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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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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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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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210字


认识爱伦黄的第一幕至今仍清晰地保鲜在我的记忆里且看来今后的岁月也很难再使它变得朦胧。


那是在九龙亚皆老街窝打老道汇流处的一家琴行里,当时我也才来港定居刚半年。白日的正职干完后,傍晚与礼拜天的业余时间就去琴行里教提琴,并在其中体味摸索一番假如有机会,在香港经营一项商艺事业的可行性。


年过半百了的她浓脂厚粉地飘进店来,而一股太强烈了的香水味先她而到达,而后她又留在了他人的鼻孔中。天气炎热,她十指蔻红点点外,十只露趾也一样,仿佛要在人体所有的肢端上都开放一盏醒目的霓虹灯。她四周围点头地向人打招呼,问候午安与“你好”之类——甚至也包括素无谋面的我。她说的是广东话,但却明显着沪式的语腔,而这,正是来港不久的我的听觉最易从他人的发音之中鉴别出来的一种特征:上海人!这更令我产生一种离凳而起与她作一番自我介绍的冲动。但一位已在店里侯她许久的西洋学生已先我而起立:“goodafernoon,misswong……(午安,黄老师)。”“hello,howareyou?ok,pleasefollowmeohesudioroom(你好,请随我上琴房去)。”她流利的英语之中含有一种属于纯粹英国语音的齿声,当然,这令我对她更刮目相看起来。


这就是香港,颓王败族,孤臣孽子,遗老遗少——而眼前这一位又算是何方神圣?一团疑云扩散着,还未及细想,已到了课隙的时间。我打开琴盒,拉一段巴赫还是门德尔松,想抓紧时间练练手指,就听得有敲门声传来。


“请进。”


半边粉脸自推开的门缝中挤了进来。“大音乐家,能与你谈谈吗?”——这样,我们便正式认识了。


倒不是她那么一句空洞的恭维话就让我得意了,连音乐家都沾不上边的我,更何来个“大”字?其实,她第一眼见到我的印象并也不佳,胡须拉碴,一派颓废提琴手的模样。她一向喜爱高尚,喜爱干净,喜爱富裕以及显赫,但她一样真诚地喜爱艺术。当时不是我,是巴赫们旋律中的那种不可抵挡的魅力将她拉进了门来——这是多少年之后,当她已成了我们公司的一名雇员后方才告诉我的话。“聪明人一个装得比一个笨,有钱人一个装得比一个穷,嘿,这就是我们老板给我上的第一课!”——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也算为一句变了形的恭维话?


并不像你经常在结识了一位普通的点头朋友后从此就不再有下文,直到你在某天意外遇见他(她)时才记起,与爱伦黄的相识带给你的常常是一连串出其不意的惊奇故事。


一天,她的课正好与我的又排在了同段时间内,我于是又能有幸目睹她上琴行来上班的一幕。脂粉香水蔻红自然不用说,这回她的身边更多了一位二十岁上下的欧陆青年。金发碧眼,皮肤白皙,挺拔的鼻梁教人联想起小时候地理书上曾经读到过的阿尔卑斯山脉。他挽着她的手臂,样子十分亲昵。“来,叫uncle(叔叔)。”


“uncle,你好。我系欧文(irving)。”青年用幽蓝的眼眸望着我,说的竟是一口极其标准的广东白话。


惊奇第一击。被一位比自己也小不了若干岁的人叫作uncle的感觉效应本已令我想当地局促不安,再说,连预先准备好的英文问候语我也在刹那的惊讶时流失得精光。“这位是……?”


“我儿子。”?——惊奇第二击。而惊奇的第三、四击则是在几个星期乃至几个月后,她才陆续向我揭开的。


“你看欧文的人品怎么样?”有一次,也是在课隙间,她在走廊中遇到我,便停下来这样问,神情有些自豪。


“很好——真很好。”我急忙回答,“漂亮又有朝气——他现在在哪儿?我的意思是……是说,他现在是读书呢,还是工作?”


