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池昕鸿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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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办技术重于资本之新兴工业;此类工业如无线电通讯器材、西药、钟表、光学仪器等精密产品,大都依赖进口,每年外汇支出很大。前一阶段因技术难度较大未能积极发展。本时期为增加就业机会和减少外汇开支,可采取与外人技术合作方式发展。
这是第三期四年计划。
本期间工矿业增产744%。平均每年增长15%。
第三期四年计划后,台省通货膨胀威胁已经解除,国际收支逆差显著缩小。
1965年,又制订了第四期四年计划。
这一期四年计划的基本目标为四项:
“(一)建立民生主义的经济制度;
(二)促进经济现代化;
(三)维持稳定而快速的成长;
(四)提高国民生活水准。”
为达这个目的,在本期内着重高级工业和重工业的发展;继续扩大工业基础。同时维持工业的高速发展。具体措施是:首先加速发展出口工业;对中小企业予以必要的协助,促其现代化。
主要发展项目有五类工业:
(一)金属及电机工业:主要是筹建一贯作业的钢铁厂,用以配合营建、电机、机械工业的发展,同时生产平轧钢和高级钢品,以替代进口而求自足。其次是发展机械工业,又以之推动大型铸造、锻轧、齿轮、工具制造、热处理、电镀工业的建立和发展。再者是发展精密机械。对于电工器材工业继续改进产品质量,并发展新产品;电子工业产品要加速发展;运输工具工业制造方面主要是改善和扩充汽车和造船设备,提高技术水平。
(二)石油化学工业:主要产制石油化学中的中间原料;建立石油化学品复合体工业。
(三)纺织工业:主要是发展合成纤维工业;扩充混纺工业设备;生产高级纺织品。
(四)肥料工业:以天然气为原料,新建一个日产液氨四百公吨的工厂。再由此液氨每日转制尿素三百公吨和硫酸亚铁四百五十公吨。
(五)加工出口工业:在高雄港扩建土地上开辟加工出口区,发展加工出口工业。
四年时间,平均每年工业增长率为166%。至1968年,工矿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毛额的比例估计为325%,比1960年的246%大大增加了。本期增长速度最快的工业为:石油产品、化学产品、金属制品、电机、电气品、橡胶制品、运输工具等等。这显然已转向技术水平较高,制造较复杂的高级工业途程。但也有不少问题。
如南韩、香港、新加坡等国的工业产品已成为台省的劲敌。各先进国家也纷纷为了发展本国工业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实行贸易保护措施,不利于台省的出口发展。省内也出现供需失调、物价上涨等不利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当局又制订了第五期四年计划(自1969年至1971年)。本期计划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加强工业研究的基础上,达到现代化工业形态。为此目的,重点发展重工业和高级工业;同时加强资源勘探和有效利用。以促使工业的继续快速发展和工业结构的改善。从而完成工业现代化形态。
第五期四年计划中,重点工业有如下几类:
(一)电子工业:积极鼓励“国人”投资,并继续吸引外人投资设厂,向一贯作业发展。
(二)石油化学工业:在台省南北各建一石化工业中心。
(三)造船与电机工业:除继续扩充与改善旧厂外,特于高雄港兴建一个新的造船厂。电机业则发展动力机械、高级电机、电器产品、重电机、精密机械。同时兴建专业零件工厂,实现分工专业化。
(四)基本金属工业:研究筹建钢铁工厂,鼓励生产特殊钢和研制军用特殊钢、高级铝合金板、特殊铝合金板及其制品;继续完成炼铝设备的扩充和炼铝及其轧片技术的改进。
(五)食品加工业:发展具有中国风味的食品罐头、冷冻食品,加强出口多元化。
对于纺织、合板、水泥、玻璃、橡胶制品等现有出口工业,继续更新和扩充生产设备,改进生产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和品质管制,以不断增加出口量。同时,逐步撤除工业保护,修订奖励投资条例,筹设第二加工出口区。对于中小企业,更予以多方面辅导,使其加快发展。
