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柳暗花溟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37
|本章字节:32772字
天旋地转后,我终于目可视物,清楚地看到现在的情况。他疼得龇牙咧嘴,我趴在他的身上不停地道歉。活该啊,谁让他装硬汉,疼成这样却不吭一声。再趴会儿!
“好啦,不知者无罪,但是能不能请你先下去?”他尽量保持平静,但我看到他额头上有青筋在慢慢鼓起,显然已经在发怒的边缘了。
“行,当然行,我没注意到现在的情况,如果我注意到了,肯定不压着林副总您。如果我根本没注意到,您也不能怪我。而且,我刚才推倒您也不是故意的。”我以唐僧的叙述方式说话,却没有唐僧的后知后觉,在他暴吼之前,从他身上跨下来,先膝盖着地,然后坐在地上。
他也坐起来,被打断的肋骨虽然已经恢复了,显然还比较脆弱,还有那大大小小的伤口虽然也拆了线,但新皮肤还嫩着呢,所以被我压过之后,他应该不太舒服。
不知道是不是我贱骨头,他刚才非常礼貌、甚至一本正经地对着我时,我感觉手足无措,现在他脸上乌云密布、戾气积聚,我反而自然了很多。果然和他相处时,我还是比较本我,相当的本,本到连这么多年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精神也全部放弃,假如能气得他半死,我就很有成就感。
这是不是很变态的爱好?
他的腿上还上着夹板,同样不能走路,所以我们一对天残地缺就穿着病号服,盘膝于地,坐而论道。
我们互相瞪着,却没有什么对立情绪,因为都在想,要怎么在不惊动护士的前提下爬上轮椅呢?所谓力从地起,腿脚有伤的话,真的很麻烦啊。
我四处张望,看有没有外力可以借助,但向门边一瞄,忍不住“咦”了一声,之后心中涌上一股不知道是冷是暖的暗流,对林泽丰道:“那个是——”
“送你的。”他显得很不自在,“确切的说是赔给你的。”
我不说话,带点好奇地看着他。
那是一双鞋,非常漂亮的白色高跟露趾凉鞋,如果我没看错,是一个什么什么公司的最新一季的限量版产品。白色的蕾丝、完美的鞋型,每一根带子、每一个搭扣都那么美丽。其实鞋子是一种艺术品呢。
重要的是,它非常非常非常的贵,一双的价钱能买我那天扔掉的那种鞋一车。
而这双鞋子虽然不是透明的,但那精巧而有隐约感的蕾丝却使鞋让人看来有一种梦幻感,好像天上有一道光线照在上面,好像在说,来吧,穿上我,我带你去找王子。这是灰姑娘的水晶鞋。
不过可惜的是,我从来不爱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梦想和孤独的牧羊人到深山老林中去过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那样不用上学了。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一直赖在这儿不走了。因为他把鞋盒藏在了轮椅的背面,耗了半天也没找到好机会说出送我鞋子的话。其实这有什么,直接拿给我,说:这是我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而送给你的。
这不就得了?!有那么难吗?或者是因为我们之前立场对立,而且连番争吵,让他觉得不好意思面对我,这才如此紧张的。
“谢谢。”好半天,我才说出两个字。
他略显局促,有点不耐烦,似乎要解释他这举动没有特殊含义,只是感谢而已,“那天你救我时,脱了鞋子当武器,后来还因为光脚而受伤。所以,我觉得应该赔偿你。你真是古怪,一打架就脱鞋子,这是你的暗器吗?”
我笑眯眯,还是不答话,因为我发现这个人不难对付,只要我不说话,但一直看他,他就会发毛。我听说他在生意场上极其厉害,强硬的态度和绝佳的恒心和毅力打败了所有对手,战无不胜,是生意场上的常山赵子龙。
可我现在怀疑那是些吹捧之词,要么就是我们之间真的犯相、磁场相克,所以我能轻易折磨到他。说起来,这人还真双重性格啊!
“你不试试吗?”他实在没得说了,突然这么问我。
从我的床边到门边,不过三米的距离,若在平时,几步就到,可是以我目前的情况来说,没有轮椅的帮助,感觉那鞋子和我之间是比较遥远的距离。他这样要求,如果坏心眼地往不厚道的地方想,这就是为难我喽?
不过是试试鞋子?好吧!他既然划出道来,如果我做不到,就显得太挫了。所以我去门边拿鞋子,一点儿也不尴尬地手和膝盖并用爬过去。
切,这有什么难的。人生下来时不就是用爬的吗?我不过是返璞归真而已。
然后,我背对着他,坐在地上试鞋子。
他保持沉默,大概是等我表达我有多么高兴。这时候如果有人进入房间该看到多么古怪的情形啊,一男一女坐在地上,轮椅倒在一边,那男的神情古怪,那女的喜滋滋地捧着一双靓鞋。
可是——这鞋有点小了,我穿不进。
看吧,我根本不是什么能适合王子的人。我这样想着,心里却奇怪地有点悲凉。他大概真以为我是那个幸运的钓到王子的厨房帮佣仙德瑞拉,可我只是一个有异能的兽医。别说这只是一双没有魔力的凡间贵鞋,就算真的是有仙气的水晶鞋,我也真的能把脚塞进去,我照样还是超龄灰姑娘呀。
“好可惜,我穿不了。”我神色轻松地转过身,摊开手,“你不如赔给我钱好了,回头我去找找我那双鞋子的发票,但愿它还在。”
他有点尴尬,“对不起,我再去选一双,再大一号如何?”