“他在酒店任公关。”她表情突趋冷漠,但下一句的表达却又将另一种热情在她脸上被点燃起来,“他就像他的父亲,像极了!简直就是他父亲年轻时的化身——”她略作停顿,似乎在等待一个我会询问有关“他的父亲”之种种细节的可能性,但我只“哦”了一声,并无下文。


“——他是英国人,”她只能再追加一句。


“谁?”


“欧文的父亲。”


但我也只是用“噢”代替了“哦”——英国人,美国人还是德国人并不重要,反正,这样一个儿子的父亲,或者说,这么一个儿子的母亲的丈夫当然不会是中国人。这在香港是件很普通的事,也是我在知道她有这么个儿子时一早已在心中肯定了的事实,再说,打听他人私事从不是我的习惯。于是,谈话便这么中断了。


一星期后,我又在琴行门口碰见了她。我们在路边站定,亚皆老街上的双层巴士来回驶过,废气噪音之外,更有一种歪歪斜斜地好像随时准备冲上街来的趋势。“我们去喝杯咖啡,好吗?”她指指琴行隔壁的一家灯光幽暗装修别致的咖啡馆,而我看了看表,觉得推托似乎有点缺乏理由。


“听说你家很有钱,住半山区。”刚坐下,点了饮料,她便单刀直入,眼中勃勃着兴趣的光彩,“怎么不去开一家琴行?去,去开一家!开了我来帮忙——”


“假如真有那一天,一定找你。”我淡淡地推挡了一句,想回避转一个话题,“你就这么一个孩子吗?”


“什么?”她抬起眼来望着我,“我……还有个女儿。”


“女儿?那一定很漂亮啦。”


“为什么?”


“你儿子都已经那么帅,就甭说女儿了——混血儿一般都很漂亮,不是嘛?”


“但她是中国人。”


我沉默了,明显地感到触及了一条无形的禁区线。我把目光他望别移而去,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屋角的一盏壁灯上,一股浓浓的咖啡香漫溢在屋内,一个戴红领结的侍者托着盘子,直挺挺地走过。


当然,这一切一切的谜底后来总是会有那么一回被揭开的时候——我们毕竟相识了这么许多年,而且还反复又反复地同过事。只是每一次与她谈话内容的出其不意常叫人有一种从钢丝一端走向另一端的惴惴不安感,这使我产生出了一种可以回避就回避她一下的欲望。但对于她,或者就因为了我的这种对他人隐私毫不感兴趣的个性而滋生出一种莫明的信任来。这,便是其中的某一次。


“欧文他爸爸死了,是心肌梗塞……”有一天,她突然在一种极不协调的上下文中向我宣布这么个消息。


“是吗?”我震惊非常,并下意识地为自己调节好了一种向她示哀的极端姿态,但她的脸部表情并不显示有一桩惊天动地事件发生后的强烈症状。“在哪儿过的生?”


“伦敦。”


“几时的事?”


“二十五年前。”


“啊?!——”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而这,又是另一次。那会儿,我太太也已从上海申请来了香港定居,她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请爱伦黄一同出来去帝苑酒店(royalgarden)的lobby(大堂)内厅咖啡座消耗一个礼拜天的下午。周围人造喷泉淙淙,一株绢织的桃花树正“怒放”出一种如火如荼的形势。一个菲律宾乐手坐在大理石人工岛的一架三角琴旁,正掀背俯身地弹奏着richard的《水边的阿蒂丽娜》。飘忽的琶音流动出一种人生经历,爱伦黄弹开了她硬质手袋的金属环扣,取出一张发黄的135型照片,递到了我们的眼前。


照片上一个着短袖香港衫的青年人正叉手张腿地站立在马路中央,微笑地等待着相机快门按下的那个瞬间。他脸膛黝黑手臂也黝黑。周围是一派上海的盛夏景象,背景中写着英文彩字的大光明戏院的玻璃楼壳就矗立在他身后。几个着仿绸衫戴白礼帽的行人刚巧在此时迈开了匆匆的脚步。而一行模糊的铅笔字迹留在了相片的背面:1943年8月,摄于沪上。“就是他。”


“谁?”


