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上经需传卷大有

作者: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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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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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9-3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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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314字

大有:元亨。


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德应於天,则行不失时矣。刚健不滞,文明不犯,应天则大,时行无违,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恶扬善,成物之性,顺天休命,顺物之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满而不溢,术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艰则无咎也”。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任重而不危。 健不违中,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远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而履得其位,与五同功,威权之盛,莫此过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


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其为惧也,可谓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虽至盛,五不可舍,能辩斯数,专心承五,常匪其旁,则“无咎”矣。旁谓三也。 明犹才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君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应之,信以发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诚焉。既公且信,何难何备?不言而教行,何为而不威如?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大有”,丰富之世也。处“大有”之上而不累於位,志尚乎贤者也。馀爻皆乘刚,而已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之谓也。虽不能体柔,而以刚乘柔,思顺之义也。居丰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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