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高尔斯华绥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5
|本章字节:11888字
三个人一同起身回孟特贝里尔广场去,伊莲走在两个人中间。碰到街上人多的地方,索密斯就走在前面。他并不倾听他们的谈话,他定下的这个坦然无忌的怪决策,好像连他私下的一举一动都添了生气。像一个赌徒一样,他肚子里说:“这张牌我可不能随便打一定要充分利用它。我的把握并不大啊!”
他换衣服换得很慢,听见伊莲离开卧室下楼去,自己却在更衣室内耽搁了足足有5分钟之久。后来下楼时,故意把门关得很响,表示他要下来了。他看见他们站在壁炉旁边,像在谈话,又像没有,他也说不出。
夜晚很长,在这出讽刺剧里,他自始至终都扮演得很好对待客人比从前更加亲热。波辛尼临走时,他说:“你要常来,伊莲很喜欢听你谈谈房子呢!”他的声音仍旧显得非常特别,又像满不在乎,又非常可怜,可是手却冷冰冰。
为了恪守自己的决策,在他们分手时,他把身子转了过去,他背转身不去看妻子站在挂灯下面道晚安不去看她金黄色头发在灯光下闪映着,不去看她微笑的嘴唇,也不去看波辛尼眼睛望着她的那副神情,就像只狗望着自己的主人一样。
当他去睡觉时,他肯定地跟自己说波辛尼爱上他妻子了。
夏天夜里很热,又热又静,尽管开着窗户,吹进来的风仍旧是热的。索密斯躺在床上很久,听着自己妻子的呼吸。
她睡得着,可是自己却只能醒在床上。他在床上一面醒着,一面更加下定决心扮演一个平和而信任的丈夫角色。
在下半夜,他从床上溜起来,走到自己更衣室里,靠着开着的窗子望。
他连气都透不过来。
他想起四年前的一个晚上就在他结婚之前两天,天气就跟今天夜里一样热,一样闷人。
他还记得当时的情景,自己坐在一张长柳条椅子上,就在自己住的维多利亚街那间起坐室里,靠着窗口。下面一条旁街上,一个男子把门砰的关上,一个女子叫了出来。他记得先是一阵拉打的声音,后来是关门的声音,接着是寂静无声,这些都仿佛如在目前。随后是冲洗街道上污秽的清晨水车,在近似奇幻的、消失的灯光中走过来;这时他好像又听见它那辘辘声愈来愈近,最后走了过去,逐渐消逝。
他把大半个身体伸出更衣室的窗子,下面就是那个小院子,看晨曦初吐。有这么一会儿那些黑黢黢的墙壁和屋顶的轮廓好像很模糊,随即就变得比较清晰了。
他记得四年前那个夜里自己望见整个一条维多利亚街的街灯变成淡白,自己匆匆忙忙穿上衣服,下楼到了街上,走过许多房屋和广场,到了她住的那条街上,站在那座小房子前面眺望着,小房子像死人的脸一样沉寂、一样苍白。
忽然间,他脑子里起了一个念头,就像病人的幻觉一样:他在干什么呢?这个像鬼魂附在我身上、今天晚上上这儿来的、爱上我妻子的家伙也许潜匿在哪儿找她,就如我知道今天下午那样找她,也许这时候就在窥望着我的房子呢。
他蹑手蹑脚走过楼梯口到了临街的那一边,悄悄拉开一面窗帘,推上一扇窗户。
朦胧的光线罩着广场上的树木,好像被夜晚的大毛蛾用它的大翅膀擦过似的。街灯仍旧点着,光线很黯淡,可是街上没有一个行人一个人都望不见!
