧、耻辱和危机,并不是诸如经济低迷、工人失业或者官员贪污这些表面上的、局部性的问题,而是全体社会成员人心的败坏。全民人心的败坏是难以挽回的,这才是一种最大的恐惧,这才是一种最大的耻辱,这才是一种最大的危机。学者王力雄指出:“一个社会最大的危机是失去支撑它的精神结构。具有终极关怀的价值系统是将一个社会凝结为整体的粘结剂。它赋予个人行为收敛性,从而使社会保持稳定。一旦缺失这样的系统,无所遵循,惟以利为衡量价值的标准,社会就会失去凝聚力,群起争利却难以解决争利引发的社会紧张和冲突,尤其是一个人口与资源严重失调的社会,最终难免不因无止境的发散而解体。”近一个世纪以来,严酷的政治斗争和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本来就缺乏宗教情怀的中国人连原有的那一丁点道德感都泯灭了。当人人都在朝着流氓化、痞子化的道路“高歌猛进”的时候,坟墓就在我们的脚下。


一个社会的道德状况,与其政治制度的建构、经济发展的水平以及文化教育的普及等联系在一起。


我倾向于把社会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沉沦社会,诸如衰亡前夕的罗马帝国、崩溃前夕的苏联帝国;二是平庸社会,目前大多数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均属于这种类型;三是伟大社会,它还没有在地球上实现。但是,六十年代的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在他的告别演讲中,对“伟大社会”有具体的描述。他充满信心地展望:“你们的想象力、你们的创业精神、你们的义愤将决定我们是建立一种使进步服从需要的社会,还是旧的社会准则和新的观念被急剧发展淹没的社会。因为我们不仅有机会发展成为丰裕、强大的社会,而且能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在他看来,“伟大社会”的标志显然不仅在于其经济发展状况,更在于公民的精神与道德水准上。“伟大社会是建立在人人丰裕、自由之上的。它要求结束我们这个时代全力以赴要解决的贫穷和种族歧视。但这仅仅是开始。伟大社会是每个儿童都能获得知识、充实大脑、增长才干的地方;伟大社会是闲暇成为修身养性的受欢迎的机会而不是产生烦闷和不安的可怕原因的地方;伟大社会是人类城市不仅满足身体的需要和商业的需求而且满足美的欲望和社交渴求的地方。伟大社会是人类能重新接触自然的地方;伟大社会是尊重为自身创造和为增进种族理解而进行创造的地方;伟大社会是人们关注自己的生活质量胜过财产的地方。”当然,这种“上限”的要求,连美国自己也很难实现。但是,有这种努力的方向,有这种发展的趋势,总比沉迷在欺诈、腐败、邪恶、抢夺之中好得多。要是这种“伟大社会”在我们的土地上部分地成为现实,那么还可能出现像有毒大米这类的可怕事件吗?


真正要让几乎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所不在”的毒物和假物销声匿迹,必须先让我们的心灵和精神世界经历一次凤凰涅般的蜕变。


让我们期待,让我们努力,让我们从每一个公民自己做起。


谁能踢动黄金球?


震惊中国足坛的“渝沈之战”早已尘埃落定。然而,两千零一年五月十日刊登在《深圳都市报》上的一篇题为《渝沈之战大起底》的采访文章,却又石破天惊,风云再起。


此文的采访者李宏文,曾经担任深圳平安队的副领队;被采访者是一名前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官员。当时,面临一九九九年甲a联赛的最后一场,平安客场对全兴,隆鑫主场对海狮。只要隆鑫不输给海狮,无论全兴输赢,都肯定保级。于是,一场卑劣的幕后交易开始悄悄地上演了:隆鑫俱乐部的总经理程鹏辉与深圳俱乐部的该名官员通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明确表示,沈阳海狮队要买与重庆隆鑫的这场球,如果平安能出三百万元,他们就会全力以赴死打海狮,绝不放水;如果隆鑫输了球,就不收一分钱。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这笔肮脏的交易没有成功。现在,越来越多的证据证实,当时确实存在过这样一次流产的交易。而企图卖假球的主角程鹏辉面对媒体和球迷愤怒的指责,仅仅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是不负责任的炒作,我已经懒得理他们了。”近年来,许多被媒体曝光的主体,都是采用此种反戈一击的方式:避而不谈事件本身以及证人证词的真假,反倒煞有介事地斥责媒体的“炒作”。殊不知,顾左右而言它,只能更加暴露出当事人内心的虚弱和恐惧,其结果自然是越描越黑。


中国体育行业的腐败,与其他行业相比,近年来有“异军突起”之势——当然,它不过是“行行皆腐败”的现实生活的一部分而已。作为在诸多体育项目中独领风骚、观众最多、赚钱也最多的足球,则更是诸多体育运动项目中的“最中之最”。此次“渝沈之战”内幕的曝光,仅仅是冰山上的一角而已。那些依然隐藏在黑幕后面的“成功案例”,假如有朝一日遭到曝光的话,将更加让人感到惊心动魄、难以置信。


三百万的贿赂,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就触犯了法律。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进一步的证据,完全可以将当事人“绳之以法”。在西方国家,对“体育黑金”的调查,是司法机构工作的一个重点。但在我们这里,这方面的司法工作远远没有展开。从贿赂到逃税,充斥着这个行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遥遥地作“壁上观”。这个空白什么时候才能得以填补呢?


