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路开花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1:29
|本章字节:12332字
附近学校组织学生来医院探望化疗儿童时,我认识了她,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儿。同学们都管她叫野丫头。自此以后,野丫头经常回来医院逛逛,她悄悄地跟我说:“你长得真像我爸爸。”我笑笑:“那你以后就叫我爸爸吧。”野丫头起初会和一个文静的小女孩儿一同来探望我。后来,偶然的机会我从那个小女孩儿口中得知,野丫头的父亲也是因患癌症去世。顿时,我从那双原本天真无邪的眼睛里,读到了深不见底的忧伤。我忽然明白,为何他要时时刻刻来叮嘱我,给那些癌症病人打针的时候得轻点儿。估计,他的亲生父亲曾用绝望的挣扎告诉过她,癌症,就是一种让人疼痛至死的酷刑吧。
周末,她又来看我了。这次,显然是刚洗完澡,细密的枯黄的头发潮湿地散落在肩上,趿拉着一双画有咖啡猫的卡通拖鞋。我说:“丫头,今天新进来一位小朋友,我很忙,可没时间陪你了啊。”她歪斜着脑袋,拉住我的白大褂问:“爸爸,是谁啊?”我给这位满脸忧伤的小男孩儿配对药水,告诉他,如果他肯积极地配合术后化疗的话,一切都会好起来。可惜,我那些职业性的言语并没有为他减轻半点哀伤。他反而含泪问我:“叔叔,到底都是要死的,对吗?”站在床头撕拆注射器包装的我,恍然定住了身形。我不知道,该不该对这个男孩儿说谎。的确,他说的很对,像这样的症状,我从未发现有生还的病例。可是,我又不忍告诉他实情。因为,他尚且是那么弱小,以至于我一低头便能闻到残留于他身上的奶腥味。
“不!不是的!你会好起来的!”一个娇气的声音打破了尴尬的沉静。我回头,野丫头一脸傲气地站在那儿,彷佛是在陈诉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不会的!你骗人!”小男孩儿晶莹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像一些挂在房檐上的雨滴。“我没骗你,是真的。我爸爸曾经就患了和你一样的病,可后来,他也一样好起来了!”“你爸爸在哪儿?”小男孩儿将信将疑地问。“爸爸!告诉他,你是不是也曾患过这样的病?”丫头上来扯住我的大褂,信心十足地问。“是的!他的父亲曾经也患了同样的病!”我确定自己没有说谎。因为我所说的丫头的父亲,并非自己。小男孩儿仍旧有些狐疑,可从他瞬间的安定中可以看到,有一丝莫名的希望在他的心间逐渐闪耀起来。他的母亲不语,在一旁感激地看着丫头。接下来的生活,让人出乎意料。丫头和小男孩儿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并且约定,每天放学后在医院门口见面。于是,小男孩儿硬托自己的母亲带来了一个闹钟。每天傍晚五点半,只要闹钟一响,他就会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兴冲冲地从床上爬起来,喜气洋洋地奔到医院门口。偶尔,轮到丫头打扫卫生,他便会焦急地问我:“叔叔,叔叔,你女儿丫头怎么还不来啊?”我没有想到,在他疼痛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丫头。他撕扯着惨白的床单,翻来覆去地念叨:“丫头骗我!丫头骗我!”小男孩儿的头发掉得愈加厉害。清晨,我时常能看到他的母亲悄悄地从他的枕头上抓起一大把头发,扔进楼道的垃圾桶。
当我鼓足勇气跟丫头说小男孩儿病情日益恶化的时候,心里溢满了无边的愧疚。彷佛,他今日此时的模样是我造成的一般。丫头笑笑,踮起脚尖拍拍我的肩膀道:“爸爸,没事儿!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在丫头脸上泛滥不绝的热泪。
他的母亲说,过些天是小男孩儿的生日,需要丫头送他一件有意义的礼物。说完,给了我一些钱。我转塞到了她的口袋里。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丫头后,丫头显得有些为难。我说:“要是你需要钱的话,我这里有。”丫头看看我,转身消失在了车水马龙的街道。
几天后,小男孩儿生日缓缓来临。他很早便站在了医院门口等丫头。丫头从人群里蹦出来的时候,我们几乎没有一人认出她来。粉红蕾丝花边的连衣裙配上参差不齐的短发。正当小男孩儿看着她的脑袋一脸诧异的时候,她将双手从背后伸了出来。
那是一捧多么柔韧细密的长发啊!在昏黄的日光中,散发着动人的光泽。“送给你!这是我的头发。虽然我很喜欢很喜欢它,但是我相信,你会比我更加珍爱它!”
