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明月何曾照沟渠(2)

作者: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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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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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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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580字

实际上,藩国过于强大,必定威胁中央,对于这一点,许多人都有共识。晁错的死对头袁盎,就对汉文帝说过“诸侯大骄必生患,可适削地”的话。当然,袁盎说这个话,只是针对骄横无礼的淮南厉王刘长,不像晁错那样把削藩看做基本国策。但要说当时的朝廷重臣都是糊涂虫,鼠目寸光,尸位素餐,都不如晁错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恐怕也不是事实。


然而晁错却几乎遭到一片反对,甚至“世人皆曰可杀”,这又是为什么?


这里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当时的意识形态和治国理念所使然。我们知道,秦,是以法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汉,在武帝以前,则以道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汉景帝的亲娘窦太后,更是一个极其尊崇道家学说的人,以至于“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所以,汉景帝母子君臣,大约都是“黄老门徒”,只不过窦太后是个“死硬派”,汉景帝的态度要温和一些。有一次,儒生辕固和道家黄生辩论汤武革命的事。黄生说,帽子再破,也得戴在头上;鞋子再新,也得穿在脚下。商汤是夏桀的臣,怎么能代夏而立?周武是殷纣的臣,又怎么能代商而立?所以,汤武不是革命,而是谋反。辕固反问:照你这么说,我们高皇帝代秦而立,也不对了?汉景帝一看情况不对,只好打圆场说:吃肉不吃马肝(有毒),不算不知味道。做学问不讨论汤武革命,不算没有知识。


汉景帝给儒道两家的争论和了稀泥,窦太后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窦太后把辕固叫了去,要他读《老子》。辕固撇了撇嘴巴说,这是家奴童仆之书。窦太后勃然大怒,要辕固到角斗场和野猪搏斗,多亏景帝挑了把好刀给他,这才死里逃生。我们知道,景帝一朝,窦太后也是当家人,对当时政治的影响很大。她老人家态度如此,大家自然也都是信奉道家的。


那么,道家的治国理念是什么呢?是“清静无为”。他们追求的是“垂衣裳而天下治”,讲究的是“治大国若烹小鲜”,主张的是“以静制动以柔克刚”,相信的是“一动不如一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叫“治大国若烹小鲜”呢?就是说,治理一个大国,就像煎小鱼小虾,只能文火慢熬,不能大动干戈。所以,即便要削藩,也只能慢慢来,火到猪头烂,功到自然成。像晁错那样急火攻心,还能不坏事?


第二个原因,是大家都认为七国造反,全是晁错惹的祸。刘濞有没有问题?有。比如“称病不朝”就是。称病不朝当然是“失藩臣之礼”。但刘濞装病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他的太子入朝觐见的时候,由于一点小事被当时还是皇太子的汉景帝杀了,从此两家关系不好。以后又怕皇帝杀他,就更不肯来朝了。所以,装病,“计乃无聊”。后来,文帝赐吴王几杖,又准其告老不朝,关系也就改善了。可是晁错偏偏没事找事,引火烧身,摸那老虎的屁股,终于惹下大祸。那么,不整治他,整治谁?


当然,七国之乱是不是晁错惹的祸,可以讨论。即便是晁错惹的祸,是不是一定要让他去顶罪,也可以讨论。问题是,当时竟然没有一个人帮他说话,袁盎“诛晁错”的建议反倒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在朝中十分孤立。这也是晁错被杀的第三个原因——他这次不但“犯了众怒”,而且平时就“不得人心”。


毫无疑问,对于所谓“不得人心”也要做分析,看看是不得哪些人的心。问题在于晁错的对立面恰恰不是小人。袁盎就不是。袁盎是一个正义耿直的人。当他还只是个秩比六百石的“中郎”(侍卫官)时,就敢对汉文帝说平定了诸吕之乱的绛侯周勃只是功臣(有功之臣),不是社稷臣(和国家休戚相关、和君王生死与共、和朝廷肝胆相照的栋梁之臣),气得周勃痛骂袁盎,说我和你哥是哥们,你小子却在朝廷上诽谤我!后来,周勃被免去丞相职务,回到自己的封国。封国的人落井下石,告他谋反。周勃被捕下狱,满朝文武噤若寒蝉(宗室诸公莫敢为言),挺身而出为他辩诬的,却是当年说他“坏话”的袁盎(唯袁盎明绛侯无罪)。周勃的无罪获释,也多亏了袁盎的努力(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正派的。这样的正直之士,难道是小人?


袁盎也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他担任陇西都尉时,“仁爱士卒,士卒皆争为死”。担任吴国丞相时,手下有人和他的婢女偷偷相爱(有从史尝盗爱盎侍儿)。袁盎知道后,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并不追究。后来,这个下属听说东窗事发,畏罪潜逃,袁盎又亲自把他追了回来,将婢女赐给他,还让他担任原来的职务。七国之乱时,袁盎被吴王扣押在军中,看守他的军官碰巧就是此人,于是袁盎得以逃脱。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厚道的,他的好心也得到了好报。这样的仁恕之士,难道是小人?


