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风居住在青春里(2)

作者:一路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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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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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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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660字

“小乐,不能这么说,这次,我是真需要你的帮助。再者,你有很多优点,只是你没有发现。比如,在分析经典名著之时,班上就属你的见解最为独到;比如,班里每年资助贫困生的募捐活动,都是你自告奋勇地承担着动员大家和清理结算的工作;再比如,你虽然没有健壮的体魄,但对于体育精神,你比谁都有更为深刻的理解……”


秦小乐耷拉着头,始终没有看我,许久之后,才眼眶微红地跟我说了声谢谢。


班上没人知道,我和秦小乐已经决定报名,一同参加比赛。而参赛的节目,绝对足以让当夜的所有观众瞠目结舌。



我在后台跟秦小乐说了无数遍打气的话。我说:“小乐,轻松点,咱们一定行!只奥拿出最好的状态来表演,那么,即便没有获得任何奖项,我们也无怨无悔!”


原本紧张颤抖的秦小乐,因为我这样的话,终于坦然起来。那场表演,也因我俩的无畏与豁达,进行得格外顺利。


没人想到,我和秦小乐表演的,竟会是一个短暂的手影童话。为了能让他在这个短暂的手影中寻回昔日的自信,我特意耗尽心思地想了许多只有六个手指才能表现出的动作。因为他的六个手指,原本平庸至极的手影,变得越发生动而且有趣,博得满堂喝彩。


秦小乐与我一同站上领奖台的时候,眼里始终饱含着热泪。我紧搂着他的肩膀,一遍又一遍地跟他说:“小乐,谢谢你,谢谢,如果没有你的手指,这个表现自然和谐的童话手影,将会失去一切本该富有的生趣。”


之后,这个特殊的童话手影,陆续受邀在本市的其他中学表演过许多次。每一次表演之后,我能看到秦小乐心存感激的微笑。而我与他,也在这一次次的表演与合作中,寻求到了最为本真的友谊。


秦小乐考进班级前十的时候,故作神秘地给我写了一张密密麻麻的字条,字条上,我清楚地记得有这么一句:“……谢谢你让我明白,越是缺点越不应该让它躲在黑暗的角落里肆意膨胀。我应该坦然些,勇敢些,将它置于最光亮的位置,让它从此获得无限的光明与力量……”


又是沧桑十六雨



新生报到时,我就知道这个名叫罗龙艳的女生,将会给我带来永生难忘的记忆。她是整个学校里唯一一个还蓬头乱发,流着鼻涕的学生。


十六岁实在是个敏感的年纪。它不但让人多愁善感,更让人无端端地在意起美丽的事物来。因此,所有在视野里出现的女生,无不是整洁干净的衣服,乌黑飘扬的秀发。惟独她是那么另类。


她的衣服上沾满油污,指缝里嵌满黑乎乎的脏物。最要命的是,她似乎有着永远也吸不完的鼻涕。刺啦刺啦的恶心声音,成了她的独家暗号。清早坐在教室里,只要远远地听到这样的声音,便可以确定是她来了。


罗龙艳的父母估计总是担心她会一夜长大,因此给她买鞋时,也破费心思地挑得稍大一码。这样一来,即便她忽然长高了许多,鞋子也照样舒适匀称。可这样的用心良苦,丝毫没能让罗姑娘省劲儿。她只须动身一走,整个教室里便会立刻出现踢踏踢踏的脚步声。


罗姑娘成了学校里的名人。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论她出现在校园的哪个角落,都能带来一阵怪异的安静,以及窸窸窣窣的碎响。罗姑娘丝毫不在乎他们异样的眼神,依旧我行我素,一副明星大腕儿的模样。


班里的男生给她取了一个颇为考究的外号,校姑。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绰号时,禁不住暗自嘀咕,满头雾水。长那么大,听过的关于“校”字的确称谓不少。什么校花啦,校草啦,校霸啦,几乎都能望文生义,知其大概。惟独这个“校姑”把我给难住了。


外语课上,我给后排男生传了纸条:“大哥,麻烦解释下,‘校姑’二字,到底何意?”传回的纸条,差点没让我吐血:“连这个都不明白?本人判定你情商严重残疾。建议你多看几部韩片,多听几首爱情歌曲。‘校姑’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那是一个学校里的村姑。”


我从课桌里掏出数学课用的圆规,趁老师回头板书时,毫不留情地向后排扔去。顿时,一个与之毫不相干的男生痛得涨红了脸,无辜地看着我。我说我的手法向来不准,别客气。


课后,肇事男生纷纷逃出教室。我用粉笔在他们课桌上写道:“再说姑奶奶情商残疾,我就让你们智商残疾!”


