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附录吊打校长的奇案(3)

作者:李宗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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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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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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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666字

省府关于此案的办法,是另委校长,令其查明行凶学生;一面命宗吾交出证据,以便送交法庭;一面令黄道尹查明主使者,逮捕归案。后来黄道尹查复,请通缉甲丙二人,此二人终未缉获,宗吾的证据也未交出,随后二人的通缉令也取消了。当他们通缉令未取消时,丙忽然致宗吾一信,说他查得很公道,真是有口皆碑。丙的心意必是这样:我正要设法取消通缉,请你不要出来说话,你的呈文中本与我留得有开脱的路子,我就朝此路走去,总是不违背原案,不说你查错就是了。宗吾接得此信,也未管他。


新任校长查复说道:“殴辱王校长,是某某四生,业经学校斥退,惟该生等是受人嗾使,请恩施格外,免究余罪。”要问这四生是谁?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们还该记得那两位赌钱的学生吧,新校长呈复开除的就有这两位。此外两位,一位是因到王校长的寓中,去报告校中的内容,被学生自治会用学校的名义早已斥退了的;一位是因某种事件,早经丙校长任内斥退了的,这四位早经斥退的学生,竟成了殴辱校长的凶犯,真是千古奇冤!但是这含冤的四生,却不知他们在名义上又被开除一次,所以此案自始至终,无一不奇,可说是古今中外教育史上第一奇案。


关于此案中的甲,这里还当予以特写,宗吾对于此人,是极端钦佩,极端畏惧的。今借宗吾自己的话,来看看这位教育界的英雄吧。宗吾说:“我在遂宁县署会议席上说殴辱王校长者手段欠高明,这是瞒心昧己的话,是我辈宦场中人敷衍面子的话。其实甲高明极了,我遇着他真是怕死了!我由潼南转到某县,正是他的故乡。我住在劝学所,听说他回来了,在各机关来来往往,谈及此事,兴高采烈。此时报上已把我的呈文披露,我很怕他跑来打我。有一天,我下乡查学,问轿夫道:‘你们认识甲否?’轿夫答:‘怎么不认识呀?他很文雅的,曾任县中某某等职。我们抬他的轿子,小钱给得很多,待人真好!手下的弟兄,一呼就是千多人。’我一听,骇极了!才脱虎口,又入虎穴。从此不敢下乡,终日躲在劝学所,外面不露声色,里面却是提心吊胆。因说暑假将临,我要回富顺视察一周,顺便回家休息。声言某日起身,取道资州而行,并把轿子雇定;起身之日,临到上轿,又对轿夫说,省中有事,我要回省,不回富顺了,轿钱照样算结,我就转道向省而去。心想:报上披露的呈文,说我获有证据,万一甲命手下弟兄在路上装作匪人拦截住我,打我一顿,把我的行箧挑去了,然后他再向我索证据,叫我如何应付?我转道走了六十里,到一镇上,住在一个小学内,称病不走。心想你在资州路上等我,我已经改道了,即使探知赶来,我已住在学校内了,其奈我何!住了几天,我又怕他派人在赴省的路上等我,一日清晨起来,我口称病已好了,仍回富顺,直向资州走去,到了资州,心才放下,才算真正出了险地。甲把一个厚黑教主骇得这样,也就可以不朽了。甲是否有此心,不得而知;如果他知道我当时的心理,也必失笑。我说这话,是证明我说他手段欠高明,实是瞒心昧己的话。我以后常常探询某甲的起居,听说他在故乡很好,何时我们睹面煮酒侈谈往事,或许他会说:‘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我每听人提起此公大名,就震惊不已,大有闻雷失箸光景。平心而论,此公的本领,比我大多了,我之所以未失败者,‘天幸’二字救了我。昔人云:‘天下奇谋妙计,无过脚踏实地。’此公谋非不奇,计非不妙,所惜者未脚踏实地;我则谋不能奇,计不能妙,但处处脚踏实地做去:这是我二人的不同。”


宗吾对于“吊打校长的奇案”,作了如此结论,我们也可借此窥见他办事的态度了。当年张列五对他说的“权术公开”四字,他认为可补圣经贤传所未及,是牢牢记在心头的。他查办此案,不免略掺“权术”,但事后公开出来,就让甲乙丙三人批评一下,再请当日参加此役的人也批评一下,在他当日的处境,是不是可以获得原谅与同情呢?


