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武侯治蜀与“攻心联”(2)

作者: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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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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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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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760字

原因也很简单:无论诸葛亮怎样努力做到“一碗水端平”,也不能改变刘备既定的组织路线——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我们不妨看看刘备、诸葛亮信任重用的都是什么人。关羽、张飞、马超、黄忠、赵云不算,其他的如庞统,荆州襄阳人;法正,扶风郿县人;许靖,汝南平舆人;糜竺,东海朐县人;董和,南郡枝江人;魏延,荆州义阳人;杨仪,荆州襄阳人;马谡,襄阳宜城人;蒋琬,零陵湘乡人;费袆,江夏鄳县人;姜维,天水冀县人。这些人有的属于荆州集团,有的属于东州集团,但都不是益州人。当然,益州土著也有受信任的,比如费诗,犍为南安人;黄权,巴西阆中人;王平,巴西宕渠人。不过他们的受信任度都要打折扣,或者先不受信任(如王平),或者后不受信任(如黄权),或者中间出问题(如费诗)。而且,即便被提拔,也到不了最高层。诸葛亮去世后,接班的三个人,蒋琬、费袆、姜维,便都不是益州人。益州士人不是傻子。这格局,他们还能看不明白?


何况他们早就把账算清楚了:蜀汉不过一州之地,政治资源和经济利益都有限。也就是说,蛋糕就这么大,吃的人多了,到嘴的就少了,何况“切蛋糕”的还不是自己人?天下太平的时候,他们原本是“一等臣民”。刘璋时代,降为“二等”。刘备一来,又变成“三等”了,怎么会愿意?还不如让曹魏来统治。那么,曹魏来了,益州集团就不会变成“四等臣民”吗?不会。因为曹魏要夺取的是天下,不是在益州占山为王。何况曹丕接班以后,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也就是由各地名流担任本郡“中正官”,负责推荐本籍士人。这对益州士族是有利的。果然,司马昭灭蜀后,就将原属荆州集团和东州集团的官员都调回中原,实施“蜀人治蜀”。这就更让益州集团觉得,他们反蜀汉是反对了。


所以,尽管并非所有的益州人都反蜀汉,但反蜀汉的却多半是益州人。比如周舒,巴西阆中人;杜琼,蜀郡成都人;谯周,巴西西充人;被诸葛亮杀掉的彭羕,广汉人;被刘备杀掉的张裕,蜀郡人;刘备时期装聋作哑“闭门不出”,好不容易被诸葛亮请出山来又“乞老病求归”的杜微,梓潼涪县人。他们清一色地都是益州人。至于那些搞武装叛乱的,怕也都是。这些人,或者有权,或者有钱,或者有名,或者有人,势力大得很,不是南中的孟获等人可以相提并论的。由此可见,诸葛亮的“攻心”对象,就该是他们。诸葛亮要消除的,也首先是他们的“反侧之心”。


那么,这和“攻心联”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谁“宽严皆误”


这就要看诸葛亮怎样解决益州集团“反侧”的问题。


办法其实就是三个:任人唯贤、依法治国、北伐曹魏。这三条,应该说都很好。尤其是前两条,从理论上讲绝无问题。任人唯贤能有什么问题呢?难道要任人唯亲?当然不是。问题在于对“贤”这个字的理解。在这个问题上,诸葛亮和曹操是不同的。曹操的做法是“唯才是举”,诸葛亮的标准则首先是“志虑忠纯”(《出师表》)。这当然是对的。但具体到蜀汉,就会有些麻烦。比如前面说的那些反对派,算不算“志虑忠纯”呢?恐怕不算。其他那些益州人士,他们的“志虑”又是否“忠纯”呢?恐怕需要考验。不要说诸葛亮,就连他们自己,也未必就能担保没有“二心”。总之,荆州集团与益州集团之间,事实上是有政治隔阂和心理障碍的。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坚持“政治标准第一”,把忠于蜀汉政权放在首位,客观上就会妨碍许多益州人士的政治前途。所以,这一条,并不能消除他们的“反侧之心”。


北伐曹魏也不能。战争虽然能够起到转移注意力、加强凝聚力、提高执行力的作用,但同时也有一个副作用,就是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打仗是要用钱的。这些钱,天上掉不下来,地上长不出来,刘备他们带不进来,只能向益州人要,而且主要靠益州的世家大族和土著豪强出。他们当然不乐意。所以,益州的“反对派”,几乎同时也是“反战派”。比如前面说过的谯周,便专门发表了一篇题为《仇国论》的“反战宣言”,明确指出如果不审时度势,一味穷兵黩武(极武黩征),势必土崩瓦解(土崩势生)。那个时候,可就“虽有智者将不能谋之矣”(《三国志·谯周传》)!这话实在可以看作“从古知兵非好战”的注脚。


剩下的就是依法治国了。我一向认为,这是诸葛亮治蜀最精彩也最值得肯定的一件事情,陈寿的评价也非常高。他的《三国志·诸葛亮传》评语,几乎通篇都在讲这个问题。陈寿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词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这叫什么?这叫公开、公正、公平!结果是什么?是“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