本期内,工业增长率平均每年206%,远超过原计划之92%。其中以制造工业增长最快,制造业中又以金属及其制品工业发展最快。其次是人造纤维、纺织、木制品、化学品、非金属制品、食品等。可见重点已转向重工业和高技术工业。
自1961年后,台省工业由内向发展转为外向发展阶段。其目标是以拓展外销为重点。因为经十余年的经济发展,省内市场已接近饱和状态,必须转向以外销为主的途程。并可从中多得外汇,以满足工业化中的日益增长的外汇需求。
台湾省的外销工业,是以出口原料加工品供出口外销,属于加工出口的生产型。初期以少量外汇进口急需的重要设备、原料、技术等,配合省内资本和有限的技术、设备、工厂,加工后推向国际市场。
1961年工业产品出口金额为七千九百八十万美元,占出口总值比重为409%。至1972年,则猛增至二十四亿八千九百万美元,共增长312倍,占出口总值的833%。农产品加工出口比例为167%。造成了台湾工业发展的奇迹。根本上扭转了出口结构,基本上成了工业国。总的状况是出入平衡,只有1964年、1971年和1972年共超出五百余亿美元。成绩可观。
台省出口所以发展如此之快,是因为有外销导向工业发展策略。此策略自1957年开始实行后,一直推行下来。其主要措施有六个方面:
(一)放宽对工业及贸易的管制,加强鼓励出口措施。《奖励投资条例》中有范围广大的捐税减免,如所得税最高减至18%。免征所得税者,自免三年延长至五年。未盈余再投资和外汇收入之2%免税。加工输出及国内企业在外国的分支机构营业额免征营业税。用自家房屋、机械等者,免征户税。契税、印花税,则依规定免税或减税。生产用之机器进口税,可延期或分期交纳。其奖励范围包括工业的各类项。
1965年,台当局又修改奖励投资条例,凡合乎奖励标准之生产事业,减征盈利事业所得税10%。对基本金属工业、电机电子工业、机器制造业、运输工具制造业、肥料工业、石化工业,其公司于设厂之初投资资本额在新台币9000万元以上者,其厂房设备免征进口税。
(二)实施奖励出口的外汇措施,大体如下:制造业的出口商,可按其外汇收入的某一比例,保留外汇,以便输入政府核准的原料;或者售与其他使用者。1964年以前的出口厂商,可按规定申请所需要进口原料外汇。而内销厂商申请进口外汇量则要受到某种限制。
1969年,台当局又进一步提高结汇证的价格,并限制重要进口原料进口,只用于出口事业。使内销厂商向外销厂商购买结汇证;进口部分原料。至1970年,因外汇状况根本好转,才将此制废止。
(三)实行外销退税制。1951年,台当局即开始实行外销退税制。以后,退税范围逐渐扩大。至全部外销产品。同时外销退税所需的业务费,外销期限和出口厂商申请退税的其它条件逐渐减少或改宽,以嘉惠于出口商。1961年又进一步简化手续。1968年,又设立十四家保税工厂和十九家保税仓库,受委托管理十三种主要出口货品。
(四)外销低利率制:1957年7月,台湾银行界受贸易局委托,订定外销低利率办法。以低利率贷款作为“政府”奖励出口的措施。其规定是:短期外币贷款年利6%;短期台币贷款年利1188%。向一般银行贷款,对民营抵押借贷者的利率为198%;信用贷款2232%。至1962年,外销贷款利率又调高为75%。此利贷款,最初仅限于出口物品包装待运者。1959年至1962年间,又修正了具体办法,将贷款范围再次放宽,对主要出口物品在产、制、销各阶段均可申请临时性贷款。对有信誉的外销厂商,可按其实际成绩和计划申请贷款。
(五)设立加工出口区:“政府”于1965年设立高雄加工出口区。1969年又于楠梓、台中各设一个加工出口区。出口区均由“政府”兴建标准厂房、电力、给水等各种公共设施和港口仓储设备,供出口商加工之用。区内事务统一、手续简化,如申请投资设厂、出口、进口、汇出汇款等,均比区外简便。区内外销事业,比区外的产业享受更多税捐减免。三处加工区内至1972年已有186家厂商从事加工生产。总雇员为五万余人。
(六)“政府”辅导投资活动:主要是避免投资的盲目性和不合理竞争。为此公布了一些设厂管制办法,对于盲目设厂和不合理竞争者不准设厂。
1965年“政府”又颁布《工业辅导准则》将设厂限制放宽。1962年,为鼓励提高工业生产中的本省自制成分的增加和提高制造水平,节省外汇支出,首先核定裕隆汽车公司自制计划为年10%,以提高自制率。1965年又先后指定提高自制率计划产品为:电冰箱、冷气机、卷心变压器、电视接受器、电晶体收音机、耕耘机、柴油机等九种。
此后,台当局又颁布《机械电气制造工业分年达成自制计划实施办法》,并每年公布《规定自制率产品项目及其自制率表》,大力推动高级工业中完全自制的进程,以大大减少进口零件,节省外汇开支。此种办法,也是至为正确的全力发展民族工业的有效措施。
台湾的美援,自1965年夏天已经停止,以后完全靠自力发展,蒋总共获美援十四亿六千五百万美元。据说,这是获美援最少的迅速发展的地区。