“我女儿的父亲。”


我们当然知道这便是那位每个星期三六都要持花等她放课的泰国侨生,当时他正在国立美专攻读油画。他苦苦追求了她五年,在消耗了不知多少朵红白玫瑰之后,终于在1947年的5月,才能扶着一个大了肚子的她登上一艘美国游轮,途经东海、南海、南中国海、暹逻湾地踏上了泰国的土地。之后,再一路长途车程,他们又疲惫不堪地来到了一片接近柬埔寨边境的农庄里,那儿是他的祖业,他在那儿出生。


而她,同样也在那儿生下了她的第一胎,这是个女儿,她为她取名叫丽莎(lisa)。这些,都是我们在见到那帧发黄照片之前已了解了的事。然而,一个画家与一个音乐家的结合并没能写成一部有始有终的爱情长篇,她在一年之后便离开了他,而且是在某个朗月之夜突然消失的。她说,她忍受不了那种寂寞,更忍受不了那里的风俗:在终年是炎夏的泰国,为了多子多孙,主人与女佣间的私通,据说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与她私奔的是一位曾参加过二战的英国飞行员,而他的照片我们也是在那同一次才见到。他更年轻,年轻得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大男孩。他额上佩戴一副航空镜,身上穿一件皮茄克,细顺的鬈发柔软地贴在头顶上。他像欧文,但更像某位黑白片时代的,颇觉眼熟了的男主角,正准备告别情人,驾机冲霄赴前线。


她不顾一切地与他一同来到了香港,这是她生命之中最浪漫的一个时期。碧天澄莎,棕榈风帆;星斗海潮,烛光晚餐;有时在墨绿的有轨电车上摇晃过湾仔古朴的街市,有时则嬉笑地奔跑上中环石板街的陡陡台阶,一个弯腰以及气喘的动作之后,便是闪电般的拥抱与烈火样的炽吻——他们,只是生活在梦中!


在那个改变了她一生生活轨迹的月夜之后的多少年,其实,她也曾回去过,回到过那片靠贴在泰柬边境的农庄去。而到了那时,她才知道,原来那位油黑肥胖的女佣已替代了她的位置。他与她,或者再加上一打其他女人,已有了十三个孩子。他老了,他望她的眼神令她记起了当年她自己父亲望她的那一种。而最可怜的是那个被她遗弃了的丽莎,一撩就是二十多年。她已变得怪癖而内向——她始终没曾结婚,直到现在。她说,她既怕女人更怕男人。而所有这些,爱伦黄应该都是理解的。她毕竟是她的母亲,她爱她,她也爱她。但她们中间却永远相隔着一座不可逾越的关系的高墙。她想推翻它,她也想;但她推不倒它,她也一样不能。


爱伦黄的身世故事到此暂告一段落。我们款步走出帝苑酒店的大门,两个穿金红制服的后生,拉开大门,笔挺地站立在了两旁。


门外已是七十年代末的香港了,阳光猛烈,照射在人背上立即产生一股热辣辣的渗透感。从刚落成不久的尖东休憩区放眼而去,对岸港岛参参差差的楼厦的森林正隐隐约约在一层浅蓝色的午雾里。我扶着怀孕的妻子慢慢地行走在傍海的漫步径上。走在另一边的她也挽住了我妻子的另一条胳膊:“我也有过两次类似的经历,女人在走过这段历程时的感情最脆弱也最复杂。”她冲着我莫名其妙地笑了笑,完了再向我妻子肚腹上的那条动人的曲线丢去了理解的一瞥。“而且,两次都是登船离开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地方。一次是从上海去泰国,由他扶着我;而另一次则是从香港回厦门,孤单一人,时间是在1950年的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