至于他经常的查学态度,他认为省视学的职务,是在整顿教育。大凡地方上办学的人,哪个不想办好呢?其所以办不好的缘故,总有他的困难,查学的人就应该帮助他去解决其中的困难。所以每遇办学的人,自己心中须先想道:我是来帮助他的,不是来捉强盗的。许多省视学专门搜索办学者的隙缝,以弹劾几个人为精明,未免有失设置省视学的本旨。因他有此看法,所以他查学多年,从不主张轻易更换人,遇着失错的地方,他便对当事人说:“某某几点,你可以改正,继续办下去;我二次查得你不知改进,非据实纠举不可。”他觉得这样办,比另行换人收的效果大得多,若有非换人不可者,他就秘密对当事人说:“你不能再干下去了,可递个辞职书与我,公事上我为你敷衍面子,否则我只得呈报上去,请明令撤换了。”如他得到辞职书后,即报上去说:“某人去志坚决,我再三慰留,他也不肯打消辞意,请另简贤能接替为便。”其有人被攻击者,他就说:“趁我在此,约集机关法团及地方官到场,将经手款项清算明白,免得去职后再受人攻击,为学务上多添纠纷。”这类的事,不能悉举。他多年来查学的报告,四川教育厅都有案可稽,都不失为一纯教育家的风度。唯有像“吊打校长的奇案”这类事件,他才肯掺入事后可以公开的“权术”进去。


“只要打不死,又来!”


他对于现在法定的学校,主张有两种解放:第一种解放,是破除学校与私塾的界限,把在校肄业的,和在家自修的,同等待遇,并不必限定年龄,使为工为商为农的,及早年失学的,都给他们一条出路;第二种解放,是学校内部的组织,得由教员体察情形,酌量变通,不必拘守那种死板的办法,可随学生的程度,为适宜的诱导。但有了这两种解放,自然呈现一种纷乱的状态,再设立一种考试制度于其上,悬出一定的标准去考试,于是参差之中,就寓于划一之制了。


一九二二年,宗吾同省视学游子九奉命赴各省考察教育,见到南北各省学校办理的成绩,比较上虽不无优劣的差异,但同在现行教育制度束缚之下,是不会有理想的发展的。因此他考察归来,即力主实行考试制,以救其弊。一九二三年下学期,成都开“新学制会议”,他便同几位省视学,及会员多人,提出考试案,开会讨论,未蒙通过。会毕,他即单独上一呈文,主张各校学生毕业,应由政府委员考试,即后此十年教育部才颁令全国的会考制度。他于呈文中列举理由十六项,并请在原籍富顺试办,经省署核准,委他为主试委员,一九二四年暑假举行,后来推广于川南各县。一九二五年年假,叙州府联立中学学生毕业,他复为主试委员,考了几场,一夜学生多人,手持木棒哑铃,把他拖出寝室,痛打一顿。据他说,打时秩序非常之好,全场静悄悄,学生寂无一语,他也默不做声,学生只是打,他就只是挨,学生打够了,临走,骂道:“你这个狗东西,还主不主张严格考试?”他躺在地下,想道:“只要打不死,又来!”学生走后,他请宜宾知事来验伤,将伤单粘卷,木棒哑铃,存案备查,次晨,又请该校邓校长到床前,他便口授电文,由邓录出,呈报上峰,历述经过情形,末云:“自经此次暴动,愈见考试之必要,视学身受重伤,死生莫卜,如或不起,尚望历行考试,挽此颓风,生平主张,倘获见诸实行,身在九泉,亦当引为大幸!”疗养稍愈,即宣布继续考试,他裹伤上堂,勒令全体学生,一律就试,不许一人不到,就是打他的学生也无例外;但场规较前更加严厉了,学生也只得规规矩矩地考下来。事后,他特作一书,叫做《考试制之商榷》,说明考试的必要,尤其注重学制的改革,由教育厅印发各县讨论。他常常对人说:“不经这一次痛打,我这本书是作不出的,所以对于该生等,不能不深深感谢!”