顿时,汹涌的热泪从小男孩儿憔悴的脸上奔涌开来。我知道,他一定喜欢这捧极其贵重的头发。因为,那是无数善良的种子在头顶上开出的花儿。
如花之心
因家居郊外,每日上班都得经过一段田野小路。小路不长,直直伸向通往城市那条宽敞的柏油路,与之相连。
和很多年前在书中读到的景段一般,清早,我是在“鸟声中惊醒”之人。春夏之际,走在郊外的小路上,心情总会被两旁不知名的小花感染得格外愉悦。秋冬时节,金黄的麦穗与凛冽的寒风,更能让我明白收获的道理,并对来年心存希冀。
不知何日,这条路上多了一个蓬头垢面的孩子。每次骑车从他身边急急驰过时,总忍不住多回望上几眼。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以同一个姿态出现的。背对小路,弯腰屈膝地匍趴在花丛中。第一次见他之时,我心生抖颤,惟恐这孩子出了什么事。可仔细一看,他的怀里抱着无数娇艳的小花,正尽情顺路摸索着。
终于,有那么一个清晨,我在他的身旁停住了。那么些天,这个孩子在我心中越发成了一个谜团。为何他那么早就要起床,采摘路旁的小花?难道他被什么团伙给绑架,成了一个在类似旧社会里的卖花郎?
我慢慢与他靠近,试图用最温和的语调和他进行谈话:“孩子,你在这里做什么呢?”
“哦,叔叔,我在找花。”原本,我是该笑的。因为这孩子尚为年幼,不懂他所做之事不叫找花,该叫采花。可当目及到他紧闭的双眼时,我才知道,这是一个不幸的孩子。此时的一切,他根本窥探不到半点,所有娇艳的花都与他的眼睛无关。既然不曾看到,无法一一辨别,又怎能说采呢?
“孩子,找花你大可午后再来啊,为何那么早呢?”
“叔叔,你不知道,清晨的花朵是最鲜美的,你摸摸,他们还留着昨夜熟睡时的口水呢!”
跟随他挪动了一段路后,我鼓足勇气问:“你怎么知道你找到的就是花,而不是草呢?”
“哈哈,这可需要时间了。你闭上眼睛摸摸,快,摸摸,花是有花瓣的,是柔软的,而草呢,是稍微有些坚硬的,没有太多形状。你看,我现在摸到的这朵就是花了,要轻轻地让双手离开花瓣,要不,你会把它给捏碎的,然后顺着它的根部向下,等碰到泥土时,你就可以把它掐断了。这样,它既和绿叶连在一起,又能保持很长时间。”
看他沾满泥污的小手里捏着一朵刚找到的蒲公英,我心里忽然有些难受。如此热爱美丽的孩子,偏偏失去了最为宝贵的眼睛,与世间一切自然至始隔绝。可再想想,他内心的光明与渴望,岂是我们所能比拟?它所触摸之物,都能在胸中显现成形,独具一貌,这不正如他所苦寻的花朵一般吗?只要柔软,富有形状,皆是无比鲜美之物。
与他一起闭上眼睛,在路旁匍趴了许久之后,我又开始了一天的旅程。在通往城市的马路上,我依仗自己的眼睛,一路飞驰无阻。
想起那些生于这个时代的正常的孩子,他们有电脑,电视,电子游戏等等数不清楚的能散发光亮的产品来丰富着他们的眼睛,大脑。可真正在他们心中,能独具一貌的美丽的事物,究竟是些什么?