这是有旁证的,旁证就在《三国志·张裔传》。张裔对诸葛亮的依法治国也有一个评价:“公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此贤愚之所以佥忘其身者也。”所谓“佥忘其身”,就是奋不顾身。所谓“赏不遗远,罚不阿近”,就是公正、公平。也就是说,正因为诸葛亮公正公平,所以大家工作起来都奋不顾身。而且,这里说的远和近,也不只是当事人与诸葛亮的私人关系,更指是否属于荆州集团。也就是说,无论你属于荆州集团,还是东州集团,还是益州集团,该赏就赏,该罚就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正是诸葛亮能够有崇高威望的重要原因。


张裔是蜀郡成都人,属于益州集团。他这么说,说明诸葛亮确实尽可能地做到了公平执法,并没有多么亏待益州人。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他还是有问题。有什么问题呢?首先是“过严”。诸葛亮的执法之严也是有记载的。《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就说“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晋人袁宏的《后汉纪》也说“刘备克成都,诸葛亮为股肱,乃峻刑法,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这与陈寿的评语“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似乎矛盾,其实不然。因为诸葛亮治蜀虽然偏“严”,但基本上“严”得公平。公平,正是诸葛亮大得人心之处。实际上,在“刑政虽峻而无怨者”的后面,陈寿还有一句话,即“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平,就是公正;明,就是公开。公正公开,也就公平。正因为如此,所以“而无怨者”;但过于严峻(刑政虽峻),也是事实。也就是说,民众虽然不会抱怨不公平(刑政虽峻而无怨者),却仍会抱怨太严峻(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此其一。


第二,武侯执法也有不够公平的时候。比如他对法正,就很“宽”。据《三国志·法正传》,当时有人向诸葛亮报告,说法正这个人太跋扈,太霸道,不但锱铢必较,而且擅杀无辜,应该绳之以法。诸葛亮却说法正功劳太大,没有法正,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怎么能够不让法正爽一把呢(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显然,这就是“以政治代法治”了。作为一位政治家,诸葛亮不可能不把政治问题放在首位。然而一旦如此,就很难完全做到“宽严皆不误”。比如对待益州土著,他的执法就基本上是“从重从快”,甚至“制造冤案”。比如冤杀益州豪族常房诸子,就被裴松之认为是“妄杀不辜”。此案记载在《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读者不妨自己查看。


第三,即便诸葛亮执法完全公平,益州集团也不会满意。因为蜀汉政权的许多法律,就是针对所谓“蜀土人士,专权自恣”的情况制定的,是专门用来对付他们、整治他们的,他们怎么会喜欢?恐怕是执法越严,他们越倒霉,越反对。何况执法人又不是诸葛亮一个。诸葛亮公平,其他人也能保证公平?要知道,那些人不是荆州集团的,就是东州集团的,很难说他们不滥用职权,利用执法之便打击益州集团。这一点,罗开玉先生的《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一文有很清楚的阐述,也请读者自己查看。


由此可见,无论任人唯贤,还是依法治国,都无法消除益州人士的“反侧之心”。因为只要不改变“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的“鸡尾酒政权结构”,无论诸葛亮怎样出以公心,在益州士族眼里也都是“宽严皆误”。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发动对外战争,使国家长期处于战争状态,以外战防内战。


这就是我要说北伐曹魏是“安内必先攘外”的原因。可惜的是,这一招不但未能搞定国内的反对派,反倒加速了蜀汉的灭亡。


蜀汉为何而亡


对于蜀汉政权的灭亡,罗开玉先生曾经发表过一个观点,即“蜀汉表面上是亡于魏,实质上是亡于当地的土著豪族”(《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可以和孙吴作对比。晚年孙权统治的吴国,情况是很糟糕的,可谓法纪不立,言路不通,君臣猜忌,骨肉相残,与诸葛亮领导下蜀国的政治清明刚好相反。然而,治理得最好的最先灭亡,治理得最差的国祚最长,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之一,就是孙权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了“吴人治吴”,实现了自己政权的“江东化”。江东士族既然已经把自己和孙氏政权绑在一起,实现了他们利益的“一体化”,那么,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也要保卫东吴。


蜀汉则相反。刘备、诸葛亮不但没有实施“蜀人治蜀”,实现自己政权的“益州化”,反倒不断将益州士族底层化、边缘化。在刘备、诸葛亮的统治下,益州士族政治上受排挤,经济上受盘剥,法律上受制裁,仕途上看不到希望,与蜀汉政权不但不是“同路人”,反倒可能是“对立面”。在这种情况下,蜀汉政权的领导人再优秀,再鞠躬尽瘁,再以身作则,都是没有用的。益州士族不可能像江东士族那样保家卫国,只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袖手旁观,冷嘲热讽,甚至幸灾乐祸,里应外合。利益,决定了益州士族的整体取向。


