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理不饶人

作者:王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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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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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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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986字

坐在返校的火车上,看着窗外掠过的道道风景,我忽然感到有许多我不曾发现的美。说起来,这条线路我已经走了许多个来回,我熟悉路旁的一切,我熟悉那些稀奇古怪的站名,我甚至熟悉了路边卖茶叶蛋的苗族大嫂。可是,这一次过去所有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我像第一次乘这列火车一样,睁着一双贪婪的眼睛,看着外边的一切,以至于对面坐着的一个大学生都忍不住给我介绍,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当然,我没有向他揭穿这一切,我还是看着,因为我能从掠过的每一道风景里看到你。真的,看到一棵路边风中摇摆的杨树时,我就觉得是你在向我招手;看到远处美丽的馒头山时,我就觉得是你坐在那看着我;看到一条从山里流出的小溪,我就觉得是你的眼泪,我甚至想成是你想我而流的泪;看到天上布满的星星时,我就想是你在看着我呢。反正,满脑子都是你。


天哪,现在我是坐在教室里给你写信。我是今天下的火车,放下行李,吃了点东西,就到教室来了。我迫不及待地要和你说话,我觉得像是有一百年没有听到你的声音了,现在想来,这个假期我好像到了天堂一样,因为,我每天都能见到你这个天使。是的,你一定是一个天使,你让我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你有天使一样的美丽,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你有天使一样的好心肠,你总是对万物抱有一种美好的想象,我从未从你的嘴里听到过任何抱怨,你像生活在天上一样,用温柔的眼光看地上发生的一切。记得我和你一起到西边村的那个老大妈家去,那是我见过的最黑最破的房子,我无法想象你居然每星期都要到那里去,在那个黑黑的屋子里给她做这做那。我曾经问你,你到底图一个什么?你说,什么也不图,只是觉得自己能帮助她,就尽力去帮助她。天娇,你是一滴水,是一滴从山的最深处流出来的水。我总是不停地问自己,我有没有资格去爱这么美好的一个女孩?也许我太自私了,我是决不会放了你的,我一旦遇上了你,我就要用我的一生去爱你。天娇,我爱你。


教室的窗外是一棵千年的银杏树,现在它的叶子已经变成了浅绿色,再过几天它就会变成金黄色,那是我见过的最纯正的金黄色,到时候我会把这种金黄色的叶片寄给你,你可以用来做书签。


真想你啊,天娇。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变得如此的儿女情长,你一定笑话我了吧。


天娇,写了这么多,我才想,这也许就是通常说的情书吧,在没有得到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我有些一厢情愿了。在请求你原谅的时候,我依然要说,请求你接受,请接受一颗热烈的、真诚的心,请接受一个共和国未来军官的爱。


还不想放下笔,可是楼下已经有同学在催命一样催着去洗澡,晚上要干干净净地点名。明天见。


祝愉快!


向你求爱的张少伟。


9月1日。


戴天娇看完了信,就好像在大热天吃了一根冰棍一样,有一种宁静舒服的感觉。她用手托着腮,静静地看着养鱼池的水面,水面清澈碧绿,偶尔有一圈小小的涟漪,幽雅地表演一下,又消失了。她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是爱情,是真正的爱情。她感觉到一种像光穿透心脏般的深刻,那是爱情将她身心浸润后的深刻。


杨新民回了一趟老家,带回了许多好吃的,他毫无保留地都送到了任歌这里。他来任歌她们宿舍的时候,任歌没有在家,朱莎莎满脸灿烂地收了下来,并且说了一遍又一遍的感谢话,杨新民高高兴兴地走了。


任歌回到宿舍,听了朱莎莎的一番描述,没好气地说了一句:“谁让你收他的东西了?”


朱莎莎辩解道:“这有什么?人家有送东西的自由嘛。”


“你不知道吃了别人的嘴软吗?”任歌老大不高兴。


“没那么严重吧,再说了,我看杨干事也是真心对你,嫁给这样的人也不错。”朱莎莎说。


“那让给你嫁吧。”任歌气恼极了。


“你呀,任歌,你就是得理不饶人。”朱莎莎很宽容地说,“可惜我没有那样的福气,杨新民喜欢的不是我,当然,我也不会喜欢他。”


“你明天把东西还给他。”任歌说。


“人家又不是送给我的。要还也是你自己去还。”朱莎莎说。


“可是,你为什么要收呢?”


