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文智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0:16
|本章字节:10502字
“好像一个男人——任何男人——都完全能够收拾好厨房似的。”妇女们说,所以,对于越来越浓的气味,她们也就不奇怪了。这也成为芸芸众生与高贵的、有权有势的世界的另一种联系。
邻居当中有一个妇女向镇长斯蒂芬斯抱怨,镇长今年已经八十岁了。
“可是,太太,这事你叫我怎么办呢?”他说。
“为什么不通告她弄掉气味呢?”妇女说道,“这不是有法可依吗?”
“我肯定没有这个必要,”法官斯蒂芬斯说,“可能只是她那个黑鬼在院子里打死了一条蛇或一只老鼠,我会跟他说说的。”
第二天,他又接到了两起抱怨,一个男人怯生生地强烈反对道:“我们确实应该做点什么了,法官先生,我是最不想打扰爱米丽小姐的,但是,我们总得采取点什么措施。”那天晚上,全体参议员召开了会议,包括三位老人和一个年轻人——新一代的一员。
“很简单,”他说“通知她限期把屋子打扫干净,不然……”
“该死的,先生,”法官斯蒂芬斯说,“你能当面指责一个女士她那儿有难闻的味道吗?”
于是,第二天晚上,午夜过后,四个男人像夜贼一样,穿过爱米丽小姐的草坪,潜入她的房子,沿着墙角和地窖开口处不停地嗅。其中一个人肩上挎着一个大袋子,机械地不停用手从袋子里抓出什么东西撒播在地上。他们打开地窖门,在那儿撒石灰,所有的外屋也都撒上了。
当他们再次穿过草坪时,一扇原本黑暗的窗户亮了,爱米丽小姐坐在里面,身后有一盏灯,她像一尊残缺不全的雕塑,直直地、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他们蹑手蹑脚地穿过草坪,走到街道两旁的洋槐树下。过了一两个星期,气味消失了。
这时,人们才开始真正为她难过,我们镇上的人记起了韦亚特老太太——她的姑奶奶——最后完全变成了疯子。我们相信格里尔生家族的人都自视甚高,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地位。对于爱米丽小姐和她这样的人来说,没有哪个年轻人配得上她。长期以来,我们把他们看成是戏剧中的场景:背景处爱米丽小姐身材苗条,一袭白裙。前面是她的父亲叉开腿站着的侧影,他手里举着马鞭,背对着她。向后开的前门刚好框住了他们。所以,当爱米丽小姐年近三十仍然单身时,我们实在没有一丝欣喜,只是更加确信她的家族有着精神错乱的遗传,不然,她总不至于错过所有的机会——如果有的话。
她父亲死后,据说那所房子就是留给她的全部财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们有些高兴了。至少他们可以怜悯一下爱米丽小姐了。孤苦无依、贫穷潦倒。她也变得有些人情味了,如今她也知道为多了一便士而激动得发抖,为少了一便士而痛苦绝望了。
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所有的妇女都准备去拜访她,表示哀悼和愿意提供援助,这是我们的习俗。爱米丽小姐在门口接见她们,她的穿着打扮和往常一样,脸上一丝哀容也没有。她告诉她们,她的父亲没有死。她这样做了三天后,牧师也来拜访她,医生们都试着劝她,让他们来处理掉尸体。正当他们准备诉诸法律,使用强制手段时,她累垮了。于是,他们很快把她父亲的尸体埋葬了。
我们那时都没有说她疯了,我们相信她是无法控制自己。我们记得所有的年轻人被她父亲赶走,也知道她现在一无所有,她只好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就像所有的人都会那样做。
爱丽米小姐病了很长一段时间。当我们再次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了,看起来像个小姑娘,也有些像教堂彩色窗户上的天使——带着几分悲哀肃静。
镇上要铺设人行道,已经定好了契约。那年夏天,也就是她的父亲去世后的那年,建筑公司开始工作了,他们带来大批黑人、骡子和机器。其中有一个工头叫荷默·伯隆,他是一个高大、黝黑、精干的北方人,他声音洪亮,眼睛比脸色更明亮。小孩子们一群群地跟在他后面,听他用不堪入耳的话责骂黑人,黑人们则伴着铁镐的起落,唱着歌曲。
很快,镇上所有的人都认识他了,在广场上,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听到他的哈哈大笑声,荷默·伯隆肯定在人群中心。不久,我们开始看到他和爱米丽小姐在星期天下午驾着轻便马车游玩,黄色车轮与枣红马十分相称。
