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建群
|类型:文艺·名著
|更新时间:2019-10-06 16:28
|本章字节:12172字
大顺店说完,自己倒先咯咯咯咯地笑起来。笑的途中,一扬手,将炒面口袋扔给了父亲。“大顺店,天色不早了,我们该能走了吧?”父亲试探着问。黑眼罩愤愤不平地说:“我背了这一回,就算白背了吗?伤兵背那老女人的时候,还从她身上,摸出一块银元哩!”
“没白背!工换工,我现在要请这位大哥,将我背上痞巷去!反正他们也是顺路!”所有的人都不再说什么了。父亲背转身,给了大顺店一个脊梁。大顺店一跃,两腿夹住父亲的胯骨,一双有红指甲的手,抱住父亲的脖子。父亲的两只手,在背后交叉起来,捧住大顺店的尻蛋子。
1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大顺店的经过。也就是说,贯穿我生命始终的那一团红色,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她在日本军营里是怎么度过那漫长的四年的,那已经成为永久的秘密。日本人自己拍摄的电影《阿崎婆》(即《望乡》),那里面有在南洋,一群脸上生着粉刺的粗壮的日本兵,排着长队,在阿崎婆的门前等候的情景,这个镜头也许能给我们提供一点想象的基础。
打了胜仗的日本兵,要靠这些“慰安妇”来犒劳他们,打了败仗的日本兵,要靠这些“慰安妇”来鼓舞士气,而在一次战斗与另一次战斗之间,那些宝贵的间隙中,生闲生余事,驴闲啃槽帮,“慰安妇”成为这些战争禽兽的主要的消遣。把不带门栓的门轻轻合上,当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面对时,战争的神经才稍稍松懈。
大顺店的身上经历过多少日本兵,她已经忘记。自从在大王庄的麦场上,经历了那么一场血浴之后,事实上,她的神经已经麻木。只有那些特殊一点的事情,她还有些模糊的记忆。
例如那些性变态的,那些施虐狂,那些水路不走走旱路的,那些要你反客为主、强暴他的,那些因为第一次干这种事情而羞涩得阳痿了的。是的,这些她都还能影影绰绰地记得。严格地讲来,兵役的生活和残酷的战争,会使那些心理最正常的士兵,也会出现一种变态,或者是走向暴戾,或者是走向怯懦,这种变态在面对一个可以被随意宰割的女人的时候,表现得最充分。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兽。
有一件事情她记得最清楚。那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兵,上一个走了,他进来了,撞上了门。当她以习惯的动作,来迎接他时,他却一下子跪倒在了床边。他抱住她的腰,让她坐起来,他说在这一阵子,他突然强烈怀念起了他的妈妈。这珍贵的几分钟中,他希望能做一件事情——他希望能叫一声“妈”,并且希望得到回答。大顺店在这一刻,被这个小兵感动了,忘记了自己为自己定下的“不配合”原则,忘记了全世界的妓女都必须遵守的那个“蔑视男人、仇视男人”的原则,她应了一声。在她应的同时,那个小兵,噙住了她的奶头,而一种天性,促使她将手指,插进小兵的头发里,摩挲着。突然,她尖叫了一声,疼得昏了过去。她的奶头嘴儿,被这小兵咬掉了。小兵的嘴角挂着血,盯着这昏死在床上的大顺店,站起来,吐了一口血唾沫,吐出奶头,然后,哭着跑了出去。
她身下的那个草垫子,换过多少次了,不知道!这草垫子所以要换,不是由于磨损,不是由于被她的尻蛋子塌下的两个窝窝,而是由于她的汗水,还有无数男人的汗水,每天,都将这垫子浸湿,像在水里泡了一遍似的。垫子发出一股霉味,一股汗腥味,一股奇怪的恶臭。
最初的日子,她来过几次红。“插红旗”的日子,也不能休假。后来,这四年的日子里,就不再来红了。如果说这四年中,她麻木的神经,曾有过一次害怕的话,那是进入山城的那一次。中国人将县城,团团围住了,县城里,住着一团的日本兵。一辆牛车,将她秘密送进了城里。光这一团人,轮一圈,她就被整整折磨了三天三夜。她的下身,被男人流出来的那东西,装满了,咕咕咕咕直叫,小肚子也胀成了一面鼓。炊事兵赶来,用烤热了的布鞋底,两手穿上,在她肚皮上熨,在她肚皮上压。每磨蹭一下,小肚子便咕咕地叫一声,而那下身,汩汩地淌着水。“能行了,小肚子瘪下去了!”炊事兵说。炊事兵的话音刚落,又一个日本兵扑上来。
