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人间百态(16)

作者:史为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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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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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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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438字

“这帮懒鬼!……你们不知道给人让路吗?……”


“你们给这个怪物让路!”某个农民这样回答。马乌罗头也不回,粗言恶语地骂他一句:全是出自农民之口的难听字眼儿。


努涅斯老头儿的为人一向如此:脾气暴躁,态度冷淡,出言不逊,像青榅桲一样苦酸。所以,人们都管他叫“怪人”。他那毛茸茸的狮子般的大头,他那被头发遮掩着的可憎的面孔,他那目光凶狠的小眼睛,他那嘶哑的嗓音和他那把总是插在腰间的长刀子,不禁令人感到几分敬畏。


他是从何处来的呢?……没人知道。


可能是“从地狱里来的”,也可能是从某个狮子洞里来的。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世,但是大家都猜想:他准是一个有着不幸的经历的强盗……一个怪人,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一个心灵干枯、心似铁石的人……


他却经常冲着大家抱怨,而不对着某个人。


场地上忽然响起一阵可怖的叫喊。只见一头四岁的、肢体伤残、秉性暴烈的大公牛从地上爬起来,怒气冲冲地用蹄子刨了刨地,接着痛苦而狂怒地向众人发起了攻击。加乌乔们大惊失色,恐惧地四处奔逃。那公牛三蹦两跳地蹿到火堆边。马乌罗还来得及躲开,他噌地一下爬到了畜栏的围墙上……


但是当他回头看时,发现下面有一个男孩,一个六岁的男孩,一只手提着一只吐绶鸡,另一只手抱着一个南瓜,吓得脸色铁青,呆若木鸡。马乌罗毫不犹豫,伸手把他抓住,高高地举过头顶,用自己的胸膛挡住了公牛的犄角。


在场的二十个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一声恐怖的叫喊,冒着红色火焰的木柴四处飞溅,烟雾弥漫,尘土飞扬,眼前的一切顿时变得模糊不清。


当公牛被用两条绳索套着犄角从烟雾中拖出来的时候,大家才看清这幅惨景,都惊呆了。


那个男孩站在被公牛冲毁的火堆旁,面色如土,但是安然无恙。有着不幸经历的怪人马乌罗却直挺挺地躺在他旁边的地上,一动也不动;他的头下枕着灰烬,结实的胸膛已经被公牛的凶恶的犄角挑开,被撕烂的血淋淋的内脏露在体外。


(朱景冬译)


扒手


[美国]希区柯克


那个穿暗色粗格呢子衣服的女子扒斯通的口袋时,我正坐在假日旅馆的豪华休息室,翻阅一本杂志。她扒得很漂亮。斯通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手拄拐杖。他在加州有一亿五千万美元的资产。他刚从我对面的一个豪华电梯里出来。那女子从大理石楼梯那边走过来,走得很急,故意装出心不在焉的样子,和斯通撞了个满怀。她赶忙道歉,露出美丽的酒窝儿。斯通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说没有关系。她扒了他的皮夹和领带上的钻石夹子,而他则毫无察觉,也没有怀疑。她匆匆向休息室对面的出口处走去,同时把扒来的东西放进手提包里。我立刻离开座位,迅速而谨慎地追过去。在我追上她之前,她已经穿过一盆盆植物,快到玻璃门口了。


我抓住她的肩膀,微笑着说:“对不起,请等一下。”


她一下子怔住了,然后转过身看我,好像我是从那些盆景中冒出来的一样。她冷冷地说:“你说什么?”


“你和我最好谈谈。”


“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


“我认为我是个例外。”


她棕色的眼睛愤怒地闪了一下,说:“我建议你放开我的手臂,假如你不放的话,我就喊经理了。”


“你知道,我是假日旅馆的保安主任。”我告诉她。


她脸白了。


我领她穿过拱形入口,去旅馆的餐厅,就在我们左侧不远的地方。她没有抗拒。我让她坐在一张皮革椅子上,自己坐在她对面。一位穿着蓝色制服的服务员走过来,我摇摇头,他便走开了。


我隔着桌子打量对面的女子,她长着一张古典的脸,显得纯洁、无辜。我猜她二十五岁左右。


我冷静地说:“毫无疑问,你是我遇见的‘三只手’中最漂亮的。”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三只手’就是扒手。”


她装出愤怒的样子:“你是在说我吗?”