实际上袁盎在朝廷享有崇高的威望,在江湖上也享有崇高的威望。文帝时著名的大法官张释之就是他发现并推荐给朝廷的,武帝时著名的直肠子汲黯也非常仰慕他(常慕傅柏、袁盎之为人也)。汲黯是被认为几近“社稷之臣”(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的人。他也常常不给皇帝面子(数犯主之颜色),直言不讳批评汉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就是他,讽刺汉武帝用人就像堆柴火“后来居上”(该成语即典出于此)的也是他。汉武帝对他是又敬又怕,礼遇甚隆,甚至让他三分。大将军卫青入侍宫中,汉武帝坐在马桶上就见了。丞相公孙弘平时晋见,汉武帝衣冠不整就见了。但如果是汲黯来了,汉武帝一定衣冠楚楚,郑重其事地接见。这样的人都敬重仰慕袁盎,袁盎难道会是小人?


袁盎还是一个侠肝义胆的人。他的朋友也多为侠义之士,比如季布的弟弟季心。季布、季心这哥俩都是“为气任侠”的。季布的特点是“一诺千金”,季心的特点是“勇冠三军”。季心做中尉司马时,连他的长官——中尉郅都对他都客客气气。郅都是景帝和武帝时期有名的酷吏,外号“苍鹰”,行法不避权贵,皇亲国戚见了他都侧目而视,他也不把那些凤子龙孙放在眼里,却唯独尊敬季心。郅都尊敬季心,季心则最为尊敬袁盎。季心住在袁盎家里时,把袁盎当作自己的长辈,把灌夫和籍福当作自己的弟弟。灌夫和籍福也是侠义之人。灌夫的特点是“刚直使酒,不好面谀”,籍福的特点是“左右逢源,善与人谋”。这两个也都是侠义之士。此外还有剧孟。剧孟也是大侠。袁盎曾经说过,一个人有了危难,上门求救,不推托说父母尚在,也不装着不在家的,除了季布的弟弟季心,大约就只有剧孟了。袁盎与季心、剧孟、灌夫、籍福等人为伍,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慷慨的。正因为袁盎兼有国士和侠士之风,所以他其实是死于国难——因为反对梁王刘武谋取储君地位而被刺身亡。而且,梁王派来的第一个刺客还不忍心对他下手。这样的死国之士,难道是小人?


其实,不但袁盎不是小人,其他反对晁错的人也不是。比如和丞相陶青、中尉陈嘉联名上书要杀晁错的廷尉张欧,就是“忠厚长者”。此公当司法部长兼法院院长时,但凡发现案子有疑点,就一定退回去重审;实在证据确凿罪无可赦,则流着眼泪向被告宣读判决书,送他们上路,保证要让囚犯死而无憾。所以《史记》和《汉书》都说他“其爱人如此”。这样一个人如果也主张杀晁错,那么,晁错恐怕就当真有点问题了。


晁错其人


晁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说,晁错是颍川(在今河南省境内)人,早年追随轵县人张恢学习申不害、商鞅的“刑名之学”,搁在现在,就是政法学院或政法专业毕业的。学成之后,参加太常寺的博士考试,因为文字功夫好而当上了太常掌故(以文学为太常掌故)。太常掌故是太常寺里的一个小吏。太常也叫奉常,寺就是部。汉代的太常寺相当于隋唐以后的礼部,掌管宗庙祭祀和礼仪,也管教育,负责选试博士。那时的“博士”不是学位,是官职,战国时期就有,秦汉因之,职责是“掌通古今”,也就是掌握古往今来的历史知识,以备皇帝顾问和咨询。太常寺博士考试的结果分为两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甲科出身的补郎,乙科出身的补吏。郎,就是宫廷侍卫官;吏,就是政府办事员。一个年轻人,在皇帝身边做几年郎,便很容易升上去,吏要升官就难一些。所以郎的出身和出路都比吏好。太常掌故就是乙科出身的小吏,级别百石。汉制,副县级的吏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叫长吏(长字读上声);百石以下的,叫少吏(少字读去声)。太常掌故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主任科员(科级干部)的“少吏”。


这位正科级的少吏时来运转,是因为被朝廷选派出去学《尚书》。我们知道,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许多学问几乎失传,以至于“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精通《尚书》的只剩下一个“济南伏生”。可是当朝廷发现他时,这位“故秦博士”已经九十多岁了,“老不可征”,只好诏令太常寺选派可造之材到老先生家里去学(往受之)。苍天有眼,太常寺选中的年轻人就是晁错。这下子晁错的学问大长,名声也大振,说起话来头头是道。文帝发现了这个人才,便任命他做太子府的官员。先是做太子舍人,以后做门大夫,最后做到太子家令。太子家令的级别是秩八百石,可以算是“中层干部”了。