这一切突然在一个早晨结束。日本人投降了,长长的军列,挂着白旗,缓缓向太原城开动。她这时候已经成为一个类无生物,一个白痴,一个被世人以轻蔑的口吻谈到的那种尤物。她糊里糊涂地也坐在了车上,坐在两个士兵的膝盖上。日本兵的***不再挺起的那一刻,令她明白这世界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个戴着红袖章,态度蛮横的接管大员,查车,从日本兵怀里一把拽出她,复一脚,将她踢下火车。哨子一响,火车开动了。
她带着日本兵送给她的“大顺店”这个绰号,留下了。糊里糊涂地,她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大王庄是不能再回去了,村子已经没人,即便,又有了新的人口,她也觉得自己没有脸见乡亲们,见那水那山。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路途上,遇到了一个国民党伤兵。她为伤兵包扎好了伤,扶着他一起走。在路上,还遇到了土匪拦截。土匪要抢她去当押寨夫人,可是,真奇怪,睡过一觉以后,土匪却自愿地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巢,要跟着她走。路途上,这支队伍越来越庞大,输了钱的赌博汉,烟瘾发了的大烟鬼,难民乞丐,都加入进去了。难民中有个重要的人物,人称马王爷,我们后面将会谈到。
最后,这一支奇怪的人群,登上一架很高很高的山时,黄河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就在这里住吧!不要跑了,天底下的好地方,早让人占了!”大顺店说。她的话就是圣旨,所以没有人说不同意的话。山梁上,不知为什么有些废弃的窑洞,有一盘碾子,有一棵古槐,有一座破烂不堪的文昌庙。这就是他们的落脚的地方。这地方原来叫吊儿庄。山下的人们,见了这一支形形色色的人,叫他们是痞子,将他们居住的这地方,改口叫痞巷。大顺店觉得这名字很好。
12
父亲背着那女人,腰身一闪一闪的,在我头顶晃动。母亲很沉默地走在队伍最后边,像吆一群羊一样,吆着我们弟兄仨。并且目光不时越过我们的头顶,不满地向父亲望去。
我也受到了母亲目光的感染。黄河岸边的山,很高很陡,路自然也是十分的陡。几次,到了悬崖边上,我看见父亲停下来,招呼着让我们小心。说话的当儿,父亲用眼睛的余光,扫了扫悬崖底下,扫了扫背上的穿红衣服的女人。我在心里暗暗鼓劲,盼父亲一撒手,腰一拱,屁股一撅,将这女人,扔下崖去。可是,这女人仿佛看透了父亲的心思,她突然说:“这位大哥,你可不要有瞎瞎想法,我要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全家,是出不了这个痞巷山的!”这女人的话使父亲断了念头,他开始专心专意地背着这女人,爬坡了。
越过山顶,再往前走几步,一处阳坡上,有一溜高高低低不规则的窑沿,有一架碾盘,有一棵很粗的,树身不高的老槐,有一座破烂不堪的文昌庙。这就是痞巷了。
大顺店留我们在痞巷吃饭。做饭的是一位老汉,身材很高,很瘦,鹰钩鼻子,下巴下面,有一圈胡子,烂眼圈。大顺店叫他“马王爷”。马王爷对我们这五张大肚皮,很反感,他阴沉着脸,把个锅锅灶灶弄得乱响。但是,很显然,他也不能得罪大顺店,因此,只好勉强去做。
这一顿吃食,是我从生下来一直到那时,吃过的最好的一顿吃食。这叫“猪肉撬板粉”。碗里,一半是腊猪肉,一半是宽宽的板粉条子。我敞开肚皮,一连吃了三大碗,直吃得在一旁看着的父亲,都有些不好意思。“这娃娃小时候,受了饿!”父亲向大顺店解释说。
父亲自己,大约也吃了三碗。吃饭的途中,恰好空中有一架国民党的飞机,盘旋了一阵,父亲挑起一筷子板粉,说:“蒋介石老子,吃些什么呢?到这份儿上,恐怕也就尽了!”
