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小熊仔约翰·汤姆返祖(2)

作者:欧·亨利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8 00:12

|

本章字节:7690字

“那个孩子思考了一会儿,回答说:‘我想我犯了个错误。如果我往西再走走,肯定能在深山峡谷里找到他们。’这个小流浪汉向约翰·汤姆伸出手,说,‘请原谅,我不该向你开枪。我希望我的枪没有让你受伤。但你自己也应该小心的。一个小军人碰到一个打扮得像印第安人的人,肯定是让枪先说话的。’小熊仔大笑起来,然后一声高喊,接着抱起那个小男孩,把他抛向空中,最后让他骑到自己的肩上。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家伙显然已经兴奋起来,他抚摸着小熊仔身上的鹿皮衣服的穗子和散在脑门儿上的头发。他在充分享受一个白人踢打嬉戏一个低等民族时带来的喜悦。此时,小熊仔和那个小男孩显然已经成为好朋友,他们已经完全讲和了。从那个小男孩的眼神里,我们完全看出他正在琢磨——‘怎样弄到一把印第安人的石斧和一双鹿皮童鞋呢’。


“我们留这个小家伙在帐篷里吃晚饭。我和教授在小家伙的眼里就是一般的勇士,只配做个配角。他坐在一个放神药的箱子上,脖子刚刚能挨到桌边,嘴里塞满了牛排。小熊仔问他叫什么名字。小家伙嘴里嚼着肉,不清楚地说:‘叫洛邑。’当我们问他,他的家庭住址和邮局地址的时候,他摇着头说:‘我不告诉你们。你们知道了,会送我回去的。我决定留下了,跟你们在一起。我喜欢这种在野地里宿营的生活。在我家的后院,我和小伙伴也搭建了一个帐篷。大家叫我红狼洛邑!这也是个不错的称呼嘛。请再递给我一块牛排!’


“我们不得不收留这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我们都十分清楚肯定有很多人在为他担心,他们在为他的安危争吵不休,包括妈妈、舅舅、姨妈,他们还会报警,警长想必已经开始寻找这个孩子。从这个孩子的嘴里,我们什么信息也问不出来,干着急也没办法。过了两天时间,他就成了我们卖神药时的吉祥物,我们心里暗念,他的家人最好不要找到这里来。当我们开始做生意的时候,他就坐在红色大篷车里面往外给彼德斯递药瓶。他很满足这项工作,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一位放弃一个价值两百美元的皇冠的王子,只为得到一个身价百万的富婆。


“有一次,约翰·汤姆问他父亲是干什么的。他说:‘我没有父亲,很早的时候,他就舍弃我和母亲跑掉了。我妈妈为此非常伤心,还掉了不少眼泪。露西姨妈说他是个混蛋。’


“‘什么?’我们中间有人插嘴问。


“‘一个混蛋,’孩子思索着说,‘是一种什么样的混蛋呢——嗯,我想想看——哦,应该是一种没什么出息的混蛋。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约翰·汤姆建议让他真正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最好让他也穿上和我们一样的衣裳,扮一个身挂贝壳和珠子的印第安小酋长。我坚决反对,说:‘我的观点是,家长走丢了孩子,肯定会找来带他回去的。我想我会有方法让他说出自己的住址什么的。’


“当天晚上回到宿营地,洛邑小先生坐在篝火旁玩耍,我走向他,带着轻蔑和嘲讽的眼神望着他,我说:‘思尼肯歇尔!’装着对这个姓非常反感的样子,好像听到就会恶心似的‘思尼肯歇尔!呸!只要我听到有人这样叫我,我定跟他没完!’我说。


“‘你这是怎么了,杰夫?’孩子瞪大两眼问道。


“‘思尼肯歇尔!’我又呸了一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姓。‘今天,一个从你们城镇来的家伙告诉了我你的姓,我现在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的姓了,原来也是这个。思尼肯歇尔!呸!’我接着轻蔑地说。


“‘嘿,你给我听好了,’我看见那孩子气坏了,他说,‘你怎么搞的?我不姓那个姓。肯尼尔斯才是我的姓。你怎么搞的?’


“我见他上钩了,于是趁热打铁,加紧诱导,说:‘我们都认为你的出身很好,有一个富足幸福的家庭呢。你看这位小熊仔约翰·汤姆先生是彻罗基族的酋长,在这里只有他能在星期天身上披上配有九条水獭尾巴的毯子。再看这位宾科里教授,他能出色地扮演莎翁戏剧中的人物,还会弹奏班卓琴。而我,更不用说了,篷车里的铁皮箱子里放着我的好几百块钱。结交朋友时一定要审慎小心。那人说,你们家像一个鸡窝,住在非常破旧的小巷里,连一条人行道都没有,你们和山羊一起吃饭。’


“我看那个孩子急得都快哭了,他辩白道:‘不是的!’他的唾沫都喷到了桌子上。‘那人——那人瞎说,我家住在白杨大街,我们才不会和山羊一块儿吃饭呢。你搞错了吧?’


“‘白杨大街,哼,白杨大街!’我讥讽道,‘那里也能住人吗?只走两个路口就没什么路了。用钉子就能测出它的长度,什么白杨大街,千万别再瞎扯了!’


“‘不对,白杨大街有好几里长,我家就住在八六二号,从我家往里走,你还能看到好多户人家。是你搞错了吧?杰夫,你怎么了?我不理你了!’


