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奇怪的豆男

作者:柳暗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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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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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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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0888字

林泽丰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于医生,不,女侠,我叫您女侠还不行吗?我错了,我之前那样对你是不对的,我求你放过我们!这照片一曝光,昕鸢的演艺生涯就完了。你也知道,我们公司最近进军了影视界,主角正是由昕鸢扮演,如果被发现她被我潜规则——公司承受不了这么大的丑闻打击,我和她脆弱的爱情之花也会枯萎。我爸会掐死我的,555,真的很可怕的,我也不用想坐上总裁宝座了,我们这对苦命的鸳鸯也没办法鸳鸯浴了。女侠饶命!放我一条生路。从今后,我就是您的跟班,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要不升职加薪?干脆,明天把您的薪水调到一级主管的待遇好了。你看这样行吗?于桑,都走都走,油了西裤。”


看着他帅气刚硬的脸此刻皱成一团,一行鼻涕两行泪的,那样高大身材的大男人却哭得像个就要被休的小媳妇,我心里的畅快,呃不,是同情,就像飓风一样肆虐,久久不能平息。


林泽丰,你欺压新员工于湖新,要杀小狗和小鸟,你也有今天!最后两句什么意思?以我看日本动画片的丰富经验听来,“都走都走,油了西裤”这句话,貌似是日语,意思是拜托,请多关照的意思吧?


要我关照?你平时怎么不关照一下别人?那么冷血无情,真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啊!


我得意地笑,心里正爽得很,忽然感觉手臂一疼,后领一紧,回过神来,四下观看,那美妙的场景全幻灭了。现在,玉女明星正冷笑着看林泽丰拎着我往屋外拖。


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想象。他还是他,强势如昔,不给人留余地,现在他要把我扔出门外,对我拍的照片似乎一点儿也不顾忌,根本不理会我的奸计。


“林泽丰,你干吗?不要这么粗鲁!”我被他拎到大门口。


“你已经提取完权利,而且再度损害我的利益。但我没有时间和你耗,你最好迅速消失在我面前,否则后果我不保证。”


“哎呀,你还威胁我。我有照片,你不怕曝光吗?”


“我不明白你想要干什么?难道刚才我做了什么事,让你感到有必要制约我?”他眯起了眼睛,我立即感到有一丝危险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真蠢哪,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好好的,我为什么表现得这么反应过度?看来老白说的对,我和动物相处太久,缺乏必要的社交手段和处理个人公关危机的能力。他一直鼓励我多与人交往,说成熟老练都是锻炼出来的,没有人天生如此。


老白真睿智,看来被包养的男人中卧虎藏龙呀。


“我怕你报复我,所以提前准备杀手锏。”我急智还不错,所以临时编造一句。


“那我欢迎你把这照片寄到报社去,如果你没有各大报刊、杂志的电话的话,周一我叫我秘书拿给你。”他一把夺过我的手机,因为我一手被他抓住,另一手还托着小鸟,没办法反击,只能瞎嚷嚷着,任由他翻看照片,“拍得不错,如果能被采用,对我们的电影是个极好的宣传。”他说着,又把手机塞到我手里。


我看着他,见他严酷的眼角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我相信此刻我的神情一定极其白痴,可白痴也有瞪人的权利。所以,我瞪,试图用眼神杀死他!


“眼珠子要掉下来了,蜡笔小新。”他嘲弄地笑,“你行动之前怎么不动脑子想想?男未婚、女未嫁,有什么丑闻味道呢?只有佳话传扬。再见。”说完,他一推我,转身回去,那扇大铁门“砰”的一声,在我鼻尖前不到一厘米猛然关闭。


今天输得真惨!


我很有风度地承认,昂着我已花了妆的脸,挺着我c杯的胸,迈动我挂彩好多处的腿,走在东湖碧景别墅区的柏油路上。


大夏天的,路上连个打扫卫生的都没有,路面被太阳晒得像化了一样,看来有些朦胧扭曲。还好这边绿化非常好,我尽量在树荫下走,斜挎背包,手提小鸟。因为我怕小麻雀在我掌心中太热,所以用小手绢包着它,提在手里。自从上回见到林泽秀后,我也把纸巾改为手绢用了。


可是刚才被保安送过来时并不觉得路远,怎么用人体11路走,显得路长得没有尽头呢,如果是直路的话,距离大门还近点,偏偏这条路还曲里拐弯的,我想穿越草坪,又怕被逮到罚钱,这么贵族的地方,只怕罚金也比别处贵吧?