罗龙艳坐在旁边,嘿嘿地看着我笑。我正怒火攻心,自然见到什么都觉得极不顺眼。于是,我冲着她冷冷地吐了两个字:“校姑!”


如果骂人也算初次交涉的话,那么,这便是我与罗龙艳的第一次谈话。



体育课上,她又被罚到了场外做仰卧起坐。我暗自佩服她的固执。体育老师对她唾沫横飞地说了一百八十遍:“穿运动鞋!穿运动鞋!”她死活不听,非但不穿运动鞋,还趿拉着一双尺码超大的破皮鞋摇来晃去。


跑步之后,开始自由活动。我坐在双杠上懒懒地看着远方,嘴里不屑地说:“罗龙艳,下次还是穿运动鞋吧,否则秃头老三(体育老师绰号)一定会让你变成人猿泰山。”她一面吭哧吭哧地在垫子上做着仰卧起坐,一面嘿嘿地笑出声来。


我从未见她笑过。为了见这千载难逢人见人倒的一笑,我从一米六的双杠上掉了下来。疼痛使我不顾狼狈地在泥地上打滚,脑袋里像驻扎了成千上百个蜂窝,嗡嗡地赶着裂开。


罗龙艳在一旁看傻了,过了许久才奋不顾身地背着我朝医务室跑。那时,我满身泥尘,而她,又踩着一双啪嗒啪嗒乱想的拖鞋。我想,她背着我的样子一定丑极了。我想让她停住脚步,将我放在原地,却又担心自己会一命呜呼。于是,只得由着她疯跑。


在怪味的医务室里躺了半天,终于缓过神来,我无奈地看着罗龙艳说:“大姐,你那笑也太迷人了吧?把我这号英雄人物都迷倒了!”


她不说话,一脸愧疚地坐在床沿上。我见她这种模样,怒火顿时消了大半:“大姐,你也真够厉害的,一口气背着我跑那么远。像你这种人才,不参加马拉松和校运会,真是民族的损失。”


这次她笑了,鼻涕在扁平的鼻子里呼啦呼啦响。于是,我开始故作成熟,语重心长地对她说一些关于个人卫生的问题。她似乎不以为然,光是安静地听着,而后毫无缘由地傻笑。


第二天清晨,那段“呆女花痴从天落,校姑英勇解危情”的翻版故事传遍了校园的各大角落。故事里说,我是因为痴看高三班的一位帅哥打篮球才从树上掉下来的。于是,很多人就问,那呆女为何上树?答案众说纷纭。最让人欲哭无泪的是,竟有相信,我冒死爬树纯粹是为了扩大视野,彰显个性。


更离谱的事情还有,我受害的地方离校医务室明明只有两百米远,故事里却咬定了说,罗龙艳赤脚背着我跑了五百米。于是,我由此断定,如果不是说故事的人智商过低,就是听故事的大脑短路。即便罗龙艳傻到谷底,也不至于在那个时刻背着我跑两回锻炼身体吧?



罗龙艳说我是她中学生涯里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一个朋友。我有些感动。


读了大半学期,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她回家和我走的是同一条路。于是后来,她理所当然地霸占了我的自行车后座,跟着我在清冷的马路上疯天乱地。


清早,我得赶着买两份煎饼果子,而后去马路那头接她;中午,让她以万米长跑的速度冲进停车房开锁,在最短的时间里为我铺好回家的道路;傍晚,两人又趁着夕阳,一面慢腾腾地闲逛,一面偷看从背后疾驰飞过的男生。