“不用啦,也不必这么介意。”我真的并不在乎,虽然虚荣心是有一点点受挫,但那是可以忽略的,“其实,就算穿得下,我也不会收下,这鞋太贵了。把它放在家里吧,会担心被偷,穿在脚上吧,我还得买同样贵的衣服去搭配,你想让我破产吗?”
他又不说话,他经常不回我的话,我也不知道是他不屑于回我的话,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是挪动了一下,扶起离他较近的我的轮椅,“来,你的脚不要用力,手抓住把手,我来帮你坐上去。”
“你怎么帮我——啊!”
我话还没说完,他突然挪过来抱着我的腰,完全不管人家腰上是最怕痒的,然后把我举起来,轻轻放到轮椅上。
我早知道他挺有劲的,但没想到臂力很强呀。
“怎么样,我们俩去参加残奥会吧,你可以参加躺姿的什么什么级的卧推比赛。”我无厘头地来了一句。
他失笑。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他第一次微笑,那笑容其实还挺好看的。当然,他平时对我的冷笑和嘲笑除外。
我想回家!
可这家医院的网络收费系统居然出现了故障,所以我又耽误了一天,当我终于走出医院大门时,有一种逃出升天的感觉,真可怕!
豆男很高兴,因为本来轮不到他来接我,这一耽误倒成全了他。
我本来想叫兔妈或者老白他们来接我,可他们全体拒绝,还美其名曰给我和几位帅哥创造机会。其实我住院的这些天,“蝗军们”也只来过一次,吃了我好多水果和糖果,挖苦了我一顿,然后就消失了。
唉,要朋友是干什么的?果然那句话说的好:痛苦是要自己承受的,只有快乐才应该拿来分享。
我知道豆男高兴的是什么,接我出院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我家,我的脚还不能沾地,他可以把我抱来抱去地上下汽车和轮椅,还能亲自推我转来转去。我看他为这点小事就很满足,很有点小小的感动。
林泽丰没来送我,这是预料之中的,我家里的情况却是在预料之外了。
本来我以为家里两周多没人,一定有怪味,可是一进屋发现空气清新,房间内极为干净,冰箱里满满当当,桌子上摆着鲜花,甚至电视边还放了一大堆影碟,大概是怕我闷,特意买来给我解闷的,厨房中有清甜的白粥香气传来,显然有人早一步来过我家。
“还算他们有良心嘛。”我面露微笑,然后打电话到兔妈家。
最近ces非常忙,uu和月月虽然不直接主管业务,但公司是个整体,她们也跟着忙碌起来,而老白和贝贝是男人,自然没有这么细心,想来这些是兔妈做的了。
可是电话拨了半天,那边先是没人接听,后来就是占线,显然兔妈还在大睡,嫌电话铃声烦,所以想也不想就拔掉了。但她既然没起床,这些东西是何时布置的?别的东西还好说,那锅白粥可是才煮的。
不对,不可能是兔妈!
冰箱的东西花样品种繁多,颜色鲜艳,营养均衡,家里还收拾得这么干净,不是兔妈平时的风格。她是富家子弟,没做过家务,买吃的从来是乱买,家里不能太整洁,她说那样没有家的味道。她虽然雇了个小时工阿姨,但那阿姨绝对不可能带给我这么贴心的感觉。
我之所以觉得这些都是那几个朋友做的,因为只有他们有我家的门钥匙。但再想想,有钥匙的可不止是他们,还有一个人——那就是我娘!
“在想什么?”豆男满屋子转了一圈后,回到我身边。
我正想得出神,不禁吓了一跳,张口就问:“这些不是你做的吧?为了我回到家感觉更好,所以你找股神贝要了钥匙?”
他苦笑一声,直率地说:“我希望是我,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博得你好感的机会,可惜我一心想着来接你,却忽略了这些。是好心的仙女姐姐吧?”他开了句玩笑。
仙女姐姐?不要是恶魔妈妈才好!
“我再打几个电话问问,是谁这么好心呀。”我忍着心中的不安,再度拨通电话,但比电话声更快的是开门声,接着一个风韵犹存中年妇女走了进来。
我多希望我出现的是幻觉啊!是哪个稍微有点良心的朋友为我做的这一切该有多好,或者林泽秀、林泽丰良心发现也行啊,绝不能是我娘,绝不能是她!
我用力眨了一下眼,是她!就是那个生我的人!
我差点哭了,就见她手里提着一个眼熟的食物袋,心情好了点,但随即恐怖地发现,我娘的眼睛在看到我的那一刻就立即变得凌厉而充满杀气。
“请问您是——”我正惊慌着,豆男迎前几步,似乎对这位蓬头垢面的中年妇女的身份表示怀疑,大概以为她是我请的小时工,可又觉得我这种程度的经济情况是请不起的,所以才满心疑惑吧。
“妈。”我被迫叫了一声,吓了豆男一跳,他立即站得笔管条直的。好,军训成果不错,倒真像个下级小兵见到长官的样子。
我娘本来一脸凶恶,但她没提防屋子里还有个人,见到豆男时明显愣了一下,但以她做人快五十年的经验,立即判断出眼前五官端正的青年才俊是个多金优质的产品,而且是追她女儿的,于是立即露出了笑容,狼外婆似的,真是可怕。
“呀,这位是谁啊?我们小新的同事吗?”她和蔼得令人发指,害我鸡皮疙瘩掉一地,打算以后出钱让她读个老年大学的演艺班,她不知道她的表情虚假得太夸张了吗?
