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女孩M犹念当初(1)

作者:康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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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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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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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476字

又要写一个美女的故事了。虽然m这个字宽宽的,真的不太适合任何样貌的美人儿。


我其实和她并没有见过几次面,但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和她每次都能聊很久,比经常见面的那些人还有话题。事实上,交浅而言深一向是我不太喜欢的一种关系,然而对她,似乎是个例外。也许是因为我和她的频率格外吻合吧。


第一次见m小姐,是几年前,在一次出差的旅途中。


那是我刚工作不久,奉命去参加一个活动,远在云南大理。主办方给我们订的机票是北京飞昆明的,所以下飞机后,我要坐好几个小时的车辗转到大理去。


下飞机后,我开始在接机口寻找写我名字的牌子。我拎着箱子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主办方接机人,他手里的牌子上写了两个名字,我,和另一个来自于某网站的时尚频道的女孩儿。


等了一小会儿,这个名字的主人找了过来。


看得出,她脸上的妆是刚刚化的,腮红很显眼,唇彩还在兀自闪着新光。下了飞机,不赶快去和接机人会合,而是马上去洗手间补妆这件事,是时尚界的女郎才会做的。


精致的妆容掩盖不住天然的秀色。我仔细看了她,心里默默叫了声好:她着实是个美人儿——嘴唇轻开轻合,儿化音加重,带着些北方地域特质和书面色彩的“美人儿”这个词,格外适合她。


我写过几个美女。


d小姐外貌的美是冷峻奇巧的,熟悉她之后,方知她的热烈性情,这种矛盾融合成了她的美;f小姐的美则是带着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气质,远看是一汪深潭,于近处瞧,又简单清澈,沁人心脾。


而面前这位m小姐的美,是属于现代的,属于时尚杂志的,属于电影学院招生标准的,那种标准美。


她们是野生的,而她,是家养的。


m小姐的个子比我高一点,脊背挺直,站姿有一种练过舞蹈的人的架势。她的头发梳得油光水滑,把额头光明正大地露了出来,一丝不苟——这是我羡慕的一种发型,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的额头长得不好看,发际线又不明晰,所以中学毕业之后就一直有刘海,但每次见到敢把额头完完全全露出来的人,都觉得这是真美女敢作敢当的做派,向往得不得了。


脑后的马尾辫用一个卡子别住,那种卡子是不会留印子的,她随时都可以做新的发型出来。头发没有染,黑得发亮。


她的脸型也是令人羡慕的,巴掌大一点的瓜子脸,又不显尖酸刻薄。侧脸有一些圆润的弧度,鼻子又挺拔得恰到好处。眼睛水汪汪,唯一的缺点就是稍微有点眼袋,但没关系,眼袋长在好看的眼睛下面就叫作“卧蚕”,况且,这完全可以通过化妆去弥补。


如果要下个定论的话,她的五官传递出的语言是“标准、亲切、自然的美”。


就我自己的审美来说,这张脸或许欠缺点个性,但如果我是彩妆师或摄影师,我会挑选这么一张脸,给她上妆,让她入镜。


我们被司机带上车,才发现这趟车是小车,乘客就只有我们俩。于是我们没有其他选择地聊了起来。


其实,美女往往比想象中要好接触许多。四五个小时的车程下来,我们俨然是熟人了。


她也刚刚毕业不到一年。曾在一所艺术院校上学的她,以前经常给杂志和广告做兼职模特。和她当时的同学不同,她早早就意识到自己的专业和模特这个行业都是“吃青春饭”的,而且要想成功,必须得有运气,还有一个概率问题。于是,她把自己的职业目标定在了“时尚编辑”上面,毕业之后来到了这家不大的网站的时尚频道做网编。


“我从小就爱穿,爱化妆,爱捯饬自己,不过个性还是比较吃苦耐劳的那种,所以虽然专业不算对口,但基本还算应付得来。”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评价着自己的这份工。