“‘好,好,好,大概是那人弄错了对象吧。’我赶紧说,‘也许他把另一个男孩儿当成你了。要是让我再碰见他,非得好好教训教训他,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乱说别人!’吃过晚饭,我便到镇上去了,去给伊利诺伊州昆西市白杨大街八六二号打电报,女主人人称肯尼尔斯太太。我告诉她,她的孩子现在和我们待在一起,非常安全,急等回电。两小时后,那位太太回电了,叫我们帮她看住那孩子,别让他再走丢了,她会搭乘下一班火车来这里接他。


“下一班火车到达这里的时间是第二天凌晨六点,我、约翰·汤姆和孩子一起到火车站去接车。约翰真是个能赚钱的好酋长,估计在这个大草原上是首屈一指的。小熊先生穿着盎格鲁萨克逊人的服装,脚上一双名牌皮鞋,佩戴自家生产的领带圈。他说这是他在学院研习形而上学时学会这一套的。但他的肤色不怎么给他提气,那偏黄的皮肤和乱蓬蓬的黑发很容易让人认为他是一个沿街卖报的,还有可能把他看成傍晚时分穿着衬衣挽起袖子推着割草机在草坪上干活的工人。


“火车缓慢地停了下来,我们看见一位女士优雅地走下火车,她身材娇小,一整套的灰衣服,头发梳的非常整齐,在阳光下闪着亮光,她东张西望在找什么人。男孩一看见她,就大声喊起来:‘妈妈!’那女士看见儿子,顿时泪流满面,哭着答应:‘哎!’于是两人抱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松开。这个时候,那个令人生厌的印第安人安全了,完全可以钻出大草原的洞穴,小红狼洛邑再也不会拿来复枪射击他了。肯尼尔斯太太走到我和约翰·汤姆面前,向我们道谢。这种道谢方式在女人中间比较少见,她没有像多数女人那样激动得热泪盈眶,也没有喋喋不休地一再表示感谢。她的话非常少,反而更让人觉得她真诚。我也象征性地回应了几句客套话,那位妈妈笑笑表示友好,她的表现很容易让人相信我们已经认识足足一个星期了。接着小熊先生登场了,他说了几句笑话来消除紧张气氛。从那女士的表现,我看出她还没有搞清楚约翰·汤姆是什么人,但从他说话时的方言能判断出一二,所以它也使用特有的说话方式应承着。


“小男孩一一把我们向他妈妈介绍了一番,并且还不时添加一些解释,他这种表达方式言简意赅,比学了很长时间的修辞学的人表达起来更易让人明白。他在我们周围欢快地蹦来蹦去,站在我们的后面推推这个,拉拉那个,后来还试着要爬到约翰·汤姆的大腿上。‘妈妈,’那个找到妈妈的小男孩说,“他叫约翰·汤姆,印第安人,他用一辆红色的大篷马车载着很多药到处叫卖。有天晚上,他被我用来复枪射中了,可他却不冲我发火。旁边的那位叫杰夫,他也是个游四方的教士。到我们住的营地去看看吧,好吗,妈妈?’


“那女人又一次紧紧搂着他,一脸的幸福感,可以看出这孩子是她的心头肉,她愿意为孩子做任何令孩子高兴的事。她低头想了一下,然后抬头望着我们两个大男人,仿佛是在征询我们的意见。我想,她肯定同时也在琢磨我们这两个大男人。她可能会认为,如果约翰·汤姆的头发不再打卷儿,反而会更像绅士;而彼德斯先生不是女人喜欢的那种男人,但非常了解女人心理,能够及时把握女人的心。’


“我们一行人高高兴兴地向宿营地走去,像是度假归来的样子。在营地,她仔细地审查每一块地方,她把大篷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用手轻轻抚摸着儿子睡过的地方,随后掏出手绢擦了擦睫毛周边。宾科里教授拿出班卓琴,为我们演奏《旅行诗人》那首曲子,可是就在他正准备转入哈姆雷特的独白时,一匹被缰绳缠住的马叫了一声,于是他不得不放下班卓琴去查看怎么回事。他嘟囔着‘尽是添乱’,然后朝马的方向走去。


“天完全黑了,我们四个人一起来到玉米交易旅店吃晚餐。我想就是从那顿晚饭开始,麻烦就来了,因为小熊先生的思想插上翅膀开始飞翔了,他漫无边际地炫耀着自己的知识。在他谈天论地的时候,我只有揪扯着桌布来打发时间。在我看来,这个红种人的知识确实很渊博,掌握了不少词汇,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他把所有的语词都能用到合适的地方,就像意大利人做通心粉那样随心所欲。他使他的语言和思想尽可能达到完美结合的地步,不时在言语中加进一些很显学识的修饰词。他说话的音节和韵律恰到好处,完全能够清晰地表达他的想法。我原以为之前他的言谈已经很了不得了,我发现自己错了。现在和之前的区别,首先并不是这次他加入了更多优秀的词汇,而在于他的谈论方式;其次也不是因为换了谈话的主题,这次他谈的仍然是很普通的事情,比如天主教堂、橄榄球、诗歌、感冒、灵魂、运货费和雕塑等等。肯尼尔斯太太被他的谈话的旋律和辞藻吸引住了,于是两人很快混得熟悉起来。彼德斯也不知什么时候该插嘴,只是偶尔插几句陈旧而无趣的话,像‘请再递些黄油过来’,或者是‘再来块炸鸡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