“伯母,我叫窦楠,是小新的朋友,不是同事。”豆男被惊吓后,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不愧是见惯大场面的,显得礼貌而大方,但精神上受没受创伤就不一定了。
“啊,是朋友啊,朋友好啊。快坐快坐,小新个死丫头,也不给客人倒水喝。”
她是我亲妈吗?我是她从垃圾箱捡的吧?我是病人哪,连路还不能走,叫我侍候豆男?
“您别忙活,伯母,我就是接她出院。她脚有伤,不能走动的。”豆男嘴甜地说,同时也没忘记加大自己的印象分,“您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我一个人生活在这儿,什么都会做的。”果然不愧是搞投资分析的,真会抓机会。
眼看这一老一小亲亲热热地进了厨房,把我一个可怜的病人扔在客厅里,我不禁悲愤地大叫:“妈,你拿的豆皮素烧不是给我买的吗?”
“是啊是啊,你别急呀,我给你热一下。”她说着,然后很快就过来找我了,因为把豆男扔在厨房里,脸色恢复了平常模样,没有假装慈祥。
“死丫头,家里来人也不告诉我一声,害我头没梳、脸没洗就出来见人,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有多邋遢,这样你面子上也无光。”她一边低声骂我,一边把装着豆皮素烧的小碟子递给我。这是我最爱吃的小点心,豆皮包裹着各样菜丝煎成,特别好吃。
“您怎么跑来了?啊,真的好香。”我咬了一大口,含含糊糊地说。
“我不来,你就打算和你那群狐朋狗友瞒我一辈子吗?”她看豆男在厨房帮她乖乖地洗菜没出来,上来就打了我一巴掌,眼圈却红了,“你这么大了,能不能懂事点啊!喝酒无德,光着脚踩碎玻璃去,你想死吗?我为死为活为的是你,你死了可叫我怎么办?怎么到地下见你爸爸?”
这都是谁跟她说的?我说豆男刚才说接我出院,她没有反应呢,原来早就有人报告过了,而且报的是出错的信息。是贝贝、老白这两个杀千刀的中的哪一个?
不过,以我的经验,这时候和我娘说什么她也不信,还是过后再解释为好。
“已经好了。”我继续吃东西,“不和您说,不是怕您乱担心吗?再说了,你平时那么注意仪容,我哪知道您今天这个造型。”
她上来又赏了我一巴掌,打的是我的大腿,为的是不影响我进食的动作,怕我噎着,“遗容?盼我早死啊!我这样还不是为你!听说你今天出院,一大早就来帮你打扫房间,煮粥,又跑出两里地去给你买最爱吃的早点,哪有时间打扮!你知道我蒙受了多大损失吗?在两个女婿面前都是这种疯婆子形象。第一印象多重要啊,我今后得花多少时间才扭转得过来?”
听到这话,我一口气没上来,差点给噎死。两个——两个女婿?她只有我一个女儿,哪来的两个女婿?
“还瞒我?”她得意洋洋地一笑,“昨天晚上我见到林泽秀了。哎哎,你不能慢点吃吗?快喝点水。”
清凉的液体冲入我的喉管,让我重新活了过来,“您在哪儿见到林泽秀的?”我问。
“就在小区门口啊。”我娘说,“你这么多天不回家,打电话给我时也奇奇怪怪的,我就知道你给我掉花枪,但我一直等你主动坦白,所以没有拆穿。可是你不珍惜机会,两个多星期了还给我装,昨天晚上我实在忍无可忍了,就跑来亲自教育你,结果看到你那几个狐朋狗友之一在和小林说话。”
“之一是?”
