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下经夬传卷五升

作者: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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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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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9-3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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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934字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巽顺可以升,阳爻不当尊位,无严刚之正,则未免於忧,故用见大人,乃“勿恤”也。 以柔之南,则丽乎大明也。


《彖》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柔以其时,乃得升也。 纯柔则不能自升,刚亢则物不从。既以时升,又“巽而顺,刚中而应”,以此而升,故得“大亨”。 巽顺以升,至于大明,“志行”之谓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允,当也。巽卦三爻,皆升者也。虽无其应,处《升》之初,与九二、九三合志俱升。当升之时,升必大得,是以“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与五为应,往必见任。体夫刚德,进不求宠,闲邪存诚,志在大业,故乃利用纳约于神明矣。


九三:升虚邑。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履得其位,以阳升阴,以斯而举,莫之违距,故若“升虚邑”也。 往必得邑。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处升之际,下升而进,可纳而不可距也。距下之进,攘来自专,则殃咎至焉。若能不距而纳,顺物之情,以通庶志,则得“吉”而“无咎”矣。岐山之会,顺事之情,无不纳也。


六五:贞吉,升阶。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升得尊位,体柔而应,纳而不距,任而不专,故得“贞吉,升阶”而尊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处贞之极,进而不息者也。进而不息,故虽冥犹升也。故施於不息之正则可,用於为物之主则丧矣。终於不息,消之道也。 劳不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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