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约翰·高尔斯华绥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5
|本章字节:12358字
小佐里恩环顾室内。屋子的空间特别大,也特别乏味,悬挂了许多巨大的静物画,这是他从小就记得的许多熟睡的狗,鼻子抵着一束束胡萝卜,旁边还摆着一些洋葱和葡萄,看起来很不调和。这所房子是个累赘,大而无用。但是,他很难想像自己的父亲过得惯较小一点的房子,正因为如此,他更感觉到这里充满了讽刺。
在那张设有阅书架的大椅子上坐着老佐里恩,他是这一家族、阶级和信念的领袖人物,白头发,大额头,代表着勤俭、秩序和对财产的热爱。在全伦敦最寂寞的一个老人就是他舒适而忧郁地坐在这间屋子里,被一些完全不理会什么叫家族或者阶级或者信念的伟大动力所玩弄,只是像机器一样推动着,通过可怕的过程推往那无从推测的结局。小佐里恩感觉到的就是这些,因为他也具有一般人的眼光。
可怜的老爹!原来这就是他的结局,他一生辛辛苦苦地省吃俭用,目的就是如此!一个人孤零零的,一天天老下去,渴望着有个谈天的对象!
老佐里恩逐一回想起自己的儿子。他有许多事情要谈,这些事情是他多年来没法谈的。过去他就没办法说得让珍相信苏荷区的产业一定会涨价,和他对于新煤业公司的监督庇平那样闷声不响非常感到不安,而他自己一直就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以及他对美国高尔高得斯公司股票一直下跌真的厌恨,甚至于他想怎样用赠与的方式,来逃避他死后的遗产税。可是现在,一杯茶在手,兴致一来,他把手边的茶杯不停地搅和,开始讲起来。一个新的人生远景就这样展开:在这一片天赐的谈话乐土上,他找到一处海港来抵御那些焦虑懊丧的巨浪;他可以想出种种方法救出自己的财产,使他生命里惟一的不死部分永远活下去,用自己设计的鸦片来安慰自己的灵魂。
小佐里恩是一个好听众,这是他最大的长处。他两眼盯着父亲的脸,偶尔也提出一些问题。
老佐里恩话还没有说完,已经敲一点钟,听见钟声,他的习惯又复发了。他掏出怀表一看,脸上带着诧异的神情:
“我应该上床睡觉了。”他说。
小佐里恩站起来,伸手扶父亲起身。老佐里恩那张老脸又显得衰朽枯槁了,两只眼睛始终避开他。
“再见,孩子,自己保重。”
停了一会儿,小佐里恩就转身向门口走去。他眼睛简直看不清楚,自己哧哧在笑。在这十五年中,自从他第一次发现人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以后,从来没有想到它可以复杂到这样的程度。
在史悦辛家的晚宴上。
史悦辛那间用橙黄和淡青色装饰的餐室,正面对着海德公园;餐室内的圆桌上摆了十二人份的餐具。
屋子中间悬挂了一架有花纹图案的玻璃架灯,点满了蜡烛,就像一座庞大的石钟乳垂下来;屋内的大金边穿衣镜,茶几上的大理石面和装有沉重的织花垫子的金椅子全被照得通亮。凡是有办法从穷乡僻壤混进上流社会的人们,没有不深深爱好美术的;因此这里的一切也都表现了这种爱好的倾向。史悦辛确实是看不过简单朴素,而喜欢金碧辉煌,这使他在一般交游中被公认为大鉴赏家,只是太豪华一点。哪一个走进他的屋子的人,都会立刻看出他的生活很阔绰;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因此更加踌躇满志。在他一生中,恐怕从没有像眼前的境遇更加使他心满意足了。
他本来是替人家经管房产的,这个职业他一向瞧不起,尤其是房产拍卖。自从退休以后,他就一心一意搞起这些贵族的玩意,对他而言,这也是很自然的事。
他晚年过着十分奢侈的生活,使他就像只苍蝇掉在糖罐子里一样,他的脑子里从早到晚不曾动过什么念头,因此刚好成为两种极端相反的情感的会合处:一种是踌躇满志,觉得自己走出一条路,也创立了家业,这是一种持久而且顽强的感觉;另一种是觉得一个人既然这样出类拔萃,根本就不应让工作来玷污自己的心灵。
今天他穿了一件装有金镶白玛瑙的大钮扣的白背心,站在食橱旁边,看男仆把三瓶香槟酒的瓶颈硬塞进冰桶;衣领的尖角使他动辄觉得刺痛,可是他决不打算换掉;在领子下面,下巴的白肉鼓了出来,一动不动。他的眼睛在酒瓶间转来转去。他的心里在激辩着:佐里恩喝了一杯,或者两杯吧,他很会保养自己。詹姆士,他近来不能再喝酒了。尼古拉呢范妮跟他准会抱着水喝!索密斯算不上;这些年轻的子侄辈索密斯38岁了还不能喝酒!可是波辛尼呢?这个陌生人有点不属于他的哲学范围,所以碰上这个名字,史悦辛就踌躇了。他不放心起来!真难说!珍不过是个女孩子,而且正在恋爱!爱米莉(詹姆士太太)喜欢喝一杯好香槟。可怜的老裘丽会嫌这种酒清淡无味,她是不懂品尝酒的。至于海蒂·契斯曼!一想到这个老朋友就引起他一串思绪,使他原来清醒的眼睛变得有点模糊了:她准会喝上半瓶!