“叫什么股神贝的那个。”我娘从鼻子中哼出一股气儿,明显对贝贝不满。也不知道贝贝到底做了什么不可原谅之事,之前我娘一直挺喜欢他的。
“林泽秀——来干吗?”我压低声音问。
我娘神神秘秘地瞄了一眼厨房,然后挤了挤眼睛,以更低的声音对我说:“妈明白的,一定不会给你拆台。放心,小林的事我给你保密,担保不能叫两个女婿碰了面。等你在这两个人中选定了,妈再帮你打发走另一个。别怕,尽管一脚踏两船去,你的脚如果够多,多踏几只也没关系,但是你要快点选,你三十岁之前必须破处的,你没忘记家族命运,是吧?不过这次嘛,你手脚还挺快,弄了两个这么优质的备选,可见人没有压力是不行的,你磨了二十九年也没动静,现在才几个月,立即有眉目了——”
我伸手在半空,以坚定的肢体语言打断她继续说下去的欲望,不然还不知道她要滔滔不绝到什么时候,所以我总说,我有暴力倾向是有原因的,同理,我有唐僧的某些习性肯定也和遗传学有关。
“我问的是,林泽秀他来干吗?”我提高了声音。
我娘面色一变,窜到我身边,捂住我的嘴,“我的小祖宗,你小点儿声,让小窦听到,你今后就没好戏唱了。你听我的没错,自己选和被别人选是不一样的待遇。”
“怕什么?他们知道彼此的存在,要公平竞争地追我呢。”我不无得意地说。
因为我在男人缘上一直比较欠缺,之前短暂交往过的人不是歪瓜裂枣就是举止欠抽,所以我在我娘面前一直抬不起头,现在终于有两个男人可以让我扬眉吐气了。
我娘愣了几秒,然后神色凝重地伸出拇指,“高!实在是高!原来我家小新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不同凡响。这叫什么来着,一只小鸟好多年不叫,一叫就吓人一跳,然后还飞。”
“一鸣惊人,一飞冲天。”
“对对对,就是那个。不过呢,既然他们都知道有竞争对手,我觉得你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点,调动他们双方的积极性。男人啊,总是争来的东西最好。这样我以后做事也不用藏着掖着了,你看你这孩子不早说,害我瞎嘀咕半天。”
“亲妈,我在问林泽秀为什么来。你唠叨半个小时了,也没进正题。”我无奈地哀叹。
“你急什么,我不正要说吗?”我娘很无辜地摊开手,“昨晚我看到股神贝和林泽秀在小区大门口说话,就打算去招呼一声。当时股神贝是背对着我的,路灯又亮,我看到林泽秀后就想了,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父母可真能干,怎么生得这么好看哪……”
“妈!”我低喊。
“行行,你别急,我说。”我娘瞪我一眼,怪我打断她抒情,“股神贝没看到我,所以我听到他们说话了。股神贝说:‘小新还在住院,她家的钥匙我有,但我不能让你随便进她家。’林泽秀就说:‘本来小新是今天出院,我打算接她的,可是医院那边出了点情况,明天我接不了她了,所以打算给她买点东西,再找人把她的房子收拾一下,这样她一回家就能有好的养病环境,心情也会好。’股神贝就说了:‘你不会自己找小新要钥匙呀?’林泽秀说:‘我是要给她一个惊喜呀。’”
原来是林泽秀做的这一切。
我忍不住微笑,感觉他真是细心体贴,就算他是为了和豆男别苗头而追我,但这种感觉可真不赖呀。
“看把你高兴的,当时人家可费了劲了。”我娘受不了我似的笑,“我假装系鞋带,在那儿听了一会儿,反正股神贝就是不让林泽秀去你家,把我恨的,他这不是挡我女儿的幸福之路吗?我早看他不是个好东西,说不定他还对你有企图呢。”
我捂着嘴笑,让我娘随便编派股神贝泄愤。我想股神贝死命阻止林泽秀献殷勤,肯定是为了给豆男扫清道路,他可是坚定的窦派。
“所以我走上前去就说,我是小新他妈,这位先生,您有什么事和我说,不相干的人不用理。”我娘继续说,我想到股神贝突然吃瘪的样子,差点笑了声,我娘可真彪悍哪。
“后来,我就把小林带进你家,然后谈了谈,这才知道你的情况。”我娘说到这儿,使劲瞪了我一眼,“你说你聚会时喝那么多干什么,人家酒瓶摔在地上了,你干吗还去踩?对了,你什么时候换的工作?诊所不做了?这种人生大事你也不告诉我,要不是林泽秀说你的医药费公司会出,我还给蒙在鼓里。”
我想问林泽秀为什么把事情说成那样,我娘想问我为什么换工作,正僵持谁先说的时候,豆男从厨房出来了,手里端着白米粥,“伯母,菜洗好了,这个粥也晾得差不多了。”
我娘立即换上慈祥灿烂的笑脸,“哦,我去看看,这粥就给小新喝吧。对了,小窦,你要是没什么事就吃了午饭再走吧,我给你说说我家小新从小到大办的坏事、笨事。”
“好啊,伯母,我今天本来就打算休息一天。”豆男笑得可爱又忠厚,和我娘交叉换位,坐到我的身边,低声道,“女人打扮和不打扮真是两个样,你妈在店里是多么精明利落的老板娘形象啊,中年版金香玉的模样,可是今天她——我都没认出来。”
男人,真是视觉动物!
