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闫立秀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0:47
|本章字节:11174字
为了不让小朱集死灰复燃、重新抬头,留守的部分执法人员配合地方干部下乡,清剿、抓捕漏网的“投机倒把分子”,首先在附近的几个村子下手。凡是在小朱集上做过生意的人,都要主动“自首”,坦白交待,对长期从事“投机倒把”活动的人一律抓起来,严惩不怠。
口桥屯离小朱集最近,到集上做买卖的人也最多。大队干部与当地生意人沾亲带故,有着盘根错节、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好撕破脸皮,最倒霉的就是我们这些外来户。因此,我在劫难逃,当了别人的替罪羊。
他们押着我朝大队部走去,刚到村口,迎面遇见新林母子。
“你们为什么要抓闫老师?”兰兰妈问道。
“凡是在小朱集做生意的,都要抓起来接受处理。”
“放开他!”新林拦住去路,喝道,“村上那么多做买卖的不抓,为什么专欺负外乡人?”
“程新林!你少管闲事。告诉你,我们是奉命行事。”这伙人毫不示弱。新林本来就窝火,哪把他们放在眼里,顺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棒吼道:“老子生来爱打报不平!有种的上来,大不了我再进一次大狱!”这伙人一见,个个胆怯,嘴里嘟囔道:“亡命之徒,惹不得的,快走!”说罢纷纷逃避。
我刚想道谢,新林说道:“快回家看看孩子吧,别让他们吓坏了。”说着挽起他母亲的手匆匆离去。
傍晚,桥新突然来到我们的小草屋,神色慌张地说:“快走,马上又要来抓你们了!”我惊慌失措地说:“刚放我怎么又要来抓人?”桥新忙说道:“新林得罪了那帮人,他们要拿你出气,并说要把你送进县看守所,快逃吧!”我听后吓得满头冒汗:“这可如何是好?还有这么多东西。”新桥催促道:“东西先放着,逃命要紧!赶快跟我走,再迟就来不及了。”说罢,他抱起孩子带我们从屋后的树林绕道向大沙湾奔去……走进大沙湾,我回头看一下身后的口桥屯,心中感慨万千:阳春三月,带着美好的愿望乘兴而来;秋风瑟瑟,怀着伤感的心情仓惶离去。
干枯的野草在秋风的吹拂下轻轻摆动,好像在对我们说:欢迎你们今后再来。遗憾的是,这一别我就再也没有踏上过这块沙土地。
一路匆匆,只顾奔命,没有想得太多,走了许久才突然想起:我们该投奔何方呢?
人常说叶落归根,我却不以为然。曾令我日夜思念的故乡,此刻反倒觉得是那样的陌生,让人寒心。我忘不了“窝里斗”那可怕的血腥场面,忘不了栽赃陷害令我身陷囹圄继而又成了“在逃犯”,忘不了秋儿在月子里就被赶出村子冒雨出走!桩桩件件,件件桩桩,无不令人心酸胆寒,心中仅存的那点故园之情,如今早已荡然无存。
在家乡,我不过是个被驱逐的弃儿,那块土地上留下的仅是我的残缺不全的根。既便是客死他乡,我也不愿魂归故里。
在这危难时刻,我想到了一个人老黄。此人四十多岁,家住淮南田家庵,一九六二年被精简下放到农村,与老婆离婚后私自返回市区,成了无业人员。为谋生他贩卖一些瓜果蔬菜,后来本钱大了便长途倒卖香烟,小朱集火爆时也曾贩卖过大米和粮票。因他贪恋杯中之物,经常到我摊上来打酒喝,时间一长,彼此间也就熟悉了。后来一打听,我们还是淮南老乡,就更加亲热了。他常买些糖果、衣服和玩具送给孩子,有时收摊后带点菜到我们茅屋里来喝酒聊天,一来二往我们成了好朋友。
他常常劝我,卖酒不赚钱,不如改行贩卖粮票,钱赚得多又来得快。我担心风险太大,没有听他的。如今小朱集取缔了,生意做不成,不如先去求他,一来有个栖身之地,二来也可找个生活出路。
天黑前,我们来到他家。
见面后,他非常热情地接待了我们,两间窝棚腾出一间让我们暂且住下,并烧饭做菜热情款待。我们边吃边聊,他十分关切地问我今后如何打算,我一脸茫然,只是摇头叹息。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们先住在我家,等两天看看风头再说。”
“那就给你添麻烦了。”
“既然是朋友,就不必讲客气话。”
“今天你也在小朱集?”
“在。”
“他们没抓住你?”
“抓我?没那么容易。”说着他冷笑几声。
“为什么?”我用一双疑惑的眼睛望着他。
“老弟,不是我讲大话,这样的阵势我见得多了。”
“货丢了没有?”
