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曼玲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4:31
|本章字节:7784字
“不。”朱莎莎把自己的脸使劲往皇甫忠军的怀里挤,由于激动,她的整个身子都在颤抖。许久,她抬起了自己的脸,那是一张布满泪水的脸。
“我爱你,我爱你。”她像梦呓一般。
皇甫忠军低下头,亲吻着她的眼窝,她的脸,最后吻住了她的唇,让自己的舌头在女人的嘴里尽情地舞蹈。
许久,他们才分开。朱莎莎一把拉住皇甫忠军的手:“走啊,再走。我们要爬到山头上。”
皇甫忠军在她的身后笑着摇摇头,心想:年轻真好啊。
这是一个星期天,一个天气晴朗的秋天的上午。激动了一夜的朱莎莎,盼星星盼月亮地盼到了天亮,一直磨蹭到快到约定的时间,看了一眼还在睡觉的任歌,她就溜出了宿舍。出了医院的大门,向右一拐,顺着围墙走上一段,然后就到了山脚下,山脚下流淌着一股清澈的溪水,溪水旁有一棵大青树,这就是他们约好的地点。
朱莎莎一看没人,就想这人一定是贪睡了,一看手表,离约定的时间还有5分钟,还是等着吧。突然,一双手从她的身后将她紧紧地抱住了,她先是吓了一跳,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就任由那一双手臂把自己抱得紧紧的。
山上的树叶已经有许多变成了黄色,秋风使劲摇动着树枝,就好像在他们的头顶有一片舒展的旗帜。这片山坡上的树都是高大的,平均有5米高,非常奇特的是这些树都有像雨伞一样巨大的树冠,而树干却是光秃秃的,因此,走在树下面的人一点也不受影响,没有风也没有刺眼的太阳。
“哎呀,真好,”朱莎莎在树冠下,举着头说,“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地方?”
“我小的时候经常到这里玩。”
“那时的树也是这样的吗?”
“是的,那时就这样,就好像它没有长一样。”
“那时你和谁一起来的?”
“一些小伙伴,都是一些医院里的孩子。”
“现在呢,现在他们呢?”
“都已经走了,全国各地都有。”
“真叫人羡慕,我为什么那时不在呢?”
皇甫忠军就只是笑。
“你说如果我要是在,你会怎么办?”
“如果?”皇甫忠军说,“如果你要在,我就……”他突然从后面一把搂住朱莎莎的腰,他冲动地把朱莎莎向自己的身体拉紧。“我爱你,莎莎。”
朱莎莎挣扎着转过身来,“我现在就要嫁给你,做你的老婆。”
突然,皇甫忠军松开了手,背对着朱莎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朱莎莎一句话也没说,她知道皇甫忠军现在在想什么,她也坐到了地上,把头温顺地放在皇甫忠军的腿上。
“其实,一个人是不可能从来不做错事的。”皇甫忠军说,声音像从一个很远的地方传来,“我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一无所有地等着遇到你呢?可是,事实上,在遇到你的时候,我已经有了一种叫历史的东西。在那一段历史里,没有你的名字。”
说到这,皇甫忠军用手轻轻地抚摸朱莎莎的头,朱莎莎仰头眨着眼睛看着他。在皇甫忠军的眼里,眼前这个女孩的生活还是白纸一张,干干净净。
“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一种叫人性的东西应该放在我们生活中的什么位置。但是,我们依然在长大,从一个孩子长成一个青年,再长成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人性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们的身上,可是我们却不能去进行关于它的思考。因为思考是可怕的,会使人失去活下去的勇气。”
“7岁的那一年,我知道了自己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那是一个我一直叫妈妈的人告诉我的。那时她得了血吸虫病,很快就要死了。我的亲生母亲在一五八医院的妇产科生下我,就把我抛弃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她有她的理由。我的养母,也就是我的妈妈已经为我安排好了去处,那时她就要死了,她的肚子大得不得了,把被子顶得高高的。在她死后,我就被送到了北京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男女主人都是妈妈战争年代的战友,他们有过生死之交。我在那里生活得很好,我甚至已经忘了许多不幸,我叫他们爸爸、妈妈。他们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已经很大,我几乎没有和他接触过,因为没有多长时间,他就当兵走了。还有一个女孩,比我大两岁,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住在一间屋里,我叫她姐姐。
“后来,我参了军,上了医大。我的姐姐几乎和我走的一样的路,她比我早一年大学毕业,分到了北京,我毕业以后也分到了北京。那一年,我的养父母对我说,希望我和我的姐姐结婚。我当时就懵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和她结婚,她是我的姐姐啊。”