所以,我走,我走,我走!慢慢地,站如松、行如风的走姿变成了弯腰驼背龟爬蛇形,恨不得在地上滚才好受点,想当年我练一字钳羊马时都没这么累。


好不容易看到了前方的大门,虽然只有火柴盒大小,但总算有了逃走的希望。我露出激动的笑容,可这点高兴劲却连一秒也没有持续,因为身边呼啸着开过一辆车子,正是林泽丰带着那个玉女明星,扬长而去。


他车牌后四位是7456,那谐音——嗟乎——简直气死我了!


我来林泽丰家洗澡前,我的秀秀还告诉我说可以搭顺风车去他家,现在看来,他这孩子真是很傻很天真,他的禽兽大哥把一位可爱的淑女就这么扔在日光下曝晒,连一丁点儿的仁慈,一丢丢的怜香惜玉,不,是连一点儿人类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


没人救我。


女人真愚蠢,一到危难的时候总是会希望有白马王子从天而降来救她,多大年纪也一样。这不,我就这样想了,虽然知道不可能,可还是不停地想,然后不停地在脑海中抽自己的嘴巴。


怎么没在林泽丰家喝点水呢?洗了澡后口好干,现在嗓子要冒烟了。怎么不早把脚上的鱼嘴坡跟鞋换下去呢?那样至少不会脚疼。我感叹着,走到距大门百米之遥的地方,感觉我就是沙漠中的人,距离水源才几步,却再也走不动了。


神啊,派个人来救我吧!


我喊了一句,正要抽自己一巴掌以保持清醒,认清现实,却见那扇巨大的铁栅栏门开了,一辆黄色保时捷缓缓滑行到我的身边,停下。


车内,林泽秀对我微笑着,我看不到墨镜下他的眼睛,但他的语气明明就是说:我来救你了。阳光下他的脸庞似乎被镀上了一层缥缈的晕光,“小新,我来接你,上车吧。”


很奇怪,我应该欢呼的,可是我哭了。也不知为什么,我落了泪。


林泽秀吓了一跳,连忙从车上下来,圈住我的肩膀问:“怎么啦?怎么啦?”


“我——脱水。”我语无伦次,连忙抹掉泪水,“我是激动的,走累了,看到你来接我。”


“唉唉,这哭什么呢?来,快上车。”他拉着我到副驾驶位,扶我进去,还小心地护着我的头,动作体贴又温柔。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哥居然把你扔在这儿,我以为他至少还保有基本的风度。”他关好车门,就向我道歉,“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呢?”


“我气忘了。”我努力调整情绪,“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就住在西湖嫣霞,与这边仅一湖之隔。”他无奈地笑笑,“我哥已经到我家了,我看他的车里没你,于是就找你来了。可是小新,你为什么这么狼狈?”


“为了救它,这家伙掉进玫瑰丛了。”我举起手,给他看看手中提的小麻雀,“我私闯了你哥的书房,用了他两根火柴,他很生气。”


林泽秀瞳仁一缩,似乎明白了点什么,却不说破,这也让我更加好奇。照片中的女人究竟是谁?可是我不能问,交浅言深的问题还是放下吧,只希望那女人和林泽秀没有瓜葛就好。


“别怪他,每个人都有不能被触碰的东西。”他轻轻道,似乎还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然后发动车子。


“你说得对,是我莽撞了。”我点点头,如果我有错,我就会承认,虽然那是为了挽救一条生命。


“不用自责,这只是你的善良,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直来直去的性格。”


“这有什么?很普通的气质。”我耸耸肩,觉得他是在客套。


可他却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不,这很难得。至少,在我身边没有这样的人,所以小新,你对我来说是很独特的,而且你还会武功。”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所以保持沉默,半天才问:“这是夸奖吗?”


他笑着点头,“当然是夸奖,为这个,我才喜欢和你相处,和你说话。不过——你性子太率真,什么事都要分辨出是非曲直,其实这个世界远不是这么简单的,你会吃亏的。”


“如果你说的是我和你哥的冲突,我记得你一直采取的是怂恿的态度。”我有点恼火,第一次对我的梦中情人生气。我做出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虽然是我自己不理智,但他在一边推波助澜也起了相当的作用。


他眨眨眼睛,显得很无辜,“是的,这确实怪我,不过你要原谅我,小新。只要能和我哥作对的事我都愿意去做,当然不包括公事,这是习惯。”


“这是变态。”我气得瞪他一眼,敢情他是拿我当枪使,我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成了富家公子手中的武器,亏我还不自知,挺高兴地让人利用了。话说林泽秀年纪和我一样大,没想到这么孩子气,而且他还那么恶趣味,以和自己的哥哥作对为乐。


他为什么这样?心理年龄几岁?果然富人家的孩子精神健康都成问题。


“停车,我要下去,再不停,我就跳车了,然后和警察说你骚扰我!”我突然大发脾气。


“别生气啊,小新,我不是耍你,而是你真的能气到我哥。”他把车停在路边,握着我的手,“其实他并不是个易怒的人,性格冷静坚毅,处事果断,如果你见识到他在生意场上的手腕就知道了。可不知是为什么,你总能气得他暴跳如雷、失去理智,这实在太难得、太有趣了。”


我和林泽丰斗得像乌眼鸡似的,他还说有趣?!怪不得人家说漂亮的男人没良心!


