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10

作者:伯纳德·马拉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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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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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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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6678字


他找到了通风井就在一架废弃不用的送菜升降机那儿。他把那只积满灰尘的箱子朝后推,抬头从笔直的井道里向上望,只见漆黑一团。博伯家和福索家的浴室窗子都一点亮光也没有。


弗兰克思想斗争开了,但只斗了一会儿。他把送菜升降机尽量朝后推去,身子挤进通风井,然后纵身跳到箱子顶上,心跳得浑身直哆嗦。


等到他的眼睛在黑暗里习惯了,他发现海伦的浴室窗子就在他头顶上两英尺的地方。他沿着井壁尽量往上摸,摸到一条凸出的壁架。他想这下可以站在那上面看到浴室里去。


这样做你要倒楣的,他告诉自己。


虽然他的喉咙和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他一想到马上就要看见的景象,就兴奋得非往上爬不可。


他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抓住升降机的两根绳子慢慢往上吊,但愿上帝保佑,天窗旁的滑轮不要咯吱咯吱响得太厉害。


他头顶上一盏灯亮了。


他屏住气,抓住摆动的绳子,蹲在那儿一动也不动。接着,浴室的窗子砰的一声关上了。好一阵,他动弹不得,力气全消耗尽了。他觉得,他可能一松手掉下去,也想到她打开浴室的窗子,发现他倒卧在通风井底下粉身碎骨的样子。


这样倣真不应该,他在想。


可是,他还来不及看她一眼,说不定她已经在淋浴了,所以他重新往上爬,浑身发颤。没过多久,他叉开腿立在壁架上,抓紧绳稳住身躯,免得全部重量压在木壁架上。


他稍稍探出身子,就能在没有窗帘的十字框格的拉窗外看到那间老式的浴室。海伦在那儿用忧郁的眼光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他认为她会永远站在那里,可是她终于拉开那件家常衣服上的拉链,把衣服脱了下来。


面对赤身露体的她,他感到心头一阵疼痛,一种不顾一切要去爱她的欲望,同时也意识到毫无希望,意识到他从来没有得到过他最最想要的东西,以及其他种种他不愿回想的往事。


弗兰克眼泪汪汪了,他用手擦了擦。当他再抬头凝视的时候,她好象隔窗盯着他,嘴角带着嘲笑,眼里充满轻蔑,神情冷酷,吓得他毛骨悚然。他发疯似的想跳下去,逃出这所房子,摔断骨头也顾不得了。这时,她打开淋浴龙头,跨进浴缸,把身边的花塑料布帘子拉了起来。


窗子上很快就蒙了一层水蒸汽。这使他松了口气,感到高兴。他悄悄地滑了下来。到了地窖里,他并不象预料那样悔恨难熬,反而感到一阵令人振奋的喜悦。


十二月的一个星期六早晨,在楼上焦急地熬过了两个多星期,头上的伤口愈合以后,莫里斯走下楼来。上一天晚上,艾达通知弗兰克要他早上就走。这事后来让莫里斯知道了,两人争吵了一场。掌柜虽然没对艾达说明,但是他在经过长时间的休养后,一想到要重操不景气的旧营生,就灰心丧气。他真怕营业时间的沉重压力,大都是在回忆他消逝了的青春岁月中那些伤心往事。这一阵买卖好了些,多少让他感到一点安慰,但还不够,因为他听艾达讲了以后,相信买卖好转完全是由于伙计的缘故在他的记忆中,那是个眼睛流露出饥饿的神色、怪可怜的陌生人。说起来道理也很简单,铺子情况好转,并非因为这个在地窖里过夜的人是个魔术师,而只是因为他不是犹太人。这一带那些非犹太人跟他打交道要自在得多。犹太人就象卡在喉咙里的鱼刺。确实,他们以前也断断续续地来光顾他的铺子,对他直呼其名,也问他赊点东西,仿佛他非赊不可似的在过去,他也就傻里傻气地赊给他们;其实他们心里却在恨他。要不是这样,弗兰克的出现就不会使收入一下子改观。他担心,这个意大利人一走,每星期的四十五元额外进款就会化为乌有。他激动地把这番话对艾达讲了。而艾达尽管担心他说得对,还是坚决主张弗兰克一定得走。她问道,他们怎么能让他为了可怜的五块钱,一星期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十二小时呢?这是不公道的。这话掌柜也同意,可是,如果小伙子愿意留下来,凭什么一定要把他往街上撵?他承认,五块钱算不了什么,可是供他住,供他吃,不花钱抽的烟,以及照她说的,他在店里滥喝的一瓶瓶啤酒,难道就不算了吗?要是买卖越来越好,他会多给他一点,也许甚至稍稍给点回扣,很少一点,譬如说每周买卖超出一百五十元自从施米茨的铺子在街角上开张以来,他们从没达到过这样的营业额就从那笔钱里给他一点回扣,同时还让他星期天休息,不然就减少他的工作钟点。既然现在莫里斯自己能开店门,弗兰克就可以睡到九点钟起来。这样的条件并没什么了不得,可是掌柜坚持要给他个机会,接受不接受由着他。


