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知几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18
|本章字节:7686字
【原文】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菇孟子”。此皆正其疆里,开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协
【译文】
史书定立范围,由来已久。如孔尼父修订《虞书》,从舜开始,却说“考查古帝尧”;左丘明为鲁史作《传》,以鲁隐公为首,却说“惠公的元妃孟子”。这都是划定范围,从头说起。因为有所沿革,就会有所交叉,是事情发展的必然,不算是越出疆界。超过这样的疆界,就可以说是大而无当,不懂裁剪了。
【原文】
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汉书》之立表志,其殆侵官离局者乎?考其滥筋所出,起于司马氏。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史记》者,载数干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胶住调瑟,不亦谬钦!
【译文】
孔夫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像《汉书》中所立的《表》、《志》,也许算是侵犯别人范围,离开自己职守了吧?考查首开其端的,起源于司马迁。司马迁《史记》以“史”作为书名,班固《汉书》用“汉”标立题目。《史记》记载数千年的事,无所不包。《汉书》记载汉朝十二代帝王的事,就有这样一个极限。班固把司马迁《史记》分割开,确定取舍,《纪》、《传》所留下的,只有汉代的事,《表》、《志》所采录的,则直到伏羲时代。举一反三,可见得其余。难道能够这样?胶柱鼓瑟,不知变通,岂不谬误?
【原文】
但固之踌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译文】
班固的驳杂,是过去的事,无可挽回了,而后代的作者,却都跟着他迷误:《宋史》上含魏代,《隋书》包含梁朝。虽说所含上代之事只占全书的百分之一,但一成了先例,就没有人敢改变,成了合理之举,让人为之叹息。
【原文】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摘之所交,纲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若进鸡行拭,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兼复减洪、陶谦、刘虞、孙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译文】
当魏武帝顺应时局,拨乱反正,扫荡群雄的时候,锋芒所向、战火所及的只有二袁、刘表、吕布而已,至于鸽杀汉帝、死后被燃脐的董卓,只与汉皇有关,而与曹操无涉,但陈寿《三国志》却把他放在列传之首。汉代的董卓,犹如秦代的赵高,既然秦代中车府令赵高被诛的事不列入汉史,为什么汉代太师毙命的事就载于《魏书》之中呢?再有减洪、陶谦、刘虞、公孙攒生于汉末,自相吞并,他们对于曹氏,不但原则上毫无共通之处,就是事情也是风马牛不相及。汉史已有详细记载,《三国志·魏志》中仍然编入,这不是放任而不知收束、执迷而不知觉悟吗?
【原文】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沈录金行,上羁刘主;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枚宜?
【译文】
也有的作为一代之史,涉及前后代交叉之事,如果已经见于其它史书,就不应重复叙述。所以秦子婴投降沛公,详情在《秦始皇本纪》中查验;孙伯符死于汉代,其事于《三国志·吴书》中记载。沈约撰著《晋书》,却上录蜀汉之主,魏收编写《魏书》,下列北齐之王,而蜀汉、北齐又各有自己的国史,沈、魏越过界限记载别代史事,谁能说这是恰当的呢?
【原文】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故氏、羌有录,索虏成传。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前作,遂乃南笼典午,北吞诸伪,比于群盗,尽入传中。但当有音元、明之时,中原秦、赵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李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预魏氏而横加编载?
【译文】
自从五胡称王,四海分裂。江南政权继承了正统,排斥北魏、五胡,所以有记录北方诸政权的《氏羌传》、《索虏传》。北魏本非华夏血统,也私下自称“真君”。它的史书偏袒本朝,想要凌驾前代诸史,于是南面包容晋朝,北面笼括各个伪政权,把他们比作群盗,全部写入潜伪类传记之中。当晋代的元帝、明帝之时,中原的前后秦、前后赵之代,元魏正处于对他们顶礼膜拜,把自己当做臣妾的时候,却反倒列之于正传,何等厚颜无耻之极!再如张宠、李雄等政权,占据凉州、蜀州,对于北魏来说,论年代则前后不相衔接,论地域如参商相隔太远,与元魏有何相干,却横加编载?
【原文】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譬夫行不由径,非所闻焉。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斯则可矣。如班书《地理志》,首全写《禹贡》一篇。降为后书,持续前史。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昔春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章名。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译文】
《尚书》,是七经之首要,百家之领袖,凡是为学的人必定先精通此书,然后才遍览群籍。否则就像走路不从正路,这样的事没有听说过。修撰国史的人,如果旁采不同见闻,用以编撰博物志,这还是可以的。班固《汉书·地理志》开头全抄《禹贡》一篇。作为后来的史书,是用来接续前代史书的,如果水里加水,床上加床,只会增加繁琐,却没有什么用处,这不是糊涂吗?过去春秋各国,用赋诗来表达意思,《左传)》己载这些事时,只录下篇名。像作为记载地理的书志,论及自古以来的风俗,说到夏代时,应当说《禹贡》中已详细记载即可,又何必重新复述古文,增加书中的累赘呢?
【原文】
若夷狄本系,种落所兴,北貂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梁瓤,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求之历代,何书不有们雨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盖骄指在手,不加力于千钧;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为史之体,有若于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峡,以此称博,异乎吾党所闻。
【译文】
至于夷狄的起源,种族部落的兴起,如北貂源于淳维,南蛮出自架狐,高句丽因鳖桥得以渡水,土谷浑为马相斗而迁居。诸如此类的传说,查考历代,哪代史书没有?而作史书的人不知道前人已写,后人应该放弃。于是百世传抄,一字不改。多长了一个指头,不会使手上的力气增加;多生了一个瘤子,不能让人的形体变胖。修史的体例与此相似,如果滥引别的事情,以增加书的篇幅,因而号称广博,是我们所没有听说过的。
【原文】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然必谓都无其累,则吾未之许也。
【译文】
陆士衡说过:“虽有可爱之处也一定舍弃。”此话说得好啊,可说是说出写书人的根本之点了。能够懂得断限,确定标准的,历选自古以来史书,只有萧子显的《南齐书》比较接近。但如果说这方面的毛病一点都没有了,则是我不完全赞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