我想,明日我该让我的孩子起得再早一些,好让他与这个心中纳满世界的盲童认识。这样他才知道,尘世间,何谓美丽之物,何谓文中常道的“如花般纯洁的心灵”。
时别至今日
时别至今日,二十年。
离别的年纪里,大抵是不知别离为何物,竟是那般地欣喜。记得那时的他站在巷口,手握大把的青枣。马车缓缓地将他带走,我没有半点哀伤。他从一上车就回身面我而坐,眼睛不眨地看着我。
当他母亲下车,要他坐正的时候,他倔强地摇着肩膀,把小小的青枣放到口里硬生生地咬着。那脆裂的声响一下子击中了年幼的我们,终于双双放声大哭起来。
他咧着嘴巴,我也一样。我能够看到他洁白残缺的牙齿,而我,想必还没有出齐。因为我比他小整整的一岁半。
后来,我迅速忘却了这样的伤痛,因为在那时的年纪里,原本就没有什么伤痛可言。但我极度的相信着,他一定会回来。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他兄弟,一对毫无血缘关系的兄弟。
没过多久,我被送去省城念书。在众多的伙伴里,我经常能看到他的影子。于是,我就开始努力地想象他那时的模样。直到母亲的歌声隐约消失,我沉沉睡去。
我由开始的极度期待,逐渐变换成了一种冷落。这样的冷落,不是无所谓,只是害怕自己会对这份年少的情怀伤痛不已。
确切地说,这样的忽视持续了十年。因为,后十年里,我都一直沉浸在对往事无法延续的恨意之中。在到后来多愁善感的年纪里,就连看到有一枚小小的青枣都会让我忽然眼眶微润。当然,我是何等地期待着马车,特别是那种在巷口出入的马车。因为我想切身感受一下,当日面我而坐的他,内心是何种感受。
终于,在某一日的宴席上,我这些日渐压抑的渴望被彻底冲垮。原因很简单,只因一个陌生人在朋友的引见下,和我共同举杯时,叫了我一声兄弟。
兄弟,那曾是多么亲切的字眼。现在,却沦落到要依附于一个陌生人的嘴巴,才得以听到。我微微低头,嘴唇紧压住杯沿,将酒一饮而尽。
我忽然想起那日的马车,青枣,残缺的牙齿。
后来,在许久未曾联系的农村朋友那儿得知,他此时已经结婚,并且过的不是很好。当我听到他过的不是很好时,心里忽然一紧,往事汹涌袭来。
终于,我和母亲再次来到了小巷。旧日的家门前,满枝满枝的迎春花开了,压着高高的荒草。
看似一切都不曾改变,二十年的光阴里。
巷口的一群孩子在玩耍。那笑容,像此时绚烂的迎春花。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他幼时的家门里走了出来,朝着巷口的方向,低身抱起一个正在玩耍的孩子,欲转身离开。
我与他的目光,就在那一刻里交接。他大抵是认不出我了,可我却能够如此清楚地认出,那就是他。
他没有认出我,一直没有。
终于,他在进门的那一刻认出了我的母亲。他逐渐向我们所在的位置靠近,我不由得紧张起来。
他站定着,和母亲寒暄了几句后,仔细打量着我。此时,他已长得无比结实,和所有庄稼人一样,有着宽厚的肩膀,古铜的皮肤。当他嗫嚅着叫出我的名字时,我竟没有半点欣喜。
我敞开手,报以他一个苦涩的微笑,将他与他的孩子一并抱住。
从始至终,我都没有按起初所想的那样做——带着他去城市,给他一个相对较好的工作。因为,他过的并不如朋友所说的那般狼狈。相反,我觉得他这些年过的很好。
他不需为每天更新的资料从早忙到晚,电话不断;不用担心在拥挤的车道里,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更不用担心屋内的电脑没关,煤气没断
我想,这样的安定,是我不能用权利去剥夺的。
并且,时光已将所有的旧日裁碎,包括那次年幼的离别。只是,我紧咬着不放罢了。所幸他放开了,并且放的如此安然。
当然,我没告诉他,时别至今日,这些都是我一直想要看到的。
山中兰花草
在大学之时,起初修的是钢琴技法这一专业。后来,因为与写作时间相冲突的缘故不得不放弃,改而重习了另外一门不用花太多时间去练习的音乐学专业。
