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想出走

作者: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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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诗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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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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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026字

尊敬的柯岩老师:


我告诉您一个秘密,一个藏在心里已经很久的秘密:我正在积极准备,一等约好伴儿,就立即离家出走。


我恨我的爸爸,他既然要抛弃妈妈,又何必要生我?听妈妈说,他原来并不是坏人,后来因为倒卖药材发了财,于是就“找小姐”、“泡小蜜”,完全置与他共同创业的妈妈于不顾。三年前,我九岁时,爸爸和妈妈离了婚,妈妈伤透了心,什么也不要,只求把我判给她。可法院根据经济情况,因妈妈条件不如他,把我判归爸爸监护和与他共同居住,可法院哪知道爸爸很快又结了婚,后妈自己也有孩子呀!所以只要家里有人来打牌,后妈就让我侍候他们,不让我上学了。还有,她那死丫头一跟我吵嘴怄气,她们母女俩就一起骂我、打我。爸爸不是假装没看见,就是偏向她们。我一次次地去找妈妈,可妈妈因为离了婚,早就被爸爸的药材公司炒了鱿鱼,现在在人家家里当保姆,实在不能收留我。亲爱的柯老师,您说现在怎么就没办法惩治一下那些坏人(像我爸爸和后妈之类的),而救救穷人和他们的孩子(就像我和妈妈)呢?有时恨起来,我真想杀了他们,可我又不敢。所以我只好决定离家出走,去当小工,等我挣多了钱,就回来接我妈妈一起去南方,那我们县法院的判决就管不着我们了,是不是?那个招工的人说,等集够了人,就带我们一起走。我写信给您,是因为我不敢告诉妈妈,怕她拦住我不让我去。还想求您在我走后写信安慰安慰我妈妈。她实在是太可怜了。相信您一定会像帮助别人一样帮助我的,谢谢您了!我妈的地址是……


跪着求您的苦孩子何东平


亲爱的东平小朋友:


我是含着眼泪读你这封信的。谢谢你对我的信任,给了我一个机会来阻止你:千万不要出走。


你才十二岁,这么小,正是求学和发育的年龄段,怎么可以去打工呢?按照我国的劳动法,雇用童工也是违法的。因此我怀疑那个“招工”的人不是人贩子,也是个不法之徒。你千万不要上了他的当。千万千万!


至于法院把你判归父亲是否合理,现在他们对你又有虐待行为,并侵犯了你的受教育权——这种状况不是不可以改变的,因为你和你妈妈是可以依法起诉或上诉的。


另外,从你的信上看,你父亲的经济状况很好,而他的起家是和你妈妈共同创业的。在离婚时,他是否根据法律分给了你母亲应得的部分财产了呢?如果没有或分配不公或他还有隐瞒财产等行为,那都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你们可以要求法院据此重判。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时期的共同财产在离异时是应该合理分配的。


这你当然不懂,我猜想你妈妈也可能不懂,不然她就不会在离婚时说她“什么也不要”了。所以我建议你们要请个律师来帮你们打官司,没有钱也不要紧,现在各省、市甚至有些县里都有支持贫弱者法律委员会,只要申请合格,就会免费为你提供咨询,代聘律师为你打官司。你可以让妈妈先去咨询一下,然后根据要求准备材料、申请救助。如果官司打赢了,就可以得到合理的部分财产,这样妈妈也就有条件要求得到你的监护权,你不就可以快快乐乐地生活在妈妈身边,并且继续上学了吗?


所以,决不要贸然出走。现在社会很复杂,决不是像你这样年龄的孩子可以应对得了的。如果为了怨恨后母和偏向她们的爸爸而盲目投身社会,不免又会上社会上形形色色坏人的当,那才是应了老百姓的一句俗话:“才逃出虎口,又进了狼窝呢!”何况,问题原是有办法解决的,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而不可误入歧途,甚或自己也去触犯法律啊。好孩子,请千万记住这句话。


无限的同情和爱寄予你们母子,并预祝你们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