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作者:郭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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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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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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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8022字

第二十六章


这是我赚到的第一笔钱,也是上帝赐给我的成年礼。我的童年彻底结束了,我童年的梦想也彻底地毁灭了,我对生活的玫瑰色想象也永远地褪去。我比我的兄弟姐妹,提前抵达人生的渊薮。我感谢老吕。


老吕总是怕我变卦,我对老吕说:“我一定会去海南。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为难的。”老吕很高兴。我看得出他为自己的工作成绩自豪。但是,老吕永远不会知道,正是他给我这十五天的苦役,让我坚定了去海南的决心,他无意间,让我自以为成为一个十二月党人。


那些日子,我沉浸在我所读过的俄罗斯的氛围里,夸张和放大着心灵以及心灵的承载,我几乎忘却了自己是一个黑五类的孩子,是本城头号反革命分子郭大风的儿子。我把我之去海南,想象为十二月党人被流放西伯利亚。我幻想到时会有一个女人,我所心爱的女人,也会勇敢地伏在我脚下,去亲吻我脚上的镣铐。


我在中尉面前,毫无掩饰地流露了这种情绪。中尉知道我将成行,反倒有些忧伤。他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这一回,他似乎动了感情。


“真有志气啊!走,我们赶海去。”他心情很好,“到海南吃苦,可别骂我啊!”


我说不会,这是我自己愿意的,再说,没有比抬咸鱼筐更苦的吧?我宁愿去做苦役,也不愿意在绝望中煎熬。我以为我已经经历了人世间最苦的苦役,即便是现在想来,我依然不敢想象,我当时是怎样度过那十五天的。那鱼筐说是一百五十斤,但连水带汁的,至少也在两百斤以上,我的搭档阿蛮是个二十岁的小伙,他也叫苦连天。我力气没有他大,但我憋着一股气,我珍惜那个工作机会,我终于可以用我的身体,去换取一家人的菜米油盐,我不愿意看任何人的脸色。那时,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即便累死在路上,倒在海里,我也没话可说,我既不会喊痛,也绝不会惧怕与留恋。


中尉听了我的话,有些惊讶,他神情复杂地看着我。他不相信面前这个十五岁的有些孱弱的孩子,会如此轻松地说出这些在他看来,有些不合时宜,有些与年龄相左,有些过分深刻的话。


而我当时并没有多少激动,我只是明白了人的力量与不可思议的生存,是逼出来的。我原来也不知道我竟有如此毅力,去度过那十五天地狱般的日子。


那天中尉似乎很快活,他驾着舢板,让我跟他到海岬那儿去“放莲”,他开始叫我雷兄。雷兄是什么意思?他说:“从现在起,你我可以称兄道弟,照江湖上的话,就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就是同叩天地,同生死的意思。”我自然明白其中意思,犹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水浒传》里英雄相惜,同辉日月、肝胆相照,旧里七侠五义,让人热血沸腾。


我说怎么担得起,不过我心中很是得意:“人家以为我的名字就叫‘雷兄’,也不错。那我也要称你为兄了。”


远方伫立船头,在冬天凛冽的海风中,它又一次向大海深处发出沉闷的低吼。


海面上有了动静,有大鱼撞网,中尉专心收网。我把着橹,不让舢板漂移开去,但心绪却飞得很远。我的目光落在远方身上,我和远方相处,已经很长时日了,自从他救起我与夏谷,好些年过去了,远方一点没变。它的伤腿没有留下疤痕。那次让山猪夹伤得很重,瘸了好些日子,开始时觉得它样子很怪,瘸了的远方就不再是远方。不知不觉间,大家都忘了远方受伤的事,远方恢复了它原来的样子,好像更加威猛。


海上寒风凛冽,远方站在船头,耳朵耸起,好像在倾听着遥远的诉说。它傲视大海与远方的样子,无比威仪。它让我想起了中的巴斯克维尔猎犬。


我这才发觉,尽管我与远方相濡以沫,共同经历了生死,但我确乎从未贴近地细细端详远方。


许多年过去,我只能在记忆中,努力搜寻关于远方的细微印象,在虚空中描摹它的形象。首先进入视野的,是远方那大而有力的方型“硕头”,面额宽大而丰饱,眼睛却细小如杏核状,深藏在如针群般耸立的绒毛里,显得异常锐利深邃不可侵犯。它的吻短而粗,嘴角略垂,鼻宽唇厚,舌大牙利,牙齿足有一寸长短。远方的脖颈粗壮有力,颈下有垂,似与肩部连为一体。肩胛非常突出,腰却很平直,尾巴硕大卷至背脊,像一朵散开的花,婆娑摇摆。它的毛色是那种罕见的“棕红”,护胸毛却洁白如雪,这是獒中良品,据说护胸毛的白斑越细越好。