皇甫忠军说着,他的声音遥远苍凉,朱莎莎全神贯注听着。
“后来我才知道,有些事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当两个在你无依无靠的时候收留你的老人为你想好一切以后,你就只有服从他们的想法。可是,结婚以后我才知道,我根本无法把她当成我的妻子,我甚至无法和她过夫妻生活,我有心理障碍。”
朱莎莎感觉到皇甫忠军的手把自己的手抓得紧紧的。
“其实,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她渐渐知道了心理障碍这样的问题,她很痛苦。她说她是爱我的,她很小的时候,就知道长大了要当我的媳妇。这无疑是在我已经有痛的心上又割了一刀,我告诉她我要回一五八来。她知道我在逃避,对我说,等老人都走了以后我们就离婚。就在上火车的时候,我仍然在心里叫着她姐姐。她只能永远是我的姐姐。
“可是,我不希望他们死,他们是非常好的老人,如果不是军装和他们的头衔,他们就像一对乡下农民一样,辛勤的播种,欢乐的收获,永远待人真诚,永远同情弱者。”
皇甫忠军说完用手轻轻抚摸着朱莎莎的头发,那是一头柔软如绸缎的头发,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摸过的。其实,皇甫忠军在没有经历过一场爱情时,就直接进入了婚姻。此时他感到一种从没有过的幸福。
“你怎么有这么多的过去?”朱莎莎的眼睛看着挡住天的树冠,她似乎是在对自己说,又似乎是在对皇甫忠军说。
“你是我的天使,是上帝把你派来的。”皇甫忠军说完,又把嘴唇放到了朱莎莎的脸上。起先他小心地亲吻着她的眼、她的眉、她的鼻子、她的耳朵,他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它们,把它们搞得痒酥酥的,后来他把嘴移到了她的唇上,后来……
后来朱莎莎就感到皇甫忠军整个身体压在了她的身上,她伸出双臂紧紧地环住他的腰,她有一种向上迎的冲动,她想要他压得狠一些。她感到血液一下子像汹涌的波浪一样,从她的胸滚滚向下,一浪又一浪地推到她的腰部……
幸福、美妙的感觉覆盖了他们。
星期一的早晨是出操的日子,清晨6点30分的时候,军号声就清晰地响彻在一五八的上空。乍一听好像是一个来自遥远的声音,飘扬在靠近一五八的天空上,然后很固执地拨开一五八的黑夜,开始了一个军营的早晨。
戴天娇对这样的声音最敏感,应该说最熟悉,她猛地坐了起来。床边的椅子上井井有条地堆放着头一天睡觉时脱下的衣服裤子,这时即便是没有一点灯光,她也能准确无误地穿好衣服,这是每一个女兵的基本素质。对于出早操这样的事,戴天娇似乎没有什么反感,相反她会因为不出早操而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兵。从小生长在军营里的她,在听到军号声、看到站岗的士兵时,都会感到激动,似乎在她的身体里面已经深深地埋下了这样的激动因子。
她坐在床上,看了看夏冰和王萍平的床,没什么动静,就大声喊道:“起床了,出操了!”
不一会儿,医院的大球场上,就响起了跑步声,随着院务处管理员的口令,“嚓嚓嚓”跑得很整齐。这时天还没有大亮,所有一切都有一种蒙蒙眬眬的感觉,这种蒙眬衬映得这个山沟里的医院很有军味。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热爱这种出早操时的军人感觉,医院已经有人一遍又一遍地抱怨出早操这样的军事化行为。但是,不管怎么说它还是一个由一些穿着军装的人来管理和履行职责的医院。
队伍一散,立刻一片混乱,女人们都匆匆地朝医院大门口走去,那里有一个临时菜场,每天早晨有附近的农民挑着新鲜的蔬菜,齐整整地在门口摆着,几乎是上班号一吹,农民们也就挑着担子走了。
戴天娇回到宿舍,拿起漱口杯,在牙刷上挤上牙膏,把她那条淡黄色的毛巾往背上一搭,就走到了宿舍外面的公用水龙头跟前。天已经大亮了,一开水龙头,冒着气泡的水流了出来,原来,一五八用的水是温泉水,这也是一五八人向城里人炫耀的一个资本。洗漱完后,跑着进宿舍楼,在脸上胡乱抹一点宝宝霜,抓起床头的英语书,又跑着出了宿舍楼,不管出不出操,戴天娇的生活都是如此,她弹动着轻盈的身体,来到医院竹林边,对着一泓清澈的水背英语单词。
王萍平在另一个养鱼池旁边的一棵老柳树下面,她也是每天必记英语单词。随着天气的变冷,这时的水面上冒着一片热气。王萍平的脑子里在机械地重复着一个个英语字母,她希望有一天这些英语字母会变成一个阶梯,能使她顺着这条阶梯走向她向往的地方。她清楚地知道人的出身是无法选择的,但是,命运却掌握在自己手里,她要做一个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强者。这是她由一个中学生成为一个解放军战士后知道的道理。她常想如果她早一点明白这个道理该多好啊。在她像一朵花蕾一样的年华里,她居然轻易地被别人采摘,现在想来,这无疑是她永远的心痛。
她使劲眨了一下眼睛,甩了甩头。她想她应该抛弃一切,尤其是现在,她唯一能想的就是字母,字母是她人生的阶梯,是将她从心痛中拯救出来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