他以为这次的挨打,是十分应该的,因为当时各地的学生,都在运动废除考试,而他偏偏主张严格考试,又不曾宣布详细的理由,哪能不挨打呢?自经这次苦打以后,他才得了一种觉悟,凡事固然重在实行,尤其重在宣传,他之所以被打,是由于一般人对考试制怀疑,所以才生出反对的事来。王安石的新法,本来是对的,当他在鄞县做官的时候,曾经试办过,人人都称便利。但他做了宰相,把他的新法推行天下,就遭了一个大大的失败。要说他没有毅力吗?他是“天变不畏,人言不恤”的,其担当宇宙的气概,是古今不可多得的人物。要说他的新法不好吗?他死去以后,他的法子几乎完全被人采用,还有许多法子一直行到今日,不过把名称改一下或把办法略略修正一下就是了。然则王安石何以当时会失败呢?这就是他少了一层宣传的手续。当时的名流,如司马光苏东坡诸人,都不能了解,一齐反对他,彼此各走极端,结果两败俱伤,不但人民吃亏,国家吃亏,反种下后来亡国的因素,真可说是不幸之至!假使王安石不亟亟实行,先从宣传入手,把他的法子提出来,听人指驳,取消那种执拗态度,容纳诸贤的意见,把那法子酌量修改,诸贤也不泥守祖宗的成法,把那法子悉心研究,经过长时间的辩论,然后折中一致,大家同心协力做去,岂不是很好的事吗?宗吾心中有了这个见解,所以他把主张考试的意见,就发表了出来。


他主张施行考试制,并不专在考试的本身,是想借着这种制度,以求教育的普及,和造就真实的人才。他对于现在法定的学校,主张有两种解放:第一种解放,是破除学校与私塾的界限,把在校肄业的,和在家自修的,同等待遇,并不必限定年龄,使为工为商为农的,及早年失学的,都给他们一条出路;第二种解放,是学校内部的组织,得由教员体察情形,酌量变通,不必拘守那种死板的办法,可随学生的程度,为适宜的诱导。但有了这两种解放,自然呈现一种纷乱的状态,再设立一种考试制度于其上,悬出一定的标准去考试,于是参差之中,就寓于划一之制了。


他说:人的本性,原是不齐的,现在的学校,处处求整齐划一,他以为“整齐划一”这句话,是戕贼个性的名词。古时有个强盗,捉住人即按他在铁床上,身比床长的,把他截短点,身比床短的,把他拉长点。现在的学校,注重学年制,学年一满,就可毕业,资质高的,把他按下去,资质劣的,把他拖起来,究竟学生感不感到痛苦,办学的人是不管的,而且美其名曰“整齐划一”,试问这与铁床主义,有何区别?青年个性,如此被戕贼的,就不知有若干了。


现在的学校,是按钟点授课。本日应授的功课,即使学生业已了解,钟点一到,还是叫他们上堂听讲;其有程度太差,听了茫然不解的,也要叫他们上堂听讲。因为不如此,就不算整齐划一了!牺牲学生的精力与时间,去换取形式上的整齐划一,这便是现行制度。实则所说的三年毕业四年毕业,并不是所习的学业,要三年或四年才能完毕,不过是讲堂上规定了若干钟点,必须去坐满罢了。仿佛是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是四年的有期徒刑。所以现在的学校,也可以说是监狱式的学校。


按现在学校的组织法而言,管理人对于形式上负责任,铃子一响,只要他能把学生弄上讲堂,他的责任就算尽了;教员对于时间负责任,只要他每点钟能在讲堂上讲过五十分钟或讲过四十分钟,他的责任也就算尽了。孔子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这本是很好的教授法,但如今用不着了,铃子一响,就须上堂听讲,不愤者也要启,不悱者也要发,学校的组织如此,怎么会不生流弊呢?


