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扶助接班人,在台政策方针(12)

作者:池昕鸿

|

类型:人物·传记

|

更新时间:2019-10-07 23:27

|

本章字节:11514字

新台币于1949年6月15日正式使用。


同时,对于农业,则于同年4月开始推行“三七五”减租政策。1951年实行土改。1972年完成土改。到1953年开始制订第一个四年计划。


蒋在台湾的经济建设思想,实际上自1935年至1943年间,已经基本形成。其来源是孙中山实业计划思想中的诸原则。而蒋又对这些原则加以解释和发挥。总计其内容如下:


首先是中国经济建设的基点在大陆,而以海港为出口。国际贸易要经过海港;农、矿事业则在大陆。平时以海口为通商之门,战时则据大陆为后方,使民生与国防,亦即经济发展与国防合一。这一条很重要,如果单纯发展沿海地区,而忘掉内地经济发展的同样重要性,则既不利于国防,亦形成内地落后之畸形经济,对整个国家极为不利。


其次,实业计划以交通农矿为最根本事业。中国工业要发达,首先要开发辽阔的内地,改造农业经济,提高农民生活,为工业产品准备充分市场。要开发内地必须以国家资本发展铁路、水运,以便利交通。同时开发矿产。矿业为工业提供原料,农业振兴后,提供市场,工业才有资源。资源、原料同时具备,才有工业发达的可能。


第三,平均人口分布。即由东南向西北、西南移民。


第四是工业设施要建在农业、矿业的中间。使大都市与农村相间分布,平衡发展,使大陆各地区均有发达的工业。这既可以开发全国各地的潜存物力,又不使发达的沿海和西北、西南相差极其悬殊。


最后一条是实业计划要中国海陆平均发展,切不可重海而轻陆。像汉唐时代那样重中原而轻边陲。


以上是蒋介石发展中国经济的总战略。而发展工农业经济的具体措施,则蒋早在1935年就已提出其草稿。这草稿的内容是振兴农业,增加农业生产,一方面自给自足,同时增加农业原料生产,提倡原料就地加工制业,以垦牧为移民手段,并实行军垦。对于内地荒地,也奖励开垦;开发矿产;促进工业发展,对农村加工工业,由合作社系统经营,对一般工业,政府予以保护和奖励,中国或农村市场,由国货供给,对于不能生产者,要节省使用,以求对贸易的平衡,否则农村资金便流入国外;发展交通,多建公共仓库和运销机关,调整金融,鼓励民间储蓄(见《国父遗教概要》)。


此外,他主张实行农业合作化和农业信贷合作制。他在1935年9月曾于一次训示中指出:“虽有中国农民银行以一部分资金融通于农业,然犹嫌力虽普济,非采日德诸国成规,创立专对合作社及其联合会调剂资金之特种金融机关不为功。……各就算入总额酌提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筹办各该省合作金库。……”又说:“……合作金库性质与省库及银行均有不同。盖其作用,系专对合作社调剂资金,以促农村之复兴。其营业如信用放款,期票贴现,存款透支,农产品储押放款,及汇兑等项,限于与合作社为对手,不许作一般市场交易。……目的本不在牟利,……各国合作金库,多系如此规定。


蒋到台湾后,基本上采用以上的经济发展方针和步骤,而更完善之,并由专家们具体筹划和实施。


这些经济政策,主要体现在台省的各个四年计划中。这些计划的总规划大体如下:


先以农业培养工业,再以工业发展农业;先发展容易积累资金的轻工业,和进口替代品,再重点发展出口工业,等积累大量资金后,再发展重工业。同时又以低利率向民营企业贷款,对出口工业则更加优惠。此外又使税率增长低于或不超过工业生产率的增长。尽量使厂家获取实惠。再就是吸引外资和华侨资本。但以保护发展民族工业为宗旨。同时注意本岛内部地区的平衡和均富。