我们又说到各自的男朋友,她说,她和男友的恋爱是从上学时就开始的,现在男朋友在做公务员,很冷门的单位和职位,与气象相关的。


“他是一个和我性格挺相反的人,挺踏实、内秀那种。找工作也就想着要稳定的,然后就找了一个最冷门的职位去考,还总是教育我,要我也早点把工作给定下来。”


我评价:“其实你们这种搭配组合挺好的,一个有稳定工作,一个在企业里闯荡,比两个人都稳定要强一点吧。”


“嗯,我也觉得是这样,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先干着再说吧。”


我突然意识到,她是我认识的为数不算特别多的、年龄参差不齐的时尚界女孩儿中,唯一一个有男朋友的。


她们,我是指“穿prada的女王”手下的那些女孩儿们,真的是一个挺特别的群体。模样大多挺好看,能力强,观念新,多数有一些拜金——这不是贬义,如果有一点贬义的话,这也怪不得她们。她们的工作就是与大牌奢侈品打交道,工作环境也在城市里最繁华和贵价的地点,她们大多是带着梦想入行,那些奢侈的东西,看似近在眼前,实际却又遥不可及,因为她们拿着和我们差不多的薪水。


对于男人,她们总会有另一种观念。我很难确定地描述这种观念是什么,但在她们的生活中,直男本身就少,优质直男显然是稀缺资源,摊不到每个人的头上,而她们的眼光大多很高,对方有钱有模样有学识还不够,还要有品位,而品位这种东西有多么抽象,就无须多说了吧。


所以,有时尚梦想又入了时尚界的女孩儿,在入行之前,自带男友,我想还是挺明智的做法吧。


除了“自带男友”以外,她还有许多不同。


她的衣服看不出任何品牌,质感却不错,看上去都不是便宜货。真丝的黑色衬衫上有一些褶皱做装饰,配上一串小小的珍珠项链。我看不出珍珠和丝绸的好坏,却觉得那些热衷于香奈儿的女郎们追求的也不过就是这种优雅而利落的感觉。


略紧身的,一尘不染的米色裤子,浅口皮鞋,一只轮廓方正的无装饰的黑色皮手袋。


都是我喜欢的风格,时髦,干净,不带一点做作和浮夸,非常得体。我忍不住问她的衣服都是什么牌子的,我也想要一些类似这种风格的衣服,她说,是自己买布料,然后找裁缝量体做的,一身衣裤,用了最好的面料,加上手工费,也不过几百元。她把常去的裁缝店地址给了我。


到了酒店,我俩一起领了门卡,入住到了一个房间。


第二天,我们参加的活动结束得早,同行们都去逛古城,我和她没想凑热闹,就打了个车到洱海边上散步。


到外地遇到好天气的时候,我会觉得,北京真像个大牢笼。春天扬沙,夏天酷热,秋天清朗的时节很短,可惜又间杂雾霾,冬天漫长而寒冷。所以洱海这样的看似普通的风轻云淡,对我们来说已是出差间隙的恩赐了。


在大湖边,我们就坐在石阶上,喝着从酒店带出来的免费矿泉水,就着一天的淡云,和湖中流动的云色,聊起来。


可能是考虑到要走路,她从酒店出发前换了一双软皮的芭蕾浅口鞋。而我出门是不太穿平跟鞋子的,因为总觉得自己身材比例不好,穿高跟鞋会改善一些。


于是我们说起平底鞋的问题。


出乎意料地,她反应还挺大:“你以为我不想穿高跟鞋吗?还不是因为好穿好看的高跟鞋太贵,一般的要么不好穿,要么不适合我,而且——你男朋友比你高多少厘米?”