然而在这死一样的沉寂中,远远忽然传来一声惨叫,很低微,就像什么被逐出天堂的游魂的呼唤,哀啼着幸福。现在又叫了又叫了!索密斯一面震栗,一面把窗户关上。
接着他心里想:“啊,那不过是湖对面的孔雀叫唤罢。”
珍走出来会客。
老佐里恩站在布洛得司帖耳旅馆狭窄的穿堂里,呼吸着油布和鲜鱼的气息,所有高等海滨旅馆都充满这种气息。一把磨得锃亮的皮椅子,在椅背左上角一个洞里露出马鬃来,椅子上放着他的黑公文包。皮包里被他塞满了文件、泰晤士报,还有一瓶花露水。今天他在环球金矿租探公司和新煤业公司都有董事会,这些董事会他从没有缺席过,他现在就是预备去开会的,只要缺一次席就会替他的衰老增添一项明证,这是他的多疑善防的福尔赛性格断断受不了的。
当他把东西装进黑皮包时,他眼睛里的神气好像随时都可以发作似的。一个小学生被一群同学围困着的时候,眼睛里也是这样冒着怒火,可是慑于寡不敌众,他却按捺住性子不发作;老佐里恩也在按捺着自己的性子,他一向有涵养,现在虽然渐渐不济了,却仍旧能对自己境遇所引起的烦恼勉强克制着。
他接到儿子一封不着边际的信,信里来了一大套空理论,好像借此避免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我碰见过波辛尼,”他在信上说,“他并不是坏蛋。我阅历的人愈多,就愈加相信人无所谓好坏只有可笑和可怜的分别。你大概不同意我的看法!”
老佐里恩的确不同意,认为这样说话近于玩世不恭,他还没有老到那个样子。等到他真正老了,他平日那些为了实际利益而小心拥护的,但是绝不相信的假象和道理就会丧失掉,一切物质的诱惑也都会丧失掉,心灰意懒到什么希望都不存在到了那时候,即使他是一个福尔赛,他也会冲破保守的藩篱,讲些从来没有想到敢说的话。
也许他跟儿子一样不相信有所谓好坏,可是要他来说,只能是:他不知道说不出来,这里面或许有点道理,可能对你有好处,又何必无缘无故来一个否认,给自己造成不便呢?
他一直酷爱游山,过去的假日常是在瑞士度过的,不过(像一个真正的福尔赛那样)登山从来不肯涉险,或者傻干。当一番跋涉之后,一片奇景(在游览指南里也提到过虽然辛苦,可是值得)在他眼底展开时,他无疑地也曾感觉到,天地板问有一种伟大庄严的真理超出人生那些浑浑噩噩的追求、那些无聊和可怜可笑的事情,就像山岳高临着下面的丘陵和溪谷一样。拿他这样一个实际性格来说,也许这点体会在他就是最最接近宗教的地方了。
可是他已经有好多年不去瑞士了。自从他妻子故去之后,他曾经带着珍连续去过两季,这两次使他痛心地认识到自己过去那些爬山的日子是一去不复返了。
所以当年那种山岳似的信念,认为宇宙间万物都由一个至高无上的真理统驭着,在他是早已生疏了。
他知道自己老了,然而仍旧感觉年轻,这使他很不开心;他处世本来一直就谨慎小心,然而自己的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女都好像天生就是要遭受苦难似的,这使他想起来也不开心;而且迷惑不解。对于小佐他也没有什么责备这样一个和善的孩子,哪一个能责备他可是他自己弄到这种地步,实在可恨。珍的这件婚事也差不多同样的糟糕。这好像是命里注定的,而凡是这类命里注定的事,都是他这样性格的人所不能了解或者受得了的。
他给儿子写这封信,并不真正指望有什么结果。自从罗杰家里开了那次舞会之后,他已经清清楚楚看出是怎么一回事了他的结论下得比多数人都快他自己儿子的前例就在面前,所以在所有这些福尔赛家人当中,他比谁都知道得清楚,爱情的淡淡火焰总是要把人烧伤的,不管人愿意不愿意。
珍在订婚前一个时期,时常跟索密斯的妻子在一起,所以他跟伊莲也是常见的,那时候他就感觉到她能使男人着迷。她并不是个妖冶女子,连风骚也够不上这些字眼都是他这一辈的人爱用的,当时那些人就喜欢用些好听然而肤泛不切的名词来说明事情可是她却是个害人精。他也说不出什么缘故。人家告诉他有些女子天生有一种本领一种连她们自己都控制不了的诱惑力!他就会回答:“胡说一气!”她是个害人精,就是如此。这种事情他眼睛看不见最好。事情既然这样,那就这样罢,下面的事情他也不知道他只想不要使珍出丑,精神上能够平静下来。他仍旧希望有一天她又能够成为一个给他安慰的人。
因此他就写了那封信。回信简直说不上有什么交代。小佐里恩从那番谈话里所打听到的实际上只有一句古怪的话:“我猜他是卷在里面。”卷在里面!卷在什么里面呢?这种时髦说法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叹口气,把最后一叠文件卷起来放在皮包夹层里,他明知道是什么意思。
珍从餐室里走出来,帮他穿上夏服的上装。从她的服装和那张坚决的小脸的表情,他已经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了。“我跟你去,”她说。
“胡说,亲爱的,我是直接进城去的。让你到处乱闯可不行!”
