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深情(11)

作者:刘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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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生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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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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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560字

超级妈妈


在老婆梳妆台上看到一个奇怪的摆饰,原来是儿子送给他妈妈的母亲节礼物。


那是一朵用布做的大花,放在小小的花盆里。花瓣不是红、黄那样艳丽的色彩,而是蓝的。尤其妙的是花的中心。一张白白的面孔,画着两撇倒挂的眉毛、一双失神下垂的眼睑和充满血丝的眼睛;还有那已经扭曲走形的笑容。花盆里则插着一个小牌子——


“超级妈妈(supermom)!”


这是多么传神的一朵母亲之花啊!充分形容了大部分的母亲。


母亲,不论她天生是否强壮,她婚前是不是娇弱,似乎只要成为母亲,就自然变成了“超级妈妈”。她必须“超级”,否则就不配做“妈妈”!


她们要是家里最早起的人,做早餐、准备便当、叫孩子(可能包括先生)起床;她们也总是最晚睡的,做最后的清理,处理信件杂务,哄孩子(可能包括先生)就寝……。


做为“超级妈妈”必须带孩子去看病,自己却不能生病,尤其不准在和先生生病的时候生病;即使生病,也不能倒下。她要像”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中,那只站在前面的大母鸡,伸开双臂,瞪大眼睛,去阻挡老鹰的攻击,并接受后面一大串小鸡的拉拉扯扯!


这世上多少母亲,就像那个张毅导的电影——“我这样过了一生”!那一生多半是施,而不是受。最起码施得多,受得少。


虽说“施比受更有福”,但凭什么施的人要不断地施?只为了爱,而不要求回馈?甚至施舍到自己透支,成为那朵蓝色的花?


是的!孩子们会感激,如同我的孩子在母亲节送上那朵蓝花。表示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是多么透支地付出。问题是口头的感激和心头的感激,若不能化为行动,又具有多少意义?


我常说:“一个人在岸上大喊‘救人哪!有人掉在水里了!’远不如他真正跳下水去救,或扔下一根绳子,伸出一只臂膀!”


可是有几个做女子的伸出了这只臂膀?


令人惊讶的答案应该是:


不是他们不伸,而是大人没教他们伸。那阻止的人总然常是母亲!


许多母亲对孩子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只要你好好念书,家里事不用你管,老娘一个人应付得来!”


于是孩子不觉得母亲需要他。他既然不必对家庭付出,也自然减弱了家庭意识。


母亲叫起床、做早点、准备便当、开车送我、带我看病、帮我削铅笔、洗衣服……都是当然!


什么叫做“当然”?“当然”就是例行公事,理当如此做,自然也就无所谓感念不感念。而当有一天母亲不再这样,我就要不高兴!


那些做为“超级妈妈”的,确实可以肉体疲乏、心灵充实。但她们忽略了两件重要的事:


一、家庭是个共荣圈,你不让孩子参与,他们没有参与感,也就很难爱这个家,不爱这个家,就不爱你这相“超级妈妈”!不论他们嘴上说多爱,行动上的冷漠,就是证明!


于是你成了“寂寞的超级妈妈!”


二、你不让孩子做事,孩子连热油锅表面不一定冒热气都不知道;连搬一件重家具,应该怎么使力,都不了解……。当他们突然进入社会,会顿时难以适应,结果造成许多逃避的心态,和危险的情况。


做母亲的人,最重要的责任是“教养子女”,但是大多的母亲只知“养”不知“教”,最起码不知道“教孝”!


不论什么时代,也不论中国怎么西化,“孝”绝对是应该维护的美德。可悲的是,今天中国的母亲,常没有学会西方的使子女独立自治,却采用了西方的放任、自由,和东方的溺爱,于是当西方的“超级妈妈”都变成蓝瓣白脸的花朵时,东方的妈妈就更可怜了!


我要请问各位超级妈妈:


你们为什么总认为孩子长不大?难道不知道父母的成功与健康,也是子女幸福的保障。最起码如西方俗语“父母长寿,是子女的荣耀”!


子女是人,你也是人!人要学会彼此尊重、彼此奉献!你要教子女奉献,这是人格教育的一部分,否则他们学到的只是自私自利,或后半生也做个“只知奉献的母亲(或父亲)”!


于是下次上市场,带着孩子去吧!分给他一份购物单,你买你的,他买他的,既省了时间,也增加了母子、母女共同工作的乐趣,而且你会惊讶地发现:当菜端上桌,孩子会吃得更有味,因为过去妈妈的莱而今成为了“我自己挑的菜、买的莱!甚至做的菜!”那菜里就多了一份情、一分爱!


你付出、先生付出、孩子也付出,一起动手,堆出家的城堡,这个城堡必能更长久、更坚固!


做一个现代成功的超级妈妈,你应该有着大大的花盆、丰盛的叶子,和亮丽的花瓣!


你的年轻、健康、美丽与精神焕发,也是子女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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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


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


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走在阳光里


很早以前看过一部意大利电影,其中许多穷苦的人,难熬冬天的寒冷,只要看到云堆破了洞,透射出一道阳光,就赶紧跑到那小片阳光中站着,霎时阳光不见了,别处再露出一线,大家都挤到那里去。


事隔十多年,早不记得电影的名字,那群穷人追逐的画面,却历历如新,尤其是旅美之后,每到苦寒的日子,见到和煦的阳光,更伴随着电影的回忆,而有一种特殊的感觉。


阳光的温馨,对于不曾经历冰天雪地的人,是不容易体会的。虽然在屋里看到外面灿眼的阳光,与春天的一般亮丽。推开门,却可能迎来沁人肌骨的寒冷,而有人说“冬天的阳光是假的。”但有阳光毕竟不同,站在阳光里,和阳光之外,即使只有一线之隔,也见明显的差异。


我是一个拒绝冬天的人,所以尽管到了霜叶已经落尽的暮秋,仍然喜欢在寒冷的院子里留连,这时最能鼓励我,或伴随我,而使我不寂寞的,就是阳光了!


