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正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00
|本章字节:10806字
七
晓海的第一次(是不是唯一的一次)真诚而纯正的爱情的来到同样也发生在他的黑龙江的岁月里,是在他被放逐到了一个偏远的农村之后。其实,这还得谢谢那位女馆长,真的,要谢谢她。
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情窦初开,又生活在一个远离城市的北方农村里。她第一眼见到晓海时,脸就腾地涨红了,这是一张像是一只毫无瑕疵的红苹果一样朴质、光滑、健康的女孩的脸。她迅速地扭转头过去,人也奔到灶头后面躲藏了起来。四十年后,当晓海又回忆起这一幕情景时,他说,可能又是他那对可恶的眼神造的孽。
女孩的父母——一对忠厚、淳朴、老实巴交的农民——早已接到了上头的通知,说有一位上海的知情要来他们家落户,接受再教育。但他们并没有“再教育”他,而是让他接受了贵宾式的接待。他们一家都曾在公社里看过他的演出,能迎来这么个大音乐家,不是他们家的无上光荣还是什么。他们不让他下田,叫他留在家中,让他们的女儿来照顾他的吃喝。他们说,那些粗重的农活哪是你干的?你要保护好你的那些灵巧的手指才是啊。他们如此待晓海并无所求,除了在晚上,他们一家三口能坐在热腾腾的炕上,听他拉一曲京剧《红灯记》里的“临行喝妈一碗酒”或者《林海雪原》里的“打虎上山”就心满意足了。
就这样,晓海在一个意想不到的时间和地点,过上了半年意想不到的美妙无比的生活。本来极可能是一场人生悲剧的剧情突然峰回路转,演出了一个喜剧式的结尾。但世事就是如此奇特,一个人喜剧的构成往往是以他人的悲剧为代价的。半年前邢馆长之与他恰如半年后他之与那个十五岁的东北女孩。
那一天,当晓海的上调令通过公社、大队部、生产小队长一直下达到那个村里的那家农户时,大家还着实地替他高兴了好大一阵子。当天晚上,一家三口加上晓海畅饮饱食了一餐,算是替他践行。第二天一清早,穿着军棉大衣、背着提琴的晓海便由那对农民夫妇送到了村口的井边,他们的闺女没来,她将自己反锁在了房里。她痛哭了一夜,说她不愿她的“海哥”离开她家。
其实,那两口子又何尝舍得晓海离开。但,他们又真诚地盼望他的“问题”能早日搞清和得以解决(他们从来就相信晓海是清白的,是无辜的,是革命的“好苗苗”。因为,对党和毛主席没有深厚的感情的人不可能将革命样板戏演奏得如此美妙动听)。他们在村口依依不舍,互相挥泪作别,还千叮万嘱晓海“一定不要忘了再回来看望他们”。而晓海呢,已经走出老远了,还忍不住地回头,不停地向他们挥手。但这一对老实巴交的农民夫妻哪里知道,一块属于晓海的骨肉已经植进了他们闺女的腹中,并正以每秒钟多少几何级数的速度在裂变,形成了一个新的生命。
其实在当时,晓海对此也一无所知。他还年轻,他根本不知道(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想过)男女之爱,除了快活,原来还会带来其他后果的。
他很快便将这户在他生命最艰难的时候为他带来温暖、希望和慰藉的农家给忘记了。有太多的事情要他去分心了:工作、练琴、男女纠葛、加薪、提级,等等。再后来,形势又变了,林彪坠机了,伟大领袖去世了,“四人帮”成了反党集团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社论又一次宣传着“春风吹拂着古老的大地”,说中国从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时期新不新,人们可能因为听得太多。所以未免都有些麻木了。但“毛选”不用再学了,“批林批孔”不用再批了,会也少开了很多,“备战备荒为人民”也不提了,这些都是事实。现在,晓海以及广大知情所关心的事情成了上调、回城、高考、升学。当然也有一些没什么出息的人,他们关心的问题是婚恋、成家、打家具、做沙发,还要向农场方面争取配给一间半室来做新婚之夜的容身之所,等等。总之,每人都有每人为之忙碌为之奋斗的人生计划。只是比起他们来,晓海的打算与想法要来得复杂、深远,难度也要大得多。他毫无疑问要回上海去,他还想进音乐学院深造。当年,父亲去世,他回到黑龙江农场的时候,他的想法是,这辈子他可能再也回不了上海了。所以,他什么也没留,而且什么也没带,除了父亲留下的那把1870年制作的捷克提琴以及一本他自己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的照相集之外。但才过了几年,如今,他又要回去了。
首先,他必须去房管所办交涉;他要讨回个公道不说,至少,也要为自己在上海找个栖身处。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一定得去办一件事。尽管,这件事在当时看来,似乎毫无可能,但他是在父亲临终的窗前承诺过的,他必须做到。
后来,所有这些事情还果真让他一件件地给做成了。但这耗费了他许多时间、精力以及青春的年华。他哪还会有什么思想空间来容纳下对于黑龙江岁月里的那些记忆呢?连那具曾经陪伴他度过无数了个失眠之夜做性幻想的女馆长的形象也开始变得遥远、苍白和不再有吸引力,更何况是那一对农民夫妇和他们的闺女?