“我得看看史米奇老太去。”
“啊,你那些宝贵的‘可怜虫’!”老佐里恩咕噜了一声。他并不相信她这种借口,可是也不再阻挡她。对她这种牛性子你有什么办法。
下了维多利亚车站时,他把她送上预先替自己备好的马车这就是他的做法,决不那样小家子气。
“你听我说,乖乖,切不要把自己累坏了,”他说,说完就雇了一部马车进城去了。
珍先到帕丁顿一条偏僻的街,她那个“可怜虫史米奇老太就住在这里一位上了年纪的人,平日只是做些帮工为生。珍跟她坐了半小时,听了她经常性的那些颠来倒去的诉苦,心里勉强宽慰了一点儿,就起身上斯丹赫普门去。那座大房子门窗紧闭,阴沉沉的。
她下了决心无论怎样要打听出一点情况。坏就由它坏去,坏了就算了,宁可如此。她的计划是这样:先去看飞利浦的姑母白恩斯太太,如果打听不到什么的话,就去看伊莲本人。至于看望这些人自己究竟想打听些什么,她也弄不清楚。
3点钟的时候珍到了隆第斯广场。她具有女子那种天性,在即将遭遇苦难的时候,反而故作镇定,穿上她最好的衣服上阵,那副勇敢的气概就跟老佐里恩一模一样,原来的战栗现在已变为急切的行动了。
当佣人替珍通禀时,波辛尼的姑母白恩斯太太(她的名字叫露伊莎)正在厨房里指挥厨师。她本是个贤妻良母,白恩斯一直都说“一顿好晚饭最受用”。他总是在晚饭之后把事情办得最好。在坎辛顿区有一排非常气派的大红高房子,足可以跟许多别的房子竞争“伦敦最丑陋房屋”的头衔,这些就是白恩斯先生造的。
白恩斯太太听说是珍,赶快就进了自己的卧房,打开一个抽屉,从一个红摩洛哥皮盒子里拿出两只大手镯来,戴在自己白白的手腕上原来白恩斯太太也是个具有高度“财产意识”的人,而“财产意识”,我们都知道,就是福尔赛主义的试金石和好德行的基础啊。
她是中等身材,长得很宽,而且近于丰腴;那个白木衣橱的穿衣镜里正照出她穿了一件自己裁制的长服,颜色不深不浅,使人联想起大旅馆过道里那些粉刷过的墙壁。她举手摸摸自己的头发头发梳的是高尔公主式东碰一下,西碰一下,使发髻竖得更挺括点,她眼睛望着自己,完全是一种不自觉的现实主义派头,就好像面向着人生的一件丑恶事实,并且在竭力加以粉饰一样。她的两颊在年轻的时候原是乳白和淡红的颜色,可是现在一到中年却变得斑斑点点了,所以当她拿一只粉扑儿在自己额上扑扮时,眼睛里又闪出那种冷酷丑恶的凶焰来了。放下粉扑儿,她一动不动站在镜子前面,在自己高高的神气的鼻梁、小下巴(她下巴本来不大,现在脖子粗了起来,就更显得小了)和下垂的薄嘴唇之间安排了一个微笑。随即,为了不使效果丧失,赶快两只手一把撩起裙角下楼来了。
这次拜访她已经指望好久了。她侄儿和他未婚妻的关系搞得不好她早有风闻。这两人都有好几个星期不上她这儿来。她多次约飞利浦来吃晚饭,他总是回答“太忙”。
在这种事情上,这位出色的女人的感觉是敏锐的,所以一听见珍来,立刻就感觉到事情不妙。她实在应当是一个福尔赛,按照小佐里恩的说法,她肯定够得上资格,而且是名副其实。
她把三个女儿嫁得都很不锗,照人家说来,简直是高攀,因为这些女儿都是姿色平庸,这种情形往往只有在比较合法的职业界的妇女中才见得到。多少和教会有关的善举慈善舞会、义演、义卖她都列名在委员会里,而且她非要事先弄清楚各事都已完全组织就绪,方才同意放上自己的名字。
