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纳尔逊·曼德拉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16
|本章字节:3344字
那时候我很落后,贫穷和乡土习惯有时会闹出笑话。有一天,我搬到库玛先生家里时间不长,我走在从约翰内斯堡回家的路上,肚内十分饥饿。我已经节余了一点钱,决定挥霍一次,买点鲜肉。我好久没有吃到肉了。因为周围没有正规的屠宰肉店,于是我走进了一家熟食店。这是我来到约翰内斯堡之后才看到的一种商店,透过玻璃,我看见一大块令人馋涎欲滴的肉。我叫站在柜台后面的一位先生给切了一块。他把肉包好递给了我。我拿着那块肉,抱着有一顿美餐等着我的梦想直奔家中而去。
当我回到亚历山大我的房间的时候,我招呼房东的小女儿。她只有七岁,但她是一个聪明的小女孩。我对她说:你把这块肉拿去让你姐姐帮我做熟好吗?我看她想笑,但又控制着没笑出来。因为她十分尊敬长者。我感觉有些不对劲,于是问她是否有什么差错。她乖乖地说:这块肉是熟的。我问她说什么,她解释说我买的是一块火腿,可以直接吃。这对我完全是一件新鲜事。我没有承认自己完全无知,告诉她我知道那是一块做熟了的火腿,但我想热一下。她知道我是在不懂装懂,便跑着离开了我。那块肉好吃极了。
在亚历山大,我重新与生性活泼的爱伦恩卡彬德续上了旧。我在希尔德顿读书时就认识她,这时她正在亚历山大的一所学校里教书。事实上,爱伦和我已经坠入了爱河。在希尔德顿,我对她只是稍有了解。直到在亚历山大我们重逢的时候,我们之间的爱情种子才开始绽开花朵。那时,我与她在一起的空闲时间太少了,谈情说爱很困难:我们周围总是有那么多人,几乎没有适合谈恋爱的地方。我们唯一能单独在一起的地方就是外面的露天场所,因此,爱伦和我只好在亚历山大城内的草地上或小山上走一走。我们大多只是在一起走走而已,当时间允许的时候,我们也有可能搞一次野炊。
爱伦是斯威士人,尽管城内的部落观念越来越淡薄,但是,我的一位朋友却说我们之间的关系纯粹是建立在部落基础上的关系,我明确反对这种观点。但是,我们的不同背景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马布托太太对爱伦不感兴趣,主要因为她是斯威士人。有一天,我正在马布托家里,马布托夫人听见有人叫门。是爱伦,她正在找我。但马布托夫人却说我不在。后来她才对我说:哼!纳尔逊,有位姑娘曾经来这里找你。马布托太太然后问我:那个姑娘是山杠人吧?尽管山杠人是名门望族,但是在当时,山杠人是个贬义词。我对此很生气,说:不,她不是山杠人,她是斯威士人。马布托太太坚持认为我应该找个考撒姑娘。
这个劝告并没有阻止住我。我喜欢爱伦、尊敬爱伦。我认为,不听这个劝告倒是有点绅士风度。这种关系对我来说是新鲜的,与一位非考撒姑娘交往使我感觉自己很有胆识。我年轻,在城里无依无靠,爱伦不但担当了我的浪漫伴侣的角色,而且还担负起母亲般的责任。她养活我,给我信心、力量和希望。但是,几个月后,爱伦就搬走了,我们痛苦地相互失去了联系。
库玛先生有五个女儿,每个都十分可爱。最令人喜爱的是他的那个名叫迪迪的女儿。迪迪和我差不多大,她多数时间都在约翰内斯堡郊外的白人区里做家政服务。我刚刚搬进她家的时候,很少能见到她。但是,后来当我对她熟悉了的时候,我也爱上了她。但是迪迪对我却不屑一顾,原因是我只有一套补丁衣服和一件脏衬衣,形象与一个流浪汉没有什么两样。
迪迪每周末都返回亚历山大,总是在一位年轻小伙子的陪同下回家。我估计送她回家的那个年轻小伙子是她的男朋友,他帅气而又有钱,还有汽车,这是很少见的。他身穿昂贵的美国式双排扣服装,头上戴着宽边帽子,很注意外表。他可能干过强盗,对此我不敢肯定。他站在房子外面的院子里,双手插在西装背心的衣袋里,显得很神气。他热情地与我打招呼,但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把我看作他的情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