“这就是传说中说的犯相,笨蛋!”他直率得让我气不得、恨不得,但这些日子来,心里的那点点成就感瞬间幻灭了。原来,林泽秀不是对我有好感,而是我能气到他哥哥,所以他才接近我。


“是啊,是啊,第一天见面时,我就发觉了,所以我不能错过恶整他的机会。小新,或者开始我是借用了你的能力,我真心道歉。但是,我刚才看到你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小新,我发现我真的想和你做朋友,否则,我何必告诉你这些来,让你讨厌我。”


“什么意思?”我戒备地望着他。


他眼神闪闪,很真诚,似乎有些期待,“其实我不习惯和别人很亲近,可是现在我想接近你,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你考虑一下,我先下车买点东西。”他说完不等我回答,就跑到路边的一家小超市去了,留我一个人在车上。


我可以立即离开,但我没有,反而很冷静地想了一下他的话和我最近的行为。


他说的话像是重逢恋人间说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假的,为什么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虽然还有点好玩的神色掺杂在里面。可如果是真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错,我放弃了自己自由的生活进ces,就是因为在一张碟中看到他,一见钟情,当时我考虑的不是名誉金钱什么的,只是冲动,因为看到他就动了心,有爱情的感觉。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这么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规蹈矩,想疯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为什么爱上灰姑娘?他是瞎的还是有毛病?放着条件好的女人不甩,死乞白赖爱上平凡女,还寻死觅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为她穿上水晶鞋后无敌的美貌与纯真,或者是因为她的出现足以让王子挑战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样?似乎一样也没有。我只有兔妈的小杂狗理论,虽然品种与外貌不佳,但因为接近而产生感情,彼此了解,之后永不分离。


说抽象一点儿是缘分,说白一点儿就是融入对方的心灵,然后相爱。


那么林泽秀说现在要尝试和我做朋友,也许,我应该答应他,因为这样才能相互了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这件事上,他说了真话。


“想好了吗?”他拿着几瓶冰镇饮料和水,还有一小包药棉,坐进了车里。


“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我问。


“有机会就会。”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不会,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不会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个性。”他直率得让人窝火,但随后解释的话却让人舒服,“不过,你现在就算失去了对付我哥的能力,我也一样和你做朋友。”


“那好。”我点了点头,“我今后躲着林泽丰走,再不和他有瓜葛,也就是说,我不会对付他了,这样呢?”


他一笑,拍拍我的头,“我们照样重新开始。”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而事实上我无法拒绝。因为他先是递了一瓶冰镇饮料给我,让我解渴降温,然后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药棉蘸水,轻轻擦洗我腿上受伤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伤口,我自己都没在意,我也没说过渴得要命,可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实际上却细心地注意到了这些。我不管这是他泡妞手段高还是什么,反正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温柔对待,就连我娘对我也只有呼喝;当然我不是说她不疼爱我,但我的粗鲁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现在洗洗你的小花脸就ok了。”他的身子略微后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脸。


我连忙把腿放下来,扯了扯裙子,在车里和他谈了半天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还好,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就是头发因刚才在太阳底下暴晒而乱了点。


“你很喜欢动物吗?”在我用湿纸巾擦脸的工夫,林泽秀好奇地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为它们生活在人类中,比较弱势,没人帮助。”我随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没看错,你是有侠气的人,对一只小鸟都这样好,少见的姑娘。”他试图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东西似乎觉得危险,拼命挣扎,吓得他缩了手,“好像动物很听你的话,有什么秘诀吗?”


我心里一哆嗦,“动物是敏感的,它们能本能地判断谁可以信赖。”


“就是说我不值得信赖?”


“你是邪恶的狐狸。”我开了句玩笑,心中却感觉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对我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有异能,但因为这是秘密,我特别不愿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是狐狸,这也是新奇的体验。”他叹了口气,脸上没有不悦,“我们去哪里吃饭?”