诚如她时常说的,她赞成事情要有个商业基础,教会、慈善事业的正确作用都是加强“社会”的组织,个人行动因此都是不道德的,最要紧的就是有个团体,有了个团体你才能放心自己的钱不是白花的。说来说去,团体总是最重要!毫无疑问,她就是老佐里思称她的“此中能手”不但如此,他甚至于称她是个“骗子”。
那些有她列上名字的事业都组织得非常之好,所以等到把收益分配给那些人时,这些已经像提炼过的牛奶一样,一点人类温情的乳油都不剩了。可是她平时的话也说得很对,感情用事是要不得的。她实在是有点学究气。
这位在宗教界被推崇备至的伟大而善良的女人是福尔赛神庙里的女住持之一,朝夕在财产之神的坛前燃着一盏神圣的油灯,坛上写了这些灵感的字句:“没有白得,六便士有真正那么一点儿。”
她走进屋子时,人们的感觉就好像是什么阔人进来似的,她主持的慈善会所以受人欢迎大约就是这个缘故。人家花了钱来,总喜欢看见什么阔人,所以大家都朝她望她穿了一件制服,上面满挂些叮叮当当的徽章,高高的鼻子,硕大的身材,被慈善舞会里她那些下属围成一圈好像妯是个大将似的。
她的惟一缺点是没有个双重姓氏。她在中上层社会里是一个势力,这个社会里有它上百个的宗派和集团,全都在慈善事业的战场上纵横交织着,而且很快乐地跟那些社会团体在这片战场上结识起来。她在这个中上层社会里是一个势力,而这正是一个更广大、更重要、更有力量的社会团体。在这里,白恩斯太太所代表的那些商业化的基督教的制度、教义、和“立身之道”都在畅通无阻,这些是它的真正血液,真正的商业通货,不像在那些较小的社会团体脉管里流通着那些奄无生气的赝品。认识她的人都觉得她很正常,一个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心掏给人的正常女子,而且,只要有办法可想的话,也绝对不会把任何东西掏给人。
波辛尼的父亲在世时跟她最合不来,时常拿她作为讥笑的对象,简直到了不可饶恕的程度。现在波辛尼的父亲虽然已去世,她提起他来时,还是称他为“可怜的、亲爱的、没有礼貌的哥哥”。
她以一种小心的亲热向珍问好,这在她原是拿手好戏;同时对珍带有一点畏惧,不过以她这样一个在商界和宗教界的女名流,就是畏惧也是有限的因为珍虽然瘦小,却具有莫大的威严,是她的一双无畏的眼睛给予她这种威严。白恩斯太太还看出珍的态度虽然绝端坦白,仍旧有很多地方是个福尔赛。如果她仅仅是坦白直率的话,白恩斯太太就会觉得她有“神经病”,而看不起她;如果她仅仅是一个福尔赛一样,白恩斯太太就会纯粹看在银子的重量上来奉承她;可是珍尽管个子很小而白恩斯太太一向是重量不重质的却给她一种不自在的感觉;所以她请珍在一张迎着光的椅子上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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