“小新,我觉得伯母喜欢我呀。”午饭后,我娘回去忙饺子馆的事了,家里只剩下我和豆男时,他很兴奋地说。
我不忍心打击他,所以勉强点点头。
他不了解我娘,她老人家对我身边的男人,只要有一丝成为我老公的可能,只要精神上没有疾病,身体上没有残缺的,差不多都有好感。家有“超女”的父母大概都这样,说来夸张,实际上就是这么回事。
“伯母天天忙饺子馆的生意是不是很辛苦?不然别做这种小生意了,买卖股票好了,我可以提供一点点建议。”他又说。
我知道这等于让我娘坐着赚钱,以豆男的能力,判断和预期市场一定极有把握,我很感激他这番心意,也知道他是爱屋及乌,可是我娘喜欢忙碌,她说如果太闲,就会想我死去的爸,因此我婉言谢绝。
“你父母感情真好。”他听我这样说,不禁感叹道,“如果我死了,你能想着我两年就好。”
我伸手打了一下他的脑门,“大吉大利,别说这样的话,快吐唾沫到地上。”
“不要,好恶心。”
“快吐!”我横眉立目。
他笑嘻嘻地照做,然后按我的吩咐在上面踩了好几脚,口呼“童言无忌”。看他那么配合,我又有了当班长的感觉,说实话感觉很好。不过他说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就是他的班长,不知道他喜欢我,是不是有移情作用。
“他们感情当然好。”我接着刚才的话题,“不然我妈二十岁守寡,怎么会宁愿错过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生下我这遗腹子,只坚守着一份记忆过日子。”
我常想,我爹娘的感情是真正的爱情吧?正因为身边有这样的爱情,所以我才不顾现实,坚持要等到属于我的爱情到来。很多人说现代人不需要爱情了,可是我需要,说我文艺也罢,白痴也罢,我也有我自己的坚守。
豆男点了点头,眼睛看向窗外,露出向往的神色,“我父母不是,他们之间很淡漠。我母亲常常抱怨我父亲不能赚钱,只能过清贫的日子,那时候老师的待遇可没那么高。而我父亲就觉得母亲很啰嗦,不理解她,于是两人就吵,都觉得付出了很多而没得到回报,都觉得对方践踏了自己的自尊,后来吵架变成懒得吵,再后来就是两个陌生人搭伙过日子,不过都想把我培养成材而已。那时候我就明白贫贱夫妻百事哀的道理,最要人命的其实就是生活,所以我就从小就立志赚大钱,这样我以后的老婆不会为了钱和我发生争执,闹到好感情也变得坏了。”
“其实也不是钱的问题呀。”我说,“我看过拾荒的夫妻也过得恩恩爱爱的,而有的有钱人在外面养小的,妻子就会提心吊胆;或者是男女双方只有夫妻关系早没了感情,两人各找各的春天,各玩各的,一旦有一天真相大白,那就又是一场地震似的风波。这跟钱无关的,这只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只是现代人大概对感情不太需要了,因为有太多替代品。”
他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我忽然发觉他是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不禁忽然产生了一点儿类似于母爱的心情。他才二十五,青年富翁,应该春风得意才对。
“其实我觉得你太悲观了。”我微笑道,“咱们举的例子都是很极端的,也有夫妻很恩爱的啊,比如——”
我想举几个例子,却发现我周围的人都很古怪。月月和我一样大龄未婚,兔妈和股神贝虽然恩爱却是一对不正经的,老白是让人包养的,西林——西林就不必说了,看看他那个职业。
唯一正常的,应该算uu了吧?
“我的好朋友uu的婚姻就很幸福哦,儿子也特别可爱。其实这世界上的美好人生还是很多的,至少大多数人活得平淡安静,那也是一种幸福,所以说,基本上——你不要为一个不成功的例子而排斥婚姻。”
咦?怎么感觉像是训导主任或者工会主席在挽救苦闷中的青年?
豆男笑了,“我不排斥婚姻啊,我想娶你,忘记了吗?”他拍拍我的手,“我是那种被风吹雨打,却还相信阳光的人,刚才说的那话,不过是因为我羡慕伯母的感情而可惜我父母罢了。而且,你难道不喜欢未来的老公有钱吗?”
“喜欢啊。”我说,“有钱有什么不好,我也不觉得和有钱人在一起伤自尊、有负担,如果老早就有了配不起的态度,那不等于在人格上自动承认自己不如别人吗?人和人还不是平等的。我觉得感情比较重要,如果感情到了,没钱没关系,有钱就更好了。所以,我对你在咱们相亲时故意装穷人,至今也不能释怀。”
我开玩笑,他却当了真,急道:“我不是故意的啊,我是听了那个店员的,想让你回忆起大学时代,这样会增加亲近感。或者,我应该搞挎那家店,谁让他们雇佣胡说八道的店员来着。”
我一听,吓了一跳,连忙阻止,“不要这样啦,她也只不过想卖掉东西而已,全是为了生活。我不和你计较那件事,不错怪你不就得了。”
“那你喜欢什么?我买给你呀。”他听到我原谅他,似乎特别开心,好像一个有钱的小朋友,为了和别的小朋友玩在一起,而去买糖贿赂一样。我觉得他在外人面前精明强干的形象只是伪装,现在的他才是真正的他,倒是真的可爱。
“基本上,我的爱好很大众化。所有闪闪发光的小东西、漂亮衣服、香喷喷的美食,我都喜欢。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到商场买东西不问价的,看到喜欢的就买。”说到这儿,我忽然想起还整齐地摆放在卧室里的那些东西。豆男参观了这个小房子,可是没有到卧室去,因此还没看到。
“好,等你脚好了,我们去购物,让我实现你这个愿望,不用看价钱,喜欢什么就买。”他说得很认真,甚至开始盘算日子,看哪天他工作不那么忙。
被人无条件地宠爱着,感觉真好,但我真正的目的不是如此,于是轻拍了一个他的肩膀,“笨蛋哪,好多梦想不能让它实现的,否则就少了生活的欲望。我随便说说的,你还当真了,就上回你给我买的那些东西,我还想退给你呢。”
他一听,本来兴奋的脸上露出一种被拒绝的诧异感,“那都是送给你的,为什么要还给我?难道你不喜欢?或者你觉得——”
“不是不喜欢,其实说实话,我那天看到这些还挺感动的。”我解释,“只是有的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呀。这样,一些小东西和衣服我收下,因为过的时间太久了,既退不掉,你也不能穿用。至于那些首饰——”
“全是女人的东西,我拿来也没有用。”他打断我的话,“从十三岁到现在,我生活中的女人就只有你。不过它们既然让你感觉不好,我先收回,但我坚信有把它们重新放到你手上的一天。”
我愣了,没想到他这么干脆,也没想到他这么执著。这让我突然生出一个念头,假如不选择他,他会伤心死的,这让我很不忍心。
但是老天,我到底要爱谁?
