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租制

作者:佐仓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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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诗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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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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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04字

台地复杂,难容易查定之。今大别之,则有大租、有小租、有佃户。大租者,如我大地主,而其理相异。小租者,如我地主,而亦少异。佃户者,即我小作者也。又有其土地者,名曰业户。清廷固知台地辽远,征租之烦难,使独逸人某,担任全台之徵租,每年纳二百万元於政府,政府以为简法。豪杰如刘氏,亦不能改此制云。


评曰:此徵租法,自一国之体面视之,则不免为辱;自实地之收益,则为简捷。盖使俗吏征租税,则不能无贪污;防贪污,则事务不进行,亦出不得已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