小小一个足球,简直就是一个黄金球。不,其价值远远超过黄金——就以这场微不足道的“渝沈之战”为例,三百万人民币转换成黄金,将是多少克呢?以六十元价值一克来换算,三百万人民币就是五十公斤黄金。这么重的一个“黄金足球”,即使是球王贝利以及马拉多纳、罗纳尔多等著名球星,即使是北宋时代那个以“足球王子”的身份入阁拜相的高俅先生,也没有神力来踢动它。要踢动这个几乎等于一个普通人体重的“金球”,非得让齐天大圣孙悟空出“脚”不可。


然而,球赛背后的那些“长袖善舞、多财善贾”的黑暗势力却能够游刃有余地遥控操纵这个黄金足球。那些一本万利的财主们,才是左右球场胜负的、真正的“球员”。现代足球比赛,与其说是球员体力、技术和魅力的较量,不如说是商业运作的较量。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中国很大一部分著名的球星,其身价之高,恰恰与其品质之恶劣成正比。两千零一年六月,沈阳金德足球队四名球员因酒后杀人而被捕。金雷、马欧、王子等球员违反球队的规章制度,晚上私自外出到一家饭店喝酒,一直喝到凌晨两点。他们吆喝老板去买烟,老板去了没有买到。他们不满意,再次让老板去,但老板没有答应,双方发生口角。四人拳脚交加,活活将老板的弟弟打死。在这四个流氓球员中,王子闯下命案后还悍然逃跑,完全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法盲。当记者追问他为什么要逃跑时,他居然口口声声地说:“主要是家里为自己付出这么多,对不滋练,自己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没脸回家。”看来,他的逃逸还满有道理的。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这样的丑闻,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在中国“足坛”(假如确实存在着这么一个“坛”的话)诸多怪现状之中,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还有一点:各俱乐部都在不断地引进所谓的“外援”,“外援”已经成为某些球队的支柱。相反,本国球员的作用却一步步地降低。既然如此,我建议财大气粗的老板们不如整个引进一支接一支的高水平的外国球队——我们高贵的中国人就可以安然地坐着欣赏他们的龙争虎斗了。


我一直对足球不感兴趣。足球场上那种歇嘶底里的气氛,让我情不自禁地联想起当年希特勒检阅军队时的狂热和“文革”初期毛泽东在天安门召见百万红卫兵的狂热来。在那样的场合,每一个丰富多彩的生命个体,都被不计其数的乌合之众湮没了。人人都在发出野兽般的狂叫,人人深陷入原始的兽性之中。足球是一个现代魔术,是一个乌托邦的肥皂泡。即使在文明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足球流氓”也是一个难以根治的社会公害,他们对暴力的热衷严重地危害着社会的正常秩序。近年来,“足球流氓”制造的流血事件日渐上升,在各种暴力活动中高居首位。


被商业赤裸裸地支配着的足球业,早已经背离了文化意义、健康理念以及古代以奥林匹克为代表的真正的体育精神。足球本来是一项游戏,然而,面对50公斤的“黄金足球”,谁还能够保持自己的“游戏”心态呢?剩下来的,只有一群张着血盆大口的商人,一群飞扬跋扈的球员和一群以谈论足球为时髦的庸众。


注视饰物


女人的饰物像是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了出来。在一家接一家的豪华商场里,有一大半的柜台是卖女性饰物的。从化妆品、首饰到衣服和鞋类,多得让人恨不得多长几双眼睛。美丽的女子们流连在柜台前,或者自己掏腰包,或者等着她们的爱人掏钱包。


这些饰物大部分是“华而不实”的。但是,有“华”这一个特色足矣。本来女性们就不在乎“用”。我常常在这个城市的心脏地带,打望着惹眼的美女们。去年夏天,她们喜欢穿高高的“松糕鞋”,于是满街都是高了一头的傲慢的女子。也许“松糕鞋”远远没有平底鞋穿着舒服,甚至比高跟鞋穿着还要难受,但是它却是时尚的饰物。去年冬天,又流行双肩包,于是一路都是背着双肩包的女子。也许她们出门时什么东西也没有带,但是她们还是背上双肩包,因为它能够增添几分妩媚。现在,又开始“日韩流”了——松松垮垮的衣服和裤子,紫色的或者银色的唇膏,厚厚的、庞大的长袜子,染得五颜六色的头发,然后是男女都佩带的耳环等饰物。


最美丽的和最有名气的女子都在电视广告上微笑着,或者就在我们的身边,在路口,在巨幅的色彩艳丽的广告画上。她们身上的饰物比她们本人还要醒目。不是饰物附属于她们,而成了她们附属于饰物。广告中的她们成了无数平凡的女子模仿的对象。一旦人们开始模仿,广告就成功了。时尚就被灌输到人们的心灵深处。商场里,凡是流行的饰物都很贵,贵得离谱。不过,价格无所谓,女孩们在其他方面精打细算,在饰物上却舍得大把大把地花钱。有的时候,钱是“钱”;有的时候,钱却变得不是“钱”了。女孩子的心理像风一样,飘忽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