“不是去你家吗?”我意外地看了他一眼,虽然我不愿意和林泽丰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啊。


“不去了,让他一边生气一边挨饿吧。”林泽秀驾车拐了个弯,把西湖嫣霞别墅区甩在后面,“他那样对你,我还给他做饭吃?休想哦。”


“看你说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会打电话催你,或者叫外卖,再或者干脆带着那个玉女明星到高级餐厅吃。”我失笑,终于再次深刻地领略到我娘语录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孩子,总要弄出些无聊的把戏来。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帮我把手机关掉。”他把手机塞到我的手里,“没有消息的话,我哥是不会离开的。他这个人非常执著,我觉得他有强迫人格,因为他说要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会放弃。所以我们吃了饭,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点到家,再给他带点吃的好了,这样也给你报了仇。”


他似乎话里有话,但我不置可否,把玩了一下林泽秀的手机,不过细看之下难免吃惊。土包子也是有眼光的,他这手机绝对是奢侈品,机壳是贵重金属,按键上镶嵌碎钻,估计怎么也得几万块,甚至十几万。


他看明白了我的眼光,解释道:“作为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的代言人,我必须保持这个品味,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么奢华。其实这还不算什么,你知道俄罗斯的jscancor公司吗?他们推出过一部由全世界最著名的奥地利奢侈品大师彼得?阿洛森设计的奢华手机,价值是130万美元,手机外壳是以纯白金和黄金打造的,机身两侧镶嵌了50颗钻石,每其中包括10颗最昂贵的蓝钻石,ancor的logo和导航键是18k的粉色黄金,导航键上还镶嵌了28颗小一点儿的钻石,简直奢华到极致了。”


“那有什么用?”我听得目瞪口呆,“手机的功能不就是打电话吗?信号强,外形可爱就好了。”


林泽秀微笑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这是一种概念,我们公司就是贩卖这种概念的,而且非常赚钱。”


我关掉他的手机,连忙又还给他。好家伙,万一给他弄坏了,我可赔不起。不知道林泽丰的手机是什么样的,幸好之前没给弄坏过,以后我就当自己是老鼠,他是猫,他在我身边十米之内,我速闪就是了。


“不要那么紧张啦,我希望我们在一起时,你不要有负担。”他歪头看看我。


没有负担才怪!我心里想。


为什么他不能是个普通的公司白领,或者是个邮递员呢?小区保安也行呀。那样说不定我会更快乐些。


晚上我们吃了一顿豪华大餐,进那家餐厅的人都穿得很优雅气派,就我是街头风格,不过林泽秀不以为意,我也没什么好紧张的,干脆大大方方地跟着他。


他知道我没来过这里,所以直接殷勤地点菜,没让我看菜单,再加上那侍应对他的态度,明显他是这里的常客。而吃饭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四周射来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大概以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心里隐约有一丝得意和甜蜜,但随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朋友”,不要太出格,否则关系会倒退。


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时候,在小区门口遇到了股神贝。我当他是透明,而他假装蹲在地上系鞋带。因为我和林泽秀说了一会儿话,他系完左脚系右脚,系完右脚再系左脚,然后实在没招了,就装着观察蚂蚁的生态活动,趴在地上一会儿,神经兮兮的,等林泽秀一离开,他飞奔如兔,一下窜到我身边。


“小新,本事啊,居然这么快钓到了有钱的帅哥。真没看出来!”他搂着我的肩膀,使劲挤压,“虽然他长得比我还差一点,但比老白还是强的。”


我一点他麻穴,他立即放开了手,“提醒你,虽然是朋友,可你总这么自恋,我也会吐的。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可舍不得全吐出来。”


“原来上高级馆子了,味道如何?”他又凑过来,挺英俊的脸,却笑得无比委琐。


“说实话,不如我妈的饺子。”我耸耸肩,“我觉得那种馆子的菜都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吃的。”


“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作怪。”他不屑一顾,“但是你和他——关系明确了吗?”


“哪那么快,我进公司才一个多月。他说——”我看了贝贝一眼,他正紧张又八卦地看着我,“他说要和我做朋友。你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永远是两条平行线?还是有什么暗示?”


贝贝露出很超然的模样,摇摇头说:“跟你说吧,小新,男人有时候看起来高深莫测,而且很有理智,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所以不必揣测,继续相处看看好了。说不定时间久了,你会发现你并不喜欢他。”


“你什么意思?”我停下脚步,怀疑地看着他。


他兴奋地搓搓手,眼神闪烁得有点不怀好意,“意思是——你其实不用一棵树上吊死,因为我又给你找了个备胎,周末去相亲吧?”


我不理他,他就不停地说那个男人多好多好,但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喂,给点反应行不行?”他终于气馁。


而我忍无可忍,“你家在街对面,别再跟着我,不然我揍你。”


“你揍死我吧,因为我已经和人家约好了,你不去,我言而无信,就会去羞愤地跳楼。”贝贝拉着我的手臂,“人无信不立,做人的道理我懂。”


“去死吧,你!”我被他缠得没办法,“你要真懂做人的道理,就该事先问问我才行,凭什么你就帮我决定了?不去!”