艾达气得连脖子都涨红了,说道,“你疯了,莫里斯?就算多进账四十元,还得给他五块,凭这点小小的收入,留他在这儿谁受得了?你瞧瞧他的食量,这是办不到的。”


“留他,我们受不了,可是少了他,我们也受不了,因为他留下来的话,说不定会把买卖经管得更好,”莫里斯回答说。


“这么一家小店,怎么容得下三个人干?”她嚷嚷。


“让你的痛脚歇歇,”他答道,“早上好多睡一会儿,在楼上多待一阵。谁要你天天晚上搞得那么累?”


“还有,”艾达争辩道,“他整夜待在后间里,店关门以后我们要是忘了什么东西,就没法进去拿。”


“这我也想过。我看,我可以少收楼上尼克两块钱租金,要他把小间腾出来让弗兰克睡。他们也没有什么用处,只是堆堆东西。那屋里,只要多盖点毯子,他会睡得挺舒服的。那个小间有通过道的门,带上自己的钥匙,他进出都不用打扰别人。要洗脸,他可以到店堂里来。”


“少收两元房租,不也是出在我们可怜的荷包里的,”艾达回答,叉起双手按在胸口。“可是最要紧的是,我为了海伦才不要他留在这儿。他望着她的那副样子,我可不喜欢。”


莫里斯瞅着她。“要是纳特或者路易斯·卡普那样望着她,你就喜欢了吧?他们小伙子看姑娘,就是那个样子。我倒想听你说说,海伦是怎样看他的?”


她不自然地耸耸肩。


“我原来就是这样想的。你自己也有数,海伦不会对这样一个小伙子发生兴趣的。她根本不会喜欢杂货铺伙计。她工作地方的售货员约她出去玩,她去了没有?没有。她要找更有出息的那就让她去吧。”


“会惹麻烦的,”她咕哝道。


她的忧虑没引起他重视。星期六早上,他下来就跟弗兰克商量,要他再留一阵。没到六点钟,弗兰克就起身了,掌柜进来的时候,他正没精打采地坐在长沙发上。他听了立即同意,按莫里斯提出的条件继续留在店里。


伙计的兴致顿时高了一点。他说,跟尼克和泰锡一起住在楼上,这个打算很合他的心意。莫里斯没理会艾达的担心,就答应少收他们三元房租,当天把事情安排妥贴。泰锡把一口大箱子、几个放衣服的袋子和一些乱七八糟的家具从小间里拖出来;随后她掸了灰尘,用吸尘器收拾干净。他们七拼八凑,把她提供的和莫里斯从地窖杂物箱里捡出来的东西,搞了一张床,一张还过得去的床垫,一只勉强可用的五斗橱,椅子、小桌、电炉,甚至还有尼克搁着不用的一架收音机。房间里既没有取暖器,又和福索夫妇有暖气的卧室隔开着,所以很冷,但是弗兰克还是感到满意。泰锡却担心,如果他晚上要上厕所,那怎么办?尼克就跟弗兰克谈这桩事,抱歉地说,晚上让他穿过他们的卧室,泰锡觉得不便。弗兰克却说他晚上从来不醒的。不管怎样,尼克还是配了一把前门钥匙给他。他说,万一弗兰克要起来,他可以穿过过道从前门进来,就不会吵醒他们了。他也可以用他们的浴缸,只要他预先跟他们说一声。


这样的安排也合泰锡的心意。人人满意,只有艾达还在为留下弗兰克感到不痛快。她逼掌柜答应在夏天之前一定要把伙计打发走。夏季买卖总是会热闹些,莫里斯也就同意了。她要他立即告诉弗兰克,到时候要让他走的。掌柜的一讲,伙计和蔼地笑了笑,还说夏天远着哩,可是不管怎样,这事他也没有意见。


