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海鹏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9:42
|本章字节:9712字
夜里,夏明远和乔雅烦恼地沉睡着,夏冲爬起来,到洗手间去刷牙。在镜子里,他看到自己面色通红,做出各种怪相,吐着泡沫,像只打响鼻的草莓。他把牙膏泡沫涂抹在下巴上,这样就有了一张小丑的脸。他冷淡地审视这张脸,设想它和戚敏的脸同时出现在镜子里,构成一张相片。自卑感突如其来:是的,他配不上她。荧光灯在头顶嗡嗡响着,照得雪亮。他的悲哀多过了对她的怀恨在心。前几天,他强压着怒火告诉她,他们到此为止了,她吃惊地问为什么,他却一时气结不语。难道直接告诉她,你有另一个男朋友,张然已经告诉我了?他深感受辱,无法说出这个答案。他宁愿什么都不说,于是真的没做解释,摔开她的手就走掉了。就是在那天晚上,他刷了一次牙,然后又刷了一次,这天晚上他刷了十一次牙。牙膏在空茫的日子里可以让人幸福,正如非人强度的劳动能够让某些囚犯幸福。当他们真正轻视自己的时候。
难以置信,他的梦幻、希望、渴念,竟然落得一个如此荒唐的下场。戚敏戏耍了她,而他的钟情只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他为自己难过。他终于认识到自己是一个毫无价值也毫无吸引力的家伙。
脱敏牙膏的味道像是某种涂料,没有什么泡沫,只会又粘又涩地糊在齿缝里。某个牌子的中草药牙膏是淡绿色的,加了太多的薄荷,清凉得过分,最后都辣了。另一个牌子是深绿色的,不知名的成分让人尝到一股货真价实的药罐子味道。中华牙膏有股汽水味儿,让你设想只要把它化开,就能够得到一瓶浅白色的咝咝冒汽的饮料。有种儿童牙膏,草莓香精的气味格外柔和,膏体又绵滑,让人想吞下肚去。夏冲确实吃掉了一截儿。有的牙膏是细腻的,有的是粗糙的,有的存放过久几乎凝固了,而有的却像稀泥一样,只要倒过来就可以一滴一滴淌下来。
所有这些牙膏,都慢慢地、一丝不苟地被夏冲刷成了白瓷水池中摊开的白色稀释物。有水的时候,它们是柔和的,像是伪装的牛奶;干涸的时候,它们结成微粒,闪着亮光,像是刻印章时磨掉的石泥。一只蜈蚣从墙缝上摔了下来,挥舞着多得数不过来的白色的腿,带走了水果、草药、汽水和别的什么气味,但是带不走夏冲的气味。
当然没有他的味道,他早就过分干净了。两个星期里,他刷掉了六支自己偷偷花钱买来的牙膏。每天早上,他默默地刷了一遍又一遍,放学回来,又立刻刷上十分钟,睡前还要再刷很久。他也不再外出,每天晚上坐在写字台前,拧亮初中时视为伙伴的蛇皮管台灯,不是摆摆样子,而是真正地用功学习。他满怀愤怒,又超乎寻常地忍耐着。既然与戚敏的短暂的故事是愚蠢的,是一个错误,他便改弦更张:父母希望他怎样他就怎样,要求他如何他便如何。
戚敏几次试图在路边叫住他,他都不管不顾地走开了。这一天,当他想走进教室的时候,她竟然当着很多人的面堵住了门口。“到底为什么?”她面若冰霜。他笑着说,没有什么为什么。他笑得像个无赖。围观的众人目瞪口呆。戚敏被打败了,走了。他已经不是前段时间那个夏冲了。他改变了所有的事情。他听课,复习,交作业,不再逃课。他玩世不恭,心平气和。
没有人看出这其实是一种自我惩罚。惩罚自己上课,惩罚自己学习《新概念英语》,等等。至于刷牙,是整个做法中的一个理由不太充分却非常重要的部分。一个对自己表演的部分。
他好像置身事外,注视着自己。他看到的是另一个夏冲,一个好男孩,正在做着各种应该做的事情。他感到,这个看似陌生的男孩是幸福的。如果自己也像“他”一样,那么自己必定也是幸福的。在镜子前,他观察着“他”嘴巴里的牙膏泡沫,用舌头来回搅拌然后吐出来,看见了一张幸福白痴的脸。他决定,为了父母活着,为自己表演。顺便让自己的痛苦达到一个程度。
他仍旧偶尔逃课,这天,他逃课去买磁带。音像店的售货窗口前挤了好几十个顾客,响着震耳欲聋的吉他声。他的左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向左回头,没人,向右一看,原来是卢暮桥,严竺的那个导致她没考上四中的中苏混血儿男朋友。卢暮桥指着夏冲,笑眯眯地说:“逃课!”不待夏冲回答,他已经颇为自然地伸出手来,夏冲摸不着头脑,只好像个大人似的跟他握握手。
卢暮桥问:“买什么磁带?”夏冲把他手里的磁带亮给他看。“齐秦,不错,”卢暮桥说,“里面有首歌可以听听,《大约在冬季》。”夏冲心说,新鲜了!卢暮桥又说:“不过总的来说,齐秦很一般,华语乐坛就没什么好听的。”夏冲问:“你买什么?”卢暮桥说:“打口带。”又冲窗口里面喊,“老板,油兔!”里面答:“十块钱!”夏冲吃了一惊,问:“这么贵?”卢暮桥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对夏冲强调说:“油兔!”交了钱,磁带递出来,封面是一个黑白的小女孩的脸,右侧两个红字:u2。卢暮桥把磁带塞进牛仔裤后袋,踌躇满志地问:“我们干嘛去?”