工业成就
台湾的工业发展成就是非常显著的,也是巨大的。从1961年到1972年间,其主要成就如下:
1961年农业总产值为178亿7200万美元,占国内生产净额新台币568亿8900万元的314%。工业总值为142亿4000万元,占25%。服务业总产值为247亿7700万元,占436%。到1972年,以上比例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为141%;工业为404%;服务业为555%。这显然是以工业为主导的社会生产型了。这种转变是从1963年发生的。但其中服务业仍占第一位。
工业中的资本结构,1969年至1972年制造业占工业资本的858%。自1961年至1972年的平均比重为82%。其次为公用事业,占1061%,营造业占277%;矿业占462%。可知制造业为工业之主体。此十年间,工业平均增长率为每年167%,居世界增长率之首位。农业部门增长率为47%。
其工业中之制造业增长最快,每年增长率为185%。公用事业年增长13%;矿业年增长为43%,为增长最慢者,自1958年至1972年间,制造业却每年增长222%,叹为奇迹。
其制造业的特点是:由轻工业到重工业的迅速变化;加工出口工业迅速扩张。这是台湾工业的转变和迅速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工业奇迹的核心部位。
工业生产中的另一个重大特点是民营或私营企业为台省经济的主体。农业也是如此。
1961年,制造业中民营生产547%;公营占453%。到1972年,民营生产占860%;公营占140%。除水电煤气主要为公营(998%)以外,矿业也以民营为主体,1972年占842%。
制造业中以纺织、化学制品、电机、电气、石油制品、衣着等发展最快。这是又一个特点。
重工业比重日益上升为第五个特点。1961年轻工业占5643%;重工业占435%。
1972年轻工业占4244%;而重工业则占5755%。重工业已成为制造业的主体部分。
财政金融
台湾的财政上在收支方面是有盈余而少赤字的,只有1961年至1963年有三次赤字。其余(至1972年)每年均是收入大于支出。其中支出以“中央”为最大,收入亦以“中央”为最大。
其支出特点:国防、外交、政务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例呈递减趋势。从1961年的609%降到1972年的433%。但绝对值,则是日益增加的,1961年为13亿2300万元;1972年增长至61亿8100万元。但这不妨事,因为是总的收入日益增长,所占比重却日益减少,这是富有的必然结果。这叫吃饭穿衣量家当。
教育科学文化的支出,则从1961年的20亿5300万增加至1972年的110亿4600万元,增长了44倍。自1965年以后,每年增长219%。但所占总支出的比例仍不高,1972年占176%。
经济建设和交通支出,则低于教育文化经费,约占总支出的10%左右。这说明台当局在经济建设上,并未投入多大资金,主要依靠的是私人资金和华侨、外人投资。事业基金支出,在1972年上升至86%;原来为33%,共增加108倍左右。债务支出自1961年至1972年也增加88倍。政府公债也大幅度增加。它和事业基金增长的倍数差不多。
在税收方面,主要有:赋税,国税,省、县、市税,关税,房屋税,货税,所得税等。
税收和工业增长率相比大体相当。赋税收入的增长率比工业增长率低一些。“政府”赋税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率是:
1961年为136%;1972年为221%。赋税收入和国民生产毛额之比,1961年为136%;1972年为174%。1961年至1972年间平均每人税负和每人所得的比率,各年均不相同,大致在20%左右上下变动。比1961年至1964年间增加较多。其原因是“政府”开支不断增长。
金融机构于1961年后有所增加:
1961年7月1日,“中央银行”在台复业。原由台行代理业务转回“中央银行”者为:新台币发行权,准备金;黄金白银转移“央行”(“台行”为外汇银行)。银行准备金转移“央行”;国库台北支库由“央行”收回自办。地方支库仍由“台行”办理;因“央行”无支行,各金融机构分支业务仍由“台行”办理。
“中央银行”的金融业务为:
(一)调节金融。
(二)调度外汇。
(三)发行货币。
(四)经理国库。
外国银行在台设立分行的家数在六十年代开始后增加很快。办理外汇业务的国内外银行也逐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