掌柜觉得自己的心境在变。他没料到他的心境会变得这么好。有些老主顾回来了。一个女顾客告诉他,施米茨照料得不如先前那样周到,身体也有病,在考虑把店铺卖掉。让他卖吧,莫里斯想,让他去死吧,接着就狠狠捶着自己的胸口。


白天大部分时间,艾达待在楼上,起初不大乐意,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到吃饭时候,她下楼来准备两餐饭食弗兰克还照旧比海伦先吃需要的话,她也做点色拉。店里别的事情她很少管;打扫,拖地板,都由弗兰克干。在楼上,艾达照料家务,看看书报,听听无线电广播的犹太语节目,结结绒线。海伦买了点绒线,艾达给她结了件毛衣。到晚上弗兰克走了以后,艾达就到店堂里花点时间,把账目结算好,记在笔记本里,等莫里斯关了店门才一同离开。


掌柜跟他的伙计相处得很好。他们把活儿分定,轮流接待顾客。但是要等好久才来一个顾客。莫里斯上楼去打盹,也好把铺子暂时忘一下。他也劝弗兰克在下午歇一会,可以消磨白天的单调。弗兰克有点闲不住,终于也开始歇息起来。有时候他上楼到自己房里,躺在床上听无线电。通常,他在围裙外面披上一件外套,到这一带别的店铺里串串门。他很喜欢对面街上那个意大利理发师季安诺拉。这个老头最近死了妻子,成天坐在理发店里,甚至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他还坐在那儿。他的手艺很高。弗兰克偶尔也上路易斯·卡普那儿去跟他闲聊,但是路易斯往往使他厌烦。有时他到肉铺去,就在莫里斯家隔壁,跟老板的儿子阿尔蒂坐在后间里谈天。阿尔蒂头发金黄,脸上皮色不太好,对骑马很感兴趣。弗兰克说,哪天他可能跟他一起去骑马,后来虽然阿尔蒂请过他,他却一次也不去。隔一阵他就到街角上那家酒吧间去喝一次啤酒。他喜欢那儿的侍者厄尔。可是每当伙计回到杂货铺门前,他总是高高兴兴地走进去。


他跟莫里斯一起待在后间的时候,他们花不少时间谈天。莫里斯喜欢弗兰克作伴;他爱听人谈陌生的地方,弗兰克就讲他在长期流浪中到过的一些城市和干过的各种差使。他早年有一部分时间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奧克兰度过的,可是其中大部分时间是在海湾对面旧金山的一家养育院里。他对莫里斯倾诉他童年的困苦。在养育院送他去寄养的第二户家庭里,男主人一直要他在金工车间里干苦活。“我还不满十二岁,”弗兰克说,“他只要逃得过人家的责备,就尽量拖着不让我上学。”


在那个人家住了三年,他逃跑了。“从此我就开始长期旅行。”伙计沉默了,搁在水斗上面架子上的那只钟滴答滴答地发出单调而沉重的响声。“我主要是靠自修的,”他最后说。


莫里斯也把祖国的生活情况讲给弗兰克听。他们很穷,刚好又碰上俄国对犹太人大屠杀。就在他即将被征调去沙皇军队服役的时候,他父亲说:“逃到美国去吧!”他父亲的一个朋友,也是犹太人,寄来了钱给他充旅费。可是他得等俄国人来征召,因为你要是在应征入伍之前离开当地,那你的父亲就会被逮捕,处罚金,受监禁。如果儿子入伍以后逃跑,那么父亲就可以不受罚,得由军队负责了。莫里斯和他父亲一个卖黄油和鸡蛋的小贩,商量好,等他进了营房第一天就设法逃走。