吃过饭,在这大顺店的窑洞里,父亲迟迟不走,呷着茶。母亲仍旧像惊了枪的兔子一样,神经兮兮的。这些艄公,这个有些古怪的女人,这个烂眼圈老头,还有这一顿过于丰盛的吃食,还有山顶这个荒凉的村庄,都使她有些害怕。她觉得深浅难测。
母亲爱抚地摩挲了一下我的头发,要我去提醒父亲,说“该走了”!谁知,当我走到父亲面前,刚一提起个“走”字时,父亲说:“不走了!天下黄土,哪里不埋人!”说完,他看了大顺店一眼。大约在路上背她时,大顺店曾经向父亲提出过这个话题,因此,现在,她的目光里,出现一种鼓励和赞许。
母亲忧愁地皱起眉头。
13
一弯勾子似的弯月,渐渐地隐现在头顶。这是我在痞巷度过的第一夜。我们家,被分配在距大顺店不远的一孔闲窑里。野外干活的人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都是清一色的男人,这些男人,分成两帮,一帮是我们在黄河岸上遇到的那些艄公。另外一些,没有这些强壮,是些痨病鬼,大烟鬼,死娃病老汉之类,他们的活路是种地。
掌灯时光,人们陆续来到了大顺店的窑里。油灯下,大顺店的一张小小的俏脸儿,显得容光焕发,妩媚动人。她全不是我们在黄河边遇到的那个村姑了,耳朵上,头发上,脖项上,手指上,穿金戴银,一副华贵的样子。父亲自然也参加了这个每晚一次的聚会。大顺店把父亲介绍给痞巷的居民们,说这是她邀请他在这里居住的。她还要父亲自报家门,介绍一下自己。
烂眼圈马王爷,原先,我以为他只是个做饭的角色。其实我错了,他在痞巷的位置,大约相当于管事。我发觉大家都有一些怕他。而他,最初给我们做饭,仅仅是一次临时动作。
那个瘦瘦的青年士兵,在父亲的自我介绍这项议程结束以后,便迫不及待地从腰里,摸出一块光洋来。他走上去,将光洋放在炕上,在放的同时,献殷勤似的冲大顺店一笑,然后,又回到他的小凳上。大顺店捡起银元,熟练地在手里撩了两下,又放在口里吹了吹。“从那个老女人身上摸来的?”她问。
几个出外行乞丐,亮开他们的篮子,里面是一些干食。他们将篮子也放在了炕边。几个种地的农民,从腰间,摸出两个沉甸甸的东西,原来是两颗手榴弹,农民说,有几个逃兵,从地头经过,用这两颗手榴弹,换了些大烟桃子。农民说着,将两颗手榴弹,头朝下,立着放在了炕边上。
烂眼圈马王爷,没有见过手榴弹,想瞧瞧稀罕,他刚一伸手,大顺店胳膊一挡:“别动,这东西,也是你摸的!”说得马王爷,有些恼怒地缩回了手。
大顺店将目光,投向在墙旮旯里蹲着的父亲:“张谋儿,你说过,你在家乡,当过赤卫军!”父亲赶忙答应了一声。“那好!”大顺店又说,“这两个手榴弹,或许将来用得上!”父亲起身,走过去,将手榴弹接了。
我见马王爷恼怒的眼睛,看着父亲。大顺店又用目光,扫着炕上那些吃食。“谁家缺吃的,谁家拿去吧!”问了几句,没有人吭声,大顺店就叫那几个乞丐,把讨吃来的这些东西,先自个拿着。
还剩下那块银元。我看见,年轻伤兵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脸色绯红,眼光有些迷乱,色迷迷地望着大顺店。大顺店挑逗性地望了他一眼,年轻伤兵,在这一刻,从头到脚,幸福极了。大顺店笑一笑。
“钱是一个好东西!这银元,我要了!”大顺店说完,将银元放进了她的枕头匣里,锁起。
烂眼圈马王爷,见银元已经收起,于是说:“今儿格晚上,就到这里了吧,明天,各人依旧干各人的活儿,不准偷懒。那大烟桃子,可是要照管好的,不能再随便给人了!大顺店,今儿格晚上,你做谁的新娘,你决定了没有?你决定了,你就说出来,不要让大家干等了!”