从不同角度看远方,像熊像虎又像狮。它在风中雨中太阳下的形体是各不相同的,它蹲着坐着站着卧着的形态与神态也是千变万化的。我很喜欢它站在锚地的乱石中,对着海沉思或者低吼的样子,那时,它的眼神是忧伤的。我似乎看到它的思想,一只獒的思想,如何在海风中,在虚无间缓慢地或急剧地游走,看到由那思想在天空画出的图景。


那天晚上,在灯塔,我第一次喝酒!尝到了酒的味道。此前,我只是在父亲喝醉时,嗅到酒的气味。我曾经非常厌恶酒与酒气。但是,那天在灯塔,酒撞开了我人生的闸门。它以另一种方式,告知并消淡了我许多人生难题,成了我此后在艰难跋涉中的朋友。


你想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和一个三十六岁的饱经苍桑的人,两个男人在海上无人的灯塔,和一只雄性的獒在一起喝酒,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景?是三十六岁的年轻,还是十五岁的年老呢?他们中间还站着一只獒。


这一夜,我没有回“硕士第”,反正姐姐已经习惯。我睡在灯塔冰冷的泥地上,中尉早已醉得不省人事。我心里很冷,终夜听着海哭的声音。远方一直卧在门口,它也一夜无眠,偶尔向着大海的黑暗低吼。


远方的内心一定有苦吧?灯塔不是它的家,它出生的地方,离这冷漠的海,何止千里万里?是谁把它带到这荒凉的炎热的海边。它本是属于寒冷辽阔的高原,自由自在,像风一样飞驰,和它的亲人在一起,享受着大自然简单的快乐。可是现在,远方是孤单的。它在陌生的环境里落落寡欢。没有对手,但有朋友吗?我和中尉算不算是远方的朋友?抑或中尉只是它的主人?而我呢?我觉得远方比我更可怜。我的可怜与千百万卑微的人同在,而远方,它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它是风。它本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矛,最坚固的盾,可是,因为人,它就什么都不是了。


我对远方说:我们一起逃吧!逃到海南岛去!那儿有原始的森林和河谷,有高原一样的风。我轻轻地抚顺着它针一样耸立着的绒毛,它棕红的毛色在海水的反光下,显得非常华丽典雅,像世界上最高贵的缎子。我想起母亲那个华丽的围脖,我不知那是什么动物的皮毛,但一定也是来自最寒冷地带的物种。远方不逃,也将会成为一条为人御寒的围脖。


远方仿佛在说:“为什么要逃呢?大海是自由的,只要心是自由的,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锁住我。”远方用它那杏核一般幽深的眼,定定地看着我,眼睛藏在厚厚的茂密如丛林的毛发里。这样的眼睛,教给我看取人间的方式与力量。大海在哭泣的时候,也是攒足了力量的。


在这样寒冷的深夜里,灯塔、远方和大海,它们所给予我的,全是粗糙的、辽阔的,在黑暗中抗争的雄性的力量。它们容不得你呼天抢地的抱怨,要流泪也只能独自流泪,隐忍一切不平与委屈。犹如远方的命运,它被抛掷到海边,它就在饮马滩里寻找它的命运。它时刻作着出击的准备,是绝不抱怨也不屈服于一切的。它在站立时,其实是微微倾斜着身躯的,犹如在猛烈飞驰时被迅速定格的姿态。它的每一瞬间,都处在冲锋的状态之中。


我与远方在沉沉的静默之中,无言地对话。好像有一个上帝,在启示着我们之间的交流,在导引着我们的心,在彼此的走近中,互相交流与交换。


我将离开,永远地离开远方。当有一天我重新踏上海阳的土地,回到灯塔时,远方依然还在吗?我知道獒的寿命只有十年,十岁相当于人的百岁。此刻的远方,也许已经到中年了。虽然我并不确切地知道远方的年龄。


也许我会先于远方离开这个世界,但不管如何,我始终想念远方。是它把我从大海深处的黑暗窒息中救了出来,我也曾经在饮马滩的泥污中,帮它解除那血淋淋的山猪夹。我和远方早已成为生死与共的朋友。


远方知道我此刻在想些什么吧?它不停的沉闷的低吼,不是那种悠长的低吼,而是短促的,似乎想表达什么?我看见它杏核般的瞳仁里,无限的伤感。那伤感汩汩地流成了河,在虚无的时空中泛滥。


酒醒时分,中尉早已不在,凌晨正是退潮时分,他大约去赶海了。


多年以后,我在一本论述藏獒的书中,看到了这样的文字,作者是这样描述獒的体格与性格的:


护食物,护领地,护主人。


对陌生的人或事物易产生怀疑和敌意。


善于攻击,行为不定,极富挑衅性。


力大凶猛,野性尚存,使人望而生畏。


对主人亲热至极,勇敢忠心,任劳任怨。


容貌野性粗犷,行事态度凶猛大胆。


说得都对,但他只说到性格,却没有说到獒的性情。它也是易于伤感伤情的物种。它在安静时的性情,它在它的世界里,对于时间和空间的认识与感知,是与人绝不相同的吧?否则,它的一岁如何浓缩了人的十年?在人看来是如此短暂的生命,在它们自感受状态中,难道也是短暂的吗?未必不是同样的漫长。由此衍生而来的诸多问题,多年来困扰着我,成为一个无法原谅自己稍有苟且的理由。


在高原之海,与在海之高原上如风飞驰的远方,会是一样的吗?


我最后一次见到肥婶,是我从中尉的灯塔归来时,在饮马滩的路口。


那时已近黄昏。饮马滩的景色和十多年前的那个傍晚一模一样。时光似乎在那一刻悄然倒流。


我钻出苇丛,走到路口,抵达那个十多年前的土丘,那是老叔的土丘,当年放着亚雷和大雷的两只箩筐,就摆在这土丘上。这土丘依然如故。生长着各种各样的灌木和芦苇,野花和咸草。


肥婶就坐在那儿,她依然肥胖的身躯,倚着一蓬小树。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这个时候,肥婶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儿?她在我父母出事的第二天,就被遣送回乡下去了,半年来音讯全无。


我几乎是连跑带跳地扑过去,跌跪在她面前,我顾不得男孩子的羞涩,把头埋在她的依然阔大但是明显稀松的胸前。她有些不知所措,只是用手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我冲动得有些哽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像童年那样,整天在肥婶身上蹭来蹭去了。


“怎么知道我在这?”我叫她肥婶妈,“你去了哪里啦?夏霞呢?凤卿姑呢?去家里了吗?”


我语无伦次,我比见到自己的母亲还冲动,还肆无忌惮。


“见过郭生娘了。”她眼圈有些红,却是朗朗的声音。


“在学校?她不能见我爸!”


“我知,我也见郭先生了,远远地看他。”她哭起来,“先生太惨!前世作什么孽?我去拜过,求佛祖饶恕他,佛祖说恕了,很快就有出头天了。”肥婶泪流满面,我跪在她面前,双膝让砂石硌得生痛。她一直用手环抱着我,我有些不自在,便站起来,肥婶也站了起来。我说:“我们回家去吧,妈妈晚上可以回家住的,爸爸就不行。”肥婶不答话,她从包袱里拿出几件腰垫和护膝:“这是给郭先生的,冬天他不能没有这些东西。”肥婶的针线活远近闻名,在没有缝纫机的时代,肥婶就是缝纫机。我接过那些东西,都是肥婶手工缝制的,很结实,也很暖和。


“我得回去了。从乡下出来,要到大队去请假,开出村证明书。单车仔还在那边等,我租了一天,中午到的,在家里见到亚男了。找不到你,我想你一定会到饮马滩来。我去灯塔的锚地那儿找过你,见舢板在灯塔那边,喊了几声,没人应。”


冬天海风很大,肥婶在这儿等了一个下午!我刚刚喜悦的心情突然十分酸楚,我泪眼婆娑地看着肥婶妈,她那张圆盘似的脸已有皱纹,脸色也很黯淡,有些苍青。乡下离海阳有几十公里,她搭单车来,一路辛苦。我求她住一晚,明天我会去饮马滩里捞薄壳,捉鱼虾,让她带回乡下,乡下没有这些东西。


她咬紧肥厚但已不再鲜红的嘴唇,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我太熟悉她的嘴唇,幼年时,她把饭在自己的嘴里嚼烂,再喂到我的嘴里。母亲多次阻止,说太不卫生。肥婶不听,世世代代的孩子都是这样哺育出来的,怎么不卫生啦?母亲在场时,她会收敛,母亲不在眼前,她依然照旧。我太熟悉她嘴唇的味道。


我以为她同意住上一晚,便牵着她的手,挽着她走下土丘。“婶妈那里招待不了你,乡下太”她选择着语词却又无法说出,嗫嚅着,“还是我再来吧。等先生出来了,我一定会来的。”


那时,夏霞还没出事,我问,夏霞姐姐好吗?


“还好。就是心野,老说要去串连,我不让。我说我死了,你再去吧!天天在家里跟我闹,有天我会死在她手里。”


我能理解,大串连太吸引人了。岂止是经风雨,见世面,简直是革命旅游。


“夏谷哥哥呢?大哥和他全无消息?”我问她。


“有人从那边回来了。我想问,可找不到人问。亚雷,有他们的消息,要赶快告诉我啊!知道婶妈的地址吗?”