想到其余的客人时,史悦辛上了年纪的脸不禁露出一种猫儿扑鼠的神情。索密斯太太!她也许喝得不多,可是她会赏识这种酒,给她好酒喝也算一种乐趣!一个美人而且对他有感情!
想到她就像想到香槟洒一样!请她喝好酒真是人生一大乐事,这样一个年轻女予,长得漂亮,又懂得怎样穿衣服,仪态举止又那样动人,真是出色能招待她真是再快乐不过的事。他的头在衣领的尖角之间微微痛苦地转侧一下、今天晚上还是第一次。
“阿朵尔夫!”他说,“再放一瓶进去。”
他自己也许会喝得很多,这要感谢布莱特医生开的那剂药方,他觉得身体非常之好;他而且很注意自己发胖,从来不吃午饭。好多星期来他都没有觉得好过。他把下嘴唇嘟了出来,发出最后的指示:
“阿朵尔夫,火腿端上来少加一点西印度果汁。”
他走进外室,在一张椅子边上坐下,两膝分开;那个高大肥硕的身材立刻陷入一种带着企盼而又古怪、天真的静止状态。只要有人来通知一声,他立刻就会站起来。他有好几个月没有请人吃饭了。这次庆贺珍订婚的晚宴开始好像很头疼(在福尔赛家族,请订婚酒的成规是像宗教一样奉行的),可是发请柬和吩咐酒菜的差事一完,他的豪兴倒又引起来了。
他就这样坐着,手里拿着一只又厚又光滑的金表,就像一块压扁了的牛油球,脑子里什么都不想。
一个蓄了,腮须的长个子走进来,这人原是史悦辛的男仆,可是现在自己经营一家蔬果店了。他高声说:
“契斯曼太太,希普第末斯·史摩尔太太!”
两位太太走进来。前面的一个浑身穿红,两颊上也是同样红红的两大块,一双严厉而且尖利的眼睛。她向史悦辛走来,伸出一只戴淡黄色长手套的手:
“啊,史悦辛,”她说,“好久不见了。你好吗?怎么的,我的好老弟,你长得多胖啊!”