“做哥哥的给妹妹介绍个男人,看得过眼就得了呗,还用商量。”他拉我到路边,以窃窃私语状说,“不过是吃个饭,看把你吓的。”


“什么时候你成我哥了?”我想推开他,可他不走。


“我们有兄妹感情就行了呗。难道——”他做出大吃一惊外加羞答答的样子,“难道你暗恋我?不瞒你说,小新,你有机会的,其实我对你——早就——”他给我使了个眼色,还用胳膊肘碰碰我。


我打了个冷战,明知道他是在逗我,但仍然无法抵抗寒意,我抑制不住。我这个命啊,可真是苦,怎么交的朋友都不正常?所谓物以类聚,难道我自己也有点问题?


“今天就是周末。”我可耻,我承认,我自我谴责,因为我屈服了,贝贝缠人的功夫是一绝。


他说得对,不就是吃个饭吗?可是——


“谁请客?你要提前说好。上回你给我介绍那韩国小子纯粹是找饭辙的,现在他还经常骚扰我,想搭我的顺风车到黑屋夜总会钓有钱的中国女人。”


“我说的周末是明天,周日。我给你订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钟,这样你们逛一会儿街就可以开动了。”贝贝看我松了口,脸上露出了非常放荡的笑容,让我严重怀疑他把我卖了。上回那韩国人不就是吗?


“上回的事是失误,我哪知道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贝贝很罕见地露出抱歉的神色,“但这回这个可不同了,是我一个小兄弟,还是校友学弟,人老实,长得也帅,也有正当职业,在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你放心吃你的饭,他保证会付账的,那孩子忠厚。比你年纪还小四岁,才二十五,那真是英俊少年,随便乱摸还不要钱。”


“你们两口子就没给我介绍过好男人,不是牛郎就是吃白饭的外国人,这回能好到哪儿去,我不相信你!”


“那你明天是去还是不去?”他小心翼翼地看我,还眨了两下眼。


“在哪儿见面?”我没好气地问,真是败给他了,“我可说好,就这一次了。”


“我家小新最可爱了,善解人意,拯救万千单身男青年于水火。”贝贝拍拍我的肩,那力气,哪像是对待一个姑娘。


“就附近那个小公园,你带着那把白底红心的伞,他会打一把相同的。”他说,看着挺高兴,“我知道上回老白去接你,把那伞弄丢了,所以我买了一把新的给你,明天早上给你送过来。这样,我请你吃早点。”


真想杀人哪!要不怎么古代人都想当侠客呢,可以随便杀人,而不必负责任。他还有没有点新鲜的了,同样是二十五岁的男人,同样在那个小公园,同样的雨伞,也许还会有同样的结果。


唉,明天身上带点钱吧。而且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听从贝贝的安排了。


第二天下午两点半,我就到了约定地点,而且没拿着那把伞。


跟一群怪胎在一起,不精明点不行,这回我提前到达,然后躲一边观察,如果那男人情况很糟糕,我说两句话就走,免得在震惊之下做出模棱两可的反应,浪费双方的时间和金钱。


在我看来,一个才二十五岁、有正当职业的男人,不大可能和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女人相亲,况且我既不是特别漂亮,也没什么钱,所以我觉得他不是条件非常不好,就是非常急于结婚,而这两样我都不太能接受。


没错,我二十九岁了,可我还是渴望爱情,真正的爱情。


坐在凉亭中,拿着望远镜,我观察着面积不大的公园的每一个角落。情人在树下热吻,罪过罪过,非礼勿视;孩子和小狗在追逐玩耍,真想过去参加啊;老人在遛弯儿,要是我有这闲情就好了;还有一群人在闹哄哄地打扑克、下棋,多开心哪!


整个世界,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在忐忑不安地放哨。


这样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终于看到一把白底红心的阳伞在阳光下缓缓蠕动,随着那花蘑菇离凉亭越来越近,我看见伞下的男子东张西望,看来特别紧张。


他风度不错,提前十分钟到达约会地点,可是当我看清伞下人的打扮,连死的心都有了,要不是此时凉亭中有一个老人带着小孙子正做游戏,那四五岁的小家伙一会儿打醉拳,一会儿打猴拳,玩得不亦乐乎,我怕让祖国花朵看到血淋淋的真相,说不定就真的去撞柱子!


那个男人大概是中等身高,有点瘦,因为离得远,就算有望远镜也看不太清五官,只看见他戴着一副眼镜,身上穿着普通的白色恤、卡其色沙滩裤和球鞋。其实这些都还好,关键是他的白恤上印了几个可怕的字:小新,你在哪里?


