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上经需传卷同人

作者: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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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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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9-3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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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474字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二为同人之主。 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 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应不以邪,而以中正应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贞”。 君子以文明为德。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天体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义也。 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居同人之始,为同人之首者也。无应於上,心无系吝,通夫大同,出门皆同。故曰“同人于门”也。出门同人,谁与为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应在乎五,唯同於主,过主则否。用心扁狭,鄙吝之道。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居同人之际,履下卦之极,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党相分,欲乖其道,贫於所比,据上之应;其敌刚健,非力所当,故“伏戎于莽”,不敢显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进,量斯势也,三岁不能兴者也。三岁不能兴,则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安,辞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处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与人争,二自五应,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尢而效之,违义伤理,无所不与,故虽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则反,反则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则”者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彖》曰:“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然则体柔居中,众之所与;执刚用直,无所未从,故近隔乎二刚,未获厥志,是以“先号咷”也。居中处尊,战必克胜,故“后笑”也。不能使物自归而用其强直,故必须大师克之,然后相遇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郊者,外之极也。处“同人”之时,最在於外,不获同志,而远於内争,故虽无悔吝,亦未得其志。 凡处同人而不泰焉,则必用师矣。不能大通,则各私其党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爱国愈甚,益为它灾。是以同人不弘刚健之爻,皆至用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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