“知道,写着放在家里呢。”


“亚雷长这么大了!吃婶妈的奶长大,记住了吧?”她摸着我的头,“别忘了婶妈啊!”她突然怔怔看着我:“要去海南?真的?”


我无语。


见我沉默不语,她急了:“为什么?去那地方干什么?大雷和夏谷去了,你干吗还去?不能去!”


“那去香港呢?”我突然说。


也许太突然,她竟噎住了,随即,她脸上现出惊恐的神色,小心翼翼地问:“你想去偷渡啊?”


“反正是走!我只想离开这地方,去哪儿都一样,就是不想留在这里。”


她不再言语。


天边有火烧云,微雨一直不停。明天会是个艳阳天,但也是偶尔放晴而已,小雨会下到旧历年底,这是年年的气象。


我见肥婶很惊恐,我不想让她担忧:“婶妈,骗你的。我不敢去偷渡的,我没那样的胆。你放心吧!”


“我不放心啊!你敢的,你有胆去偷渡的。亚雷,别害你父母,郭先生和郭生娘太惨了,别害死他们。千万别!”她眼泪又流出来,哽咽着,令人心痛。


我说:“婶妈,你先别走。我去灯塔那边捞薄壳给你带回去,夏霞姐姐最爱吃了。”


肥婶泣不成声,她抱住我的头:“亚雷,千万别闯祸!别去海南。不要去想别的。好好等你爸妈,出来就好了。有好消息要告诉我,婶妈那边连电也没有,大队也没电话。出来了就写封信,我会来的。别忘了婶妈啊!”


肥婶走了,单车仔在不远处的树下等她。


我坚定了去海南,或去偷渡香港的决心。如果可以,现在就走,我要去赚很多钱,回来给婶妈,给父母,给兄弟。


多年以后,我会在一些时候,突然想起十五岁的那个傍晚,它和我周岁时老叔带我们来到饮马滩的那个傍晚,重叠在一起,成为我生命中挥之不去的梦魇。这也许是一种命定。命定在这样的地点和时间,完成我生命的一个周期。


我在初见光明的时候,由老叔挑着,来到饮马滩,惊奇地看着这个世界,我在最黑暗的时候,在饮马滩,邂逅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喂我养我给我乳汁的婶妈。


此次重逢,成为永远的诀别。我常常在冥冥的黑暗中,听见婶妈摇晃着我,哼着无字的歌谣。


在非常时期,婶妈和她的儿女们,为我们一家,承担了重负,而我无从报答。肥婶给父亲送来的棉腰垫和护膝,在送去的当天,就被海金作为资产阶级腐朽生活物品没收了。在1966年严寒的冬天,父亲始终穿着单裤,他的风湿关节炎,迅速地侵入蔓延到他的心脏。


临近预定去海南的日子,老吕天天到“硕士第”来。老吕通过组织,找到了母亲和父亲,要他们表态,他们自然没有异议。父亲依然自认是个革命者,他说尊重子女的选择,到海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是毛主席的伟大号召,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嘛!在他后来给我的许多信中,都这样强调。他是真的希望我到海南去闯一闯的,他比别的父母看得更远。妈妈就比较克制,她明显地让人感到迫于无奈,她自觉无法也无力干预子女的选择,既然是毛主席的号召,积极响应就是了。


离预定的日子还有二十多天,我的心已经飞到远方了。


我把户口本交给了老吕,在居委会的预备会上,我见到同往海南的同学和社会青年。无一例外,全都是牛鬼蛇神或者地富反坏右的子女,个个都神情萎顿,面目呆滞。领队的余宏州,是一个不得志的居委会编外工作人员,多年肺病未愈,却壮心不死,主动报名上山下乡。知青中他资历最深,有十年的居委会青年工作经验,他理所当然当了队长。


我心中冷了半截。


我对海南农场一无所知,只知去的地方叫海南琼中县,连地图都没看过。我并不关心到那儿将会怎样,我只是为了逃离。只要是远方,我就达到目的。我的目的在远方,至于这是怎样的集体,将会过怎样的生活,我一点憧憬都没有,也不想憧憬。我牢记中尉和无脚蟹的话,离开这儿,到远方!偷渡香港和去海南,也许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名义,一个被定为叛国投敌,以反革命处之;一个被叫做响应毛主席号召,以革命的名义。而对于我个人而言,似乎两者都不是。只是逃、逃、逃!


我牢牢地记住中尉的话:“走出去,不要回头。再也不要回来,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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