既然有了花伞作为见面的标志,就不必在衣服上写字了吧?这算怎么回事?这人怎么这么二百五呢?还有还有,他背了一个背包,还是双肩背的。打老远一看,他晃晃当当紧张兮兮地走过来,似乎要哭出来了,这哪里是相亲,分明是失踪儿童招领,只要把“小新”两个字改为“妈妈”,就齐活了。


这下,我想不过去说句话都不可能了,不然,不知道他穿着这身衣服招摇到何时。


我在我们这一片还是有点名气的,虽然那恤上没有印出我的全名,但说不定让哪个大爷大妈看到,上前“热情”地一询问,此子再实话实说,我就干脆卖了房子搬家吧,不用再混了。


想到这儿,我三步并做两步跑出凉亭,一溜烟儿似的,身后就听那小宝宝磨着他奶奶要练我这样的轻功。


“请问,你是窦——”我气喘吁吁地问,但在他回身的一刹那连气也呼不出了。


他不丑,单看五官的话还很清秀,问题是他有二十五吗?怎么看来像是才高中毕业?或者是他这身装扮惹的祸,或者是因为他紧张又羞涩的眼神、青涩的模样,还有他脸上大大小小的的青春痘,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无声地呐喊着:于湖新,承认吧,对比产生鉴别,你确实是——老牛!


这一刻,我再度想杀了股神贝,因为我太沮丧了。


“我叫窦楠。”他伸出手,脸有点红了。不知怎么,我觉得他有点兴奋,甚至眼眶湿润。不至于吧,相个亲而已,居然感动得哭了吗?


我只好随便握了他的手一下,不好折人面子,可是却蹭了一手的冷汗。他这是怕我还是看不上我,我不知道,不过,他确实是痘男,豆豆男,虽然那代表青春,但青春也不必要这么放肆,是吧?


“你有多大?”我忍不住问。


“二十五。”他羞涩地笑了一下,“股神贝没和你说吗?”


“说了。”我怀疑地看着他,“可是你——长得很面嫩,我是说——你看起来很年轻。”


他笑了,脸上每一颗痘都在闪光,有点得意又有点无奈,“好多人说我年轻,不过我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好事,毕竟二十五本来就不老,这么说好像我幼稚不牢靠似的,这对我的职业前途没有好处。”


“你是什么职业?”我随口问,因为我绝不会和他交往,所以不太有兴趣,但是我对他的年纪还是很不确定,现在有很多死小孩冒充大人的,“带身份证没有?”


他愣了一下,取下包来翻腾,很顺从,“因为我要去外地参加同学的婚礼,所以正好带着。”


那正好,说两句话我就可以走了。


“飞机是晚上的,我们吃了晚饭还可以看个电影。”他打碎我的如意算盘,“当然,这要在你同意的情况下。”他停下手中的动作,渴望地看着我,好像很担心我不去。


我不禁有点纳闷,我有这么人见人爱吗?我们才说几句话啊,他好像就有了和我进一步互相了解的愿望。


我们就这样对愣了几秒,还是我先动了,指指他的背包。他立即明白我的意思,继续闷头找身份证。


不是我要为难人,是我一定要确定他的年纪,一定要知道他是否成年,这会有助于判断贝贝把我卖出一个什么价。只是我二人在公园小径上鬼鬼祟祟地翻东西,好像小偷在分赃,引来不少人的侧目和指点。


我想让他脱掉那碍眼的上衣,但想必这么热的天,他里面是空档,如果让他光着上身站在这儿,过往群众会给我再安一个诱奸罪名的。


过了好一会儿,当我的耐心快要告罄的时候,他终于翻出了身份证,献宝一样递给我。我拿过来使劲看,然后仔细对照,最后确定他没有说假话,他确实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大好青年,而不是十七岁的少年。


“你不是有个长得特别像的哥哥吧?”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起林泽丰。


他苦笑了一下,“看来下回我再约你,应该穿正装,那样可能会让你有点安全感。”


还下回?没下回了!


“对了,我还没回答你的问题。”他忽然说,“你也没有回答我。”


“什么——呃——什么?”我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还在过滤他身份证上的信息,貌似没有假,可为什么我有这样不真实的感觉呢?


