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蒙
|类型:文艺·名著
|更新时间:2018-09-20 22:54
|本章字节:1300字
老王
没有事便搜索一些著名音乐家的生平事迹,要不就听中央电视台的音乐故事。他非常喜欢德国的克拉拉。她生于1819到1896年,活了七十七岁。先是嫁给了比她大九岁的舒曼,后来舒曼进了精神病院,死于1856年,那年克拉拉四十七岁。
后来她又与勃拉姆斯好了,勃拉姆斯比舒曼小二十三岁。克拉拉比勃拉姆斯大十四岁。后来勃拉姆斯也进了精神病院。克拉拉死于1896年,次年,勃拉姆斯去世。
显然,克拉拉跟谁好,谁就是青史留名的大作曲家。
克拉拉自己也留下了许多音乐作品,但是由于她的丈夫、情人太有名了,她的作品反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瞎子阿炳呢?父亲是道士,自己是小道士兼乞丐。解放后他得到最好的照顾,但是命运不济,1950年他刚过上好日子就死了。他活了五十七岁。舒曼的寿命是四十六岁,勃拉姆斯则活了六十四岁,与马克思的寿命相同。
然后老王想,1929年在伟大的中国,出生了一个后来叫老王的人,他不会作曲,也没讨过饭,更没提出过什么理论,包括伟大理论与渺小理论。他没住过精神病院也没有去过德国(虽然吃过德国进口的白色小药片),他的妻子不是克拉拉,不比他小九岁,也不大十四岁。他的视力不太好,但也不算瞎。他的收入不高,但也不需讨饭。他没有什么作品,也没有服过徒刑,他的名字不会被任何非他子女的人记住。
所以,他不是阿炳,不是舒曼,不是勃拉姆斯,他就是他自己,他就是老王。他只能,他必须挺起胸或缩起颈做老王。
老王(又一)
老王被告知,有一组微型小说的主人公名叫老王,熟人读后窃窃私语,这不是写的老王嘛,怎么写得这样窝囊,猥琐,缺少风度?你何不找作家算个账,搞点时髦的名誉权之争,至少可以委托律师跟他要几个钱花花,借此也增加一点自身的知名度。何乐而不为也?
老王一笑,他说,我其实不配做小说尤其是系列小说的主人公,如果当真做了,那就是作家瞎了眼睛,或者是我有意无意盗名欺世,让他上当受骗了。我怎么好意思跟他要求赔偿,而不是主动赔偿他一点损失呢?如果我是圣贤,写我的作家也就是准圣贤了。如果我是将军,写我的作家差不多能够做到上校或者大校啦。如果我是美女,写我的作家起码也可以拍拖一个绝色佳丽。现在我这副样儿,他最多是一个假老王、代老王、老假王或者老代王或者王老代或者王代老罢了……不是我害了作家,坑了天才作家,不是我对不起作家吗?我惭愧还来不及,遑论其他?
为老王献策的朋友失望而去。摇头曰:朽木岂可雕焉!
过了几天,老王看到了以老王为主人公的系列微型小说,竟然是盗用他的名义写的。没有看到三分之一,他打了一个机灵,激动地说:“好啊!世上竟有这么绝妙的好文章!虽说是老王写的老王,却与我本人无关。全中国祖籍太原人士蒙周王姬氏赐姓王,从而可以叫老王的人至少有二千万,与老王同名的也不会少于二十五万个,谁管得了那么多!反过来说,如果有许多国人窃窃私语认定是鄙人写了鄙人,倒也未尝不善!”
正是:
老王不甚老,
老王不是王。
禅意实无意,
尴尬即文章。
翩翩复袅袅,
花草恁拈藏。
信马成一笑,
何必混装腔!
满纸荒唐言,
解人自徜徉。
烟士皮里肾……
注:或译烟士皮里纯,灵感之意,亦可作嗜尼古丁而伤肾之意不解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