“身高差13厘米吧,好像。”


“你们这种差距是很完美的,你穿一个六七厘米的高跟鞋,也不会拂了他面子,我男朋友只比我高两三厘米,他很介意这回事儿,所以我基本就不穿高跟鞋的,也不买,最高的鞋子也就是上午穿的那双,四厘米的鞋跟,也只是出差的时候穿一下。”


她给我看了她装在钱包里的和男友的合影。这个男人确实不高,相片是两个人站着照的,看得出,她在照相时还刻意地把脊背弯了一点,做小鸟依人状挽着男友。而这个男友是很清瘦的一个人,颧骨很高,看上去严谨又带着点狠,眉目间露出些“鼠相”——我是后来看了《色戒》才学到这个词的,总觉得易先生不该是梁朝伟的样子,而是那年在洱海边看到的照片里的男人的模样。


不知怎么的,我后来也总把她和王佳芝的样子重叠在一起。其实,她长得并不像汤唯,穿得很简约现代,几次见到她,头发大多是散着的。可印象中,那时的她总应该是穿着旗袍,挽着头发,温柔含蓄的样子。我们那次还聊了什么,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所有的话题都浮光掠影,如同洱海的水色一般。无非是圈内的一些琐碎八卦,互相推荐一下购物心得,以及和彼此男友的相处经验——我们当时都在从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型期,感情上也都随之变了模式。


尤其是她,她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她男友的环境相差太大,她的苦恼主要由此而来。她向我说了一些诸如“我们变得越来越没有话题沟通”之类的苦恼。


我记得她的一个坚定地看向湖面的眼神:“其实我们俩家里条件都挺差的。我们俩是老乡,上学的时候相互扶持才走到今天,现在条件好了一些,两个人都慢慢地往上走了,我不想最后落得一个只能和他共患难的结果。”


那次见面一路匆匆。次日,我们一起飞回北京,在机场互相加了msn,之后就没怎么联系过了。


再次见她,是在两年后的一个聚会上。


那是一个音乐人在家办的私人聚会,我因为要做这个音乐人的采访,所以被邀请到了这里。其他受邀的人大多是独立音乐界和时尚界的,有熟脸,也有完全陌生的人。采访过后,聚会开始,我才发现在这个衣香鬓影的场合,自己穿得似乎有点随意了些,所以准备随便吃点东西就和主人告辞。


我拿了一杯香槟和一点小吃,躲在角落的桌子边正准备开吃,旁边有人拍了我一下,是m小姐。


眼前的她,比我印象中高了许多,我低头一看,她穿了双足有十厘米的细高跟的裸色凉鞋,两根细带子在脚面上交叉,搭配着露肩的丝绒小裙,颇有些惊险和性感交织的意味。她的妆还和之前一样精致,总是有一种“五分钟前刚化好就来见你”的样子,让人感到十足的被尊重的距离感。


对了,之前我曾经听我们共同认识的人说过,她跳槽了,从之前名不见经传的小网站,跳到一本很有名的时尚大刊,短短一年多时间,她从助理编辑升到了正式编辑,势头很猛的样子。


怪不得,她的气场变了。我跟她说话,得仰着头了。


我们闲聊了会儿关于这个聚会上来宾的事儿,互相串通了几个媒体业内的小道消息。我终究还是忍不住问她:“记得你以前不穿高跟鞋的啊。”她愣一下,随即讪笑了一声:“嗨,以前不是为了迁就男朋友嘛,现在分手了,一身轻!想穿什么穿什么,痛快了!”


看着她一副洒脱的样子,我也作配合状解嘲:“恭喜你啊!”


她拍拍我的肩膀,凑过来:“回头跟你细说啊。”然后熟练地踩着她危险的高跟鞋,飘然又掷地有声地离去,和另一个她刚看到的人打招呼去了。


根据我的经验,一般的“回头咱们找个机会慢慢聊”或是“下次跟你细说啊”都往往不会有后续了。但这次好像是例外。


聚会过后的一个深夜,那是一个我固定熬夜写稿的周三晚上。凌晨两点多钟,我刚刚写完一篇大稿子,之前喝的大量浓茶让我毫无困意,于是搜索了一遍msn的联系人名单,只有寥寥几个不熟的人在线,且看起来都是“深夜赶稿党”的样子,我不太敢打搅。


刚准备合上电脑,msn的对话栏开始闪了,又是她。“干吗呢?”


“刚刚写完稿,准备逛一会儿就睡觉。你呢?”


“我刚才整理电脑里的照片,看到那时候咱们在洱海边上,我给你拍的照片了,还有用我的相机拍的咱俩的合影,我给你传过去?”


“好啊。”