马王爷说完,拿眼睛瞅了伤兵。所有的人大约都以为今儿格晚上的好事是伤兵的了,于是或者嫉妒或者羡慕地望着他。我听见,父亲轻轻地咽了一口唾沫。我还看见,黑眼罩的那个独眼,变得黯淡无光,他把头深深地勾了下去,勾在了两个膝盖之间,只露出半截白白地爆着青筋的公鸡一样的脖子。而伤兵,这一刻突然害羞了,他的脸别过去,对着墙,只让耳朵支棱着,逮大顺店就要说出的那一句话。
大顺店说话了。大顺店作出的决定,令在场的所有人意外。今天晚上,她的恩宠,要施加给土匪黑眼罩。说这句话时,她用眯拢的目光,将在场的所有人扫了一眼。我感觉到,当她的目光在父亲身上扫过的那一瞬间,父亲打了一个冷噤。
黑眼罩的头突然高高扬起来,脖子像斗胜了的公鸡一样向前弓着,那只独眼,熠熠如同鹰隼。他骄傲地环视了一下众人,然后走过去,一脱鞋,上了大顺店的炕。
所有的男人都不再言语。站起身子,默默地离开。只有脚步声和身子碰到物什上的声音。最沮丧的要数年轻伤兵了,他现在一下子变得灰塌塌的,佝偻着头,十足地一个受了委屈受了欺侮的孩子。当他一跛一跛,就要离开时,大顺店溜下炕来,她走到伤兵跟前,伸出手。在伤兵的蓬松的头发上,摸了一把。“老是欠吃!”大顺店说,“不要着急,馍馍蒸好了,在篮篮里放着哩!我给你留着!”我看见,伤兵的眼泪,“哗哗”地掉下来。伤兵走了。
门头关了。门差点夹住了我的脚后跟。我有些好奇,我不知道大顺店留下黑眼罩,要做什么。豆油灯亮着。隔着门缝,我看见大顺店将外边的红衣服脱了,露出两个光光的胳膊。里面,只穿了一件红裹肚,两个奶头,将红裹肚撑得圆圆的。那个黑眼罩,头靠在她的腔子上,正在油灯下烧大烟抽。在猛吸了一口烟后,黑眼罩将他的手,从大顺店的裤子里摸进去。
“你知道我,为什么留下你吗?”大顺店问。“我不知道!留下,这就够了,为什么留,我不愿去费那个脑子!”黑眼罩答。听这一说大顺店叹息了一声,说:“你不知道,那就算了!”
我还要继续看。突然,我的脑后,重重地挨了一巴掌,接着,一只大手,像老鹰抓小鸡一样,将我拎到半空。我双脚乱蹬,哇哇地叫起来。
黑眼罩从大顺店的交裆里,抽出手,他跳下炕,鞋也没穿,走到门口,两手一展,将门开圆。“谁?”他可怕地叫一声。
我被这只大手,扔到了窑洞的地上。“这个孩子,他偷看!”一个熟音说,我偷偷地向上望了一眼,见是凶神恶煞的烂眼圈马王爷。“是吗?”大顺店见说,躺在那里,没有动。马王爷又说:“取下你的簪子,将这小杂种的两只眼睛,戳瞎吧!”“他不懂规矩,况且,还是个孩子,就饶了他这次。把他交给张谋儿去,让他打他一顿!”大顺店说。
我站起来,跟着马王爷走了。我见大顺店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要烂眼圈去关门。
14
狼蹲在碾盘上,学小孩子哭,“哇儿哇儿”地。豹子在羊圈、牛圈、猪圈和人的窑洞的门前,印下一行一行梅花瓣。猫头鹰在那棵老槐树上,一声一声地长唳。月亮静静地照耀着这一座荒山,这座我童年的痞巷部落。关于痞巷,关于这个穿红衣服女人的故事,我曾经讲给我的一位作家朋友听。他说,这大自然的惊世骇俗的一幕,大俊或大美,大恶或大丑,它并不轻易地展现给凡人。就像那云破日出,突然露出一束霞光,独独地照在你身上一样。他说,它既然显露给了你,那么证明你有灵性,证明大自然想造就你。上帝为了成就一个人,它打发来了女人;上帝为了毁灭一个人,它打发来了女人。你应当对得起这次恩赐或恩宠。因为对于有些人来说,对于有些家庭来说,他们苦苦地期待,却往往以失望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