拿斯密士的“分工原理”研究一下,就知道学校内的学生损失的劳力和时间,真是不可思议了。据斯密士的调查,一个人做针,每天只能做二十枚;倘把做针的工作分开来,一个人拉,一个人截,一个人钻,一个人磨……共分为十八人,每天可做八万六千枚,平均每人每天做四千八百枚,所得成绩增加二百多倍。现在学校的组织,每日要学几种学科,每科以一点钟为限,这就像一人做针,时而拉,时而截,时而钻,时而磨是一样,当然有许多劳力和时间,作为无益的消耗了。虽说学生肄习各种学科,与做针的情形不同;但明白了这个原理,就知道每点钟改习一种学科,是最不经济的。中学校应习的各科不该同时并进,所有各科学习的先后,和学习的时间,都应该酌量变通,取消那每天学习五六科的办法,所得的效果,一定要增加许多。


若取一种未经学习过的学科,自己去研究,就知道其中的甘苦了。遇着不了解的地方,往往钻研许久,都不了解,一经了解,以下的即迎刃而解。有时发生了兴趣,津津有味,自己不忍释手,进行非常之快,比那教师讲授的速度,真有天渊之隔,而且是自己钻研得来的,心中也格外畅快。好比煨肉的方法,初时用猛火,到了沸腾后,改用微火,只要能够保持沸腾的温度,虽是微火,所得的效果仍与猛火无异。凡人看书,有时发生兴趣,津津有味,这就是煨肉到了沸点的时候,就该一直看下去,这是用力少而成功多;倘此时无故把它放下,隔许多时候又来看,自己也觉得兴趣没有先前那样好,看下去就较为艰难了,这便是煨肉停了火的缘故。必要耐心再看许久,方才发生兴趣。若把平日自己看书的经验,下细思考一番,就可发现学校每一点钟换习一科的弊病了。


例如学校内,学生上讲堂,听教员讲某种学科,初时一二十分钟,还没有什么趣味,这就是因为煨肉的水还是冷的。入后越听越有趣味,就是到了沸点的时候了。忽然铃子一响,改授他科,这就像肉还未煨好,就把罐子提开,改为煮饭一样。学生又要经过一二十分钟,才能发生兴趣,正在津津有味的时候,钟点又到了,又须改授他科,这就是饭还未熟,又改而炒菜。每天学习五六科,改变五六次,结果时间耗费了,精力也疲倦了,所受的益处,依然没有好多。


有人说:“每日功课,难易相间,才不亏脑力;每一点钟换一种学科,使脑筋变换,才不受损伤。”宗吾对于这个说法,也有点怀疑。请问世间的事何者为难?何者为易?依他的解释:(一)前进无阻则易,前进有阻则难,所以行平直的路易,行崎岖的路难。(二)顺其习惯则易,违其习惯则难,所以读书人以写字为易,挑担为难,而劳工则以写字为难,挑担为易,当学生学习某种学科,正在津津有味的时候,如果听他一直做下去,岂不是前进无阻吗?忽然换一种学科喊他去学,这就像行路的人,正在顺利前进时,忽然有了障碍,不得不折而他走是一样。又学生正在发生兴趣时,顺着他的惯性让他前进,自然是很便利的;为什么要改授他科,阻止他的惯性呢?这明明是化易为难,何尝是难易相间?我们也只能讲明这个道理,使学生自择其所谓难所谓易,不能钻入学生的脑中代择其所谓难所谓易。学生习某科,他要想继续下去,不肯中止,这是可以的;他自觉厌烦了,想另换一科,也是可以的。当纯由学生自动。教师在旁边辅导,随时指点,却不可强制他。这样学生的进步,自然很快,脑筋也不会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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