“没有,我身上只带了点粮票。”
“唉,要不是朋友送信及时我们就被抓去了。”
“这说明你们还没有经验。”
“那是。”
老黄精明睿智,生意场上的确算个老手,多年来走南闯北,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他见多识广,和各种人打过交道,偶尔失手也能巧妙逃脱。
一连几天,我都找不到可做的生意。
人常说,坐吃山空。我们手中只积攒了两百多块钱,长此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老黄看我作难的样子,连忙劝道:“贩粮票你怕有风险,干脆下湾去‘跑点’。”
“什么叫‘跑点’?”
“别问了,我先带你们跑两天,就是挣钱不多,也比较辛苦。”
“只要安全,再苦再累也不怕。”
“好,明晚我带你们去踩踩路子。”
所谓“跑点”,就是每天夜里带点酒和卤菜,到沙湾各个囤粮点做生意。
一望无际的大沙湾原来是蓄洪区,十年九涝,洪水泛滥,庄稼常常被淹。解放后,毛泽东发出“一定要把淮河治好”的指示,修起了防洪大堤,河滩变成了肥沃的良田,人们称它为大沙湾。秋收后,除了社员分配的口粮外,集体的储备粮、种子粮全都存放在沙湾仓库,我们就在保管员身上打主意。
夜里,把孩子喂饱哄睡下让女儿看着,然后我同秋儿挎着篮子提着酒桶,挨着仓库转。每个队的仓库保管员一般是三至四人,夜深了,趁他们肚子饿,我们就以酒菜换粮食。粮食是生产队的,公家的东西不心疼,以最低的作价,换取酒菜。按粮食折款计算,每斤酒要赚一块钱,每斤猪头肉能赚两块多。
“跑点”还要会说话。有些保管员胆小怕事不敢换,怕传出去被干部们知道受处分。对付这样的人,我们总是磨破嘴皮,好话说尽,找出种种理由说服他们,并答应严格保密,绝不传扬。有时我们还会耍些小手段,比如故意打开酒桶,翻开篮子,让他们闻着酒香,看着猪头肉,故意馋他们。他们闻着,闻着,不由自主地就“上钩”了。
后半夜,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满载而归”,一路歌声一路笑语。这时,我们忘记了身处异乡的凄凉、寄人篱下的自卑、流浪生涯的悲惨,忘却了所有烦恼忧愁,心底泛起的只有幸福的喜悦。
老黄不仅路熟,而且人也熟,带着跑了两天,我们就可以单独“跑点”了。
每天,我们都是披星戴月,辛辛苦苦,在忙碌中度过。白天去进酒、买菜,夜里奔波在各个囤粮点,一天只能睡上三四个小时,有时累得我一边走路一边打盹,恨不能倒在地上睡个够。秋儿也是同样辛苦。她时不常烧点好菜总是留给我吃,自己舍不得享用,结果营养不良导致严重缺奶,孩子吃不饱就哭叫,闹得日夜不得安宁。看着秋儿日渐消瘦未老先衰的样子,我心中十分难过。
秋风萧瑟,草木飘零,天气转凉,阴雨连绵。
这天天气不好,我们走了两处不敢耽误,就匆匆往家赶。走着走着,突然狂风大作,乌云滚滚,地上枯豆叶被风卷起,像雪花一样在空中飞舞,迎面打在脸上如针扎似的疼痛。
我背着粮食拉着秋儿,不顾一切地向前狂奔,恨不得一步就能到家。老天好像有意与我作对,哗啦啦一阵大雨倾盆而下。风狂雨暴,一把伞根本遮不住两人。为了照顾秋儿,我将伞推给她,自个儿向前冲去。大雨无情的从头顶浇下,我两眼被雨水淋得无法睁开,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路,只能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秋儿紧追几步,一只手紧紧搂住我的腰,另一只手举着伞。雨伞只能罩住两颗脑袋,无法遮挡全身,我们只好任凭雨水冲刷。
风声呼啸,寒气袭人。风是冷的,雨是凉的,然而我们的心是热的。没有沮丧,没有眼泪,跌倒了再爬起来;我们看着对方像个泥人儿一样,相互对视,一阵傻笑。
爱情是火焰,爱情是力量,爱情是一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我忘不了同甘共苦相依为命的日子,忘不了患难与共情深似海的情意,更忘不了这个风雨交加的雨夜。正如电影《马路天使》中小红唱的“患难之交恩爱深。”又如黄梅戏《天仙配》中唱的“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歌词唱出了我们的患难与共的境遇,也道出了我们悲欢离合的人生。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为爱可以出生入死,为情可以出死入生。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的曲折磨难才走到一起,秋儿更是付出了美好的青春,失去了家人的亲情,流下了血泪和汗水,换来的却是无尽的流浪生涯。一个女人如果对一个男人动了真情,便会像耶酥一样走上苦难的十字架,将自己作为牺牲品,奉献在爱情神圣的祭坛上。
红颜知己,百年一遇,此生足矣!