待他再想起当年的那户曾在他患难和绝望的岁月里拯救过他的农户时,时光已经流逝过去整整十二年了。他先是拜托那几个还留在场里,已在那里成家落户了的旧同事代他找一找。但结果说是:找不到。怎么会找不到呢?有公社有大队有地址,怎么会找不到?他觉得有点纳闷。看来,他不得不亲自走一趟了。他从上海带了很多新奇新鲜的工商业产品给他们;他想象着他们见到这些玩意儿时的兴奋的神情。还有当年的那个小闺女,她也该嫁人了,该做母亲了吧?这一层意思他倒是在火车上才想到的,他后悔自己怎么就没有买一点小孩需要的用品来让他们一家有个更意外的惊喜呢?
但事实上,连他自己也找不到他们。
那个他只住过半年的北方农村如同梦境一般地再现在了他的生命里。他走过曾似相识又好像是完全陌生的泥地和田埂,他又穿过了一片小小的椴木林,绕过草垛,来到了那扇熟悉的门前。但现在,他发现在他面前只是一派颓墙败垣,屋顶已经陷下去;大门虽然上了锁,但由于门框腐烂的缘故,有半扇门完全倒了下去。他从倒下去了的半扇门中走进屋里去,灶头还在,但已塌下,有一只野狗听见有动静从灶肚里窜了出来。火炕也在,但长满了野草。当年的情景再现在了他的眼前:他们一家三口正坐在炕沿上听他拉《红灯记》中的曲调。还有那个小闺女,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倏然一闪,就躲到了灶头后面去了。这些场面就像是电影里人物的回忆镜头:正片是彩色的,但当回忆的片段切入时,变成了黑白色,而且还是那种带点儿泛黄的黑白色。他想,现在的他的一切境遇都已改善,而他们,他们却不见了踪影,他的眼泪不竟夺眶而出了。
他重新走出屋来,屋外秋阳灿烂。一位老人正在打麦场上用木耙翻干草。他感觉这位老人有点眼熟,而老人看他也有点儿眼熟。老人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困困惑惑地打量着这位不速的来访者。他走上前去,问:老大爷,能否请问一下,这家人去哪儿了?搬走了。搬走了?哪……哪那位女孩呢?他说了他们闺女的名字,她也一同搬走了吗?她死了——死了都已经有好多年了。应该说,晓海立即便已经意识到些什么了。他觉得自己连站都站不住了,他向前踉跄出了好几步。明晃晃的秋阳在他的头顶上突然变得旋晕起来,远远的群山都在向他这边奔腾过来,它们发出了千军万马将至的嘶喊声。那喊声是如此宏亮,如此震聋发聩,当它们撞击在了他的耳膜上时,一律变成了一片“嗡嗡”的耳鸣声。
老汉应该还说过些什么——照推理也应该有。但在当时,晓海什么也没能听清楚;也许那片所谓的“嗡嗡”声就是老汉的话音演变而来的一种幻听?反正,当他混乱的思想开始尘埃落定时,他发觉自己正坐在一家县级招待所房间里的一张方桌前。桌上搁着几只白光的玻璃杯以及一座高头大马的,图案设计与色彩都十分香气的马口铁暖水壶。他从暖水壶中倒出了一杯滚烫的白开水来,他凝视着从玻璃杯中升腾起来的白色水雾,他想——他认为——他觉得——他也这样相信:老汉对事情叙述的大致意思应该如下:
很久以前——大概有十多年了吧,曾经有个从上海来的知青到他们家中寄居过一段不太长的时间。村里人都不太晓得那个知青的全名,只知道他叫“海哥”。海哥把那家闺女的肚子睡大了,而从此就一去不复返了。于是,那家的闺女便疯了,成天“海哥”“海哥”地念叨个不停。她还常常一个人站在村口的水井边,望着那条入村来的道路,一站便是一整天。后来,她将孩子生了下来,病却更重了。她相信,她的“海哥”已把她给忘了,他不会再回来了。而她,也不想留在这世上了。一个月黑之夜,她喝下了一瓶剧毒的农药,第二天,当太阳再次升起时,她的父母发现她早已气绝了。