晚上我打电话给我娘,告诉她豆男会做晚饭给我吃,明天林泽秀还会过来,我每天都有人侍候,除了周一,她平时不要过来,等我的脚能走路就回家看她。
她开始时有点不放心,但后来考虑到我应该和她那两个女婿的好人选近距离相处一下,更加广泛地加深了解,就忍痛割了我这个爱。
“可是你的脚——方便不?”她试探性地问。
我大概愣了几秒才意识到她说的是什么,气得直接挂掉电话,雷公拿我当点心也不怕了。这是什么当妈的啊,女儿年龄不过大了几岁,就恨不得打包送给人家,还可以提前试用,真伤我自尊呀。
我当然是骗我娘的,因为从我的小房子到我娘那儿距离很远,地铁不通,要换乘三趟公车才行。叫她坐出租吧,她又舍不得钱。我心疼她跑来跑去,所以编了瞎话。
其实豆男下午就离开了,林泽秀也不可能整天陪着我,毕竟他们的工作都忙得很。尤其林泽秀,一人兼两职,每次我看到他,他都很疲惫,看着让人心疼。而我,还想到诊所工作一段时间,所以我两头隐瞒,一边叫我娘不要过来,另一边对两个男人说白天我娘在,让他们如果有空,晚上再来,没空的话电话联系。
一般而言,有两个如此优质的男人追求,是个女人就应该感到开心,可现实中操作起来,就该知道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这两个人还互别苗头的情况下,他们辛苦,我也一样。我现在这样安排,大家都会轻松一些。他们不必放下工作天天陪我,我也可以做自己的事,不用每天只是应付他们。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就去了诊所。
头一天晚上我打过电话给小珊,告诉她诊所要正式营业一个月,不再晚上开业了,所以她到得也很早,而且围着我转了半天,显然高兴坏了,“小新姐,你什么时候辞了那边的工作,正式回归呀?”
“有什么疑难病症你应付不来吗?”我问,伸手摸了摸脚下一直摇晃尾巴的某只狗狗。自从我上回在停车场救下垃圾丰,它就赖在诊所不走了,这些日子一直是小珊喂它,给它洗澡什么的。
其实流浪动物都渴望有人能领它们回家,可人类就算有爱心,大多数情况下也没有那个能力。我就是这样。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开一个动物收容所,让流浪动物都有家,这样会减轻社会负担,不会再有无辜的人被咬伤,动物们也不用被捕杀,被不人道地送到某些地方屠杀吃掉,或者医学院去做实验。
“那倒没有,不过我看诊速度慢,宠物宝宝们要多受点罪。”小珊叹了口气,“有时候看它们很难受的样子,可是言不得、语不得,不像人一样可以交流,还真是可怜。”
“再等几个月吧,我暂时不能辞职。”我也叹了口气。
选择本身就是让人后悔的,无论选择了什么,到头来总会觉得选另一条路会好些。去不去ces公司,之前我是比较挣扎的,虽然一时冲动,选择了去,似乎是顺着自己的心意来的,但现在仍然不免吃后悔药。
比起那边轻松又赚钱的工作,我更喜欢我的诊所,虽然金钱上少了些,但帮助了小动物,我会比较开心,宠物主人的感谢也很让人受用。在ces就不同了,我一直比较自卑和压抑,凡事都小心翼翼,生怕哪一点不时尚了,被人嘲笑为土包子。
我对林泽丰的轻蔑那么反感,反应那么过度,应该是有这种心理因素吧。怪不得有位哲人说过,到了不适应的环境,天使也会变成恶魔的。
而现在虽然我进入公司的目的,也就是接近林泽秀的目的已经实现,但我却不能马上离开,否则负责人事的uu和作为推荐人的月月很可能会受到牵连,至少也是确定人选不当之过错,所以我怎么也得做满半年才好离开。
“不过这个月我会一直在诊所,以后晚上我值班和周末时也不会请假的。”我安慰小珊道。
“那样会影响姐姐恋爱的,再说一个月后又要改回晚上开业,宠物主人也会感到不方便的。”她嬉皮笑脸地说,“我建议不如我们再请个人吧?我可以少要一点工钱,营业时间改为早十点到晚十点,我们两个倒班,以后姐姐也不用很赶,万一来不了,也不用觉得对不起我。我算过,诊所的收支是可以平衡的。反正姐姐在ces赚大钱,也不需要用这边赚的钱供房子。”
我一想也对,于是点点头,她立即兴高采烈,“正好我有个同学,毕业后去外地晃悠了些日子,现在想回来找工作,你看她怎么样?”