刚开始,我们看到爱米丽小姐有了一些兴致,都很高兴。因为妇女们都说,“当然,格里尔生家的人是不会认真对待一个北方佬工人的。”不过其他人也这样说,特别是老人,“即使是悲伤也不应该令一个真正的贵妇人忘记举止高贵’”——尽管他们从未叫过她贵妇人。他们只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的亲人应该来看看她了。”她在阿拉巴马州有一些亲戚,但是,很多年前,为了韦亚特老太太——那个疯女人的产权,她的父亲跟他们闹翻了。从此两家再也没有联系,他们甚至都没有来参加葬礼。
老人们一说起“可怜的爱米丽”,又开始窃窃私语了。“你想这是真的吗?”他们交头接耳,用手捂着嘴说道,“当然,是的,不然会是什么呢……”星期日下午,马车得得的蹄声过后,人们关上百叶窗阻挡午后的骄阳,还可以听见绸缎的声:“可怜的爱米丽。”
她高昂着头——即使是当我们确信她已经堕落后——似乎她作为最后高贵的格里尔生家族的尊严,需要得到世俗更多的认可;似乎她需要更多地接触世俗来重申她的坚守。像那次她买老鼠药——砒霜一样,那是人们开始说“可怜的爱米丽”一年多后,她的两个堂妹来看她的时候。
“我要买点毒药。”她对药剂师说,那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仍是一个消瘦的女人,比以往更显单薄了,脸上太阳穴和眼窝处的肉绷得很紧,一双黑眼睛发出冷漠、高傲的光芒。就像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的表情一样。“我想要一些毒药。”她说。
“好的,爱米丽小姐,你要哪种?灭鼠之类的吗?我建议——”
“我要你这里最有效的,什么种类都行。”
药剂师说出几种,“它们连大象都能毒死,你要哪种呢?”
“砒霜,”爱米丽小姐说,“它最有效吗?”
“是……砒霜吗?好的,小姐,可是,你要的是……”
“我要砒霜。”
药剂师低头看着她,她直直地回望着他,脸像一面绷紧的旗帜。“哦,当然,”药剂师说道,“如果你想要那个的话,按法律,你要说明你打算用它来干什么。”
爱米丽小姐只是稍稍往后仰起头,死死地盯着他,直盯得他发怵,他转移视线,然后去拿砒霜,包好后,让黑人送货员拿出来递给她,自己没有出来。爱米丽小姐回家打开包装后,看见盒子里一个骷髅头下写着“老鼠用药”。
所以,第二天我们都说,“她会自杀”,都认为这是再好不过的了。当她开始和荷默·伯隆一起露面时,我们说过,“她要跟他结婚了”。后来又说,“不过,她还得劝劝他。”因为,荷默曾说过——他喜欢男人,我们都知道他经常在麋鹿俱乐部和年轻人喝酒——他是个独身主义者。后来,每逢星期天下午,我们在百叶窗后面看见爱米丽小姐高昂着头,荷默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手上戴着黄色手套握住了缰绳和马鞭。他们闪亮的轻便马车奔驰而过时,我们都忍不住说,“可怜的爱米丽”。
于是,一些妇女开始说,这是全镇的侮辱,年轻人的坏榜样。男人们都不想理会,但最终,妇女们迫使浸礼会牧师——爱米丽小姐的家族都是圣公会的——去拜访她。但他从不透漏拜访的经过,也拒绝再次拜访。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天,他们再次驾车出现在大街上。第二天,牧师的妻子给爱米丽小姐在阿拉巴马的亲戚写了信。
于是,她又和亲戚们住在一起了,我们静观其变。刚开始一切都很平静,后来,我们都确信他们快要结婚了。我们听说爱米丽小姐去珠宝店,订购了一套银质的男式盥洗用具,每一件上都刻着“荷伯”的名字。过了两天,我们又听说,她买了全套男式服装,甚至包括睡衣。我们都说,“他们结婚了”。我们确实很高兴,因为比起爱米丽小姐来,她的两位堂姐妹更具格里尔生家族的风范。
所以,对于荷默·伯隆的离开,我们并不感到惊讶——街道已经完工一段时间了。我们只是有些失望没有一番热闹的送行,但是,我们相信他的离开只是去筹备迎娶爱米丽小姐,或者给她机会打发走两个堂姐。(到这个时候,我们达成了一个共识,都成了爱米丽小姐的同盟,帮助她打发掉这对堂姐妹。)果然不出所料,过了一个星期后,她们都离开了。并且,荷默·伯隆,一如我们所期待的,回到了镇上。一天傍晚,一个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让他从厨房门进去了。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荷默·伯隆,爱米丽小姐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只有那个黑人提着购物篮出进,但始终关着前门。我们偶尔看到爱米丽小姐的身影在窗户边停留,就像那晚男人们撒石灰粉时看到的那样。但是,几乎六个多月,她始终没有在大街上出现。后来,我们想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她的父亲曾三番五次地阻挠她作为女人的生活,性格过于恶毒和狂暴,到现在似乎还余威未尽。