夏冲莫名其妙—谁说了想跟你干嘛去呀?卢暮桥自顾自地说,对了,去伯爵西餐厅坐会儿。这城市最早和最有名的西餐厅,除了红房子,就是伯爵西餐厅了。其实***不类,门脸很小,一股冒牌货的做作气息。餐厅内的装潢也未见得豪华,服务员穿得像马戏团里的什么角色,态度倒是像伯爵本人。
夏冲以为只是喝杯咖啡,不料卢暮桥在火车座上舒舒服服地坐下来,随手翻翻菜单,一口气报出蔬菜沙拉、红菜汤、烙蜗牛等等一长串菜名,服务员顿时变简慢为恭敬,又问卢暮桥,这个菜要什么酱,那个菜要几分熟,等等,夏冲全凭卢暮桥定夺。须臾,乔模乔样的菜式摆了一桌。夏冲觉得新鲜,羡慕卢暮桥潇洒。此人的一张在百分之八十的程度上是中国人的面孔上点缀着灰色的眼睛、栗色的眉毛和头发,出现在这个年代的土不土洋不洋的西餐厅里,倒是恰如其分。夏冲又觉得纳闷,下午三点钟吃这么一大堆东西?
卢暮桥审视着夏冲的表情,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我看得出来,你不喜欢我。还没有人见第一面就喜欢我呢,这么跟你说吧,就连我妈第一次见我都不喜欢我。可是我这个人,其实还不错。”
夏冲问:“严竺也是第一次见面也不喜欢你?”
“这个问题好!”卢暮桥说,又喝了一口啤酒,“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严竺吗?因为这世上大约只有她一个人第一次见我就喜欢我,哈哈哈哈哈。不过今天是我们朋友之间谈话,不谈姑娘。”
夏冲听他说得郑重,便问:“有什么事吗?”
“没事!扯淡呗。哈哈哈。”卢暮桥朗声大笑,状甚豪迈。
夏冲还是不明就里。卢暮桥顿了顿,终于颇为诚挚地说:
“你经常逃课,这个我听严竺说过。我跟你不一样,我很少逃课。我是好学生嘛,你知道,四中。”他咧咧嘴,好似苦不堪言,“就算在四中,我也算得上名列前茅了。但是!很少逃课不代表从来不逃。我平均每年逃两回,过过瘾。因为成绩好,那帮教书匠也不管我。今天就是我逃课的日子,正好走到这儿,遇到你了。我刚才一看见你,就想,今天运气好,遇到一个有意思的人,不用自己无聊地转来转去了。我从小就被父母训练成了标准的好学生,好得太过分了,就有了一个好学生才有的缺点。你猜是什么?没有朋友。你看我,性格外向,按理说,交朋友什么的根本不成问题,可是,好学生都没朋友。一旦逃课出来,我根本不知道去找谁玩好。就是这么回事。你吃火腿。”
卢暮桥把火腿煎蛋推到夏冲面前。过了好几年,夏冲才知道这东西是早餐。这时他倒对卢暮桥感兴趣起来了。好学生没有朋友,固然是举世皆然般的事实,可是如此坦率承认却是少见。
“为什么没有朋友?”夏冲问。
“一个原因是没有时间交朋友,总要学习啊。另外一个原因是小时候被朋友骗了,有心理阴影。说来话长—我爸爸是在莫斯科留学的时候认识了我妈,两个人结了婚,回到中国,都在大学教书,我妈妈虽然不是什么科学家,但是教俄语总是没问题。因为她是苏联人嘛,过去那些年里要么特别受尊敬,要么怀疑是苏联特务受批斗什么的,变化无常。这种变化无常,我也赶上了一个尾巴。我小时候,要么特别受人喜爱,要么受人歧视,总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院子里的孩子总是叫我小毛子,不是把苏联人叫作老毛子嘛,我就是小毛子。我只有一个朋友,是我们大学家属区里的一个女孩,叫张爱华,她爸在土木工程系,她比我大两岁,小时候总带我玩。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她上三年级。一上学,大家又喊我小毛子小毛子,还把我包围起来,有的薅我头发,有的捂着嘴笑,好像我尿了裤子似的,还有的说要打我什么的。别的小孩都害怕上课,喜欢下课,我相反,上课时我至少安心,一下课,我就害怕,不敢到操场上去,连教室门都不敢出。张爱华对我说,你把头发染黑就好了,就带我进了女厕所。”
“把你强奸了?”