“男的女的?姓甚名谁?工作能力如何?”我一连串地问。
“成纪优,女的,医务水平比我高哦,当初可是一家宠物医院花高价请走的。”小珊骄傲地说,似乎她的朋友这样本事,她脸上也有光似的,“而且对动物、对人都特别好,性格又很飒,包你喜欢啦。我是举贤不避亲,这样的肥水不能流到外人的田去。”
以这么多日子的相处来看,我绝对信任小珊,而且那个叫成纪优的既然能被宠物医院高价请走,医务水平是不用说的,所以立即答应。其实我这种小作坊式的地方叫诊所,没什么检测仪器,若不是我能听懂动物的心声,并能和它们交流,未必能精确检测病症。
真正能称为宠物医院就不同了,设备设施齐全,医生也分为好多科,非常正规,在国内还比较少,能进入这种医院工作的,自然不是等闲之辈。当然,那些名字为宠物医院,实际上连我这小诊所也不如的个人诊室除外。
“那我明天就让她来上工吧?”小珊很高兴。
“还是过些日子再说,刚才说了,这一个月我会在的,暂时用不到这么多人。”我这样做倒不是为了省下一个月的薪水,而是当我自己能亲自医动物的时候,就不想假他人之手。
折腾完这些杂事,我和垃圾丰又交流了一会儿,听它谄媚地说多想我,差点吃不下东西等等。当然它是撒谎,它比我救它时胖了不少,毛色光滑,神采奕奕,哪里像因思念主人而没精神的样子。
到下午的时候,终于有患者上门了。这只小狗不知怎么在脖子侧面扎了一根长刺,直没入长毛中,主人束手无策,到一家所谓的非正规宠物医院看了许久也没找出原因,慕名来到我这儿。
我假装翻着它的毛检查了一下,实际上是在脑海中与小狗对话,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动手给它拔掉。刺扎得很深,我费了一些工夫,好在我哄得它听话,它没有奋力挣扎或者吠叫。不过它一边接受治疗,一边呜呜呜地对我哭诉,说它家门口一只大松狮怎么欺侮它,它四处乱窜才扎到的。
我忍着笑安慰了它两句,然后拿那根刺给狗主人看,在他的惊讶眼神下对他说,要注意狗的安全,因为狗狗轻易不会受这种伤,它们的毛会提供保护,除非是在被追击的惊慌之中。
狗主人用力点头,很感激我,同时摸出了钱包,“要多少钱?”
“不用了,只是拔根刺而已,只上了点消毒药水,也不值什么,下回记得照顾我生意就行。”我笑眯眯地说,因为解除了一只狗的痛苦而心情愉快。
狗主人千恩万谢,我也很开心,而就在我推着轮椅送他出去时,他不禁惊讶道:“我没想到于医生行动不方便的,您真是身残志坚,了不起!了不起!居然还这么本事,回头我一定在狗友中大力宣传。”
我哭笑不得,才要解释,就看到诊所门边站着一个人,大概站得时间不短了,而且听到了我和狗主人的对话,知道了我是个身残志坚的好青年。
他很高大,遮住了从门外照进来的阳光,戴着墨镜,挡住了他那还有些青紫的眼窝,腋下架着双拐,只能以一条完好的脚站立着,严酷的脸上,有点似笑非笑的表情。
坏了!让林泽丰发现了我是兽医的秘密。怎么办?怎么办?
狗主人从他身边经过时,他厌恶地皱紧了眉头,身子绷得很紧,而当垃圾丰跟着我冲出来时,他脸色都变了,看来很凌厉,又像是有点——害怕。
而垃圾丰似乎记得他的气味,一看到他,就哀鸣了一声,夹着尾巴逃到内室去了。
“你来干什么?”因为他明显的排斥态度,而我有被撞破秘密的恼羞成怒,我很不客气。今天是林泽秀和我约会的日子,我们约了吃晚餐,现在林泽丰怎么来了?
“给你送鞋。”他也很生硬地道。
“大吉大利,哪有人给人送鞋(邪)的?”
“到我车里说,我简直受不了你这儿的气味!”他说着就要走出去。
哈,这人是什么态度!来送赔礼也这样傲慢!再说了,门口有台阶,我一个身残志坚的好青年怎么走得了?所以我不理他。
而就在这时,变故又出现了。
一对貌似夫妻、面目可爱的青年男女抱着一只栗色小狗闯了进来,进门就喊:“大夫,快给我们家肉包看看,它情况不对呀。”
“到里间诊室去!”我吩咐。
作为一名医生,遇到有患者出现病痛的时候,一切都应当以患者为先,所以我灵巧地一转轮椅,比纵横四海中的周润发还帅。但我没注意到我的轮椅撞到了林泽丰的拐杖,他有一条腿是不能挨地的,所以被我撞得一趔趄,整个人趴到玻璃门上,万幸他体力不错,仅凭另一只拐杖和手臂硬撑着没倒。
而我顾不得他有多生气,直接冲进诊室,因为我看出那小狗情况紧急,四只小爪子都张开了,平时那可是团在一起的,而且,它不断地哆嗦着、呻吟着,谁碰它,它就咬谁,就连主人的手,它也用牙轻轻磕着,那是难受到极点的表现。
小珊眼神一向伶俐,在我忙着安慰狗主和小狗时,注意到另一个可怜的“残疾人”正奋力地想站稳。她一下冲了过去,把林泽丰架在自己的肩上,“先生,您腿不方便,最好到这边先坐坐。我们于医生看诊很快,马上就能和您继续交谈。来来,您跟我走,不要客气,来嘛,就坐在这边!”