终于有一天清晨,我在巷口死活寻不见她的踪影。巷子幽深得像一个说也说不完的故事,而此刻的视野,到处都堆满了松软的白雪。


我不忍想象她穿着那双大码破鞋踩进雪里的感受。我推着自行车进了小巷,顺着暗沉沉的方向搜寻她的家门。


那是我一生中最为难忘的冬晨。我简直无法相信眼前的景状。在那间破败潦倒的木屋里,我竟然见到了她和她的父亲。


她对我突如其来的探访显得有些惊讶。她父亲是个善良的男人,眉宇间充满了长者的温和。他明明病躺在床上,却硬是要撑坐起来欢迎我。


屋里没有电炉和灯泡。我只能借着门外白雪反射的清光,慢慢审视屋内的一切。床是旧的,断了的两条木腿被砖块支了起来。大红色的被褥破旧且显得有些凸凹不平,枕巾上落满了绽线的洞眼。


她将家里唯一的那张木凳让给了我。我坐在矮小的木凳上,一面漫不经心地闲聊,一面等待瞳孔适应当前昏暗的环境。许久之后,我终于看清楚,前面的那片花红根本不是贴花,而是一块污渍斑斑的布帘。她和她父亲的卧室,就是这么轻而易举隔开的。


我没去上课。她父亲神色憔悴地坐在床上和我说了许多话,大都是关于感谢的词句。后来,他不顾一切地强留我在家中吃饭时,我才看到他更为悲惨的一面。


拄着拐杖起身,他左边的裤腿像单薄的树叶一般在风中摇摆。他坚持要亲手给我做麻婆豆腐,他说,小艳就最喜欢吃他做的豆腐。


我忽然被一股巨大的悲悯之情所笼罩。我很想哭,但我却不能哭。我知道此刻的眼泪,一定会毫无悬念地刺伤善良的他们。



我将所有的零花钱都积攒起来。我再不去福利社,再不买潮流的衣裤,甚至,再不买我最爱的邓丽君磁带。只有这样,我才有足够的能力每天多买一份早餐,多抢着付几次钱,多为她缴纳几次书本费。


我总是尽可能地做得不留痕迹,尽可能不让她知道,尽可能洒脱大方。但她似乎明白,不停地对我说谢谢,不停对我承诺,十六年后,一定加倍还我。


校运会如期而至。我和她一同报了双人接力。我当时并不知道双人接力是什么,以为是类似于一人跑完一人接棒继续的游戏。后来才知道,所谓双人接力,就是指选手背负另外一人参加徒步两百米速跑。


为了在比赛中获得名次,我提议将我的波鞋换给她穿。她死活不肯,硬说自己穿不惯,怕在途中摔倒。


参赛当天,周围的观众都笑晕了:“看,那对家伙不输才怪!跑的那个,瘦得跟个猴似的,不跑那个,却胖得像猪一样!”我在她身后默默地站着,过了一阵儿,总算鼓足了勇气对她说:“要不我背你吧,你那么瘦,我一定可以跑成冠军!”


她不说话,安静地蹲在起跑线上,示意我准备开始。我心里难受极了,真怕自己会成为拖累。


她跑得飞快,身后扬起了尘沙里,豁然响起了雷鸣的欢呼与掌声。我焦急地趴在她的背上,一动也不敢动。


奔至中途的时候,她的大码鞋甩出了脚。人群中爆发出哄然大笑。我想,她该将我放下身来,去捡回那只鞋。她丝毫不作理会,依旧拼了命往前跑。


寒冬的跑道上布满了沙尘石砾,她就这么固执着,一路踉跄着把我背到了终点。站在终点线外的草坪上,她气喘吁吁地望看我说:“丫头,无论…无论如何…我也得把你…背到终点…我绝对不能…不能让你受委屈!”


临近毕业的时候,她反复对我说:“四年后一定记得来看我啊,我可等着你蟾宫折桂衣锦还乡的喜讯呢!”