史悦辛的眼睛狠狠盯了她一下,同时也泄露了他的感受。他心里涌起一阵无名怒火。长得胖和谈论胖,都一样是粗俗的,他不过是胸口宽阔一点罢了。他转身望着自己的老妹,握着她的手,带着命令的口吻说:
“怎么样,裘丽。”
希普第末斯·史摩尔太太在四姊妹中是最高的一个,一张善良而衰老的圆脸已经变得有点阴沉沉的,脸上长满无数凸出的肉球,好像一直戴着铁丝网的面具,当天晚上忽然卸下来,弄得脸上到处是一小撅一小撅叛逆似的肉球。连她的眼睛都好像嘟了出来。她就是以这样方式来纪念希普第末斯·史摩尔逝世的长恨。
她说话会出乱子是享有盛名的,跟她家人一样,她说话出了乱子之后,还要顽强地坚持下去,并且再说话又出乱子,就这样一直出下去。她丈夫去世之后,这种血统上的顽强和实际主义,逐渐变得荒芜了。她是个健谈的人,只要有机会让她谈话,她可以几小时毫不激动地叙说着命运刻薄和她的种种事例,就好像史诗那样令人厌倦。她也看不出那些听她谈话的人是因为认为她心地好,而同情她的命运。
这个可怜的灵魂曾经长时期陪坐在史摩尔(一个体质赢弱的人)的病榻旁边,因此养成了一种习惯。她丈夫逝世之后,她多次长期陪伴病人、儿童和其他无依无靠的人。因此她永远不能摆脱那种感觉,好像这个世界的确是一个最忘恩负义的地方,实在过不下去。那位极端风趣的牧师汤玛斯·施科尔对她的影响最大,每逢星期日她都要坐在经坛下面听他布道,终年如此;可是她也跟人家说这也是一种不幸,并且使大家都相信。她在福尔赛家人中已经成为话柄,任何人只要显得特别叫人头疼的时候,就被认为是“裘丽第二”。像她这种心情的人,要不是姓福尔赛,在40岁的时候早就会一命呜呼了;可是她却活到72岁,而且气色从没有这样好过。人家对她的印象是,她有一种自得其乐的本领,但是还没有充分得到发挥。她养了三只金丝雀,一只叫汤咪的猫和半只鹦鹉因为跟她妹妹海丝特合养的。这些可怜的动物倜摩西最害怕了,所以她很谨慎总不让他撞见。他们认为她倒霉并不能怪她,所以大家打得很火热。
今天晚上她穿了一件黑色羽缎,淡紫色的前襟裁成小三角领子,再在细喉管下面系了一根黑丝绒带子,这身装束虽然颜色阴暗了一点,却很华贵。晚上穿黑色和淡紫色,对每一个福尔赛家人来说,都会认为是纯洁朴素的颜色。
她向史悦辛嘟着嘴说:
“安姊问起你。你好久没有来看我们了!”
史悦辛两只大拇指插着背心两边,回答道:
“安姊太衰老了,她应当请医生看看!”
“尼古拉·福尔赛先生和太太!”
尼古拉·福尔赛竖着两道长方眉毛,脸上带着笑容。他原打算从印度高山地带雇用一个部落去开锡兰的金矿,今天白天总算把事情办妥了。这是他一个很得意的计划,终于克服了许多当前的严重困难而得以顺利进行他当然很高兴。他的矿产将增加一倍,赚不赚钱倒无所谓。他自己时常和人家争论,根据一切经验证明人是一定要死的,至于老死本国,或者在一个外国矿穴下面受潮湿身亡,都没有什么重要,只要借着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而且只要这样改变有利于大英帝国就行了。
他的才干是无可怀疑的。他抬起自己的塌鼻子向着对方,接下去说道:
“由于缺少几百个这种家伙,我们多年没有红利可分,你看看股票的价钱,我不能靠它赚个十先令!”
他还上雅毛斯去休养过,回来觉得自己至少年轻了10岁。他抓着史悦辛的手,兴致勃勃地嚷着:
“啊,我们又碰头了!”
尼古拉太太,一个憔悴的妇人,也在他身后跟着苦笑,那样子又像是高兴,又像是害怕。
“詹姆士·福尔赛先生,太太!索密斯·福尔赛先生,太太!”
史悦辛把脚跟靠拢,那种举止看上去更加神气。
“啊,詹姆士,啊,爱米莉!你好吗?索密斯?你好?”
他握着伊莲的手,眼睛睁得大大。她是个美丽的女人稍为苍白一点,可是身材、眼睛、牙齿多美!索密斯这个家伙真不配!
上帝给了伊莲一双深褐色的眼睛和一副金黄色的头发,这种奇异的配合最吸引男人的目光,据说也是个性软弱的一种标志。她穿一件金色的长袍,露出丰满的颈子和双肩,肤色柔和而苍白,使她的风度特别迷人。
索密斯站在后面,眼睛紧盯自己妻子的颈子望。史悦辛仍旧把表拿在手里,表上指针过了8点。晚饭时间已晚了半小时他还没有吃午饭心里不由涌起一阵无名的原始的焦灼。
“佐里恩不大会迟到的!”他跟伊莲说,已经压抑不住自己的气愤。“我想都是珍把他耽搁了。”
“恋爱的人总是迟到的,”她答。
史悦辛瞪眼望着她,两颊泛出暗橙黄的颜色。
“他们没有理由迟到。无聊的时髦玩意儿!”