我以为,自己对音乐的爱好是从中学那时候隐隐萌生的。今日遥想起来,显然不是。大抵还记得五六岁光景,每年除夕前夜大伯都会从一个不知名的城市赶来与我们一家团聚。在印象中,他是爱我又有钱的。
他喜欢听我咿呀咕哝地唱《潇洒走一回》这首老歌。一边含笑细听,一边攥着手里的钱——唱完一遍就给五十块压岁钱。
当我睁着大眼睛弄出深邃的表情唱到“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大伯的眼睛里面已满是泪水。
后来,我进了学堂。教我们音乐的先生是个老头,性格极为温蔼。毕业之前问过诸多同班的同学,没有一人见过他发脾气。
他教的第一首歌是兰花草,这首歌足足教了一个学期。颇为奇怪,调皮的他们竟无一人觉得厌烦,欣喜地跟着唱:“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我是个极没耐性的孩子。有一次我累了,无趣了,索性就不唱了。瞪大了眼睛看着周围同学的嘴巴,一张一合,一撅一缩,甚是滑稽,忍不住捂腮嘿嘿笑了起来。
先生停下手中音乐,走到我的身旁,微笑着邀请我起来唱一个。我扭捏着不唱,说唱不来。他说我是害羞,不像个男子汉,他先前分明听我唱了许多遍。
我赌气站起身来,还未开口,先生手里的手风琴便呼啦啦地展开了。他挤眉弄眼地引导着我,博得满堂喝彩。那一个午后,是我童年最广阔的午后。所有的清风,飞鸟,树叶,等等美丽又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都急迫地奔涌到我的心间里来。我按捺着,小小的胸怀像是快要裂开,赶紧将它用力抵在课桌上。
后来,我无由地喜欢上了音乐,喜欢这个一学期只教一首歌的老先生。
快临近他的课时,我总是安静地趴在走廊上。等他骑着一辆落漆的蓝色三轮车悠缓地抵达楼下时,我便吭哧吭哧地奔下楼去,将置于车厢中的手风琴一拉而出,挎于背上。他不说话,偶然会叫我慢些,慢些。我不回头,只顾咯咯地笑。
后来,我毕业了,再没见过这位先生。很多年后,几次回校,悄然地徘徊在古老的翠柏楼前,听里面琅琅书声,抑或不成调的新曲。总希望能再见到这位喜欢用手风琴给我伴奏的老头。想必,他已不在人世。即便尚安,也怕已认不出我的模样。更或者,在他恬然的内心深处,从始至终就没有我的影子。
不过,毫无疑问,他切切实实地改变了一个忧伤的孩子。他把一株终日不见阳光的山中兰花草移到了小园暖房,使得他后来的人生如词中所述一般“满庭花簇簇,添得许多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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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落榜后,母亲不愿让我就此脱离学堂,日出而作,暮后而息,点凑了一笔颇为庞大的费用,打算用于给我自费高中,继续求学生涯。
我左右不愿。因为我清楚,那笔钱,是母亲日夜不间地流汗所换来的。再者,我真已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寒窗十余载,最终落得如此下场。幸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于是,我有了辍学了念头。
我几经跟母亲提起,她都不同意。我知道母亲的性情,只好作罢。整日游混于学堂,碌碌无为。感觉,自己一身的光点,将要随时光消逝,并埋没于这乏味的学堂之中了。
当时依稀知道,自己真是厌学了。我的善良,勤劳,勇敢,大方,都与这个学堂无关。只有越过四面高墙,踏入外面的世界,这些优点才会得以全然展现。
高一下学期,物理老师因公调配。新来教此门功课的是个瘦小的老头,看上去颇有曾经私塾先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