冬天到了,雨雪天气增多,“跑点”生意只好停下。老黄再次提出要带我去贩粮票。我很担心地说:“买卖粮票是犯法的,我害怕。”老黄听后笑笑说:“现在干什么不犯法?连卖青菜都说是投机倒把。”我觉得他说的也有点道理,这年头无论做什么生意,不是都被说成走资本主义道路吗?他接着说:“你放心,我干了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事。”我点点头答应试试。
那年头,粮票是中国人的身家性命。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是,在二十多年前的过去却还要加上一句“民以票为先”。那时候,上到国家领导人下到普通老百姓,所有城市居民都按定量供应。不管是省、市定点粮票,还是全国通用粮票,谁都离不开它,直到一九八五年国家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四十年来,像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十亿人口的大国,解决温饱免除饥饿,粮票是最大的“功臣”。出差开会的干部,到基层视察的领导,出门办事都少不了它。有时,粮票比人民币作用还大,有钱无票买不着吃的,无钱有它却可以换来食品,粮票一统天下!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非法买卖票证,可经过票贩子之手,大量票证流入市场也是不争的事实。
老黄贩卖粮票已有好几年了,熟悉市场,了解行情,不管是稽查人员,市管会干部,还是便衣警察,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不时提醒道:“小心,‘老便’!”走在街上,他发现谁是票贩子,马上凑上前去使个眼色,然后十分默契地躲到僻静处进行交易。
他一般都是从合肥买,回到淮南卖,两天一趟。购买粮票的时间大都选在傍晚,机关干部下班之后,卖出的时间都选在早晨七点钟之前,那时市管人员还未上班,这叫“安全期”。
跟他跑了几天,收获不大,主要因为这是利小本大的生意:每斤粮票需要一毛四分钱买进,只能赚一分多钱,每趟最多买二百斤,除去车票没什么赚头;再加上成天提心吊胆,我提出不想干了。老黄看我为难,便说:“不想干也不勉强你,明天再陪我去一趟。我同人家约好的,是笔大买卖。你本钱少我知道,借两百块给你多带一点回来。”他如此慷慨,又说是最后一次,我实在不好推辞,只好点头答应。
晚上,桥新来了,他也劝我别干犯法的事。
秋儿忙着打听兰兰的事,桥新长长地叹了口气。
原来玉芬精神失常,疯了,再也没有同她的情哥哥走到一起;而憨哥呢,自打出走就再也没回过村;兰兰,也从魔窟中逃走了……人们纷纷猜测,说他俩“私奔”了。可没多久就在大沙湾死水河里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由于衣服是全新的,加上面部高度腐烂,根本无法辨认。但从各种现象分析,认定是憨哥和兰兰,两家人分别将其打捞埋葬。
不久又传出消息,有人在徐州看到他俩在一起。新林和憨哥家人都去寻找还未回来……当然,我们希望是后者!
秋儿听了叙述后,不觉悲从中来,泪流不止,说道:“咱们不‘外流’了,我想回家了!”
“你妈她能认下我们吗?”
“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要回家。”说着放声大哭起来。我想一定是兰兰的事对她刺激太大,便安慰道:“‘外流’总非长久之计,女儿也到上学的年龄了,我想托人到你家通融一下,说服你妈。”
“不用托人,我自己抱着儿子回去,不信我妈不认。”
“人总有见面之情的,等我做完这趟生意一起回去。”
“明天别去贩粮票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我已答应老黄了,最后一次。”
“我不想让你再去冒险,回家吧!”
“大家朋友一场,答应他了又怎好变卦?”
“我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最好别去了。”
“困难中人家帮了我们,怎好驳他的面子。”
“那你一定要小心。”
“放心吧,老黄是个好人,会护着我的。”
这一夜我没有合眼,仿佛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第二天一大早,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秋儿和孩子,没有惊动他们便匆匆上路了。没想到,我这次出门就再也没有回来。更令人伤感的是,昨晚成了夫妻共眠的最后一夜,与秋儿永久分手的一夜,缘尽情绝的一夜!
长期关押、饥饿逼供,比严刑拷打更为难受!坐牢一百七十六天,我变得人不人,鬼不鬼,骨瘦如柴,形同骷髅。为保命,我只好按提审员要求交待“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