罗龙艳没能参加高考,确切地说是高考前一个月她就无故退学离了校。我在北上念书之前找过她几次,均未能如愿。她父亲说:“小艳去广东打工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几年后,我留在了北方小城。那个关于四年再见的约定,也在马不停蹄的忙碌中淡褪了初始的痕迹。


又过了一些年,我终于开始怀念我的中学时光,并由此,开始想念这个孤独而又善良的女孩。我启程南下,去那个幽深的小巷里找她,却只能望见破败的木楼和空空如也的内里。


我开始对当年的失约耿耿于怀。我相信,她一定在此心怀希望地等待过,她甚至也相信,我会如同当年一般,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里出现。


十六年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匆匆消逝。每每想起她,我眼中总是充满了泪水与欢喜。感谢朴实的她,不离不弃地背着我走过了人生里的那些最为珍贵的青春岁月。


你是上天最好的馈赠



她第一次去孤儿院看到宁小邪的照片时,就不可避免地喜欢上了宁小邪。她向院长再三恳求,希望能领养宁小邪。院长起初并不同意,耐心地带着她四处观望,与其他更为优秀的孩子交谈,但不论院里的领导如何劝说,她硬是固执地要宁小邪。


她说,宁小邪给了她从未有过的亲切。她是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没有孩子,没有工作,甚至没有房子。


当她主动要求见见宁小邪,并听听他的意见时,领导们为难了。她不知道,宁小邪是个多么孤僻捣蛋的孩子,他不但不和院里的同学们说话,还经常翻墙出去偷东西。


一个小时后,她在城南的派出所里见到了一脸倔强的宁小邪。他坐在黄色的木椅上,高傲地抱着双手,一动不动,那眼神里透出的不屑,终于使她明白,小邪是这里的常客。


她始终没有放弃宁小邪的念头。她微笑着在他旁边坐下,刚伸手抚摸他的脑袋,就被他一掌拍开了。这个孤独而又不领他人情义的宁小邪,在顷刻间给了她一种同命相怜的安慰。


低头时,她看见宁小邪蓝布短裤上的补丁,心疼不已。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城市里,还有多少孩子穿着打补丁的短裤?


她向警方出示了领养证明,并在保单上签了字。出门后,她温和地对宁小邪说:“孩子,你以后就和我一起生活吧,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岂料,她这句朴质的话,竟把宁小邪吓得掉头就跑。她拖着臃肿的身体,一直拼命跟在宁小邪身后。最后,路旁的一位巡警把宁小邪拦下了。宁小邪抬头看看她汗湿且微笑的脸,忽然有了妥协的意念。



宁小邪从不叫她阿姨,更不会叫她妈妈。每次有所需求的时候,总是漫不经心地朝她喊一声喂。


“喂,明天要交学费。”“喂,我的那条短裤上哪儿去了?”“喂,你翻我的书包有没有经过我同意?”


宁小邪上学没多久,就开始厌学了。他说班里的同学都不喜欢他,说他是小偷。她慢慢地劝慰他,拉着他乌黑的小手,如慈母一般,苦口婆心地告诉他诸多的人生道理。宁小邪静静地看着她微白的发,粗糙的手,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从来没有那么一个人,像她这样,不厌其烦不离不弃地开导他。


清晨,宁小邪坐在她的三轮车上,心里溢满了欢喜。不知何时,她开始了这样的生活,每天骑着三轮车把宁小邪送到学校门口,而后又急急赶往农牧市场批一些新鲜的蔬菜水果,沿途叫卖。


她喜欢这样的生活,有事可做,有饭可吃,有人可等。


宁小邪喜欢吃糖醋排骨。他只在无意间说了一次,她就记住了。后来,不论刮风下雨,桌上总有一小碟鲜嫩的糖醋排骨。宁小邪从不问原由,更不会朝她的碗里夹一筷子,但她仍旧开心,因为每次宁小邪都会大快朵颐地将她亲手做的小菜吃得一干二净。


一个濛濛细雨的下午,宁小邪逃了体育课,打着花伞提早回家。半路,遇上了浑身湿透的她,站在绸缪的雨中,和一位年纪相仿的中年妇女讨价还价。因为一毛钱,她和别人争执了很长时间。


宁小邪忽然想起她清早说过的话。“没事儿,这伞你拿着,我在市场里还有好几把,过去就能取。待会儿放学肯定也在下雨,别淋坏了,记得早点回家。”


宁小邪终于明白,家里其实只有一把伞。他换了另外一条路回家,绕很大的圈子。路上,他一直在盘算,一碟糖醋排骨究竟需要多少个一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