就在那矢,莫里斯讲道,他告诉军士要到镇上去买香烟。他提心吊胆,但还是照他父亲吩咐做去。那个军士原先是农夫,一双发红的眼睛,胡子浓密的,发出一股烟草味,这时已经喝得半醉,批准他上街,但要陪他一起去,因为莫里斯还没穿上军装。那是九月里的一天,刚下过雨不久。他们沿着泥泞的道路走到镇上。在一家小酒店里,莫里斯买了香烟,也分给军士一点。然后,按照他先前跟父亲商量好的办法,他邀请军士跟他一起去喝伏特加。他想到自己担的风险,心里就抽紧了。他过去从不曾在小酒店里喝过酒,也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骗过任何人。军士一面连连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一面把他的生活经历讲给莫里斯听。他讲到他忘了去参加他母亲的葬礼,就伤心得哭了起来。他擤擤鼻子,随后伸出一个粗手指在莫里斯脸前晃着,警告他假如他打算溜,趁早放弃这个念头,除非他要找死。死掉的犹太人比活的更无足轻重。莫里斯顿时觉得一阵沮丧,对今后许多年的自由已经不存指望了。但是他们一离开酒店,在泥泞中步履艰难地走回营房去的路上,军士醉得昏昏沉沉,一再落在后面,这时他的希望复活了。莫里斯慢慢走着,军士随时用双手围在嘴边,一面喊他等一等,一面咒骂。莫里斯就等他。军士喃喃自语,他们俩得一起走,莫里斯毫无把握,随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接着,军士停下来,在路旁沟里小便。莫里斯假装等他,但却径自朝前走去,随时等待一颗子弹穿透他的脊背,把他打倒在泥地里,他的前途就和蛆虫结合在一起了。但是当时,仿佛被自己的命运攫住了,他开始狂奔,只听得喊声和咒骂声愈来愈大,红脸的军士挥舞着左轮,踉踉跄跄在后面追他。等军士赶到这条树木成行的道路打弯处他最后看到莫里斯的地方,除了一个留黄胡子的农民在赶一匹拉着一车干草的驽马,那儿已经没有人影了。


他讲着这段往事就兴奋起来。他点了一支香烟吸着,并没咳嗽。可是当他一讲完,没有别的可说以后,一阵悲伤袭上他的心头。他坐在椅子里,显得又瘦小,又孤独。他在楼上待了那些日子,头发一天天长得更密了,连颈背上也长出厚厚一层毛发。他的脸也比先前消瘦了。


弗兰克思索着莫里斯才讲给他听的故事。那算得是他一生中耍的最大的花招,可他得到了什么呢?他从沙俄军队里逃走,来到美国,可是一旦陷在这个店铺里,就象是一条鱼在大油锅里。


“来到这儿以后,我想当药剂师,”莫里斯说。“我上了一年夜校,学代数,也学德语和英语。‘来吧,’有一天风对树叶说,‘跟我到草地上来玩吧。’这是我学过的一首诗。可是我没有耐心在夜校里待下去,因此在我认得我的老婆以后就放弃了读书的机会。”他叹了口气说,“不受教育,你就不可能有出息了。”


弗兰克点点头。


“你还年轻,”莫里斯说。“没有成家的青年无牵无挂。不要走我的老路。”


“我不会的,”弗兰克说。


可是掌柜似乎并不信他的话。伙计看着这个泪汪汪的老家伙为他打算,觉得不自在,心想他那么随便就施舍同情,但是我慢慢会习惯的。


他俩一起站在柜台后面的时候,莫里斯留神看着弗兰克,总想把艾达教过他的活指点他干得更好。而弗兰克把伙计该做的事情都做得很在行。这行买卖竟有人那么容易就学会,莫里斯仿佛觉得惭愧,于是就向他解释,就在几年前要当个杂货商满不象现在这么简单。那时候杂货商更象个技工,更象个手艺人。如今谁有必要替顾客把面包切成片?或者用勺子打一夸脱牛奶?


“现在样样东西都装盒、装瓶、装包。甚至硬干酪,几百年来一直用手切的,现在也切好了用玻璃纸包装。谁也用不着学什么本领了。”


“我还记得家用的牛奶罐子,”弗兰克说,“不过我们家差我去用它买啤酒。”


莫里斯说,牛奶不再零卖。倒是个好主意。“我就知道过去有些杂货商,把罐子沿面的奶油撇掉一两夸脱,再兑水进去,他们把这种兑水的牛奶照原价卖出去。”


他还告诉弗兰克他另外看到过的一些骗人花招。“有的杂货铺里,他们批进两种散装咖啡和两种桶装黄油,一种是低档的,一种是中等的,然后把中等的一半放在中等的罐子里,另一半就放在高档的罐子里。就这样,你要是买高档的咖啡或黄油,实际买到的只是中等货而已。”


弗兰克笑了。“我敢打赌,其中总有几个顾客再来的时候会说,高档的黄油味道确实比中等的好。”


“要骗人是容易的,”英里斯说。


“你干吗不从这些花招中挑它一两样试试呢,莫里斯?你的利润很薄啊。”


莫里斯惊奇地望着他。“我干吗要骗顾客的钱?他们骗了我没有?”