这里面不能说没有诸葛亮的责任。诸葛亮过高地估计了他政治理想的号召力。他不知道,此刻的曹魏已非当年的曹魏,“兴复汉室”也早就成为过时的口号。因为对于士族地主阶级来说,实行了“九品官人法”的曹魏比东汉还好,他们为什么还要“兴复汉室”?反倒是坚持汉初制度的蜀汉,完全没有了吸引力。因此,益州士族不会真正支持诸葛亮的政治理想和建国方略。他们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等待曹魏来“解放”他们,以便实现他们的理想。我们知道,那就是“蜀人治蜀”加“九品官人”。


益州士族的这个理想,是当时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这个趋势告诉我们,士族地主终将登上历史舞台,成为中华帝国的统治阶级。曹丕那里已经这样做了,孙权那里也在做。所以,曹丕的魏,已不是曹操的魏;后期的吴,也不是前期的吴。他们都在为晋做准备,“反潮流”的是蜀汉。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奇特的现象:司马氏的晋,执行的是没有曹丕的曹丕路线(儒家士族路线);诸葛亮的蜀,执行的却是没有曹操的曹操路线(法家寒族路线)。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法家寒族路线无法战胜儒家士族路线,因此三国终将归于晋。晋是不是就比魏、蜀、吴好?未必。在这里,没有个人好恶,也不做价值判断,只是说出历史事实。


这样一来,我们对“攻心联”就可以重新解读了。我的解读是:倘若能够从根本上做通益州土著集团的思想工作(能攻心),他们的“不安之心”就会消除(反侧自消),并不一定要通过对外战争来解决国内问题(从古知兵非好战);如果不明白士族地主终将成为统治阶级的天下大势(不审势),即便公平执法,也会左右为难(宽严皆误),这是后来治蜀的人要充分注意的(后来治蜀要深思)。


显然,这里并无对武侯的不敬之处,相反给予了充分的“历史之同情”。说得再明确一些,所谓“宽严皆误”,并非批评诸葛亮执法不公,而是说由于他坚持的政治理想既“不合时宜”,又不对益州士族的心思,结果便“宽也不是,严也不是”。这样一种评价,如果也被说成是“把矛头对准诸葛亮”,那就只能理解为故意找碴了。


实际上,作为个人,诸葛亮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曾总结了他的四种精神:心系天下的国士精神,审时度势的务实精神,鞠躬尽瘁的负责精神,公正廉明的法治精神。这难道是贬低,是故意做“翻案文章”?但是,我们重读历史,不能一味歌功颂德,更应该总结教训。那么,蜀汉政权有没有历史教训?有,其中之一,就是由于连年战争而人民甚苦。据《三国志·薛综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当时出使蜀国的薛珝回国以后就对孙休说,我看蜀国是差不多了。为什么呢?走进他们的朝堂听不到正义的声音(入其朝不闻正言),走进他们的田野看不见健康的脸色(经其野民皆菜色)。另一个名叫张悌的人,也在邓艾和钟会刚刚出兵的时候断定蜀汉必将灭亡。理由之一,就是当局穷兵黩武(玩戎黩武),人民苦不堪言(民疲卒敝)。他的话,记载在《三国志·孙皓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中,也记载在《资治通鉴》中。


如果说薛珝和张悌是吴人,其言不足为训,那么,蜀国自己的统计数字总能说明问题吧!据《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刘禅投降时,蜀国有民二十八万户,九十四万人,而军队有十万,官吏则有四万。也就是说,平均每九个人就要养活一个士兵,每七户就要供奉一个官吏。蜀国人民,实在是负担不起了!


这种状况,并不能只由刘禅和姜维来埋单,因为他们执行的正是诸葛亮的“政治遗嘱”。无疑,诸葛亮坚持北伐,自有他不得已之处。我在《以攻为守》一集中,已经给予充分的“历史之同情”。其中之一,便是“小国更要图强”。用《华阳国志·刘后主志》的话说,就是“以弱为强,犹可自保”;或如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所说,一方面通过战争来保存自己(巩固以存),另一方面通过战争来寻求机会(待时以进)。所以,对此不能简单否定。但因此造成了“人民甚苦”的现状,却也是事实。当然,由于诸葛亮以身作则,蜀汉官员总体上是比较廉洁的。由于诸葛亮依法治国,蜀国的治安也是相当好的,陈寿谓之“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进〈诸葛亮集〉表》)。但我们要记住,这种状况,是靠“战时军事管理”的方法造就的,未必“可持续发展”;而老百姓更关心的,还是自己能否吃饱肚子。


那么,前面说的这些,是赵藩的意思吗?这就不知道了。赵藩先生早已作古,我们没法求证。但我以为这并不要紧。赵藩写“攻心联”,原本就是借古论今。我写此文,亦不过借题发挥。只要事情说清楚了,原意不原意的,也就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看待历史。因此,不妨将“攻心联”略改数字云:


能攻心,则疑虑自消,从古知书非好辩;


不审势,即褒贬皆误,后来治学要深思。


不知诸位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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