“哦,别装了。”我说,“没有必要再装傻了。我看见你扒斯通先生的皮夹和他的钻石领带夹,我坐在电梯的正对面,距离十五英尺。”


她不再说什么,手指摆弄着手提包的带子,痛苦地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不错,我偷了那些东西。”


我伸手过去,轻轻地从她那里取过提包,打开它。斯通先生的皮夹和领带夹就在袋子里。我翻出她的身份证,暗暗记下名字和地址,然后取出她偷的东西,把提包还给她。


她轻声说:“我,我不是小偷,我要你知道,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偷。”她颤抖地咬着下唇:“我有强烈的偷窃癖,我控制不住自己。”


“偷窃癖?”


“是的,去年我已经看过三个精神病医生,但他们没法治疗我。”


我同情地摇摇头:“这对你一定很可怕。”


“是很可怕。”她说,“我父亲知道这件事,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的声音在发抖,“他曾警告我,只要我再偷任何东西,就把我送进精神病院。”


我轻松地说:“你父亲不会知道今天这里发生的事。”


“他——他不会知道?”


“是的。”我缓缓地说,“斯通先生会取回他的皮夹和领带夹,我想没有必要张扬这事,这对旅馆也不利。”


她的脸开朗起来:“那么……你准备放了我?”


我叹了口气:“我想我是心太软了,是的,我准备放你走,但是,你得答应我,不再进假日旅馆。”


“哦,我答应。”


“如果我以后看见你在这里,我就要报警。”


“不会的!”她急切地向我保证,“明天早晨,我要去看另一位精神病医生,我相信他可以帮助我。”


我点点头:“很好,那么——”我转头去看拱形餐厅门外的客人。当我再转回头时,餐厅通往街道的门正好关上,那个女子不见了。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思考有关她的事。我认为她是一个很熟练的职业扒手——她的手法太娴熟了。另外,她非常善于撒谎。


我对自己一笑,站起身,再次走进休息室。但是,我没有坐回原来的座位,相反,我漫不经心地穿过玻璃门上了街。


当我走进人群时,我的右手轻轻地放在外套口袋里那只厚厚的皮夹和领带夹上。我发觉自己有点为那个女子难过。


事实上,自从斯通当天进入假日旅馆后,就一直是我的目标,经过三个小时的等候,就在我要下手扒窃的那十五秒钟内,她突然出现了。


(佚名译)


她在大学里学了生物学


[英国]马修·赫特


她在大学里学了生物学,所以在情况最好的时候,她关心的是卫生。事实上,她与众不同的特点之一就是有洁癖。她在浴室里会花数小时洗澡,反复擦洗她那臃肿的、令人讨厌的身体。


她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她从不开盥洗室的窗户,因为它紧挨着卧室的窗户,盥洗室和她的床距离这么近,这让她感到恐慌。是跟她合租一套公寓的舍友让她注意到了窗台上的鸟巢。


他问道,你看到窗台上的鸟巢了吗?


那个星期六早晨,她听到窗外有鸽子的叫声。她想,也许是她喝了红酒感到头痛,才会觉得鸟儿拍打翅膀的声音和鸣叫声那么吵闹。她冲进房间,把窗帘拉到一边(几乎碰翻窗台上的空酒瓶),哼,就在外面,在盥洗室窗户的壁架上,和她闺房窗户仅一臂之隔,居然有个乱糟糟的鸟巢。


恶心,她敲了敲舍友的门。他裹着条毛巾开了门。


什么事?


越过他没长体毛、结实强壮的女孩般的身体,她看到床单下躺着舍友的外国男朋友,那人很不正经,还恼羞成怒。


我们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当然是鸽子!她吃惊地说。


不用管。


不用管?可……那多恶心。鸽子多脏——它们都有病菌的。


亲爱的(从床上传出声音,口音很重),你不能稍后再解决吗?


她花了一天时间购物。化妆品柜台的小姐告诉她,她的皮肤极好,的确是这样,秀发也很美,她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口袋里的英镑也少了很多。


星期六晚上,她做了全面的面部按摩、美甲和足疗,等她睡着的时候(喝了更多的红酒),她全身整洁、肌肤滑润,宛如初进社交界的上流社会女子。


第二天早晨,不是鸽子唤醒了她。是她舍友在星期天早晨***的响声惊醒了她。当时她躺在床上,脚趾缝之间还夹着棉球,她能听到二重唱咏叹调逐渐增强,然后平息下来。


她从床上起身,蕾丝三角裤紧紧裹着臀部的脂肪。她想都没想,就拉开了窗帘。鸟儿飞走了。


一颗鸟蛋。


她从衣橱里抓了个钢丝衣架,走路摇摇摆摆,愤怒地进了盥洗室。她仅使劲戳了一下,鸟巢就径直落到下面的水泥地上。鸟蛋撞击地面时发出的声音几乎在道歉。


(郭斐芸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