其吸引外资,是在自力更生基础上和保护与不妨害民族工业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不是以外资为国家经济支柱,更不是宁用外国专家而瞧不起本地土专家的媚外政策,而是一切以本岛为主体,更以本岛专家如殷仲容、李国鼎等主管本岛经济大政。而不是跟着外国人转圈,或专以外国人之言为良策,这种吸引外资和对外政策,无疑是正确的。所以使台岛经济发展迅速。成果是正确政策的最好评价;相反,失败,则是错误政策的最严厉的批评与否定,就是当政者为了自身名位不肯承认,也无济于事,人民心中最为清楚。所以蒋于大陆惨败后,也不得不接受教训,进行检讨,承认失败,惟其如此,才有台湾小龙的起飞,否则,他仍一意孤行,死不认错,或者仍为自身“荣名”而文过饰非,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有了以上政策后,蒋不是自身包办一切,而是委派精通此道的专家,具体负责规划和执行。但这一切计划、措施,体现了他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当然也是他的经济思想的反映。故言经济建设过程,亦即在说明蒋的经济思想,虽尽其详,亦不谓多。其具体规划,是以四年计划为一个个经济、文化建设的阶段。从1953年到1972年,共分成两大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3年至1960年,为工农平衡发展时期。其策略是按蒋介石的“以农业培养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的方针进行的。其具体目标是:增加农业生产,达到自给自足的国内市场状况。同时增加农、工投资,达到国际收支平衡。工业方面的重点为生产进口替代品,故以纺织、食品、合板为主要工业品类。这个时期,台省物价趋于稳定。


从1961年至1972年,为第二阶段。自1953年到1960年,经过两个四年计划时期,台省工业基础已经建立;工业产品已足够国内需要,于是进入第二个时期。在以上基础上进一步开辟和拓展国外市场。第二个时期经济建设目标,是“以贸易促进成长,以成长拓展贸易”这个阶段,可称之为出口扩张、高速成长和高度稳定时期。


1960年,“政府”制定了《奖励投资条例》,1961年开始实行,实施时间为十年。到1970年,“政府”认为有继续实施之必要,经修订,再实施十年,约至1980年。


在第二个时期中,主要推动外向型发展的措施,有金融和出口两个方面。金融方面主要是当局于1960年核准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复业。1961年6月,将美元汇率调整为一美元兑换新台币四十元。1963年又取消外汇结算证制度,简化手续。1965年,核准外商银行在台设立分行。其中有美国花旗银行,美国商业银行,美国运通银行,泰国盘谷银行等。同年9月,将进口关税税率降低,并逐步放宽进口限制,以推动外销发展中对外国原料和设备的顺利进口。1966年,又在高雄设立加工出口区,直接由外国运进原料,经加工后,又直接将成品自加工区输出外国市场,以减少通关手续。以后又于高雄的楠梓、台中的谭子,成立了另外两个加工出口区。


本阶段由于经济增长率大幅度提高,出口数值迅速扩大,而物价却又相当稳定,故一般将此第二阶段称之为台湾经济建设的黄金时期。


这个时期仍是蒋介石主持台湾当局的工作时期。因而其对建设台湾,发展台湾生产力是有功绩的。它给台湾人民带来了生产水平和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当政者的最主要政绩,当然也在这个方面。否则,人民怎么能拥护呢?


自1974年以后,台省转向技术密集产业的发展时期。这已是蒋经国的时期了。


当蒋介石确立大政方针后,具体经济工作交由经济专家们完全负责,主动进行管理,指导和订出具体经济改革计划。故其政治,尤其政权上,虽实行个人独裁,但在经济建设工作中,则由专家负责,给予全权。并实行清官政治,简化手续,以利于经济的发展。总之使政府为经济发展、为企业家服务,而不是专卡企业家的脖子,进行无情的内战以自杀。因而使台湾经济发展卓有成效。


农业建设


对于土地改革,蒋从大陆到台湾,都主张先减租,然后国家收买地主多余土地发放给佃农,由佃农按一定地价,逐年偿还,反对无偿没收地主土地的办法,实行耕者有其田。只是他在大陆时未行土地政策。


“三七五”减租政策,陈诚在大陆时曾在1945年试行于湘鄂一些地区。陈到台湾后,就于1949年4月在台省推行。同时推广农业技术,减价卖给农民肥料,大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1950年,经济合作总署中国区主任赖普汉(美国人)访台后,又决定将“合署”剩余款项八千一百万美元拨给台湾。这对台湾的初期经济发展,当然也有重要的作用。


减租前平均租率为4863%;减租后租率一律为375%,前后期相比,减少了1113%。租农收入大有增加。因而减租之后,租地的书面契约激增。减租之前,台湾书面契约自1930年至1940年十年间累积数为234,315件,而减租后,自1949年4月至6月仅三个月时间,书面租约就达到388,484件,比以往十年问的总书面契约增加五万余件。


同时全省地价也普遍下跌。全省水田平均跌下1949%;旱田跌落423%。


地价下跌,佃户收入又增了1113%,故自“三七五”减租实行后,佃农购地者也迅速增加,1949年佃农购地户数为1722户;至1953年,购地户数则增至28960户。