每当夕阳西斜,阳光开始从我的小院退缩,晚风分外寒冷,我也就不得不像电影中那群“追逐阳光的人”一样,跟随着阳光移动,即使只有头能沐在光中,也觉得温暖许多。


而当夕阳接近地平线,屋后森林的下方,全进入黑暗,唯有树梢上,还留下一抹余晕时,便只有高楼的鸟儿们能够享用了!


常觉得鸟最勤快,也最懂得抓住光阴。才露曙色,屋里连手表还看不清呢,它们很可能已经在枝头聒噪了。


至于傍晚,一棵秃树,可能停上千百只小鸟,逆光看去还以为生满了叶子,它们的头常朝着同一个角度,那八成就是寒风吹来的方向,因为只有这样,身上的毛才不会被吹乱,也才能保持温暖。


当然更能给它们温暖的,还是远处的夕阳。相信那正是它们站在树梢的原因。有时候夕阳几乎完全隐在地平线下,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线黄晕,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所以我常揣测鸟儿们的想法,它们只是为了求些温暖?还是想要欣赏夕阳?抑或居然有了惜寸阴的境界?至于它们起得最早,又是否因为巢在枝头,所以能比下面的人们更早见到晨光?


唐代的诗人常建有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正是描写晨光先照上树林高处的画面。现代的城市人怕无缘观察到这种景色,但何尝不能改为“清晨入都市,初日照高楼”,只是高楼往往剥夺了大多数人的阳光!


气温在冰点以下的日子,走在林立的高楼间,真不好受。因为阳光全被楼房阻隔,冷风却仍然穿梭肆虐。如果恰是下午两三点钟,阳光还能斜斜射人街心的时刻,就可以看见有趣的画面了。


只见街道有阳光的那侧,挤满了川流的人群,在阴影里的一边,则只是稀疏的过客。这与那意大利电影中表现的,不有着同样的趣味吗?


阳光的力量,确实在这样的冬日最能体现,我们甚至可以说那是锐利如刀的,它寸土必争地与阴冷的冬寒分割地盘。我曾经注意过屋边的雪地,竟然能剪出一块房影,也就是凡被影子罩住的地方都是白色,而露在阳光中的,则可能已经透出下面的土地。


尤其令我难忘的,是有一年冬天的日本旅游,独自从日光湖边的旅馆,走向中禅寺,起初一段路因为都在向阳的一面,所以没有积雪。而当我转入背着阳光的一边时,竟然路表全是滑不留足的坚冰。古诗说“南山云未尽,阴岭留残白”,又说“潜知阳和功,一日不虚掷”,不正是这个写照吗?


于是中国人所谓“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水南为阴,水北为阳”的道理,也就令人豁然贯通了。只为中国在北半球,所以山的南边总能向着阳光,而如果山夹着水,水的南边临山,由于受到山影的遮挡,所以成为了“阴”。古人因为没有足够的取暖设备,对于这有阳的观察和讲究,当然比我们深入。


西方的古人也是一样的,即使到今天,每当暮冬的时候,广播和电视里的气象专家,仍会提出他们的古老迷信:“看看冬眠的上拨鼠(groundhug),如果它二月二号第一次钻出地表时,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吓一跳,又逃回地洞里,今年的冬天就要往后延长六个星期了!”


其实道理说穿了,还不是因为阳光不够强,那影子还显得阴寒吗?


岂只土拨鼠如此,即使进化为人类,我们生理上仍然保有冬眠的趋向。许多人患有冬天抑郁症,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接受挑战,甚至连坐越洋飞机的时差,也与日光有关。对于抑郁症的患者和时差的人,如果用强光照射往往能痊愈,或缩短不适的时间。


当然,人造的强光永远无法比得上真正的阳光。野人献曝岂是愚者的浅见?实在有着大道理!


今午走过纽约曼哈顿的三十四街,看见许多年轻人斜靠在向阳的墙边日光浴,手里居然各拿着一片锡纸做的反光板,原来他们是怕斜斜的太阳晒红了半边脸,所以用反光板来借取阳光。


借取阳光?


可不是吗!阳光是那么珍贵,使我们不但要追逐。要把握,甚至要借取!


走在路边满是积雪的第五街上,抬头看到圣派垂克大教堂,我对阳光突然有了更大的感动!我看到那夹在层层摩天高楼之间,原本应该阴暗难得阳光的教堂,居然灿烂耀眼,仿佛闪着光辉,因为——


四周的建筑采用了全面的玻璃帷暮墙,不但没有遮住可贵的冬阳,反而纷纷反射,带来了更大的光辉……。


让我们都有一片能反射阳光的玻璃帷幕吧!


让这个世界的人们,都能不自私地占有阳光,而能与大家共同享受这上天的美好!


让我们珍惜阳光,站到最高枝!


更让我们借取每一寸阳光,温暖每一片土地、每一颗心!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事实上几乎没有!


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