在这阵发作后面,那些原始祖先不能用言语表达的愤怒好像都在嘟囔着。
“你说我新买的这颗星好不好,史悦辛叔叔,”伊莲温柔地说。
在她衣服胸口中间果然照耀着一颗五角形的星,是用十一粒钻石镶成的。
史悦辛望望那颗星。他对宝石本来很爱好。要分他的神,再没有比问他对于宝石的意见更加有效。
“谁给你的?”他问。
“索密斯。”
她的脸色毫无改变,可是史悦辛的淡黄眼睛瞪了起来,就好像突然触见什么事情而痛苦似的。
“我敢说你在家里很无聊,”他说,“哪一天你愿意来吃晚饭,我都请你喝伦敦最好的酒。”
“珍·福尔赛小姐佐里恩·福尔赛先生!波斯威尼先生……”
史悦辛摆一下胳臂,喉咙里咕唧了一句:
“吃晚饭了晚饭!”
他带着伊莲,理由是自从她过门之后,还没有请过她。珍当然和波辛尼坐在一起,波辛尼坐在伊莲和自己未婚妻中间。珍的另一边是詹姆士和尼古拉太太,再过去是老佐里恩和詹姆士太太,尼古拉和海蒂·契斯曼,索密斯和史摩尔太太,这样就接上史悦辛形成一个圆圈。
福尔赛的家族的宴会都遵守某些传统。例如,冷盘是没有的。这个理由始终没有人知道。小一辈的人猜想大概是由于当初生口的价钱贵得太不成话的缘故;更可能由于在紧要关头上,冷盘大都没有什么可吃的,为了肚子的实惠就索性不要了。只有詹姆士这一房有时候不忠于这一传统,因为冷盘在公园巷一带差不多成为普遍的风尚,因此他们也就很难抵制得了。
入座之后,接着是一种相互问无言的冷淡,几乎含有不快,中间也夹杂些这类的话:“汤姆的情况又不好了,我真弄不懂他是什么缘故!”“我想安姊早晨是不下楼的吧?”“范妮,你的医生叫什么名字?司特伯吗?一个江湖医生!”“威尼弗烈德?她养的孩子太多了,四个,可不是?她瘦得像根木条!”“史悦辛,你这雪利酒什么价钱?我觉得淡而无味!”宴会上整个气氛,一直到上第一道菜,都是这样的沉闷。
斟上第二杯香槟之后,席间听到一片嗡嗡声;把这片嗡嗡声里面附带的杂声去掉,就发现它的主要成分是詹姆士在讲故事,他讲了一段很长的时间,连上了羊胛肉之后的时间也被他占用了一部分这道菜在福尔赛家宴会上是公认的头道菜。
福尔赛家不论哪一层请客都没有不准备羊胛肉的。羊胛肉又有滋味,又耐咀嚼,对于“有相当地位”的人士特别相宜。它有营养而且好吃,正是那种叫人吃了不能忘怀的东西。它就像放在银行里的存款一样。有它的过去和未来,这是一道可以引起争论的菜。
关于哪儿出产的羊肉最好,福尔赛各房都会各执一词老佐里恩矢口不移说达特莫尔的好,詹姆士说威尔斯的好,史悦辛说绍斯唐的好,尼古拉说别人也许会不屑一顾,可是的确哪儿都赶不上新西兰。罗杰呢,在弟兄中原是一个“别出心裁”的人,因此逼得不得不杜撰出一个自己的地区来,他真不愧为一个能替自己儿子想出一种新职业的人,居然被他异想天开发现了一家卖德国羊肉的铺子。人家说他胡说,他就拿出一张肉店的账单来,账单上开的价钱比哪一家都大,这就证实了他的说法。老佐里恩,就在这类争辩的场合,转向珍,向她发表了他的哲学:
“的的确确,福尔赛家的人都是些神经病你年纪大一点就会懂得!”
只有倜摩西没有卷入争辩,原因是,虽然他吃羊胛肉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据他自己说,却很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