“我忘记告诉你我的职业,我做的事和金融有关。”


“股票?”这是我作为一名兽医对金融的全部理解。


他想了一下,似乎难以向我解释,最后迟疑地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一定是贝贝泡股票交易所,乱攀关系认识的学弟,我就知道他把我送了人情,也许是想得到点内部消息。可看看豆男的样子,是那种能接触到核心机密的人吗?就算有,也不能随便泄露呀。


等下回家后就约贝贝出来,练习一下降龙十八掌,好久没练了。师傅常说拳不离手,或者我应该每天找他练一遍才对。


“你没回答我——可以今天和我吃饭看电影吗?”豆男问,一脸的热切,甚至屏住了呼吸,好像如果我拒绝,他就会受到很大的打击似的。


我不想和他出去,可是拒绝的话还没到嘴边,头就先点了下来。这是我人格上的重大的缺陷,我总是在关键时刻心软,不太好意思拒绝对我表示好感的人。


他欢喜得几乎跳起来。


唉,可怜见的,有人请吃饭居然幸福得快死了似的。


“走,我们去吃饭。”我一挥手,当先迈步,却被他叫住,“现在才三点,吃晚饭太早了吧?”


我一回头,凌厉的目光一扫,吓得他低下头去,“我们不如先去看个电影,如何?要不找个地方坐坐,喝点茶也行呀。”


我绷了一会,终于还是垮下脸。何必为难一个孩子呢,不过看电影可不行,现在电影票多贵啊,比吃饭的钱都多。干脆逛商场吧,只逛不买,两个小时很容易过的,如果非要看点什么,到卖电视的专柜去,随便看点新闻就好了。


“我不喜欢看电影,我要逛商场,你有意见吗?”我说。


豆男用力地摇头,一脸喜色,我怀疑他是为了多活动一下,一会儿好多吃点。不过事已至此,我也别多计较了,何必花钱花时间还不痛快呢?不如就当领个弟弟玩一下,人最重要的是要想得开。现在天气晴朗,热浪袭人,到商场去免费享受冷气也不错。


正好我家附近有一个大商场,里面卖的东西就一个字,贵!所以,那里的环境也相当不错,顶层还有餐厅。于是我买了两个蛋筒冰激凌,一人一个,进了商场瞎逛,看到什么好玩的都停下来品头论足一番,看到好东西也顺便流一下口水。


豆男话不多,我说什么他都同意,我表达什么情绪他都配合。渐渐地,我对他没那么抵触了,毕竟有个人把我当圣女,把我的话当圣旨,那种被崇拜的虚荣感还是滋味不错的。当然我买蛋筒冰激凌时,他也没抢着付钱。


最重要的是,他虽然面相年轻,我也是同一类人,他穿得像个大学生,我今天打扮得也低龄化了一点。绿色星形图案的小衬衣,白色腰带,白色七分裤,黄色手镯,半高跟凉鞋,白色带黑色圆点的包包,短发用一条黄色花带拢着。


就当是年轻情侣没事到商场来过眼瘾吧。


心情放松,时间就过得快,我们逛了快三个小时,然后站在商店的大门边研究到哪里去吃晚饭。我正要给豆男介绍附近小吃街的牛魔王炒面,本来我想请他吃三块一盘的,但看他今天下午陪我逛得开心,狠狠心,决定请他吃八块的。而就在这时,忽然看到门外有一辆外形熟悉的汽车停在门口,从车上走下一男一女。


带客泊车的小弟迅速跑过去,挡住了我的视线,让我只看到那个男人。他穿着款式简单但品质极佳的灰色真丝西装,白色衬衣,看似随意,整个人却非常有型,举手投足间有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从他身边经过的女人没一个不露出花痴的神色。


可惜,我却看不上这人。哼,林泽丰!上辈子和我有仇吗?真是到哪都躲不开他!


我一拉豆男,想避到别处,免得我待会儿吃不下饭,却在看到林泽丰身边的女人时,挪不动步子了。


那个美女!照片中的美女!


虽然她的模样比照片中成熟很多,但我也一眼认了出来,毕竟这种等级的美女不是经常可以见到的。不过她的成熟并不是指容貌和身姿,她还是一如照片中那样美丽,虽然不能近距离细看,但如白瓷一样的皮肤那样紧致,一点儿赘肉也没有,身材标准得好像服装柜台中的木头模特。


而我之所以看出她比照片中的人年长,是因为她的眼神妩媚练达,不是二十出头的女孩能拥有的,满是知性优雅的光辉,非常迷人。正如我第一次见到她照片时的感觉,这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多的是,但像她那样美得不自知、不自得,美得无所谓,才是动人心魄的啊。


她穿着湖蓝色的连衣裙,头发精巧又蓬松地盘着,一边走路,一边和林泽丰说笑。如果说路过此地的女人都为林泽丰花痴的话,所有的男人则都被这女人摄住了心神,包括豆男在内。不过他只是惊艳一瞥,随即又像小狗一样哈着我了。


这一刻,我好像见了鬼,一来从那天林泽丰对照片的珍视程度上来看,我一度以为这个女人已经红颜薄命了,所以,他才为我不小心打碎镜框而发飙,没想到她原来在这世界上活生生地存在。二来我怀疑眼前的男人不是林泽丰,而是一个和他长得极为相像的人,因为他那样冷血无情的面瘫人类,是不可能这样温柔微笑着对女人低声细语的,而且还体贴绅士得很。


