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亨利·福特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29
|本章字节:7262字
厂里共有7882项不同工作。其中949项被归为重体力活,要求工人身强体壮,也就意味着得由健全的人来做;3338项工作要求的是身材与体力一般的人。剩下的3595项工作,则不需要任何体力,身形再轻、气力再小的人也应付得来。实际上,它们大部分连妇女或大点的孩子都能很好完成。我们又将这些最轻的工作分类,看有多少是要求工人身体健全的。我们发现,其中670项工作,无腿的人也可操作,2637项可由独腿者来做,2项可由无臂的人完成,715项可由独臂者胜任。还有10项,盲人也可以操作。
重复劳动——用相同的方法反反复复做同一件事——对一些人来说是极可怕的。比如对我来说,它就是极可怕的。我可做不到一天到晚只做同一件事。但对有些人,甚至可能是大多数人,重复劳动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事实上,对某些人来说,思考才是令人害怕的事。在他们看来,理想的工作是那种无需发挥创造性才能的工作。我们总是需要乐意接受工作挑战的人才,但一般那种既需体力又考脑力的工作,都很少有人愿意做。不得不说,大多数工人一般只想要一份不太费力的活,最好是,一份不需要他思考的活。有些人具有创造性才能,对千篇一律深恶痛绝,他们很容易认为其他人与自己一样充满干劲,所以对那些每日反复做同一个操作的劳动工人抱以无谓的同情。
本质上来说,绝大多数工作都是重复劳动。商人自有一套规矩要严格执行;银行总裁的工作几乎都是一样的流程;银行基层官员和职员的工作完全是例行公事。的确,对于大多数的工作与劳动者来说,是有必要建立一套常规,进行重复劳动——否则个人无法完成足够工作,无以养家糊口。具有创造性才华的人没必要守着一份单调的工作,因为到处都急需创造性人才。总有需要技术性人才的岗位,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并非人人都想成为技术性人才。有些人尽管希望掌握技术,却缺乏经受培训的坚定意志。光是想想可是没法掌握技术的。
对于人性应该是怎样的,有太多设想;但对于人性实际究竟如何,所作的调查却不多。比方说,有种看法是,只有与艺术有关的工作才算是创造性的。我们管音乐、绘画以及其他艺术行当里的人叫“艺术家”,似乎将创造力局限于那些画廊里挂着的、音乐厅里演奏的或者那些有闲又挑剔的人们聚在一起相互欣赏的文化作品。但如果一个人想挑战具有重大意义的创造性工作,那就该让他去做那些比音符、线条、色彩更高层次的工作;让他去做与人性打交道的工作。我们想要工业关系中的艺术家;我们想要工业生产方法上的大师——无论从生产者的角度还是产品的角度出发;我们想要那种可以造就稳健、有序的政治、社会、工业及道德体系的人才。我们一直将创造力局限于一个太窄的范围,大材小用。我们想要那种可以为生活中所有正确及好的事物设计可行方案的人才。如果方案具有好的出发点,又经过认真设计,就可以投入实践并获得成功。我们可以改善工人的生活——不是通过减少他的工作,而是通过帮助他做更多的工作。这些方案,旨在让众人都过上好的生活,如果世人可将注意力精力都放到这些方案的实行上,那这些方案便具有实际意义,经得起考验——它们将极大地有利于人们生活与经济发展。这一代人应该坚信,工业也可做到正义、公正,充满人性,如果不能具备这些品质,那还不如不要发展工业。确实,如果没法做到这几点,工业的倾覆也指日可待了。但我们可以做到这几点,也正在朝此努力。
如果一个人没了机器的帮助,便没法营生,那只因为机器操作单调乏味便让他不用机器,对他是否就有益呢·让他忍饥挨饿是否就有益呢?是不是让他过上好生活会更好一点呢?还是说吃了上顿愁下顿的,他会高兴点?如果他因为没有发挥机器的全部功用而高兴,他在高兴什么?高兴自己没能达到本可达到的生产量,从而在商品交换时得不到应得的收入么?