林泽丰肯定是想离开的,他特别讨厌动物以及和动物有关的一切,刚才就算来找我,也只是躲在进门处,不敢进来。但小珊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他拖到候诊处,塞到椅子上,这么苗条的姑娘却有那么大的力气,仗着林泽丰现在四肢不全,硬让他的反抗全部无效。
我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他们那边的情况,不过却没时间管,正忙着把小狗放在动物病床上,那病床已经调矮到适合我坐轮椅工作的高度。同时我还凭借异能努力地和小狗交流,安抚它不要吵闹挣扎,发誓马上就能让它舒服起来。
我先是摸了摸它的鼻子,然后双手抚过它两肋的毛,再搭前爪子、动肉垫,最后掀起尾巴看肛门腺,和那天检查林泽丰的程序是一样的,没提防让他全看在了眼里。当然,那天我没做最后一项。
“我疼,疼,肚子疼,搅在一起疼。”它呜呜着向我哭诉,随着我的手对它的抚摸,不断地引导我,让我知道它疼痛的具体位置。
“怎么样啊,医生?”可爱的男狗主焦急道,“本来好好的,突然就变成这样了。我带它到附近一家网上风评很高的明星诊所去看,可那医生说我家肉包是心脏有问题,要做手术。但它一直挺好的啊,跳得比谁都高,跑得比谁都欢,比任何一只狗都调皮,从来没出现过心脏病症状啊。”
那是什么烂医生啊!居然还风评很高,庸医杀人,看来兽医也是一样。或者他就是没有职业道德,看这对小夫妻面和心善的,想借机大敲一笔。
“没事,它是吃东西消化不好,还受了凉,引起了胃痉挛。”我一边说一边给小狗按摩腹部,“它很健康,没大毛病,以后喂食时注意点就行了。小珊,给这位先生开一些消化药。”
“可是它刚才真的很吓人啊。”漂亮的女狗主说,眼泪汪汪的。
“胃痉挛是很疼的,但来得快,去得也快。不信,你问问外面那位先生,他得过这病。”这时候我才有时间再瞄一眼林泽丰,发现他脸色极为不好地坐在那儿,也不知道是因为厌恶这里的气息,还是怪我拿他和狗相提并论。
可他确实是得过同样的病症,不是吗?我又没有撒谎。当时他可幸运多了,我还帮他针灸,这个叫肉包的小狗可没这待遇,只有按摩和安抚,现在它已经迅速恢复平静。
“跟我来。”林泽丰吐出三个字。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能用这样轻的语气,说那么恶狠狠的话。他用单只拐杖站起身,走到门边后倚在墙上,倔强地自己去捡那只被我碰倒的拐杖,但一直没能做到。
我慈悲,所以滑过去,俯身捡起,递到他的手中。
他拿过来,面无表情,但眼神中怒火中烧,又命令我跟他走,然后自己推门出去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发现他对拐杖很厌恶,或者说对自己的无力很厌恶,走路时姿势僵硬,似乎恨不得扔掉拐杖似的。
看来态度强硬、对自己高要求的人真没好日子过啊,生病时也别别扭扭,恨不得能驾驭一切。可人不是上帝,终究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我感叹着,转动轮椅向后走。林泽丰发现了我的方向性错误,又追了过来,但他一肉两木三条腿哪有我座下两个轮子速度快。不过我也不很快甩开他,故意在他前面一点点气他,让他总有追上的希望,却又永远追不到,直到从后门上了街。
“看到了吧,这边是斜坡,这样我才能跟您到处走啊,前门是台阶,您要我怎么下去?”我好整以暇地说。
他气得苍白的脸上有点微红,是刚才拼命追我时累的。哈哈,他又输给我了。不过这是因为他的傲慢,他找到我,想赔偿我,不过是少欠别人的。但他态度恶劣,不喜欢我这间小诊所,所以总有些厌恶的情绪掺杂在其中,我要不给他点苦头吃,怎么对得起自己。
谁被别人厌恶,总是会生点气的,我当然也一样。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我问,心里开始飞快地编瞎话。
“你在公司的个人资料中有家庭住址一栏,我来给你送鞋,不,是送东西,就查了一下。没想到你在重伤未愈的情况下居然不在,问了下邻居,才知道你在这边开了一家动物诊所。”他很平静地说,语气中不泄露一点情绪,就连“重伤未愈”四个字也没加重一点点声音,但我知道他强烈地怀疑了我。
毕竟,一个医学院毕业的好医生不可能开一家兽医诊所,而且刚才给小狗诊断的手法,太像那天帮他看病时的样子了。
“帮助动物,人人有责,这是人类的文明标志。我只是尽力,其实更想开个流浪动物收容站呢。”我表面平静,心里翻腾,顾左右而言他。
“那你到底是学的医人,还是医动物?”他直接问到最关键的问题。
感谢老天,我一秒钟前及时想到了一个好解释,现在先打发掉他,然后再想其他办法。我假冒人医这件事如果真给他拆穿,uu和月月就被我害死了。
“我以前学的是医人,但后来发现动物更弱势一点,所以又学了兽医。”我一本正经地说,努力说服自己先相信,“所以说,我基本上属于人兽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