家令虽然比不上太子太师、太子太傅或太子太保,晁错对后来的景帝影响却很大。此公“学贯儒法”,口才又好,经常在太子面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太子便对他“有点崇拜”(以其辩得幸太子),太子的家人也都称他为“智囊”。“智囊”这个词,最早用在秦惠王的弟弟樗里子(樗音初)的身上。樗里子这个人,大约是足智多谋的,故“秦人号曰智囊”,并有“力则任鄙,智则樗里”的谚语。可见“智囊”是一个很高的评价(颜师古的解释是“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显然,晁错也是个有才华的人。


晁错还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他和同时代的贾谊(二人均诞生于公元前200年),堪称西汉初年最有头脑的政治思想家;他的《论守边疏》、《论贵粟疏》和贾谊的《治安策》、《过秦论》被誉为“西汉鸿文”。一个人有了思想,就总想表达出来。如果这思想是关乎政治的,则还会希望实行。所以,晁错在太子府的时候,便屡屡上书言事,对时政发表意见。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这篇疏文在收入《汉书》时,被分成两个部分。言“守边备塞”的那一部分(即《论守边疏》)收入《晁错传》,言“劝农力本”的那一部分(即《论贵粟疏》)收入《食货志》。我们现在读这些文章,仍然能感觉到晁错是很了不起的。


就说“言守边备塞”。


所谓“守边”,其实也就是防御匈奴。作为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一向是“中国”的大患。用晁错的话说,就是“汉兴以来,胡虏数入边地,小入则小利,大入则大利”。这实在让人恼火。所以晁错也是主张对匈奴用兵的,还比较了匈奴与“中国”的长短优劣,得出“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的结论。这里要说明一下,就是当时所谓“中国”,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当时的“中国”,是“中央之国”的意思。古人认为,天下五方,东西南北中。中央居住华夏民族,四方居住其他民族。其中,住在东方的叫做“夷”,住在南方的叫做“蛮”,住在西方的叫做“戎”,住在北方的叫做“狄”。华夏民族既然住在中央,当然是“中国”。“中国”之“长技”既然多于匈奴,当然可以战而胜之。因此,晁错主张,用“以一击十之术”,“兴数十万之众,以诛数万之匈奴”。


对于这个“纸上谈兵”的建议,文帝表示嘉许,但并未当真采纳。于是晁错又提出新的建议,这就是《论守边疏》的内容。


晁错认为,秦代的戍边失败,在于决策有误;匈奴的难以对付,在于流动不居。秦有什么错误呢?第一个错误,是动机不纯。秦始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卫边疆救助人民(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而是为了满足贪欲扩大地盘(贪戾而欲广大也),结果“功未立而天下乱”。第二个错误,是方法不对。秦王朝的办法,是调遣内地军民轮流戍边。内地军民千里迢迢赶到边疆,既不熟悉情况,又不服水土,结果是作战则被人俘虏(战则为人禽),驻守则自取灭亡(屯则卒积死),到了边疆的死在边疆(戍者死于边),走在路上的倒在路上(输者偾于道),不过徒然地劳民伤财而已。第三个错误,是政策不好。晁错认为,但凡军民人等甘愿坚守战斗到死也不投降败退(凡民守战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计为之也):要么是因为“战胜守固”能获得封赏,要么是因为“攻城屠邑”能掠得财物,这才赴汤蹈火视死如归(蒙矢石,赴汤火,视死如生)。可是,秦代的戍卒只有千难万险(有万死之害),没有半点好处(亡铢两之报)。一个人战死之后,他的家人连减免一百二十钱赋税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后不得一算之复),谁还肯前赴后继?所以秦代的军民,无不视疆场如刑场,视戍边为送死(秦民见行,如往弃市),还没走到半路就准备叛变了,陈胜就是例子。这是秦人的错误。


匈奴的特点,则是流动性强。他们就像野生动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中(如飞鸟走兽于广野)。条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则止),条件不好就搬走(草尽水竭则移);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往来转徙);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至时去)。这是他们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业),也是难以对付的原因。试想,匈奴人来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点,则我们的部队还没到,匈奴人就跑得无影无踪。还有,派去的部队,是留下呢还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资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来。连年如此,中国就又穷又苦又不安宁了。


因此,晁错主张改革边防军“一岁而更”(一年轮换一次)的制度,用免税、赐爵、赎罪等办法,鼓励那些在内地生存有困难的人向边疆移民,安营扎寨,屯垦戍边。这些内地移民以他乡作故乡,视卫国为保家,必能“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因为国家利益和他们的个人利益已联为一体,而且也没有敌情不明水土不服的问题。移民解决了生计,国家节约了军费,边防得到了巩固,人民得到了安宁,岂非两全其美?


这是一个好主意,因此被采纳(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言“劝农力本”的主张也被采纳,其他如“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则被拒绝(孝文虽不尽听)。不过文帝还是很欣赏他的才华(奇其材),调他做了中大夫。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属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级别一样,但职责不同,是“掌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