我不认为,重复劳动会给工人带来伤害。专家告诫道,重复劳动会摧毁一个人的身心,但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却并非如此。有个工人,每日工作量很小,就是踩踩离合器。他认为总重复这一动作使他身体倾向一边;医学检查结果表明他身体并未受影响,但当然,他被调到了其他岗位,新工作动用的是不同部位的肌肉。几周后,他要求回到以前的岗位上。因为每天时重复相同的动作,便认为这会导致身体变形,听上去倒也有道理。但是类似的事从未发生过。只要工人提出,我们便会将他调到其他岗位,其实我们也愿意定期给工人调换岗位——只要工人们愿意,这是完全可行的。只是,虽然没明说,工人们却并不喜欢变动。有些操作无疑非常单调——单调到似乎不会有人愿意长期干这活。有这么一份工作,工人用钢钩挑出一个齿轮,将它放油里抖几下,再丢进篮子里。这些动作一成不变,恐怕是厂里最单调的工作了。齿轮传到他这儿,永远停在相同的地方,每个齿轮他都甩同样的几下,它们丢进的篮子也永远放在同样的地方。不需要花多大力气,也不需要聪明才智。他所做的,不过是轻轻地将手来回摇摇——钢钩是很轻的。然而做这份工作的工人,还是做了整整8年。他把工资攒起来并投资,现在已经有4万美元了——而对于所有让他去做更好工作的劝告,他都一概拒绝!
我们进行了最深入的调查,也未发现有哪个工人因为工作而精神扭曲、思想僵化。不喜欢重复劳动的人也没必要勉强。每个部门的工作都依据合意性和技术要求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每一级别又有10至30种不同操作。工人被人事部门招进后,直接去做c级工作。如果他能力强,便继而去做b、a级的工作。a级之后,他可以进入工具生产部门或管理部门。留在哪里工作都是由工人自己决定的。如果一个人待在生产部门,只因为他自己喜欢在那儿。
在前一章我已提到,我们不会因为身体条件而拒绝前来应聘的人。1914年1月12日,这一政策正式生效。那时我们还定下了一天5美元的最低工资与时工作制。我们还进一步规定,不会因为身体状况而解雇工人——当然,传染性疾病除外。我认为,一个企业若要履行它的社会责任,它就应该雇佣各种类型的人,就像社会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我们厂一直雇佣残疾员工。对于残疾人士,有种慷慨的观点是,由于他们无法胜任工作,得由社会负责照顾他们,得靠慈善救济。可能有些情况,的确只能靠社会的救济,例如痴呆者。但这种情况很少见,而在福特各种名目繁杂的工作中,总能为这些人找到事做,且不影响生产。我们将盲人和腿脚不便者分派到特定岗位上,他们可以完成与健全人一样的工作量,领同样多的薪水。倒不是我们偏袒残疾人士——只是我们证明了,他们也可以挣得全薪。
如果我们因为一个人腿脚不便而雇佣他,付给他低工资,产量不高也得过且过,这样着实与我们的理念相悖。这也许是授之以鱼,却未授之以渔。最好的帮助方式,是使他们具有与身体健全者一样的生产能力。我想这世上许多情况下靠慈善是行不通的——我是指,捐赠救济意义上的慈善。商业与慈善绝不能混为一谈;工厂的目的是生产,只有它尽最大可能生产时,才是服务了整个社会。然而,大多数人不经调研,便武断地认为,要想最好地完成工作,身体健全是必要条件。
为弄清情况,我将厂里所有工作,以其涉及的机器与操作,进行归类划分——所耗体力是轻、中等还是重;是干燥作业还是潮湿作业,如果是潮湿作业,操作使用的是何种液体;是干净活还是脏活;是靠近烤炉还是熔炉;空气流通情况如何;工作时是站着还是坐着;工作环境是安静还是嘈杂;工作是否要求精确性;工作时光线是自然光还是人造光;每小时需处理多少零件;处理材料的重量;以及工人们所应对的不同压力。结果表明,截止调查结束时,厂里共有7882项不同工作。其中949项被归为重体力活,要求工人身强体壮,也就意味着得由健全的人来做;3338项工作要求的是身材与体力一般的人。
剩下的3595项工作,则不需要任何体力,身形再轻、气力再小的人也应付得来。实际上,它们大部分连妇女或大点的孩子都能很好完成。我们又将这些最轻的工作分类,看有多少是要求工人身体健全的。我们发现,其中670项工作,无腿的人也可操作,2637项可由独腿者来做,2项可由无臂的人完成,715项可由独臂者胜任。还有10项,盲人也可以操作。因此,在总共7882项工作中,有4034项,是不一定需要身体健全才能完成的,虽然有些对体力还是有要求的。也就是说,发达产业能提供给残疾人士的带薪工作机会,比正常社会里的残疾人士数量还多。如果任何一个行业或企业,能像我们这样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的数据与我们可能有很大出入。然而我深信,如果可将工作细分工,分到使其达到最大经济效益,残疾人士找工作就再不会那么困难,他们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工作、领全薪。勉强接受腿脚不便的人,把他其视为负担,教他做些诸如编筐的琐碎工作,或者其他一些报酬极低的手工活计,不是希望能帮他谋生,就图他别自暴自弃便成,这样,在经济上讲实在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