“我能不收吗?你要是在你也会被他的那一份真情打动的。你没有看见他有多真诚,让你觉得你在他的面前就连说一个‘不’字的勇气都没有了。”


“那我就该收下,欠他的情?”任歌哭丧着一张脸。


“那我怎么知道?现在已经是你的事,跟我无关。”朱莎莎说完,自顾自地拿起一本书看着。


第二天,任歌真的把杨新民送来的东西还了回去。当时,杨新民都懵了,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任歌把东西一放,说:“杨干事,谢谢你。”听得出她是在压抑自己的不满。


“谢什么?这是专门给你带来的。是我姐姐亲自准备的,她叫我一定要给你,不让我自己吃了。”杨新民说。


“你姐姐?你姐姐和我有什么关系?她凭什么这样交代你?”任歌惊讶道。


“我……我姐姐当然也是你姐姐。”杨新民越说声音越小。


“你……我……”任歌话没有说完,一扭头走出了杨新民的屋子。


任歌只觉得肚子里好像装进了一个吹得胀胀的气球,顶得她整个胸腔都很难受,她想,难道爱情就是这样吗?难道男人就这样固执吗?毫无理由的固执。难道被追求就是这样的让人感到难受吗?为什么一切都和她想象得不一样?她以为爱情应该是如云彩一样迷人,是那种飘浮不定的迷人,是永远无法把握的迷人。可是现实里爱情竟这么实在,这么狰狞,以至让人无法接受。


走到路口碰上了戴天娇,看样子她才从科室里回来,那张脸不仅有生气还有光泽。


“任歌,你去哪儿了?”戴天娇的声音里也透着一种兴奋。


“哪儿也没去,随便走走。”任歌的情绪毫不掩饰地被带了出来。


“不高兴啊?”戴天娇小心地问道。


“唉,天娇,我这个人是不是让人感到特别轻浮?”任歌突然问。


“什么意思?你听到什么了吗?”


“没有,我就是问问。”


“怎么会呢?对你绝对没有这样的感觉。”戴天娇很认真地说。


“可是,全院这么多的女护士,杨干事怎么就觉得和我谈恋爱最合适呢?”任歌一脸的不解。


戴天娇一听,“扑哧”一下笑了,“你啊,说明你人好,人可爱呗。”


“不开玩笑。我都难过死了。”任歌说。


“杨干事眼睛够毒的,像他那样的人就喜欢你这样有才能的女孩。这叫志同道合。”戴天娇很认真地说道。


“我不喜欢他。我不要志同道合。再说了,我怎么跟他志同道合呢?”任歌说。


戴天娇被她这话怔住了,她在心里想,是啊,爱情应该是互相的吸引,互相的倾慕,就像她和少伟一样。她看了看任歌,从心里同情起任歌来,可是又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走上前挽住了任歌的胳膊。此时,这也是一种无声的言语。


在治疗室里,朱莎莎用身子堵住了门,对皇甫忠军说:“我想死你啦,她什么时候才走啊。”


皇甫忠军压低嗓门,说:“快把门打开,随时都会有人来的。”


“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反正我要见你。”朱莎莎还没有走开的意思。


“那好吧,晚饭后我在绿岗等你。”


朱莎莎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身子离开了门,猛地走到皇甫忠军的跟前,搂住皇甫忠军的脖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门突然开了,两人吓了一跳,还好是任歌,而且她是用屁股把门撞开的,身子倒退着,拉着治疗车进来的。皇甫忠军还没等她转过脸来,就一侧身走了出去。任歌当然没有在意,只是对着朱莎莎说:“今天打针的人太多了。”


朱莎莎忙说:“来,你坐一下,我来帮你。”说着就走到治疗车前,把一个个注射器上的针头取了下来。


任歌坐在了一个方凳上,看着朱莎莎在忙着,说:“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最漂亮。”


朱莎莎心里惊了一下,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就只是“嗯”了一声。


“我看戴天娇好像真的更漂亮了。”任歌继续说着。


朱莎莎提着的心一下子落了下来,“就是,我看着也是,好像脸上真的有一种光了。”


“你见过没有,”任歌说,“沙老太的儿子。”


“对不上号,好像见过。听说很帅的。”朱莎莎说。


“我见过,很帅。听说不是别人介绍的,是他们自己好上的。”任歌说。


“是啊,戴天娇不是说过了吗?是奇遇。”朱莎莎说。


“挺好的。”


“是啊!挺好的。”


朱莎莎现在是没有心思谈别人的爱情的,她更多的是对晚饭后的约会的想象,他们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到外面幽会了。不知是什么原因,朱莎莎忽然有一种靠在皇甫忠军身上的欲望,而且越来越强烈。好像是受电视的影响,也可能是受一本书的影响,总之,她渴望依偎在皇甫忠军的怀里,渴望皇甫忠军像火一样的热吻。


皇甫忠军说的绿岗其实是传染科后面的一片小树林,那里几乎是医院的最西边,非常独特的是,在那一片红房绿树的边上,绿岗像一个舞台一样,只有一些密密的树林,却无比的清秀、干净,因为离医院的中心地带和家属区都很远,一般很少有人去。朱莎莎曾经和皇甫忠军在那里约会过一次,所以,匆匆吃完饭以后,她就轻车熟路地来到了绿岗,找到上一次约会的地方,那是绿岗西边的一片山坡上,那里好像是一块天然的安乐窝似的,一块很干净的草坪,有2平米左右,周围是茂密的树林,树冠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屋顶,奇怪的是,就是没人去,那里的草也是有节制的生长,决不会长得高如小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