“那倒没有—虽说我也下流,可是你这人也太下流了。”卢暮桥摇摇头说,“她没强奸我,只是给我的头发上抹上了墨水,描红的那种圆瓶子的松枝墨水你知道吧?黏糊糊臭烘烘的,给我抹了满脑袋。我还挺感激的,洋洋得意地从女厕所里出来了,走到操场上,心里想,这回我跟你们都一样了!结果,张爱华在我背后大喊一声,‘小毛子化妆了!’我回头一看,她笑得像个疯子。这回小孩们也不包围我了,离我远远的,就像我得了什么瘟疫,个个笑得要死。过了半小时,我一出汗,墨水就淌下来,弄得脸上脖子上衣服上一道道黑。你说悲惨不悲惨?”
“确实悲惨。”夏冲承认说。“就是这么被出卖的。长大之后,就对交朋友有点儿阴影。你猜我上次逃课干什么来着?”卢暮桥问。“干什么?”“猜不到?”“猜不到。”夏冲也喝起啤酒来。“吃火锅。”卢暮桥说,“北市场那儿不是回民聚居区吗?有好几家火锅店,我就挑了一家进去吃,服务员说,你一个人没法吃。我说,一般几个人吃?服务员说,至少四个人。我说,四个人怎么吃我就怎么吃。结果,我一个人,守着一个大铜炉子,挨时间,慢慢吃,吃了四个人的菜,肚子都鼓出来了。可是吃完了,看看饭店里的钟,才下午四点,外面冰天雪地的,我在炉子边儿上倒暖和,一边瞅着窗外,一边挨时间,一边怕服务员撵我。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寂寞。”
“你可以去图书馆看书,或者去电影院看电影。”夏冲建议说。“好办法。”卢暮桥言不由衷地说,跟夏冲碰杯,“可是你没有这种感觉吗,逃学的时候特别饿,特别想吃东西?本来已经吃饱了,可是还想吃?”“要是我有这种感觉的话,我就破产了。”“也对,你逃学太多了。”
“你这不叫逃学,”夏冲喝下啤酒,说,“你这叫过年。别人一年过一回年,你一年过两回。”
“哎,对!”卢暮桥叹服说,“果然聪明,一语中的!我这算什么逃学?”倒好似为自己逃学逃得不够专业而感到抱歉,“我这属于跟自己撒娇。这个词对不对?撒娇?你知不知道有个诗歌流派,就叫撒娇派?有两个代表人物,一个叫京不特,一个叫默默,这俩傻逼挺有意思的。可惜,我将来要做生物学博士,否则就去写诗了。对了,问你一个问题,你将来想做什么?”
“反正不想做什么他妈的生物学博士,也不想写他妈的什么诗。”“那想做什么?”
夏冲把杯中啤酒一饮而尽,说:“我只想做个某人。”“什么叫做个某人?”“就是跟谁都不混在一起,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不记挂什么人也没有任何人会记挂的某人。再来一杯。”“再来两杯啤酒!”卢暮桥冲服务员喊,又转头对着夏冲,大感兴趣,
“做个隐士?”“连隐士都算不上。”“这话说得好。够灰心丧气的,可是这么不合群,真够牛逼的。”卢暮桥一边赞赏,一边仰着脸琢磨,“‘我只想做个某人’,嗯,说得好!你知不知道,我小时候以为这世界上谁最有名?”夏冲不知道。
“佚名。”卢暮桥说,“小时候我看歌本,里头有一半的歌名下面都写着‘词曲:佚名’,我就想,这个佚名是谁啊?写了这么多歌,太厉害了。你这个‘某人’,也相当于佚名了,看似谦虚,其实狂妄。”
夏冲摇摇头,啜着啤酒。立志做生物学博士这种人的脾性,猜也能猜出个八九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