当我们再次见到爱米丽小姐时,她已经发胖,头发变得灰白。接下来的几年里,她的头发越来越灰,直到变得椒盐色的铁灰,便恒定不变了。到她七十四岁去世的那天,这种铁灰色依然旺盛,像一个壮年男子的头发。
从那以后,她的前门始终关闭,只有在她四十岁左右的那六七年间,她开授瓷器彩绘课的时候除外。她在楼下的一间房子布置了一个画室,沙多里斯少校那代人,准时把女儿和孙女们送到她那里,如同礼拜天把她们送到教堂一样认真严肃,还准备好二角伍分让她们捐献。在这期间,她的税已经被免除了。
后来,新一代的人成了全镇的栋梁和精髓,学画的学生们长大以后,都离开了。她们并没有让自己的孩子们带着颜料盒和单调的画笔、从妇女杂志上剪下来的图片到她那儿来。自从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前门也就永远地关闭了。当全镇实行免费邮递之后,唯独爱米丽小姐拒绝让他们在她家门上订金属号码牌和邮筒,她始终不听他们的劝告。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地过去了,我们看着黑人的头发越来越灰白,背也越来越驼了,他依旧提着购物篮出出进进。每年十二月,我们寄一张纳税通知单给她,但总会在一个星期后被退回来——无人认领。我们偶尔能在楼下的一个窗口见到她——很显然,楼上已经被她封闭起来了——她就像神龛里偶像的雕塑躯干,不知道她是不是一直在盯着我们。就这样,她经历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怪僻、乖张,难以否认其存在。
就这样,她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在那栋遍布灰尘、阴暗无比的房子里,她病倒了,只有颤颤巍巍的黑人侍候她。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病了,也早就放弃了从黑人那里打听什么消息。他从不与人交谈,或许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好像因为长期不用,而变得嘶哑。
她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挂着帷幕的胡核桃木床上。由于多年不见阳光,她灰白头下的枕头已经黄得发霉了。
黑人在前门迎接第一批妇女,请她们进屋。她们低沉地窃窃私语,好奇的目光迅速地扫视周围。黑人很快消失了,他径直穿过房子,从后门走出去,从此踪迹全无。
很快,两位堂姐妹赶到了,她们在第二天举办了葬礼,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爱米丽小姐的尸体上盖满了鲜花,棺材上方悬挂着她父亲一脸沉思的炭笔画像。妇女们低声谈论着死亡,有些老人——穿着他们刷过的盟军制服——在走廊上、草坪上议论着爱米丽小姐的生平事迹,好像她是他们的同代人,相信自己曾与她跳过舞,或许还向她求过爱。他们跟所有的老年人一样,被按数学级数前进的时间弄糊涂了。他们总以为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逐渐远去的路,而是一片未经任何冬天摧残的广袤大草原,只是现在被近十年来的阻隔分割开来了。
我们已经知道,有一个房间在楼上某个地方,四十多年来从未有人见过,必须撬门才能进入。等到爱米丽小姐高雅地下葬后,他们打开了它。
撞门地猛烈震动好像激起了满屋的尘土。这间房子弥漫着坟墓一般的阴森,却装饰得像新房:褪了色的玫瑰红的窗帘,玫瑰状的灯饰、梳妆台,精致的水晶陈设,失去光泽的银白色男式盥洗用具,已经无法辨认刻在上面的姓名。其中还有一个上衣领口和领带,好像刚从身上取下来。拿起来时,厚厚的灰尘印下了一个淡淡的月牙痕迹。一张椅子上放着一套折叠齐整的衣服,下面有一双寂静的鞋,还有一双被丢弃的袜子。
那个男人躺在床上。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只是站在那里,低头看着那个龇牙咧嘴的头骨。很显然,那个尸体曾是一个拥抱的姿势,但是现在,比爱情更长久的死亡征服了爱情的嘲弄,也终止了爱情。他留下的尸体,已经在破碎的睡衣里腐烂,与他躺着的木床黏合在一起,无法分离。日积月累的灰尘在他的身体和枕头周围覆盖了厚厚的一层。
后来,我们注意到第二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一个人从上面拿起什么东西,我们凑上前去,鼻孔里立刻钻入一股隐隐的干涩的臭味,我们看见一缕长长的铁灰色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