哪……那个生下来的孩子呢?即使在再混乱的思绪的冲激之下,晓海都不忘追问了那么一句话。
老俩口带走啦——嗨,这个可怜的没爹没娘的孩子啊。
这些情形晓海非但相信,而且也很合乎逻辑(毕竟,现在的他已经比当年的自己长多有十二个年头了)。虽然解放这么些年了,但在他们的那个闭塞的北方农村,女不从二的习俗仍然相当顽固。不仅仅是女孩本人这么想,就连她的父母与舍坊邻居也都会如此认为。玻璃杯中,那白色的雾气还在一缕一缕地上升,然后散开去,晓海相信,这是她的灵魂正在向他昭示些什么。
就在那天的下午近晚时分,晓海独自一个人离开了旅社,他背着一架琴上路了。
他翻过了一个小土岗,循着老人告诉他的方位找到了那座墓莹。这是一座孤零零的墓莹,四周围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北方的原野。原野上开满了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朵的野花,在夕阳的光照里,显得五彩缤纷,美丽得来都带点童话的意味了。
晓海不是不熟悉这一片地方,十二年前,他与她常到这里来。晓海的思路又一次地倏然闪回,惟这一次的记忆幻觉不再是黑白的了,它也是彩色的,而且还比真实中的色彩更加鲜艳更加亮丽。也是这同一种野花盛开的季节,他和她俩人躺在野花从中。他抱住了她,吻她。而她,则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哥呀哥地唤个不停。于是,他们便干了那件事。那时候,晓海已在女馆长的调教下有点儿驾轻就熟的味道了。但女孩却哭了,她说,海哥,你可千万不能不要了咱呀。他便随口应道,那咋会呢,妹子?
现在,野花又开了,在野花丛中兀立着的却是这座孤坟。晓海打开琴盒,取出琴来。他对着坟堆拉奏了一曲,这回,他拉的是托赛里的《小夜曲》。奏完之后,他便对着坟堆说起了话来。他说,妹子,这曲好听,这曲可比《红灯记》要好听多了。又说他这一世永远真爱的人只有她一个,真的,永远。但现在,他接着说道,海哥要走了,真正地走了。这一次,海哥可不是回上海去,那里很繁华也很自由;那里的繁华与自由不是你,非但不是你,就连海哥我也无法想象的。
就这样,他走了。背挎着一架琴,在夕阳的余晖里走了。周围没有一个人影,只有风声,只有夕阳,只有野花和孤坟。还有那座矮矮的小土岗,一直望着他,直到他消失在了地平线的那一端。这是他最后一次回到那片黑土地。从此之后,他再没去过。就是那片土地,他曾在那儿播种下了青春的种子,又在那儿收割过苦涩和甜蜜的果实。那一片土地哟,那一片土地!
晓海很投入地向我叙述了这些细节。当时,我俩正面对面地坐在九龙尖沙咀的一处傍海的露天咖啡座里。这是一个盛夏的响午,猛烈的阳光照射下来,整个世界都躺在一片明亮得令人几乎都有点眩晕的光海中。我俩置身在一把巨大的遮阳伞下,凝望着湛蓝的海面出神。他讲完了他的故事,我们俩谁也不望谁一眼,谁也不说一句话。过了好长一会儿,他才又说道,在他的有生之年,他至少还要回那里一次——他一定要去的。哪怕是老了,哪怕拄着拐杖,他也要回去。他要再去探望一回那座孤坟,他甚至希望有一日还会有奇迹出现,他能寻回那一半遗失在那片土地上的属于他的染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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