购入水田面积为12771甲(每甲较一公顷略小),由此数字,不难看出台湾农业的欣欣向荣景象。


1951年1月31日,蒋介石手令陈诚准备实施土地改革。1953年实行,地主的出租耕地由政府征收,然后放领给佃农,以实施“耕者有其田”。具体办法是依《耕者有其田条例》第十条规定,地主保留出租耕地三甲,或者水田留二甲,旱田留三甲至四甲。超出者由政府征收,放领给现耕农民。征收地价,为七成实物土地债券和三成公营事股票,两者相配搭,发给地主,鼓励地主转向工业经营的道路,也避免通货膨胀。小地主付给现金地价。承领耕地的农民,则分十年偿清地价。至1953年底,有194823户承领了耕地143568公顷。自耕地从6140%增长至848%。而出租地则由386%降至152%。自耕农的增加极为迅速。其结果是在人人劳动中和生产累进中,实行了“耕者有其田”。当然这也是在共同奋斗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实行了“耕者有其田”。台湾当局称之为“温和的土改”和“合理的,不流血的革命”。蒋介石说:这种土地方法“使经过土改后的地主,能同时参与国家的工业建设”。


通过土地改革,农村中劳动所得份额从1941年的3622%增加为1953年的5439%。而土地所得份额从5220%(1941年)降低为3939%。土地剥削显然大大减少,而劳动所得则大大增加。这当然大大增加了农民劳动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至1972年,自耕农占台省总农户的78%;佃农降为14%。已基本实行了全台的“耕者有其田”。


农业技术则是促进台省农业发展的第二因素。


于1953年实行第一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时,农复会就全力着手发展整体性农村经济。在技术上推行的主要项目为:农作物牲畜改良,水利资源发展、农业组织、农业金融、土地改良、农村卫生和保健、农业研究等。在此技术推动下发展农业其目标是以农产品的剩余转为出口,换取外汇,再进口部分消费品和工业原料。同时也输入了“资本财”。用“资本财”和工业原料,创造工业生产品,销售国内市场。这时期,台省市场消费品来源有两个:一个是本省自制产品;一个是进口品。台省依靠剩余农产品的不断出口,而积累本国资本,不断提高工业生产力。与此同时,台省当局采取了贸易保护政策和高估本省通货价的外汇政策,使农产品仍顺利出口,而本地工业品则相对少出口,在本地市场上逐步增加本省工业品比重,从而最后代替进口工业品。


这个历史过程是在1952年至1960年的时期。


因此,在这个时期,农产品的增加极为重要。对此,改进技术和施肥等措施起了重要促进作用。


农作物改进内容主要是:作物复种指数不断增加;品种改良、农药、肥料、耕种方式现代化。复种指数自1952年的1719,增长至1960年的1836。农业生产增加率为每年平均35%。稻米1952年每公顷为1998公斤。至1960年则为每公顷2495公斤。甘蔗由每公顷49003公斤增长至70505公斤,平均每年增长465%。但农民所获利润仍低于工业利润;农作物价格也低于工业品。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也同时移出于农业生产,转向工业生产。这是以农业扶助工业发展。


其次是肥料。台湾当局为保证肥料质量和防止投机分子的捣乱,一律由当局统筹办理省内外肥料的采购。专门负责机构是台湾省粮食局。1948年就颁布了《台湾省化学肥料配销法》。其中规定将肥料尽量分配给稻农使用。农户可以用稻谷交换肥料,也可以用现金购买。1950年又规定以换谷方式购取肥料。但到后来,因由粮食局独家经办,换谷肥料价格高于现金价格,更比进口肥料价格高。也比省产肥料价格高。因而粮食局收入逐年增加。


农产品价格平均计算,粮食为工业品之89%;一般农作物为90%。


1972年,蒋又采纳蒋经国(行政院院长)的农业加速发展八项措施,促进了农业的迅速发展。此八项措施是:


取消肥料换谷制度;取消田赋征收教育费制;放宽农款条件;改革农产品运销制度,以利于农产物的运销;加强农村公共投资,加速推进综合技术栽培;提倡设立农业生产专业区;加强农业试验研究与推广工作;鼓励农村地区设立工厂。


这些农业发展措施均极重要,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这说明人为主动作用对经济发展有极重要的促进作用,如果政府放弃对经济发展的行政责任和计划与调节作用,而一味地收税,搜刮,则一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巨大障碍,严重破坏经济的发展,并一定会使社会停滞不前和大步地倒退。如此一来,该政府就会失去其存在基础和意义,必定被历史淘汰!蒋介石王朝的失败,就是一个极好的试验报告。有了蒋在大陆的惨败在前,才有其台湾小龙的起飞。但如果后人接受其失败教训,则可以不以自己失败换取教训,而可以凭对历史的研究,直接取得以用之于己。故为政而不研史,则大事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