这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我产生了幻觉,世间万物都有一定的道理,他这种行为没道理呀!可是——不管有没有道理,存在的就是存在的,而且他们还接近了,正向商场内走过来。


眼看这一双璧人越来越近,我情急之下一返身,把头靠在豆男的肩头,假装一对情侣在拥抱。


豆男的身子先是一僵,之后幸福得全身发抖,害得我和过电似的。好不容易等这两人走过去,我偷眼看到他们进了电梯,连忙跑过去盯着闪烁的楼层数字:顶层。


跟上去看看?还是当成没看见,直接回家?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我犹豫良久,也没有答案,不想多事,却忍不住好奇。这女人看来和我的秀秀也有关系,我需不需要观察一下呢?再说看林泽丰这德行也很奇怪,对于他和那女人在说什么,在干什么,我实在猜得心痒难挨。


“劳驾,借过。”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我下意识地向侧躲开,看着一对情侣进了电梯。而就在电梯门就要关闭的一刹那,我几乎本能地伸手挡住门,双腿自动迈了进去,按下了到顶层的按键。


“上楼干什么?”豆男追上来问,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退去,看来纯情得很。难得难得,现在的小孩子大概十五岁就会失去处男之身,像豆男这样还懂得羞涩的男人实在是国宝了。


“吃晚饭啊,楼顶不是有个餐厅吗?”我顺嘴说,“不要怕啦,我请你好了。”


我这么一说,旁边的那对情侣直看我们,害得豆男有点局促不安。我自责万分,心想我不该当着别人的面这样说的,但愿这不会伤了他的自尊。


“听说顶层新开了叫‘天宫’的露天餐店,风景视线良好,你们也是来试试的吗?”那个女孩突然问。


这是个好姑娘,意识到他们的目光让豆男不自在了,所以出来打圆场。


“是啊,是啊,我们来试试。”我答着,又随意攀谈了几句,电梯就到了。


互相谦让和致意以后,那对情侣先走出去了,我拉着豆男鬼鬼祟祟地踏出电梯,发现外面是一条玻璃墙走廊,从外侧可以一清二楚地看到餐厅内的情况。大概因为新开了露天餐厅吧,这边的室内餐厅中客人非常少,一目了然,林泽丰并不在这里。于是我们也跟随那对情侣的脚步,通过走廊和一个旋转楼梯上了天台。


面前,是一个比较西式的露天餐厅,布置得就像棕榈滩,很热带化,白色的桌椅,花色鲜艳、外形像蘑菇的遮阳伞,此时虽然夏日的余晖还在,但因为四面都种植了叶片肥厚青翠的高大植物,一点儿暑热的感觉也没有。


站在这里,听着街市的喧嚣声隐约模糊地传来,让人有恍如隔世的感觉,果然像身处天宫一样,如果站到天台边缘,俯视俗世凡尘,感觉一定很不错的。


我先陶醉了一小下,之后视线迅速搜寻林泽丰的身影,发现他就坐在对面天台边的一个位子上,正和那个美女说着什么。我看他有转过头来的趋势,连忙拉着豆男找了个背对他的位置。


因为我动作匆忙,差点把殷勤迎上来的侍者撞翻,不过他服务态度真好,脸上微笑虽然僵硬,却一直没变过,还给我们拿来了菜单。


“你来点吧。”豆男对我说。


“你来,你来。”我随口答着,一手伸进包内掏出小化妆镜,假意补妆,调整好角度,观察林泽丰那面。


hoho,正看到他居然和那美女两手相握,低声说着什么。果然啊,被我发现了奸情,这是天大的好事,证明我的秀秀和这女人没关系。


我心花怒放,继续再看,不过看了会儿就觉得不过瘾了,因为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我沮丧地放下镜子,没发现豆男已经老实不客气地点过菜了,只琢磨着怎样才能听到林泽丰和那女人的对话内容。


如果他那样强硬的人此刻说着肉麻的情话会如何?我想象了一下,之后打了个寒战,忍不住抱住臂,感觉好恶心哪!


“小新,你怎么了?”豆男问。


我继续寒战,因为几个小时来,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怎么那么麻呢!


“如果你不喜欢这里,我们可以换个地方。”他很体贴。


我却一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因为我看到一只小鸟就落在左侧天台边的栏杆上。真好,想吃冰,天上就下雹子,想偷听,上天就专门派个天然窃听器给我。


于是我尽量以不被人注意的轻巧动作溜到小鸟身边去,一边走一边和它感应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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