“要是办得到,他们会骗的。”


“做人老实,觉才睡得安稳。这比骗别人一个五分的镍币要紧得多。”


弗兰克点点头。


可是他照旧偷。他停上几天就又下手了,而且几乎是心安理得地干。有几次,偷窃使他感到痛快。口袋里揣着点零钱,心里才舒坦。当着犹太人的面偷他一块钱,那个滋味才美哩。他把钱偷偷塞进裤袋里去,手法巧妙得连自己也差一点要笑出声来。用这些钱,加上挣的工资,他买了一套衣服和一顶帽子,还给尼克的收音机配上新的真空管。他不时也通过打电话给他传递消息的萨姆·帕尔,下两块钱的赛马赌注。但是一般说来,他对花钱还是很审慎的。他在图书馆附近的一家银行里开了个小额储蓄账户,把存折藏在床垫底下。这笔钱留着以后用的。


他偷了钱感到兴奋,也因为他觉得自己给他们带来了好运。他确信,假如他不偷的话,买卖会重新清淡。他是在给他们好处,同时也使自己留下来帮他们不至于一无所得。拿人家这么一点小小回扣正好向自己证明,他也有东西可以给别人。何况,他打算有一天把他拿的钱统统还掉,不然他何必把一笔笔数目都记下来呢?他记在一张小卡片上,塞在鞋里。说不定哪天他把一张十元纸币押在冷门马上,赢到足够的钱来还清他捞的每一分脏钱了。


正因为这样,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一天天过去,他为什么偷了莫里斯的钱会觉得难受,而且确实感到难受。有时他成天暗自伤心,仿佛才埋葬掉一个好朋友而那座新坟始终萦绕在他心头。这种心情不是现在才有的,他记得多年前就曾经有过类似的情况。他一有了这种感觉,往往头就发痛,踱来踱去,喃喃自语。他怕照镜子,担心它会碎裂而掉进水斗里。他象上足了弦,弹簧一松,就会转上一个星期。他随时都会对自己勃然大怒。在这种日子,他最最难过,尽力想掩饰自己的心情而感到痛苦。然而,这样的日子结束得也很怪。就象一场风暴悄然停息,他心中的狂怒消失了,并且心情渐渐感到宁静。他对走进店里来的人,都心平气和,尤其是小孩,他白送饼干给他们吃。他对莫里斯态度温和,莫里斯对他也是如此。他对海伦充满着蕴藏的柔情,也不再爬通风井去窥看浴室里一丝不挂的她了。


也有这样的日子,他对一切都感到厌倦。他受够啦,简直到了顶。早晨下楼的时候,他想,要是铺子着了火,他会高高兴兴地出力使火烧得更旺。多少年来,莫里斯一天又一天老是侍候那么几个倒楣的顾客,看着他们用脏手指挑拣老是那么几样廉价食品,他们天天过着这种省吃俭用的生活,而他们一走,莫里斯又盼着他们再来想到这些,弗兰克真要俯身到栏杆外去呕吐。生下来注定要把自己关在这样一口大棺材里,整天这是千真万确的除了出去买一份意第绪语报纸,连鼻子也不伸出去吸一口空气,这得是怎么样的人才行?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你就得是个犹太人。他们是天生的囚徒。莫里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有着极大的耐心,或者说极大的毅力,或者管它叫什么都行。这也足以说明纸品跑街艾尔·马库斯以及扛着两纸箱灯泡向一家家铺子推销的瘦子布赖特巴特两人的情况。


艾尔·马库斯就是他,有一次低声下气地带着微笑,劝弗兰克不要陷在杂货铺里年已四十六岁,衣冠楚楚,可是随你什么时候看到他,他的样子就象才吞了氰化物似的。他的脸色惨白,弗兰克从来没看到过比他更白的脸;你要是仔细看看他的眼睛,会叫你败胃。实情是艾尔患着癌症掌柜偷偷告诉过弗兰克,人家认为他一年前就该进坟墓了,可是他却使医生都成了傻瓜,他活着如果他那副样子你能算他是活着的话。他手头有着一笔相当可观的钱,但他不愿放弃工作。他照常一月一度来收预定纸袋、包装纸和纸盒的定货单。不管买卖清淡到什么程度,莫里斯总是设法准备一张小量的定货单等他来取。艾尔常常吸着一支没点燃的雪茄烟,在金属封面的粉红色账簿上潦潦草草记一两笔,然后逗留几分钟,聊聊天,他说话的时候眼睛远远望着别处;最后用手轻轻碰了碰帽沿,就动身到下一家去。人人都知道他的病情,有那么一两个老板还认真地劝他别再工作。可是艾尔带着歉意笑笑,把嘴里的雪茄拿下来,说道:“我要是待在家里,戴礼帽的家伙就会上楼来敲我的门。照我现在这样,那至少要劳他移动尊臀到处找我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