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新蕾初绽最喜人

作者:梁晓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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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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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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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370字

友人荐来魏廷屹的数篇散文,嘱我点评。


这名字使我以为是男青年,看了简介,方知是女孩,还在读高三。那么,是“90后”了。


读罢六篇散文,不禁从心底赞道:好一个文心细腻,笔触深情的女孩!难怪小小年纪,已是宜宾市及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了!


我读到的六篇散文是:《马尔代夫的海在流泪》、《一克拉的眼泪很珍贵》、《想念一米阳光》、《黎明前的星空》、《那年小小》、《墨隐》。


前两篇散文短,是廷屹15岁时写的。


先说第一篇。世人皆知,2003年夏威夷发生海啸,几乎瞬间吞没20余万人生命,举世悲哀,而马尔代夫,亦遭海啸蹂躏,成为夏威夷很深的一道伤口。这篇散文写的是他者,一个叫任小乔的男孩。他5岁时产生一个大愿望,要在35岁前“走遍全世界”。至23岁,最想去马尔代夫,但父母都不同意。母亲直接说“危险”;父亲反对的理由是“马尔代夫在流泪”。又过了5年,他的愿望实现了,在马尔代夫住了一个月,并在日记中留下了这样的感言:原来太阳也可以拭干马尔代夫的泪水,伤口也可以不流血,世界上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


15岁的女孩,关注到了世界重大灾难,是心有大情怀的证明。然时间足以解构幸福感,消弭悲哀,却是不言而喻的。不言而喻之事理,其实也就不劳任何人写了。“永垂不朽”一词用在此篇散文中,又是不怎么恰当的。我读出了隐性的调侃意味——但调侃会抵消大情怀的真诚,这是应注意的。调侃只有用对地方,才呈现好的效果。


故坦率地讲,我认为这一篇是不成功的散文。然而第二篇大为不同了。


确乎,克拉只用来计量钻石的重量。


此篇的题目真的很好。感悟也好。


我想,相对于迄今为止一切印在纸上的文字,廷屹大约是将眼泪、钻石、克拉三个关键词联想在一起的第一人吧?眼泪也珍贵吗?她认为眼泪也珍贵,认为某些人在某些情况下所流的眼泪堪与钻石相比,其至比钻石还珍贵。不是对眼泪每有所思所想之人,断无此等体察入微的感受。眼泪当然是从眼中流出的,可我们也会常说“心在流泪”。那么,写眼泪之珍贵,其实也是在写人心中某些“东西”是如钻石般珍贵的。15岁的女孩而能有此联想、感悟,着实令我顿起敬意。此篇最短,但其联想同样珍贵,其感悟值得别人收藏。


但这一篇也有遗憾。不是所有的眼泪都珍贵,被情调吸引出来的眼泪是廉价的;“追星族”冒着鼻涕泡同时横流满脸的眼泪,在我看来也一钱不值。感动的眼泪、同情的眼泪、忏悔的眼泪,在我看来才是珍贵的眼泪。对于难以被感动,缺乏同情心,没有忏悔意识的人,则就更珍贵了。其泪一流,证明一颗心软化了,一个灵魂获得救赎了。此时之泪,比之亲情、爱情、友情、乡情、恋物情所流的泪更高一个等级,是极品泪。


此篇若能加入以上感想,虽短,可谓短美文矣。


《想念一米阳光》是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是小孩子的时候,曾经由南方去往北方,与为生计而创业的父母住在“一间阴暗,窄小的屋子里”,“床似乎总是紧挨着几十个酒箱子”。房间里充满酒糟味儿,看不到阳光,因为仅有的一扇小窗几乎被摞得很高的纸箱挡严了;陪伴她的只有小小的录音机和儿童节目中所讲的童话故事。某一天早晨醒来,终见一米阳光照进屋里,于是欣喜若狂,又恢复了开朗活泼的性格。从此,与那一米阳光结下了醇醇亲情……


我喜欢这一篇散文。


乃因,在许多“80后”、“90后”那儿,清贫仿佛是可耻的,讳莫如深的,需要遮蔽的。所以,断不肯由自己写出来给人看。


清贫当然是人人都不愿过的生活。


但若觉得清贫可耻,那么天下所有含辛茹苦的父母,岂不是就都该自杀了吗?


廷屹意识中显然并有那么一种错觉。她写得特坦率。而这一点,证明她是个内心极阳光的女孩。


这是难得的。


也是我喜欢此篇散文的理由。


《黎明前的星空》是一篇缅怀抗日烈士赵一曼的议论文——“我很幸运,与英雄是同乡”。


赵一曼烈士也是我所崇敬的英雄人物。


故延屹发自内心的议论,与我有共鸣。


前边我谈到,“永垂不朽”一词,用在《马尔代夫的海在流泪》中不恰当,我认为用在此篇中才适当。


永垂不朽不是天天都被人们纪念着;而是,即使过了一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人们面对一个历史人物时,仍会从内心里油然而生敬意。


这样的历史人物是确实存在的。


故我同时认为——怀疑“永垂不朽”有时是有意义的;而相信也是有意义的。


《那年小小》是写他者的散文。此篇中的他者是廷屹的姨妈,一位大约比我小不了几岁的女性。


作为“90后”的廷屹,试图要了解五、六十年代人的经历了,对于喜欢文学写作的她,这种自觉应予肯定。尽管姨妈少女时期的一段朦胧的梅竹恋情并不足以多么打动我这种年龄的人,但关注、关怀他者的人生、命运,不一味只写自己,以为唯有自己才最值得写——这一写作的方向是我一向主张的。


我希望这一方向,逐渐成为廷屹今后的写作理念。一味写“自我”难以持续。


而他者构成社会;社会永远大于“自我”,故谁也写不完的。


《墨隐》是六篇中最长的写人物的散文。那一人物是一位居住在北京一条胡同里的,实际上终生未嫁的,孤身一人每月仅靠退休津贴过着普通生活的老人。她本富贵之身,曾是敌军某党高级将领的宝贝女儿。那英俊的男子不仅是她父亲的副官,还是她的未婚夫。他一次次窃取的绝密军事文件……他继续潜伏……读来像谍战片情节,然而却是真人真事。


难以想象,还是高三女生的廷屹,不但捕捉到了这么一种线索,而且成功地进行了采访,并在六七千字以内,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地写出了《墨隐》这样一篇散文!


此篇散文体现了廷屹相当不凡的采访能力和相当成熟的叙事水平。


老实说,我认为,怎样诠释如此这般令人唏嘘不已的,一段儿女情长的史事,委实有些超出了一名女高中生的认知范畴。


但廷屹是明智的。她将笔墨集中于一个“情”字上,读来令人感慨万千。爱情在此篇散文中,被写得接近是信仰。


此篇证明,廷屹这一名高中女生,在文学写作方面肯定是大有前途的。


她这样的高中女生日后倘不成为作家,我觉得简直是不可能的……


祝她继续写出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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